杨柳煤业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管理规定 杨煤通〔2014〕181号 第六节 灭火救灾管理规定 第四十三条 任何人发现井下自燃火灾或自燃预兆应立即向矿安全信息中心报告。安全信息中心立即通知通风部门和救护队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总工程师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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