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条:凡造成设备损坏或由于设备原因影响矿井正常生产的时间达到《设备管理规程》规定的均属于机电事故,必须严格进行分析追查。 第八十三条:对发生的各类机电设备事故,由机电动力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以“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
29.设备事故定义 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25-50万元(含50万元)的为一般机电设备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机电设备事故。或全矿井影响生产在4小时以上24小时以...
第九十四条对机电设备事故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即找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找不出事故责任者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 第九十五条事故单位及时写出事故的分析报告,拿出处罚意见并上报机电动力科,机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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