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重特大
事故发生,由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制定的《山西省
煤矿“一通三防”
管理规定》今起在全省施行。今后,煤炭企业如违反这一规定,相关责任人将要受到处理,情节严重的,要停产整顿。
多数
煤矿事故是由瓦斯、煤尘、火灾引发。与过去的
安全规章不同,这一规定对
事故多发的环节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更加具有操作性。根据该《规定》,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井下吸烟、使用电炉、使用灯泡取暖。井下严禁使用汽油、煤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等必须在盖严的铁桶内存放,用过以后不得乱扔、乱放。另外,还规定
煤矿必须建立测风
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等。
来源:山西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