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改革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加强安全执法监督,其意义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改革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是扭转我国煤矿事故多、伤亡大现状的有力措施。安全生产是煤矿的头等大事。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和支持下,煤炭行业为搞好安全生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使煤矿安全状况有了一定好转。但是煤矿事故多、伤亡重、损失大的状况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初步测算,全国煤矿每年死亡人数一直徘徊在近万人左右。约占全国矿山企业死亡人数的99%以上,占全国工业企业死亡人数的60%。全国煤矿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每年在70起左右,平均每5天发生一起。近年来,煤矿的死亡事故损失每年约15亿元。另外,全国煤矿尘肺病患者还有12.1万人,医疗费用每年约12亿元。可见,煤矿事故多、伤亡大的状况不改变,不仅直接影响职工的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改革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是适应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我国虽然是世界上第一产煤大国,但是煤矿的安全管理和技术装备水平却相当落后,与世界主要产煤国家差距很大。特别是那些小煤矿,采取原始的作业方式,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繁发生。拿1996年的数字比较,我国当年产煤13.74亿吨,死亡10015人;而美国生产标准煤9.6亿吨,死亡38人;俄罗斯产煤2.6亿吨,死亡172人;波兰产煤2亿吨,死亡45人;南非产煤2.1亿吨,死亡48人;印度产煤2.9亿吨,死亡137人。可见,我们的亿吨死亡率比人家高十几至几十倍。这种状况直接制约着我国煤炭工业的生产力水平。跨入21世纪,推进科技产业升级,要和世界产煤国家竞争,这种局面必须得到扭转。
第三,改革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建立独立、垂直管理的安全监督机构,是世界产煤国家的通用做法。世界其他产煤国家,无论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设有独立的、垂直管理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实行了安全监督员独立行使职权的监督制度,将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分开。这可以说是世界煤矿安全管理的共同的、有效的经验。例如美国设有联邦矿山安全与健康局,下设11个地区性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和65个煤矿安全监察站,共有职工2800人。其中矿山安全监察员1100人。矿山安全监察员由政府委托,有权命令煤矿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关闭矿井。俄罗斯设有联邦矿山和工业安全监督局,在全国各地设有47个分支机构,拥有安全监督员6000多人。印度设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总局,在地区派驻安全监督分局,全国有1000多名矿山安全监察官。监督官可以向矿长发出警告,直到矿长发布关闭矿井的命令。这次我国对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的改革,也借鉴了这些国家的经验。
第四,改革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实行安全监督与安全管理分开,是强化行政执法9 7 3 1 2 4 8 : 来源:湖北安全生产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