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对付矿井雷电的措施

作者:佚名 2009-02-12 14:51 来源:不详
td="28111">

  对付雷电的对策主要是采用泄放、堵截、疏导。采取的手段主要是接地、绝缘、均压、屏蔽。为了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起瓦斯、煤尘以及火灾等灾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包括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避雷装置。装设的避雷器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5Ω。

  2.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管路、铠装电缆的金属外皮,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两处的可靠接地,接地极的电阴不得大于5Ω,两接地极的距离应大于20m。

  3.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避雷器的接地极电阻不得大于1Ω。

  4.提升用的钢丝绳提升机、罐笼用的钢丝绳罐道,都必须在井口附近将绞车提升机和钢绳进行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5.为防止避雷针(线)起接收雷电天线的作用,井口不应设针式避雷器,最好采用阀形避雷器或其他方式的避雷措施

  6.加强矿井通风管理和洒水降尘,防止瓦斯和煤尘积聚。

  7.废弃井巷或采空区封闭前,应将巷道中或封闭区域中所有金属导体拆除,排除造成传入雷电的通道和产生火花的线路。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