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作者:mkaq 2009-02-25 13:52 来源:本站原创

1、在进风井口设置防火门。

2、井口附近建筑物和 构筑物不得采用可燃性材料;

3、井口附近20范围内不得有杂草和可燃物;不得有烟火或火炉;

4、空压机房、坑木场距井口应大于20

5、矿井应设置消防器材库,配备消防器材。

6、井口附近发生火灾,应立即报告当地消防部门和矿井领导,当火灾较小时,组织职工进行灭火;并通知主要通风机机房,做好反风准备。

7、当火灾接近井口房时或烟火可能进入矿井时,必须立即进行反风。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