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3月开始,山西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对山西省国省属和外商投资高危企业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全省国省属煤矿集团公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含外商投资高危企业)。重点排查收购、兼并、重组煤矿。这次检查的内容包括招用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农民工重点是工伤和大病医疗保险)等。此举旨在吸取屯兰矿 "222"事故教训,进一步督促国省属高危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厉打击非法用工,促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山西安全和谐发展。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