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爱民局长在2009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再接再厉 扎实奋进
全力夺取“安全生产年”工作的新进展
贺 爱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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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回顾2008年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分析形势,明晰思路,动员大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再接再厉、强化落实,努力完成“安全生产年”各项任务,促进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2008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刚刚过去的2008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江西煤监系统同心协力,应对了我省严重低温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对煤矿安全生产带来的挑战,经受了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严峻考验,克服了各种困难,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工作重心,狠抓监察执法,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突出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执法力度大。全年共监察矿井716处,监察覆盖率100%;监察矿井2748个次,人均监察矿井40.41个次,制作各类文书5060份,责令矿井停产整顿106处次,停止作业工作头面289个次。
二是安全状况好。全年煤矿共发生事故39起,死亡60人,同比事故起数少40起,少死亡76人,分别下降了51%和56%,比控制指标少死亡56人,杜绝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是自1970年统一事故统计口径以来首次下降到两位数以下,也是1970年以来最少的一年。全年百万吨死亡率2.39,同比下降了52.4%,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最好水平。
三是确保了敏感重要时期的安全稳定。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实现了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以及两会、奥运会、残奥会等重要时段全省煤矿安全生产,保证了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南方暴雨险情等特殊时段煤矿安全总体稳定,成绩来之不易,意义重大。
四是实现了平衡发展。3个监察分局全部完成了全年安全目标,辖区安全状况实现新突破,机关各处室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和经营状况有新起色,整体工作呈现齐头并进,共同提高的好局面。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历来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回顾2008年,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局良好。
按照江西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局紧密联系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实际,确定了“坚持保障煤矿安全发展,构建煤矿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活动载体,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周密组织,精心安排,各项活动进展有序、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成效显著,组织开展了“五个一”的主题实践活动;调研成果突出,查找了各类问题73个,提出了政策措施和建议68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查摆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尤其是坚持把突出实践特色贯穿各个环节,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同树立和落实安全发展理念紧密结合起来,同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同抓好年末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用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的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做到了“两不误、两促进”。
(二)处置得当,重要时段煤矿安全措施有效。
1.积极行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春节前,组织对国有重点煤矿进行了重点监察;春节期间,全省煤监机构坚守岗位,省局领导分别到省属重点煤矿督导和检查安全工作,指导煤矿复产验收,各监察分局实行重点盯守,对正常生产矿井进行安全监察,对其他正常生产矿井组织巡回监察。在整个抗击雨雪冰冻自然灾害期间,煤监机构实行特殊时期值班制度,领导干部双岗到岗带班,每天两位专业人员值班。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了抗灾工作中自身人员的安全,确保了全省煤矿的安全生产。
2.措施有力,确保奥运期间煤矿安全工作。奥运会前组织对省属煤矿、重点产煤县(市、区)进行安全监察,开展重点区域巡查,先后责令停产整顿矿井31处,责令停产的采掘工作面48个。奥运会后采取先严格验收再复产、对擅自复产的煤矿严厉处罚等有效措施,确保煤矿恢复生产安全有序。在整个奥运期间,煤监机构超常规工作,监察员一律放弃休假,坚守岗位,实现了奥运期间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的平稳态势。
3.应对暴雨险情,处置及时。暴雨险情发生前,及时发出暴雨预警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措施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特别是在6月7-10日的大暴雨期间,给全省所有小煤矿业主进行了电话联系,要求受洪水威胁的矿井撤出井下人员,停止井下一切生产活动;省局领导带队到水患严重地区现场了解险情,指导煤矿做好预防工作。积极的应对措施,得到省政府分管领导高度赞赏。
另外,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局立即同四川、重庆等地的煤监局电话联系慰问,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紧急行动起来,支援抗震救灾,要求江西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待命,随时开赴灾区。并组织个人捐款15万元,交纳特殊党费,支援灾区建设。
(三)强化落实,开展全省性煤矿安全行动取得实效。
1.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着力督促整改隐患。制定下发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办法,确定工作重点,在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上下功夫。对省煤炭集团公司、丰城矿务局、乐平矿务局、安源股份公司等煤矿企业下发了《关于落实重大隐患监控治理措施和责任的通知》,对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有关煤矿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水患整治监管工作的通知》,并采取安全督查、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互相检查、“回头看”等各种形式,按照“五定”要求,加强对隐患整改的跟踪督办工作,切实治理了一大批隐患。特别是立足全省所排查出来隐患的基础上,确定了全省煤矿安全存在的六个方面重大隐患,并下达执法文书,致函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引起各方重视。目前,隐患正在有效监控和治理当中。此事,得到吴新雄省长的高度称赞,“情况清楚,措施针对性强”。
2.实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及“回头看”督查行动,强化督促检查。在抽调5位同志参加全国煤矿安全百日督查行动的基础上,会同省煤炭行业办牵头承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制定下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编发工作简报,组成四个督查组,深入9个设区市27个县(市、区)和5个矿务局(公司)进行督查,期间还代表省政府对宜春市进行了现场督查。下半年,又组织实施“回头看”活动。
3.组织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省分5个赛区,26支代表队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举行“迎奥运保安全承诺签名”活动,全省煤矿所有业主均签名承诺;免费向全省煤矿发放安全教育光盘579套,组织职工观看4000多场次;组织编写了煤矿从业人员培训教材《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基础知识》,向全省煤矿企业印发2万多册。
(四)严格履职,扎实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1.开展瓦斯治理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议和全省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意见》,在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省发改委制定“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规划,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大力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培训工作;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瓦斯灾害严重的县(市、区)及其区域内的小煤矿为重点,开展瓦斯治理专项监察。瓦斯抽采利用继续取得进展,瓦斯抽采量和利用量均超额完成年计划,同比分别增长11.6%和23.8%。2008年全省煤矿发生瓦斯事故4起,死亡11人,没有发生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瓦斯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55.6%和71.8%,与控制指标比较,事故起数少3起,死亡人数少17人,实现了瓦斯治理年度目标。
2.抓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省局组织开展了瓦斯治理、防治水、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检测检验、职业危害防治、“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存及使用、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等专项监察。各分局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力以赴开展监察执法工作。赣西南分局推广开展示范监督监察和解剖式监察,实现了高效监察,其中示范监督监察方式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座谈会上进行交流;赣中分局围绕“提效能、树权威、立形象”,紧紧盯牢辖区内国有大矿,为全省煤矿安全取得好成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对曲江公司系统不完善问题开出了的首张百万罚单,全省震动极大;赣东北分局大力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工作,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联合辖区内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进行检查指导和量化评分考核,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局是全国唯一大会发言的煤监机构,介绍了江西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等工作的做法,特别是示范式监察和量化评分考核等工作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3.做实做细行政许可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认真履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8项行政许可职责,严格许可条件和程序,加强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特别是抓好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2008年,我省全面启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延期工作,共有313处矿井要换发许可证,至去年年底,已受理了换证申请302处,对252处矿井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60处,补办3处。对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按规定办理延期和换证手续的矿井,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强化事故调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江西煤监机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暂行)》、《事故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办法》。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结果上报备案制度,组织对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把查处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和必查程序。2008年共对39起事故立案,结案35起,查处责任人 16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4人。
5.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对全省245处预核准矿井全部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123处吊销、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积极配合打击煤矿非法生产,多次对萍乡市打击非法煤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多次发出进一步打击非法煤矿生产的建议函。
(五)积极引导,推动完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支撑体系建设。
一是强化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江西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区域技术服务中心项目争取国债资金500万元,依托各重点产煤市县技术服务站建立10个煤矿瓦斯监控系统区域技术服务中心,在全国煤监系统属首例。二是完善检测检验体系建设,全省检测检验机构均已取得乙级资质,全年共检测矿井582处,检查仪器、设备6692台套。三是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指导监管,下发了《煤矿现状安全评价和煤矿验收安全评价标准(修订版)》,督促评价机构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全年共完成151处矿井的安全评估评价。四是提升安全培训工作水平,通过细化过程管理规范培训行为,创新培训方法、提高培训实效,完善考核方式、提高培训质量,全省共培训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1.5万人次,培训农民工6.1万人次。五是加大应急救援工作力度,在全省救护队组织开展质量达标活动,督促落实兼职救援队伍装备建设。另外,积极配合“金安工程”实施,省局及各监察分局之间实现互联。
(六)多措并举,队伍整体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1.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工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教育同安全生产教育结合起来,开展向先进模范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定《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关于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抓好党建基础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完善党总支工作规则,规范党建工作程序,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2.狠抓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进一步加大了干部交流力度,共有18名处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任职,各监察分局科级及以下干部也普遍进行了内部轮岗交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了10名监察员到中层干部岗位上来,按程序招考了5名公务员,充实了监察力量;研究修订了《党组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将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任用全部纳入省局党组管理;强化监察员培训,先后组织8人参加国家总局业务培训,积极支持和鼓励在职干部参加继续教育,努力培养专家型和复合型人才。
3.加强廉政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制度,召开了片区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局领导与51名监察员进行了廉政谈话和任前谈话,与4名监察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逐步推进完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述职述廉等制度;制定《2008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邀请省监察厅领导作反腐倡廉的专题辅导,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加强财经纪律、财务收支、内部审计等监督检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召开廉政建设特聘监督员座谈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七)强化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取得新进展。
检验中心从“严、实、精、优”四个方面入手,进一步拓展市场,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同时积极主动开展矿山实验室的基础建设。培训中心在改进培训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完善考核方式上下功夫,试行培训业务管理项目负责制,建立检查监督制度,配套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全面落实“制度落实年、效率提高年”各项具体目标。煤炭学会突出科技创新,坚持“三服务一加强”,广泛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普活动,学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庐山疗养院面对诸多不利因素,内强管理,外拓市场,收到良好效果,并纳入了公务住宿定点目录范围。排水站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开展业务技能培训,争取列入全国排水基地建设范围。
一年来,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监察和直属事业单位工作都创出了新水平、再上了新台阶,取得了新成效。监察一处牵头的国有大矿安全和全省瓦斯整治工作,监察二处牵头的市县国有和乡镇煤矿安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事故调查处牵头全省煤矿应急救援、事故查处、执法监督工作都取得明显成效;科技装备处协调省发改委,争取到了500万元国债资金,在全国煤监系统还是第一家;人事培训处在为江西抢险排水站争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上取得了明显进展;办公室牵头政务信息工作,在全国19家单设的煤监局中排第3名,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全省省级行政机关中排第二名,财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省局机关和各分局的资金良好运行;机关党委牵头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展顺利;监察室在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离退休干部处在老同志津补贴第二步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千方百计沟通了思想,联络了感情,化解了矛盾;机关服务中心全力做好公务用车、会务公务接待等保障工作,为机关职工提供了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全系统都实现了安全行车;信息调度中心在敏感重要时期确保了信息通畅。此外,在扶贫济困、政务、密码和保密、档案、财务、劳动工资、宣传、信访、统计调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都取得了成绩。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和江西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更是全局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赣中监察分局评为江西煤矿安全监察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已经获得了省政府的表彰。经省局考核,赣中监察分局在2008年度行政执法、综合考核中都名列前茅,杨市龙等17位同志被评为2008年度优秀煤矿安全监察员,郑江萍等27位同志被评为2008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等一下将宣布省局的表彰决定,还要对先进个人颁奖。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希望大家以先进为榜样,有更多的单位和个人迈入先进的行列。成绩与荣誉的背后,同时也凝聚着每一位同志及其家属的辛勤汗水,在此我再一次代表局党组,对大家一年来的默默工作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通过你们向全系统所有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慰问!
二、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
2009年是“安全生产年”,是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在持续稳定好转基础上,向2010年实现明显好转目标坚实迈进的关键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新的一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挑战与机遇并存。一方面,面临“五大考验”。一是金融危机的考验。全球金融危机已经影响到我国实体经济,全省煤炭售价从去年9月份开始持续下滑,煤矿企业效益下降。在这种情况下,正常的安全投入面临新的问题,遏制超能力生产面临新的问题。二是机构改革和企业重组的考验。2009年,省级机构改革将全面启动,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将对省级机构进行改革。同时,省属煤矿管理层次将进行改革和重组,管理层思想活跃,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安全管理将面临新的考验。三是安全控制指标的考验。2009年全省煤矿安全控制指标大幅减少为80人,但是,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还没有明显改善,客观条件和工作目标之间有较大差距。四是提升行政机关效能的考验。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加快行政许可节奏,缩短许可时间,同时在抓煤矿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又要有新的突破。五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酿成事故的考验。个别地方非法生产现象还时有发生,特别是245处改建整合矿井没有完全到位,违规生产现象较难控制。
另一方面,存在“五个有利条件”。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了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找准了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为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二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正确领导,为我们搞好煤矿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保证。三是比较完善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为我们依法行政、依法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煤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消除事故隐患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四是江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锻炼了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勤奋敬业、业务精湛的干部职工队伍,为煤矿安全监察事业提供了人才保障。五是全社会安全发展氛围日益浓厚,社会各界对煤矿安全工作日益重视与支持,特别是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形成了煤矿安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经研究,2009年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减少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围绕煤矿安全监察这个中心任务,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促进江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09年煤矿安全工作目标:一是全省煤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控制指标80人之内。二是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监察执法形象、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争取进入全省执法机关先进行列。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国家煤监局“七个落实”,结合我省煤矿安全工作实际,2009年突出抓好“六强化、六着力”。
(一)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
要紧密依托地方党委政府宣传文化工作体系,整合宣传资源,充分运用局政府网站、《江西煤矿安全》等宣传阵地,把宣传工作同下矿监察、下基层检查指导相结合,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生产年”活动意义,使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普及安全知识,力争全局宣传工作有新进展。要抓好安全培训工作,继续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今年三月份要启动对市、县、乡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企业搞好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要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加“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建立1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特别要注重宣传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正面典型以及先进事迹,引导群众正确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和支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营造利于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煤矿安全执法,着力提高执法效能。
经过多次讨论研究,省局印发了《2009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意见》,对全系统的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在此,强调三点:
一是把准定位,明确工作重点。省局的定位是“行政许可、协调指导、监察执法”,工作重点是8项行政许可,协调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监管和安全监察,对监察分局、安全中介机构和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实施难点监察和高位监察、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分局是监察执法的主力军。要把国家监察的重心转移到对地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宏观层面的监察上来,促进地方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和煤矿企业管理层贯彻落实好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履行好职责。2009年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加强检查指导的工作力度,江西煤监机构,尤其是省局在对设区市煤矿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方面务必要有重大进展。
二是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我省煤矿数量较多,井下条件复杂,工作难度大。要以检查指导和联合执法为抓手,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进一步发挥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中介机构、煤矿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做好煤矿安全工作。
三是要提高执法效能。多年来,我们一直在探索煤矿安全监察方式方法,着力提高工作效率,但低水平重复监察、执法效能不高的问题一直困扰我们。今年是机关效能建设年,必须把提高执法效能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摆在内业建设的突出位置认真改正。要加强沟通,在科学执法上做文章,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上下功夫,要把监察执法与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相结合、与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相结合、与治理“三违”相结合,形成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内部工作协调,要有全局(分局)“一盘棋”思想,防止单打一、各搞一套,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三)强化煤矿安全治理,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把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推向深入,瓦斯治理取得新进展。认真履行省煤矿瓦斯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督促各地、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十一五”后三年瓦斯治理和利用规划,特别是督促省属煤矿落实瓦斯治理工程。督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加大瓦斯抽采力度,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密防范瓦斯突出事故。解决好小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问题,以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为标准,争取有比较明显的进步。大力促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建设。
二是继续把隐患排查治理推向深入,认真抓好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省属国有煤矿执行《关于加强隐患整改及跟踪督办工作的通知》(赣煤安字[2008]66号)要求,市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实行“隐患整改回执”制度,由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复查和反馈。明确主办监察员,抓好隐患整改的跟踪调度,实现监察闭合。
三是继续把整顿关闭攻坚战推向深入,配合做好整顿关闭工作。落实国家四部委局联合印发的《“十一五”后三年小煤矿关闭计划》,推动矿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四)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着力提高工作合力。
一是坚持和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体系。将控制目标80人分解落实到各产煤设区市和省属国有煤矿企业以及各个分局,层层落实责任制。分局继续实施考核奖惩制度。
二是加强检查指导,完善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坚持以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交流等制度为载体的监察监管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量化考核式检查指导办法,开展对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指导,促进提高监管工作质量。以取得实效为原则,分局联合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县(市、区)及乡镇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原则上每半年一次;省局对设区市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原则上每年一次。
(五)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着力提高保障能力。
一是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基础建设。督促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和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两个指导意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努力实现“系统可靠,装备先进,管理到位,素质提高”的目标要求;推进示范矿井建设,强化煤矿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
二是强化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督促煤矿企业建立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改善作业环境,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
三是着力推进科技进步。严格按《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目录》,限期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要持续推进支护改革和采煤方法改革,推广应用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提高全省煤矿行业安全技术整体水平,把安全生产建立在依靠科技进步的基础上。
四是着力推进安全支撑体系建设。加强煤矿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对煤矿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整合全省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强化应急培训、演练和宣教工作,继续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排水站的编制、管理体制、单位级别等问题,加快排水站建设进度,争取列入全国排水基地建设范围。抓好煤矿安全培训,着力在充实教育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加大技能培训工作力度,继续推进采用网上模拟考试系统、证书查询系统等现代化先进手段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快矿山实验室建设的步伐,着力提升煤矿设备的安全水平。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安全培训中心等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规范和提高服务质量,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
(六)强化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机关形象。
一是继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围绕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把整改措施进一步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切实解决事关全局和制约全省煤矿安全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要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对现行制度要进行“废、改、立”;要搞好总结测评,采取适当方式,对局党组和局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进行群众测评,根据测评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和干部队伍三项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大局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激励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全心全意做好安全监察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业务学习,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对外联系交流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监察员的执法能力,有效履行监察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教育、监督、惩处的各项制度,确保公正执法,廉洁执法。要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用实绩选人。要落实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执法分析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年活动。2009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上午已经开了动员会,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正确处理煤矿安全监察这一中心工作和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关系,切实提升机关效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做到两不误、两提高。
四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和谐平安建设为主线,以积极应对经济波动带来的冲击为重点,以完善综治责任体系为抓手,以争创平安单位为目标,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提升全机构综治工作整体水平,为煤矿安全监察事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局属各单位都要认真分析2008年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扎实工作。庐山疗养院要积极应对国内经济波动带来的诸多影响,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培训中心、检验中心要依法拓展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争取2009年工作和经济效益更上一层楼;排水站要抓住机遇,争取建设成为国家级矿山抢险排水应急救援基地;煤炭学会要坚持“三服务一加强”宗旨,继续保持全省“金牌学会”的荣誉称号。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张德江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狠抓落实,脚踏实地做好2009年各项工作,为巩固和发展江西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的良好态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今天是
发布时间:2009年2月3日14: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