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保管员岗位责任制
一、遵守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二、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不玩忽职守,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
三、负责验收、保管、发放和统计爆破器材,并保持完备的记录,做到账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对无爆破员安全作业证和领取手续不完备的人员,不得发放爆破器材。
五、及时统计、报告质量有问题及过期变质失效的爆破器材。
六、库房储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必须分库储存。
七、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八、参加过期、失效、变质爆破器材的销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