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佚名
2009-03-30 12:52
来源:本站原创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班(组)长在生产矿长和当班安全检查工的直接领导下,配合安全检查工管理井下安全生产,组织生产人员实施采掘《作业规程》,对全班进行直接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班(组)长负责带领全班(组)人员接受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准予进入井下作业,对不合格者严禁下井作业进行把关。
三、班(组)长负责检查生产作业人员入井烟火情况,矿灯矿帽工作服穿戴情况,作业工具,材料领退等,维护井下电气设备,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四、班(组)带领本班(组)成员,积极完成矿长下达的每月生产任务。
五、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对工作面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规程》规定工作面作业人员一个人员不少于3—5根护身顶,腰夹不超过30公分,捣挖煤槽不超过30公分,老岩悬空面积不得超过0.6平方米,滚身采挖不可缺少短顶支护。
六、班(组)长带领全班(组)把好安全、质量、数量关。
七、班(组)长煤巷打眼放炮,必须报告跟班安全检查工,由专职放炮员按《操作规程》实施。
八、班(组)实行统一上下班时间,不经班(组)长允许,作业人员不准串入他人作业面,不准串入盲巷、废巷及采空区,不准随便在矿车运输巷道随意行走,有事出入,必须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九、班(组)长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作交接班签字。
一、班(组)长在生产矿长和当班安全检查工的直接领导下,配合安全检查工管理井下安全生产,组织生产人员实施采掘《作业规程》,对全班进行直接管理,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二、班(组)长负责带领全班(组)人员接受全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培训合格者准予进入井下作业,对不合格者严禁下井作业进行把关。
三、班(组)长负责检查生产作业人员入井烟火情况,矿灯矿帽工作服穿戴情况,作业工具,材料领退等,维护井下电气设备,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
四、班(组)带领本班(组)成员,积极完成矿长下达的每月生产任务。
五、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对工作面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规程》规定工作面作业人员一个人员不少于3—5根护身顶,腰夹不超过30公分,捣挖煤槽不超过30公分,老岩悬空面积不得超过0.6平方米,滚身采挖不可缺少短顶支护。
六、班(组)长带领全班(组)把好安全、质量、数量关。
七、班(组)长煤巷打眼放炮,必须报告跟班安全检查工,由专职放炮员按《操作规程》实施。
八、班(组)实行统一上下班时间,不经班(组)长允许,作业人员不准串入他人作业面,不准串入盲巷、废巷及采空区,不准随便在矿车运输巷道随意行走,有事出入,必须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九、班(组)长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作交接班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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