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教育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09-04-25 23:53
来源:互联网
企业安全教育制度 建国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产业部门为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陆续颁发了一些法规和规定。<劳动法>不仅规定了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培训的义务和职责,同时规定了‘‘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法>把“企业应当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作为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矿山安全法>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作业”。<煤炭法>、<乡镇企业法>、<尘肺病防治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中,也都对劳动保护教育制度予以规定。为了贯彻国家法规的规定,原劳动部于1989年12月颁发了<锅炉司护工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1991年9月颁发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91.年9月颁发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1995年颁布了(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1999年7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
上一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下一篇: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