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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部经理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者:佚名 2009-05-12 20:54 来源:本站原创

安全部经理助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2. 协助安全部经理搞好安全部的工作,安全部经理不在时,行使安全部经理职权。
3. 根据近几年的事故教训和经验协助安全部经理制定预防重大事故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执行。
4. 在安全部经理领导下,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为原则,负责对“三违”人员按照公司《安全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5. 负责对公司发生的事故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对在抢救事故过程中出现的有功人员要及时进行表扬和奖励。
6. 每月月底,负责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将当月的事故情况和“三违”情况报有关单位和个人;
7. 负责部门有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制定工作。
8. 经常深入井上下施工现场,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协助安全部经理督促矿井灾害处理计划及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
9. 参加制定、修订、审查公司矿井生产建设的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参加矿井工程设计审核、工程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
10. 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向上级报告,并参加事故的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1. 监督矿井有关通风、瓦斯、防尘、瓦斯抽放、防水灾、防火灾等方面安全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12. 配合其它部门工作,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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