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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副矿长(副经理) 的安全职责

作者:煤安网 2009-06-07 12:58 来源:本站原创
生产副矿长(副经理) 的安全职责
1.协助矿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
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矿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
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
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矿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
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
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
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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