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负责人安全职责
作者:煤安网
2009-06-07 13:00
来源:本站原创
工区负责人安全职责
工区负责人一般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
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工
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按时提出本工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由矿长
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4.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指导。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工区负责人一般应负以下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法规以及本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对其所
领导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责任。
2.坚持深入工作第一线,经常检查生产现场的设施、设备作业环境及工
人操作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按时提出本工区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经安全技术部门审查,由矿长
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4.对本工区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操作技术指导。
5.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上报领导。
6.有权拒绝上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上一篇:区(队) 长的安全生产权利规定
下一篇:组织部门的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