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拉绞车安全运行安全技术措施
一、项目说明
本措施适用于蒋庄煤矿使用对拉绞车的采区轨道上下山。由于我矿采区巷道走向起伏变化,使用对拉绞车的地点较多,为确保安全运输,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各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二、安全规定
1、对拉绞车的型号、钢丝绳直径、基础形式必须相同。
2、斜巷倾角在10°或10°以下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局部有 11°-15°的斜巷且长度不超过100米的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倾角局部超过15°的上下山严禁使用对拉绞车。
3、对拉绞车之间的距离严禁超过滚筒的容绳量。
4、对拉车之间严禁设置车场,严禁弯道提升。
5、对拉绞车两端车场的开口距上变坡点的距离分别大于绞车提升的过卷距离。
6、对拉绞车提升范围内的上下车场、甩车场、中间通道口应设声光报警装置,悬挂“行车不行人”牌。
7、运输斜巷各安全保护设施、声光信号、警示牌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的安设位置符合规定,强度能够达到防止车辆误入斜巷并能阻止车辆运行的要求。
三、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扒钩工、信号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每班开车前由绞车司机负责对小绞车稳固情况和制动装置、缠绳状态、小绞车的完好状态、开关、操作按钮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好严禁走钩。
3、信号工、扒钩工负责对声光信号、语言报警、钢丝绳、矿车连接装置、牵引车数、装封车情况等全面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完严禁走钩。
4、对拉绞车司机在操作时,精力要集中,按信号提车与松车,互相配合,两台绞车运行速度必须同步,严禁不带电松车或开闸放飞车。
5、绞车运行期间,应提示行人不得进入运行区域,严格执行斜巷运输“行车不行人”制度。
6、两端车场信号要齐全完好,一方发出提升信号后,另一方打回铃信号,绞车司机方准开车。
7、绞车司机正规操作程序
(1)绞车运行前,绞车司机应检查绞车周围及运行区域内有无人员进入,确定无人后方可进行操作。
(2)对拉绞车设甲方与乙方,当甲方信号工发出提车信号,乙方信号工听到后立即回提车信号,然后由乙方司机提车,甲方司机松车;当乙方信号工发出提车信号,甲方信号工听到后立即回提车信号,然后由甲方司机提车,乙方司机松车。
(3)提车时先起动电机,滚筒上的制动闸应刹住,再开动滚筒,松开制动闸,刹紧工作闸,与此同时对方应先将电机反转,先闸住制动闸,使绞车运转后,再适当松开制动闸,刹紧工作闸。下放的速度可用制动闸来适当控制,严禁刹死。
(4)当听到停车信号,两绞车司机应立即松开工作闸,闸紧制动闸(停车要迅速,严禁急剧刹车)。
8、电机开动时,两闸带不允许同时刹住。
9、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必须密切观察钢丝绳缠绕和放绳情况,防止过快、过慢,放绳时钢丝绳要保持一定的松紧度,不允许松车过快造成轧绳或空绳。
10、在绞车运行过程中发现钢丝绳、连接装置、小绞车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打点,停车处理。
11、行人在斜巷行走,应靠人行道侧行走,禁止在轨道中央行走,防止上平巷车辆误入斜巷造成人身伤害。
12、行人在斜巷行走时,听到绞车运行打点信号,应立即提示绞车司机停止运行绞车或及时躲避到邻近的安全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