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解析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
作者:安全文化网
2009-07-11 00: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小安解图:生产经营危险物品场所应远离员工宿舍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释义:员工宿舍与危险品同在幢楼内,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火灾,极易导致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近几年来,有关部门虽然展开对这一问题的专贡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问题仍未彻底解决。因此,必须规定员工宿舍不得与生产、经营、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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