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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尘工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09-08-30 20:50 来源:本站原创

测尘工操作规程

1、测尘前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勤旋转按钮灵敏可靠。使用光电测尘器时,要检查电池电压,当低于使用电压时,应按要求进行充电。
2、根据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
3、下井时应带全仪器、仪表、工具和记录本等。仪器必须随身携带,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
4、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板、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自身安全
5、采样地点必须设在回风侧,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并符合要求。
6、采样高度在不障碍工作操作的条件下,应尽量靠近工作作业的呼吸带。一般高度为1.5m左右。
7、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是: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min后再进行采样;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作作业时采样。
8、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少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
9、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每6个月测定1次。
10、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他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每个采样工种分两个班次连续采样,一个班次内至少采集2个有效样品,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11、测尘完毕后,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及时上报,并按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
12、测尘采样器每次使用完后,要擦净、检修,合理使用仪器,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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