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泵房电焊、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时间:2008年4月 日至2008年 月 日
二、施工地点:-150大泵房内
三、施工单位:生产准备队
四、施工负责人:孙留国
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和监管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案。由施工负责人把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贯彻到每个职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作业人员自觉做到自主保安,确保-150大泵房电焊、气割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2、施工负责人是现场第一责任人,也是现场最高指挥官,必须现场跟班。
3、施工前,由安检大队派瓦斯检测工测量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150大泵房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施工,施工时作业地点必须在规定位置悬挂瓦斯便携仪。
4、施工前,救护队派救护队员携带两瓶灭火器和专用洒水工具在现场监护,安检大队派专职安检员现场监护。由通风队负责保证工作场所的正常通风。
5、施工前,由生产准备队负责将-150大泵房附近10米范围内的易燃物、杂物,油渍等清理干净,架设专用供水管路,派专人洒水降尘。
6、施工前,生产准备队必须先检查减压器、气管、管接头、割距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要防止氧气带、焊把线沾染油脂,并保证焊机电源线,焊把线完好无损,不得混在一起,施工负责人必须监督做到随用随收。氧气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7、施工地点,氧气瓶和乙炔瓶、电焊机必须放在进风流侧。电焊机的一次接线柱位置必须加装防护罩。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10米,距明火要大于10米,在布置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必须栓紧绑牢,以防瓶倒。
8、气割工、电焊工必须劳保用具齐全,着装严谨,不得穿着有破口的棉袄操作。
9、焊、割工作开始和结束后都要及时向安质科、调度室、通风科汇报,结束两小时后再次报告。
10、在气割或电焊施工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下方用钢板或铁锨上面铺一层湿沙,接受气割火花或焊渣。并对气割火花、焊渣经常性、多轮次洒水灭火,随着施工地点的移动,对后段做好补充性洒水灭火,防止死灰复燃。
11、如果需长时间对某一金属部位焊(割)时要求20分钟停一次,在焊(割)点的两侧金属体浇水降温至常温时,再进行施工,结束后再次浇水降温至常温。
12、工作结束后,安检员、救护队员,生产准备队专职灭火人员再等至少2小时,观察现场是否有火情出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3、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趟入井,在+35水平大巷,应由人工抬运,抬运时工作人员须轻搬轻放,严防撞击。
14、本措施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5、安全管理科严格按本措施监督落实。
编制:李发展
200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