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仓加固气割、焊作业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生产准备队
编 制 人:李 发 展
时 间:2007年11月4日
一、施工时间:2007年11月5日
二、施工单位:生产准备队
三、施工地点:四号仓
四、施工负责人:郭振
五、施工内容:加固四号仓
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由工作负责人向所有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贯彻本措施,并把当班的安全注意事项贯彻到每个职工,责任落实到人,要求职工自觉做到自主保安,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2、施工前,由安检大队派瓦斯检测工测量工作地点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只有在巷道前后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施工,施工时作业地点必须在规定位置悬挂瓦斯便携仪。
3、施工前救护队派2名队员携带两瓶灭火器和专用洒水工具在现场监护,安检大队派专职安检员现场监护。
4、施工地点,氧气瓶和乙炔瓶、电焊机必须放在进风流侧。
5、施工前,生产准备队必须先检查减压器,气管、管接头、割距的完好情况、有无漏气情况,防止氧气带、电源线和焊把线沾染油脂,并保证焊机电源线、焊把线等保证完好无损。氧气工、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并由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并对施工点前后5米范围的杂物、可燃物清理干净,并用水管对施工地点附近1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做好预防性灭火工作。
6、氧气瓶和乙炔瓶应分趟入井,在+35水平大巷,应由人工抬运,抬运时工作人员须轻搬轻放,严防撞击。
7、施工地点的氧气瓶和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要大于10米,在布置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必须栓紧绑牢,以防瓶倒。
8、各种准备工作就序后,施工负责人跟班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经允许后开始施工,工作结束时须向调度室再汇报。
9、在施工中对气割火花、焊渣经常性,多轮次洒水灭火,随着施工地点的移动,对后段做好补充性洒水灭火,防止死灰复燃。
10、工作结束后,安检员、救护队员,生产准备队专职灭火人员再等至少1小时,观察现场是否有火情出现,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11、本措施未及之处,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安全管理科严格按本措施监督落实。
编制:李发展
2007年11月4日
四号仓加固气割、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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