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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0机道采煤作业规程

作者:佚名 2009-10-23 08:39 来源:本站原创

一、概况

1、采煤工作面位置及开采范围
3110机道位于杨店子风井井筒南翼,是31采区+260水平运输巷下帮的第五根机道,距+260轨道上山上车场约1670m左右,31101、31102工作面推进长度均为818m,工作面全长为140米。
2、井下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
该对拉工作面之东南为31121工作面,西南为+260水平大巷煤柱,西北为31082采空区,东北为+260水平与+215水平采区煤柱。
3、地面位置
该对拉工作面对应地表为大屋基、观音岩、团包山至十二块田一带,大部分为农田、荒地,有少量农房,无大的建(构)筑物。芭石轻便铁路穿过工作面,铁路高程在438米以上。斯栗河沟流经地表,最低高程,380.2米。井下工作面对应地表最小高差大于105米,井下开采对地表影响较小。
二、地质概况

1、煤层赋存情况
所采煤层编号为k7,该煤层总厚为0.90--1.10m,煤层倾角0-4度,走向S170oN,倾向E61oW。 K7煤层为四煤三矸的复杂结构煤层,由下往上由亮煤渐变为半暗至暗淡煤,矸石一般为高岭石粘土岩。平均内在灰份约为50.5%左右,硬度f=1.95,四煤三矸的容重为1.75T/m3。
2、围岩的性质及其对采煤的影响
老顶为砂岩为灰白色中~细粒砂岩,巨厚层状,斜层理,厚度 98.0米;直接顶以深灰色砂质泥岩为主,局部为泥质砂岩,夹粉砂岩,水平层理,厚度9.8米;伪顶为深灰色炭质页岩夹煤线,厚度为0.4米,煤线厚度为0.16米左右;直接底为泥质砂岩,其上部为泥质砂岩,向下逐渐过渡为粉砂岩,厚度12米;老底灰白色细~中粒砂岩为主,局部夹粉砂岩,厚度30米。生产中伪顶易垮落,对煤质有一定的影响。
3、地质构造及水文地质情况
该对拉工作面地质构造简单,为一单斜构造。岩层平均倾角1.7度,倾向61度。顶底板比较稳定,顶板的小滑面构造发育,易垮落。现有掘进工程揭露的断层共有9条,均为正断层,其中断距大于1米的断层有5条。31102工作面有一条薄化带,走向为135度,平均宽度约30米,在31102风巷侧只冲刷煤炭顶板,不影响采高,在机道侧煤层最薄处为0.75米。(具体请见《天锡井3110机道对拉工作面地质平面图》),对回采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见《3110机道回采地质说明书》。
该对拉工作面在掘进时,未出现顶板滴水现象。但在回采时,可能出现顶板滴水、淋水。斯栗河沟流经地表,工作面与地表最小高差大于105米,井下开采对地表基本无影响。如遇回采工作面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该工作面最大涌水量:0. 03(m3/min),正常涌水量0.005(m3/min)。
4、瓦斯、煤尘与自燃
瓦斯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1.11m3/t;煤尘无爆炸危险;煤层无自燃现象; 地温无影响。
5、可采储量与可采期
31101、31102工作面倾向长度均为868m,工作面全长为140米;整个对拉面机采可采储量35万T,按月产28000T计算,可采期为12.5个月。

三、采煤工艺

(一)采煤方法

1、采高:根据煤层赋存情况,选定采高为0.92米。
2、采煤法:3110机道对拉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式采煤法,仰采。

(二)、回采工艺

一)、破煤
采用单滚筒MG—150B型采煤机超前机头进刀割煤,一次完成破煤和装煤,工作面缺口采取人工打眼装药爆破形成。(见附表1及炮眼布置图)
二)、装煤
31101、31102两采面多数煤炭均由割煤机割落入SGW-40T型刮板输送机内,少数浮煤由人工攉入刮板输送机内。
三)、运煤
(1)、两采面由SGW-40T型刮板输送机反开出煤,机道使用一台SGW-40T型刮板运输机和一台SD-44P型皮带运输机,将煤炭转运至3110机道煤仓装车。
(2)、可弯曲刮板运输机的使用
刮板运输机安设必须平、稳、直,运行时要求刮板链松紧适度。推移时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横卧配斜撑支柱移溜,移溜点两支柱之间严禁“硬斗硬”。移溜滞后机组不大于17m, 未割穿机头、机尾下班时,移溜滞后机组的距离不大于9m。割穿机头(尾)下班时,翻转挡煤板,将刮板运输机机头(尾)连同机组移至正常割煤位置,移溜必须在溜子运行时进行。
四)、 顶板控制
1、支护密度计算:

N-- 合理的支护密度根/m2
Pt――采面合理支护强度 T/m2
――采面支柱的实际支撑能力 T/m2
Pt=KB×Ki×KG×
根据查表得:Pt=KB×Ki×KG× =0.9×0.9×29.8×1.33=32.23
采面实际支撑能力20――30T/根。取20T
= 1.61根/m2
据矿压观察资料得知,周期来压单位面积压力最大41吨/m2,平均压力值为37吨/m2,正常情况为28吨/m2。
根据采面顶岩层贮存情况、回采工艺等综合因素,采面采用排距0.6米,柱距0.9米,控制采面顶板,支护密度2.46根/m2。
初次来压增大支护密度,加掺铁鞋即可。
2、采面支护
采面用单体液压支柱配HDJC--600型铰接顶梁作为采面临时和正式支护; 乳化液泵站工作压力为20MPa,乳化液浓度为2%~3%;铰接顶梁不足时可以用π型(矿工)钢顶梁作临时或正式支护挑梁,但必须分段,不允许作大面积支护。
⑴采面煤壁原则上不掺支柱,但岩烂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掺设临时支柱时,必须在停机停溜情况下方能掺设。临时支护可用液压支柱或用木支柱,但必须成段掺设,不得铁木混掺。
⑵采面临时和正式支柱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HDJC-600型铰接顶梁支护;工作面采用四、五排支柱控顶,密集切顶,正式支柱按正悬臂、齐梁齐柱直线方式排列。支柱柱距0.9米(密集支柱柱距0.45米),排距0.6米,铰梁因其长度与截深不一致,连续绞接几次,当掺正式支柱遇绞接部时,将铰梁重新排列一次。重新排列铰梁或当采面出现冒顶、顶板台阶下沉等特殊情况,铰梁可暂不绞接使用。工作面正常情况下严禁使用单柱单梁或单柱双梁方式支护顶板。
⑶每列铰梁配一个调节销,溜槽后砂第一排正式支柱以后不准保持使用调节销。暂时不用的调节销必须插在第一排正式支柱的手把体内,其链子挂钩挂在支柱三用阀卸载孔内或铰梁挂链孔内。
⑷采煤组边掺正式支柱边挂超前悬臂铰梁,以加强对机组跑道上方顶板的支护,超前悬臂梁应与顶板尽量保持最大面积的接触,顶板不平整时必须加垫木料接顶以确保支护效果。挂超前悬臂铰梁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有可靠支护的地点作业。割煤时,机组前方阻挡过机的超前悬臂铰梁由开路工在停溜抖下来,待机组割过之后,由随机人员追机间隔一列铰梁补挂一根超前悬臂铰梁,补挂铰梁滞后机组不大于5米。正式支护第一枪滞后移溜点不超过10米,最后一枪滞后移溜点不超过40米,且正式支柱掺设段不得缺枪。
⑸在采面中部停机下班时,正式支护滞后机组均不大于9m,超过移溜点掺设1-2根。另在最后一个移溜点至刀筒之间炭头靠溜槽掺一排加扣挑梁的护机液压支柱,柱距不大于1.2m,顶板压力大或岩层烂时应加密支柱。在上下缺口停机下班时,正式支柱应掺至采面端头。
⑹在确认顶板压力过大的地段,挂梁后过机空间不够的地段,以及因排距不合适,无法铰接而采用带帽点柱作正式支护的地段,必须在后砂贴溜槽加掺临时支柱加强对机组跑道的支护。后砂贴溜槽临时支柱距溜槽0.1米,柱距1.50米,锚链放在槽边,管线放在后侧,不要求直线,下一刀割煤时机组前方超前机组不超过10米回掉临时支柱。
(7)特殊条件下掺液压支柱,使用铰接顶梁、π型(矿工)钢挑梁不便时,经值班队长或现场督查员同意可使用液压支柱配木挑梁支护。
3、工作面端头支护
采用液压支柱配HDJA--1200型铰接顶梁支护,正式支柱排距0.6米或1.2米(除溜子机架后方之外,每排要统一) ,柱距0.8米,铰梁按齐梁齐柱方式布置,支柱遇顶梁铰接部或机架地梁等不能正常掺设时可适当挪动掺设位置。溜子后砂第一根支柱以后的顶梁铰接部不得保持使用调角楔,其它顶梁铰接部均可保持使用调角楔。移溜子头或溜子尾必须分次到位,边移边作临时支护,溜子上方无柱铰梁不得超过一根。缺口炭头只有一排支柱时,溜子上方的铰梁铰接部应保持使用调角楔。机尾上方必须有2列铰梁支护,机头上方必须有3列铰梁支护,机头缺口铰梁支架不少于11列。各缺口不能用铰梁支护的地方,当顶板暴露面积大于1.0m×1.0m时,可使用液压支柱加扣矿工钢、π型钢挑梁或铰梁单掺,无法或不宜掺液压支柱的地方,掺木支柱支护。缺口回柱充带后应保持溜子后砂与采面放顶平行有一个大排或两个小排的空间。机头护巷砂带预定位置如需对着风眼留设排瓦斯小巷,可将预定位置铰梁提前换为矿工钢或π型钢挑梁支护(每棚铰梁只能换最后一匹),充带时在小巷内掺设2~3根木点柱不回收,回收风眼与小巷出口之间的铰梁时掺设1~2根替换木点柱不回收。砂带之间的排瓦斯小巷宽度为0.5米~1.0米。
4、机道 、风巷的超前支护、回撤
(1) 回采时,机道溜子两侧均用液压支柱配HDJC-1200型铰梁超前工作面煤壁20米打抬棚,形成双抬棚支护,其柱距为1.0~1.2米,压力较大时,支柱适当加密。
(2)架设超前抬棚时,挂梁升柱,必须两人配合作业。挂梁时使用调角楔,升柱时及时退下调角楔。
(3)挂梁时,铰梁与原棚梁接触处应加垫木垫板;挂梁后加穿背材,将棚子背实接顶。
(4)新架设的抬棚不得向任何一方倾斜,后方旧抬棚向某一方倾斜时,及时用液压支柱或木支柱牮牢。
(5)换机道超前抬棚的水泥柱子时,应两帮交替进行。双抬棚范围内的水泥柱子可全部换完;用单体液压支柱替换水泥支柱,液压支柱柱帽掺在工钢梁泥口的梁头侧,必须掺正掺牢且逐棚依次进行,不得出现回收水泥支柱而不掺液压支柱的情况。在机风巷压力大,顶板破碎时,不得超前回收水泥支柱。
(6)机道尾巷回收
1)回收机道尾巷距采面切顶线(指后一个采面切顶线至机道未回收的最后一棚棚子)不得超过6米。 每次机道尾巷回撤时严禁超过采面砂带,机道溜子机尾滚筒后至少留一匹铰梁。
2)回收前,先检查和用液压支柱或木点柱布置机道尾巷段两工作面坎上的安全。顶板破碎和回收后有丢失液压支柱危险时,用木支柱替换出液压支柱,回收时在安全的原则下尽可能回收木支柱。
3)回收时,先回收液压支柱、铰梁,后回收矿工钢梁担及背材。回收液压支柱前,收尽浮煤,手镐抬底现出液压支柱液缸三分之二以上,并在矿工钢梁担中部之下掺一根临时替换木支柱。
4)液压支柱卸截后,用葫芦或回柱器拉出,或用溜子加钢绳、链子点开拉出,回柱后随即取出铰梁。
5)回收矿工钢梁担前,应先松顶,刁移梁头,清除危岩活矸,然后用溜子加专用钢绳、链子套住梁担一端,点开溜子将梁担拉出。
6)开溜回收梁担过程中,设专人刹 车,防止回链损坏设备,连续3次启动溜子都拉不动时, 必须采取措施减轻溜子负荷,严禁开闷车和频繁正、反启动。
7)溜子司机按尾巷监视回收人员的信号开溜。开溜时,尾巷作业人员必须先退至安全地点,然后由尾巷监护安全的人员负责发开溜信号。
8)在尾巷回收作业时,应先敲帮问顶,搞好临时支护,清理好退路,站在安全地点回收,并且有一人监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9)机道回出的材料运送,严格按采煤队机道皮带运输机运送材料的规定执行。
10)机道下放平车时,人员走平车后面,用软绳拉着平车下放,坡度较大时用刹车棒控制车速,需用绞车提升时必须按小绞车操作规定严格执行。
(7)风巷内在梁担下靠采面一侧,用液压支柱配HDJA--1200型铰梁打单抬棚,其必须超前工作面煤壁20米,其柱距为1.2米。液压支柱支护高度不符合要求时,可允许使用1.8米液压支柱加垫碹石打超前抬棚。风巷压力大,底鼓严重,要打双抬棚加强支护。铰梁不足时,可用长矿工钢梁代替。31101风巷随采随回收;31102风巷不回收,回撤时在棚子梁担之下中间位置掺一根木点柱加强支护,并用完好的水泥支柱换下坏损的水泥柱子,或在靠坏水泥柱子处加掺一根木点柱。。
(8)机、风巷超前回收水泥支柱距超前抬棚不得超过10米;机、风巷压力大时,不得超前替换回收水泥支柱。
(9)机风巷超前支护20米范围巷道净高不低于1.6米,超前支护20米外巷道净高不低于1.8米,不够时必须及时收流砂和抬底整治。
4、特种支护
特殊条件下掺液压支柱,使用铰接顶梁、π型(矿工)钢挑梁不便时,经值班队长或现场督查员同意可使用液压支柱配木挑梁支护。
6、采面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时的顶板控制
( 1)初次来压特殊支护措施:从开切眼投岩起,采面推进10~15米 ,可能出现顶板压力增大,支柱插底现象,即采面出现初次来压。根据实际情况,投岩期间即实施放顶,并采用加穿铁鞋、支柱加密或强制放顶等措施,初次来压不明显。
( 2)采面周期来压特殊支护措施:采面初次来压之后,每推进8~10米,都可能局部出现上述情况,即采面出现周期来压。根据生产实际情况看,周期来压不明显,但如果遇顶板有漏棚水,底板松软,支柱插底而导致切顶效果不好时,仍有可能出现较大来压。一旦发现来压征兆,应当采取加密支柱,打木垛,软底段支柱穿铁鞋,将采面多余的支柱全部掺起等措施加强支护。并且对采面采空区悬顶面积达到3×3m2(砂带旁边达到3×5m2)范围的顶板,实施强制放顶(见附图)。
7、坚硬顶板的控制
采面遇顶板坚硬,不易垮落时,且采空区悬顶面积达到长×宽=3×3m2(砂带旁边达到3×5m2)时,必须强制放顶(见附图)并采取增加采面支护强度的措施加以控制顶板。
8、采空区处理
工作面直接顶是采高的6-7倍,回柱后极易垮落,冒落的砂能充满采空区,因此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
31101风巷侧留设不小于1.5m厚的煤墩,31102风巷侧留设不小于2.0m厚的煤墩;每隔4至6m留一个通风、行人眼,其净断面积不小于1.2m2,采用一梁二柱矩形棚子支护且不少于3棚,并在距风巷煤墩不大于2.0m处各充一条3.0米宽的砂带。两工作面距机道巷边不大于1.5m处各充一条3.0m宽的护巷砂带,砂带应尽量靠拢巷边,砂带为两刀一充。充填机道护巷砂带,可推迟到机组下割时进行,以免事先从溜槽内取砂堆在砂带边影响下出口的安全畅通。
9、回柱方法、回柱工艺及支护材料复用的规定
工作面支柱“见五回一”,最大控顶距3.8米,最小控顶距3.2米,放顶步距0.6米。机头或机尾30米范围内支柱可“见六回二”,但机组停在缺口内下班时,必须“见五回一”。凡采煤下班时,放顶必须跟至正式支柱位置。机组在采面机头或机尾倒头前,其30米范围内可以暂不掺站队支柱,待机组反向割过之后再及时补掺。机组反向割煤前,追机正式支护必须全部掺设完毕。采面正常情况下每隔10米打一个木垛(可用铁鞋丛柱替代木垛),并要求随撤随打,以防顶板突然来压而发生大面积垮塌事故。木垛打在末排支柱内侧,为“井”型架设,木垛上方必须加打岩板刹紧接顶。采用铁鞋丛柱代替木垛时,丛柱打在切顶线内侧,每组丛柱用四根液压支柱加穿铁鞋掺设而成, 其支柱呈矩形排列,柱距0.5米,排距0.4米,其支护形式为:使用1.2米的长铰梁时,前后支柱采用一梁二柱的方式掺设, 使用0.6米的短铰梁时,前后支柱采用一梁一柱的铰梁支架形式掺设。采面顶板压力较大地段,木垛或丛柱的间距为5米。 工作面有漏棚水或底板水的地段,以及烂岩的两端头都必须打木垛支护,顶板破碎处不得用铁鞋丛柱代替木垛。木垛的架设和回收按《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备用支护材料的数量及存放地点
两风巷内必须保证一天以上的坑木存放,要求堆放整齐,规格不混杂,不妨碍通风、行人。采面备用支柱在风巷内应经常保持不少于50根、顶梁备用数量应经常保持不少于30匹,小铰梁调角楔备用数量不少于10个,备用支护材料规格必须齐全。

四、巷道布置与生产系统

(一)巷道布置
3110机道所在采区为+260水平31采区,该采区的巷道全部沿走向采取倾斜长壁式布置,分上、下山沿倾斜推进。在大巷两侧沿倾斜方向掘进工作面巷道,至水平边界后掘进开切眼形成工作面。(附工作面巷道布置图)
(二)生产系统
1、运煤系统
31101采面┐
→3110机道→3110机道煤仓→+260南正巷→+260
31102采面┘
水平煤仓→+215水平皮带运输巷→转载皮带巷→皮带斜井→地面
2、运料系统
地面库房→串车材料斜井→井底车场→+215运输石门→+260
轨道上山→+260水平南正巷→ +260水平四、五号石门 →+260
┌→31101风巷─→31101采面
南副巷 →
└→31102风巷─→31102采面
3、排水系统
采面可能出现局部淋水及采空区水流入采面和采面巷道的情况,但预计水量不大;31082采面涌水较大,有影响31101采面正常生产的可能。采取在两风巷掏设水沟的方式把水排入放水巷。
4、供电系统(设备配备详见附表2)

+260中央变电所 (6KV)→ 采区配电所 (6KV/660V或 6KV /

┌31101风巷 → 31101采面
1140V/660V)→ 3110 机道
└31102风巷 →31102采面
5、通风防尘系统
(一) 、采面风量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采=100×q瓦采×K采通,m3/min
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实际需要风量,m3/min;
q瓦采———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绝对涌出量,m3/min;
K采通———瓦斯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K采通=1.2~1.6
Q采=100×q×K采通=100×1.55×1.4=217(m3/min)
2、按工作面温度计算:
Q采=60×V采×S采,m3/min
式中:V采———一个采煤工作面风速,m/s;
S采———一个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m2;
Q采=60×1×3.5=210(m3/min)
3、按人数计算实际需要风量:
Q采=4×N采,m3/min
式中:N采———一个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Q采=4×40=160(m3/min)
4、按炸药量进行计算:
Q采=25×A
式中:A———一个工作面一次爆破的最大炸药用量,Kg。
Q采=25×6=150(m3/min)
5、按风速进行验算:
1)按最低风速验算:
Q采≥15×S采,m3/min
式中:S采————一个采煤工作面的平均断面积,m2;
Q采≥15×3.5=52.5(m3/min)
2)按最高风速验算:
Q采≤240×S采,m3/min
Q采≤240×3.5=840(m3/min)
按以上计算可知,3110机道一个工作面的配风量为217(m3/min),对拉工作面的配风量为217×2=434(m3/min)

(二)、通风防尘系统图
1、风流路线
地面(新鲜风)→莲花岩斜井→+215运输石门→+260轨道上山→
┌→31101采面(回风)→31101风巷┐
→+260南正巷→3110机道→
└→31102采面(回风)→31102风巷┘
→+260南副巷→杨店子风井→抽风机→地面
2、通风设备
采面在两风巷中各安设一组风门,上设调节风窗控制供风量。瓦斯监测则以安设传感器及人员携带便携仪的方式进行。
(1)传感器的安设要求
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巷道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
(2)相关要求
(a)瓦斯传感器的日常前移由所在巷道的瓦检员负责。
(b)采面印子在放炮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放炮是否对瓦斯传感器存在安全威协,必须将传感器搌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能准许采面放炮。
(c)采面的风洞在汇穿前,必须由瓦检员检查该风洞是否正对瓦斯传感器,若正对则由瓦检员将传感器搌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后方能准许采面放炮。
6、管路系统
3110机道乳化液泵站→机道高压钢管及高压软主管→三通
┌→31101采面主管→异径三通→截止阀 →枪管 →注液枪→
→ ┤
└→31102采面主管→异径三通→截止阀 →枪管 →注液枪→
─→单体液压支柱─→排外

─→单体液压支柱─→排外
7、照明及通讯系统
采面采取职工个人携带一盏KS--8型或KL--6型矿灯照明,煤仓下放煤处采用127V的矿用防爆灯照明。机道皮带机尾处、煤仓上下口、31101、31102风巷内各安设一台防爆程控电话。

五、劳动组织

1、循环进度
采煤工作面每一循环推进度为0.6米。
2、循环方式
3110机道两采煤工作面均采用“三八制作业”,两采一准,生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作业形式
每天每班的生产时间为八小时,两班共计十六小时,另八小时为检修准备时间。
4、工序安排
在工序安排上都尽可能采用平行作业,充分的利用了工作空间与时间,避免了各工序的相互影响,极大的提高了工时的利用率。割煤班首先进行割煤作业,装煤运煤滞后割煤;移溜与装煤运煤平行作业;支柱挂梁滞后装煤运煤;回柱放顶滞后支柱挂梁;开缺口则可平行于回柱放顶或在其他工序没进行时工作。
5、劳动组织
采煤工作面的人员配备(详见附表3)
6、正规作业循环图表
详见回采工作面正规作业循环示意图表(附)
7、采煤工作面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附表4)

六、安全监控系统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8、159、169条的要求,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对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够及时报警和切断电源,在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内安设瓦斯传感器和远程控制断电仪。
1、种类及数量
KJF16A分站2台 、甲烷传感器4台,远程控制断电仪2台,温度、烟雾传感器各一台,开停3台以上。
2、安装位置
(1)、远程控制断电仪分别安装在各巷道内的移动变电所高压开关上。
(2)、每一风巷各安设两台甲烷传感器,一台安设在距风巷回风口10~15m的回风流中,另一台安设在距采煤工作面出风口10m范围内,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帮不小于200mm。
(3)、KJF16A分站在+260南四、五石门内各安装一台。
(4)、温度、烟雾传感器均安设在机道皮带机头后的30-80米范围内。
(5)、开停用于监控机道皮带机、采面割煤机。
3、报警(断电)范围及瓦斯浓度
巷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报警点:CH4≥1%;断电点,风巷:CH4≥1%,机道:CH4≥1.0%;复电点:CH4<1%。
4、复电方式
被切断电源区域的电器设备只能人工复电。
5、信号线和电源电缆的敷设要求
(1)电缆和信号线必须悬挂,并应有适当的弧度,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2)电缆和信号线悬挂高度应保证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3)悬挂点间距不得超过3米。
(4)不得悬挂在水管上,不得挂在易遭受淋水的地方。
(5)电缆和信号线上禁止悬挂其他任何物件。
(6)电缆与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七、工程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嘉阳集团公司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文件中有关采煤工作面的规定执行。

八、灾害处理
按《嘉阳集团公司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要求执行。其避灾路线如下:
1、瓦斯灾害避灾路线

31101工作面┐
→3110机道→3110设备道→+260水平南正巷
31102工作面┘
→+260轨道上山→+215水平运输石门→反斜井→地面
→皮带井 →地面

2、采面顶板垮塌避灾路线
31101工作面 ┌→31101风巷→+260水平南副巷
├→3110 机道→+260水平南正巷
31102工作面 └→31102风巷→+260水平南副巷

3、采面水灾避灾路线
本工作面回采属仰采,且与老采空区距离较远,对采煤安全无影响,顶、底板水的影响不大,如果采面发生意外积水危及人身生命,由当班督查员、值班长或代理负责人通知采面所有人员迅速离开采面,通过机、风巷撤到南正巷,及时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的指挥。

4、预防煤尘
做到放炮使用水炮泥,采煤机无内外喷雾水不割煤,在机道皮带机头、机尾、采面下出口进行喷雾洒水,风巷安装喷雾降尘装置,采煤队每周对机道进行扫尘,通修队定期对风巷进行扫尘。

5、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发生火灾后,及时切断电源,有灭火器材的地点及时灭火,在火源进风侧的人员,从机道、设备道撤退到正巷。在火源回风侧的人员,应及时并正确使用自救器或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快由采面回风巷经材料道,通过四号石门或五号石门到南正巷。人员集中后,班组长负责清点人数并向调度站汇报,听从下一步行动命令。

6、其余按嘉阳集团公司制定的《2006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实施。

九、安全技术措施

(一)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按《嘉阳集团公司采煤安全生产制度》执行,另作如下补充规定:
1、 机道修护巷道垮落的流砂, 必须当班装完运走,长0.5米、宽0.3米、厚0.2米以上的砂块不得装入皮带输送机。每日准备班人员回收完当天撒在溜槽两侧的砂块或煤。
2、每个工作面每班必须有一名跟班瓦检员,检查工作面瓦斯浓度, 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每班检查不少于3次,初期通风困难时,每小时检查一次,并将检查结果向调度站汇报,安监科负责检查。 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必须停止电钻、机组、溜子等电器设备运行;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 ,切断电源,并撤出人员后进行处理。当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机组、溜子等电器设备运行。
3、放炮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4、每班瞎炮必须由放炮员处理,未处理前不得交班。放炮员对放炮母线与脚线的连接必须做到自联、自放。放炮器的把手(钥匙)由瓦检员负责保管。
5、各工种必须遵守单体液压支柱、铰接顶梁、供液系统管理制度。
6、上缺口放炮后,必须将溜槽内超过溜面0.05m以上的砂、煤攉出,以免拉跳机组或拉断链子。
7、人员在缺口内工作时,身体不得对着调角楔大头,防止调角楔飞出伤人。
8、采煤工作面内放炮站岗距离为:距离放炮点两侧各45米和机道放炮点不小于7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禁止人员进入放炮区域内。

(二)防止冒顶

1、升柱时,要随时注意顶板情况。在注意所掺支柱直线的同时,要使支柱与铰梁、矿工钢或π型钢顶梁成正悬臂,矿工钢或π型钢挑梁后悬长度不超过0.25米。
2、到炭头掺临时支柱前,应先找好安全退路。并先敲帮问顶,清除危岩活矸,掺好护身支柱后,方可去挂铰梁或到炭头去掺临时支柱。从事掺设炭头临时支柱、贴溜槽临时支柱、挂梁或其他工作人员,必须在有护身支护的条件下进行,操作时人的头及身体重心不得超出护身支护范围之外的0.2米以上。
3、采面正式支柱不允许用木支柱,支柱严禁掺在浮煤、浮砂上,支柱必须掺直掺牢。液压支柱支设时,尽量升至最大初撑力。严禁采煤组抽放密集支柱和后砂正式支柱及顶梁。
4、采面底板软,顶板有淋水,底板有积水,岩层压力大,支柱插底地段,必须在支柱下加垫铁鞋,铁鞋不够时加垫木鞋。木鞋规格为:300×150×70mm。
5、开路工及司机要密切注意机组运行前方的支柱、铰接顶梁、矿工钢或π型钢挑梁,若妨碍机组运行,必须先停机,待问题处理后方可割煤,机组运行失稳挤倒的支柱要及时恢复。
6、采面及机道溜子头尾固定支柱应保持使用木支柱。正常条件下不允许保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特殊情况下经安全督查员或值班队长同意,并对支柱采取了可靠的防倒措施后可以保持使用液压支柱。
7、开下缺口时,放炮冲击方向应向采面,不允许向机道方向冲击,也不允许在机道内打眼。机道开缺口放炮时,必须两工作面距放炮点不少于45米外站岗,机道距放炮点不小于75米外站岗;放炮员、班组长和瓦检员在机道内站岗人手不够时,班组长可安排采煤组看机尾工或开溜工在采面内站岗。
8、工作面多余不用的支护材料应及时运出,以防丢失和便于调节使用。
9、使用铰接顶梁、矿工钢或π型钢顶梁支护时,顶梁与支柱顶盖调角垫必须全面接触, 与顶盖面夹角不大于7度。不符合此要求时,位于前两排及溜槽边的挑梁点柱,由当班采煤组整改,其余由相应工种作业时及时整改。
10、采面遇顶板破碎、有淋水、过断层或顶板局部漏垮成夹缝时,须采取在烂岩段或冒落端头打木垛、加密支柱或用挑梁配半园木架设棚子并绞架接顶等加强支护的特殊措施,确保安全。

(三)回柱放顶

1、初次放顶:按3110机道对拉工作面初采投岩措施执行。
2、放顶人员必须在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从事相关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地(点)段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安全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掺、回支柱应二人一组,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安全,互相协助作业,组段间距必须大于5米,前进方向一致。
4、放顶必须滞后正式支柱3--5米,同时必须使用卸载手把远距离回柱;回出的支柱、顶梁除用于打新密集外,暂时多余的支柱临时掺在第二排支柱之间,掺不起的支柱和用不完的顶梁整齐堆放在第二个通道内;新密集必须超前回柱放顶点1~2米,且每间隔5米必须保留一个0.5米以上的安全出口,保证回收人员安全操作。
5、过断层或顶板有较大滑面的地段,视条件可以适当增大或缩小放顶步距0.5~0.6米,一次回净断层或滑面后侧的支护材料。具体范围由值班队长和现场督查员认定。
6、回收岩层压力大、烂岩和空间矮小的地段时,必须先清理好安全退路,加强回收范围内的顶板支护;多余流砂收走,保持作业范围及采面高度符合规定 ;必要时可采取打木垛、架棚子或牮崩的方式布置处理岩层;回收空间高度不够时可采用挑天或卧底的方式将砂处理后;在确保有回收安全空间条件时,才能进行回收工作。
7、回收木垛时,必须先敲帮问顶,检查回收点的安全状况,清理回收点周围的障碍,找好安全退路,待安全布置好后,由一人回收,一人监护安全。
8、实施强制放顶,原则上顶板冒落高度应达到采高的1.5倍以上。顶板坚硬,打炮效果差时,必须加打密集支柱或丛柱加强支护。
9、放顶组最低出勤人数为5人,顶板工由组长兼任。

(四)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配溜子链回收铁鞋、液压支柱的规定

1、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溜子链进行支柱、铁鞋的回收(严禁使用溜子加溜子链回收),只能用于采面顶板来压导致支柱插底严重顶板垮落淹没,而支柱、铁鞋难以回收的情况。
2、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溜子链进行支柱、铁鞋回收时,禁止用正式支柱作为受力支柱,进行回收工作。
3、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溜子链对采面支柱、铁鞋回收前,必须重新掺设一根液压支柱,作为回收时的受力支柱,该液压支柱底座下面必须加垫铁鞋,所掺设的支柱性能必须完好可靠,支柱上加木料,该支柱必须掺设在采面正式支柱间的空档范围内。
4、新掺设的液压支柱必须位于顶板完好,且能保证回收人员有充足的安全操作空间。
5、进行支柱、铁鞋的回收工作前,必须先检查作业地点顶板支护情况,并清理好安全退路,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处理。
6、进行支柱、铁鞋的回收工作时,根据回收地点的情况,先选择合理的链子长度,若需二根以上链子时,链子之间必须用连接环并加带螺栓将其连结牢固;然后将回收链子的一端用溜子链烧成的单钩与新掺设支柱的铁鞋链钩挂好,另一端同样用溜子链单钩与支柱手把或铁鞋链钩联结好,严禁将溜子链拴在受力支柱的柱体任何部位。
7,进行支柱、铁鞋的回收工作时,先用卸载手把套入需回的单体液压支柱三用阀卸载孔,将单体液压支柱卸载;卸载后用手镐将该匹π型钢梁或背顶用的木料钩出来,放到安全地点。
8、将需回收的支柱卸载后,在受力支柱与联结溜子链之间,采用掺设一根单体液压支柱(所掺设的单体液压支柱在掺设过程中必须缓慢升柱),靠单体液压支柱的力传递给链子逐步将支柱或铁鞋回出的办法,在操作过程中存在不能一次就将支柱回出的可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必须进行二次或三次回收,其方法与第一次相同(二次或三次操作过程中必须要注意收缩链子长度)。
9、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溜子链进行支柱、铁鞋的回收工作,应该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并且当班班长或值班人员必须明确该作业点的码口长。
10、在回收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观察链子两端受力点,防止受力点脱落或断裂伤人。
11、用作固定点的铁鞋链钩必须结实可靠,回收作业范围内,必须保持支护完好。

(五)机道两边坎上支护的安全规定

1、下缺口第一列铰梁距机道梁头不超过0.7米。
2、下缺口开出后,修护工及时在机道各梁头上掺木点柱,梁头上不便掺时,用落地木点柱代替;缺口放炮崩倒时,由缺口工及时恢复;采煤移溜临时改掉或碰倒时,由采煤工及时恢复。
3、放顶工充填机道巷旁砂带时,必须靠近巷道,巷旁两列绞梁回收由充填工回收,回收前应掺设木点柱。
4、修护工回收坎上砂带边一列铰梁前,必须先掺设临时支柱,柱距不超过0.7米。并作好坎上的安全布置,掺好必要的替换支柱。当班不回收地段未失去支护作用的铰梁,不得用木点柱替换。
5、机道棚顶漏空处,必须及时加穿背材或用木材绞架接顶。
6、在机道超前抬棚内,每两棚间加垫一匹木或铁背材,以防漏棚。
7、机道压力大,顶板破碎时不得提前更换机道水泥支柱,且必须采取措施加强采面端头的支护。
8、机道梁头上,必须及时加掺点柱并背帮。

(六)采煤队机道皮带运输机运送材料的规定

1、采煤队机道皮带运输机可以运送下列材料:
(1)水泥支柱、矿工钢梁担、2.5米液压支柱。
(2)π型钢梁及矿工钢挑梁、铁鞋、尼龙大底座、刮板链、软管及木料。
2、严禁使用皮带运送钢轨、硬水管、液管、设备及相关重型配件。
3、机道皮带运输机在进行上述相关物件的运送之前,必须先检查皮带运输机的完好情况(托滚、吊绳是否齐全、皮带扣是否完好、皮带是否跑偏等),只有在皮带运输机的零部件齐全,处于完好状态时,才能进行运送相关物件的工作。
4、机道皮带运输机在进行π型钢梁及矿工钢挑梁、铁鞋、尼龙大底座、刮板链、软管、液管及木料的运送时,所放置的物件不能集中成堆放在某一段,应间隔均匀放置;物件从机道溜子头至皮带机尾时,不能直接运送到皮带机上,必须有专人在溜子头转载点处人工将所运物件提放到皮带机上,并且要安排专人在皮带机头段进行物件捡放的工作。
5、运送水泥支柱、2.5米液压支柱、矿工钢梁担时,必须先与皮带司机取好联系,明确信号,所有这些长件的取放必须是在皮带运输机处于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在皮带机头和皮带机尾段必须要安排专人进行物件的取放工作,取放工作由二人协同操作完成,严禁一人操作。
6、遇工作面回收或需要集中更换支柱时,除保证运送物件均匀放置在皮带机上时,还应在皮带机沿途安排人员监护皮带运送物件情况,发现皮带跑偏或其它异外情况必须及时发出停机信号,皮带司机立即停机,待相关问题处理后才能进行继续运送物件的工作。
7、各采煤队应每天安排专人对皮带运输机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皮带运输机带病运行。
8、进行长件物品的运送过程中,采煤队小班钳工应加强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严禁反开皮带运输。
10、运送水泥支柱、矿工钢、液压支柱等重物料时,必须在皮带机重载时进行;
11、装卸载重物件时,必须停机装卸载;
12、机道皮带运输机在进行物件运送的过程中,凡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皮带运输机受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上缺口放炮规定

1、上缺口的掏槽眼必须布置在缺口正中间,正常情况下缺口内放炮可以分三次完成。
2、放炮时,第一炮必须先放掏槽眼,然后再放靠风巷侧的炮眼,最后放靠采面螺旋口侧的炮眼,严禁在采面螺旋口开炮。
3、当采煤组在采面工作时,印子组人员在与采煤组取好联系后,每放一次炮可以由采煤组将印子煤挪起走,印子组人员严禁擅自挪动溜子,以免造成事故
4、挪印子煤时,印子组人员必须将砂选净,严禁砂煤混装,保证煤炭质量。印子工在掺设炭头支柱,枪管“过河”时,必须将枪管拴挂好,避免枪管掉下被溜子拖挂走而伤人。
5、放炮过程中,如遇采面顶板破碎,只能放小炮,每放一炮后必须将影响采面空间的砂、煤搬开,防止因顶板垮塌而造成采面空间狭窄,影响采面通风、行人,只有在满足采面通风、行人时,才能从事相关的放炮工作。
6、放炮前必须将溜槽牮好,牮溜槽时严禁将所掺设的支柱掺设在溜槽板上,牮溜槽的支柱必须踩在溜槽接头上,否则一旦出现溜槽被损坏的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7、开上缺口放炮,必须在采面距上缺口不低于45米和风巷距采面第一个安全出口不低于45米的风巷内设岗。
8、站岗警戒人员在接到当班班长(或代班长)的工作安排后必须及时到达规定距离的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
9、站岗警戒人员到达规定位置后,必须及时向放炮员通报自己所处的位置,当班班长和放炮员必须确认站岗警戒人员到达规定位置后,方能进行放炮工作。
10、在放炮作业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班长的安排,任何人不得闯岗。


(八)采面过断层措施

1、采面过断层时,尽量破底不破天,以尽可能保持断层附近顶板的完整性。
2、断层落差小于0.3米时,直接采用机组硬割的方式过断层。
3、断层落差大于0.3米时,所夹岩石为坚硬的粘土质页岩或砂岩、砂质页岩时,必须打松动炮,使机组能顺利割过断层。每次打松动炮的进度不低于1.0米。
4、机组过断层时,牵引速度不大于1m/min,并用注液枪喷水加强对截齿的冷却和增强防尘效果。
5、放炮崩出的或机组割出的砂、砂煤,必须单独处理,实行分装分运,不得混入煤中。
6、断层前后,采面溜子上、下起伏不大于3度,尽量使溜子保持平、稳、直,在割煤时,应掌握好刀筒的升降。
7、采面过断层时,当班督查员、值班队长、组长或顶板工应加强对断层周围顶、底板的检查,根据需要以掺牮崩、打木垛等手段加强支护。
8、采用钻爆法过断层时,应控制好装药量,每次起爆雷管个数不得超过3发。
9、断层处放炮前,必须加固附近10米范围内的支护,牮好溜槽,掩护好附近10米范围内的电缆、水管、液压管和设备。
10、打眼、放炮必须在停溜时进行。放炮后及时恢复原有支护,并有针对性地补掺临时支柱。
11、断层地段顶板垮高时,正式支护用相应规格的高液压支柱,支柱排柱距不变。高液压支柱不够时,则可用摩擦支柱代替液压支柱,并用升柱器升紧,特殊情况垮高达2.5米以上的,可用长半园木点柱支护。
12、放炮员必须带足炸药、雷管。放炮后检查有无瞎炮、残爆,发现有瞎炮、残爆,当班必须按规定处理完毕,否则,不得让机组过断层。

(九)风巷采后回收措施

1、回收方式:人工用液压支柱加长链子等作为回收工具,由里往外逐棚回收。其固定支柱必须另用1-2根液压支柱单掺,且掺设要牢固可靠。
2、回收作业时,码口风量不小于60m3/min。
3、回收范围内,矿工钢梁担和钢轨的回收率为100%,水泥柱子、道板、坑木等材料的回收率由井材料组、技术组牵头现场确定。
4、 每班回收作业人数不少于3人,进班会上当班安全负责人必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5、到现场必须先请瓦斯检查员检查通风瓦斯情况,经瓦检员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检查通风与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
6、回收尾巷内的棚子前,先清理好安全退路,并作好相应的临时支护。回收梁担前,应先松帮,掏出柱脚,用链子或绳子将水泥柱子套好,然后适当松天,回收出梁担,最后回出水泥柱子。
7、回收作业时,作业人员的任何部位都不得伸出控顶区。落入空顶区的材料,要用长柄工具钩出。
8、使用葫芦回收时,挂结葫芦的支架必须牢固可靠。葫芦拉拨过程中,挂结葫芦的支架发生松动等险情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后再继续回收。
9、抖棚过程中,必须要有专人负责监护安全。
10、当班回收出的材料应运到井规定的临时堆放地点码好,不影响行人和通风安全。

(十)采煤工作面、机、风巷超前支护规定

1、采煤工作面机、风巷超前支护必须打成直线,并且要求将支柱掺直掺牢,铰接顶梁与矿工钢梁之间必须加垫岩板。
2、采煤工作面机、风巷超前支护原则上不打牮崩,确因需要打时必须采取防止支柱倒地伤人的措施,可用铅丝或溜子链将牮崩支柱拴牢。
3、印子组在放炮时如需掺设牮崩支柱,必须在放炮工作结束后及时将牮崩支柱撤除,并将支柱放在安全的地点。
4、由于采场超前压力影响,导致机、风巷超前抬棚变形,必须采取加打牮崩才能控制采场压力时,为防支柱卸压倒下伤人,应在所掺牮崩支柱的上部加套绳索或采用溜子链、铅丝等措施拴牢支柱,牮崩下部必须落入巷道硬底板,不能掺在浮砂活矸上。

(十一)其它规定

1、采煤班最低出勤人数为12人,其中司机2人,开路工1人,机头机尾共2人,移溜2人,掺支柱4人,顶板工1人。
2、 开上缺口每班出勤人数不少于4人,缺口开出后即充风巷护巷砂带。
3、开下缺口或机道尾巷回收,每班出勤不少于3人。
4、对拉工作面错距应保持在5~10米,最大不超过15米。错距超过10米时,前一个工作面只能安两个班生产,且每班割煤刀数不超过2刀,同时加强机道两侧的支护,停止机道超前范围内更换水泥支柱的工作。
5、上缺口深度不得大于3.0米,下缺口深度不得大于4.5米,各缺口深度小于1.5米时,打眼、放炮必须在停溜时作业,缺口内煤壁距铰接顶梁梁头的距离达0.6米时必须掺设临时支柱,临时支柱可用0.6米铰接顶梁或π钢梁与单体液压支柱配合掺设。
6、 在采面底板低洼处,移溜后可在溜槽边上每隔8~15米掺设液压支柱,防止溜槽被回笼煤、砂顶起。移溜后应保持溜子平、稳、直,溜子不平时应采取措施在靠煤壁侧的溜槽接头处加垫木墩,以保持溜子的平、稳度。
7、采面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割煤过程中,采面通道浮煤和浮砂不超过0.1米厚,下班前将通道收净。人员通行路线及操作位置应在支护完好的空间内,人员通行过程中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开采面上缺口时,当班现场值班队长、安全督查员在缺口放炮后和印子工将要攉完煤炭之前,均要对缺口的安全布置各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整改了之后,才能离开现场。
9、缺口内铰梁、调角楔要按规定配够并使用好,放炮后必须接完铰梁。
10、攉煤时,在操作程序上必须边攉煤边检查布置安全,对有安全问题的空间必须采取挂铰梁或掺设支柱进行及时支护,所掺设的支柱和所挂的铰梁必须可靠有效。
11、发生组员拒绝安全整改的情况时,当班班长必须采取强制性措施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遇撤顺槽等情况,当班值班队长检查安排工作后,要履行巡检职责,不能固定在某个地方。
13、缺口内进行挂梁、升柱、卸载等操作时,操作人员应位于操作上方,以免铰梁,支柱等掉入溜槽而擀伤人,且操作时应有人监护安全,不允许任何人在上方溜槽内扔物料,防止溜槽上方来的物体伤人。
14、工作面调角楔只能在煤壁侧一排铰梁上使用。溜槽后砂第一排正式支柱以后不准保持使用调节销,且调角楔大头在机组下割时必须全部朝向机道;在机组上割时必须全部朝向风巷方向。
15、采面条件差,每个采煤班必须安排一名随机监护人员,遇到顶板破碎,有冒落危险、顶板冒落等情况,以便停机布置安全。
16、煤壁侧原则上不掺支柱,但岩烂投岩需掺木点柱时,按煤壁侧掺设支柱的规定集中掺设支柱。
17、煤壁侧掺设临时支柱的工作必须在机组和溜子停止运转且有专人监护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18、 煤壁侧掺设临时支柱前,随机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将所需的支护材料准备到位(把支护材料运送到需掺设的地方),确保支护工作不受影响。
19、随机人员到煤壁侧掺设临时支柱或处理大砂前,必须先在溜槽前方贴溜掺设护身支柱,并且要认真检查支柱是否有效支撑顶板,否则重掺。
20、掺设临时支柱前,随机人员必须敲帮问顶首先检查顶板和煤壁的岩层情况,确认无问题,方能从事有关临时支护的工作。
21、无人监护时,禁止进入煤壁从事支护准备或搬砂工作,
22、煤壁临时支柱要求割一米掺一根,原则上掺设液压支柱配绞梁或半园木,条件允许时也可掺设木支柱,但必须集中地段支护,不得出现铁木混掺。
23、临时支柱柱距为1米,顶板破碎或岩层压力大时应加密支柱,操作过程中先掺护身支柱再掺临时支柱,确保随机人员的安全。掺设支柱、处理大砂等工作必须在支柱有效控制的范围内进行。不准进入空顶区域作业、逗留和通行。
24、 采煤队在进班会上必须指定当班的随机、监护人员并明确其职责,确保监护工作不得出现空挡,杜绝随机人员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操作酿成事故。岩烂(断层或构造发育地段)时,值班长、顶板工或组长必须有1人在场指挥,处理烂岩。
25、当班下班停机掺设煤壁侧护机支柱,同样按前述条款执行,不得停机后一次性掺设。
26、工作面材料传送,由机组副司机通过声光信号与开溜工联系,开溜工按信号要求传送材料。
27、向运行的溜子中传递、转运材料时,操作者只能向运行远去的溜子中放置所需转运、传递的材料。禁止向迎面运行过来的溜子中放置材料,以防材料抵住刮板,伤害人员。
28、从运行的溜子中捡出材料时,操作者只能等材料通过操作者(远去时)方可从运行中的溜子中捡出材料。禁止从迎面运行过来的溜子中捡、拿材料,以防材料抵住刮板,伤害人员。
29、向运行的溜子中传递转运长料(木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或摩擦支柱)时,必须事先取好联系或明确信号待溜子停止运行后,才能进行长料的转运。放置长料时,应将大头部分放在溜子运行方向的前方,小头部分放在溜子运行方向的后方。
30、从运行的溜子中捡出长料时,操作者必须事先取好联系,只能等材料通过操作者待溜子停止运行后方可从溜子中捡出材料;禁止从迎面运行过来的溜子中捡、拿材料;长料捡出后及时与溜子司机取好联系,方能从事割煤或运煤的工作。
31、溜子运行过程中,副司机、开路工或移溜工必须注意溜子内的大砂、材料等,防止拉入机组下面发生事故。
32、底板有积水地段必须将电缆悬挂在支柱上,不得将电缆浸放在积水中。
33、移溜后,必须检查刚移溜段的顶板,有针对性地作临时安全布置。正常条件下,移溜点前后各掺一根临时液压支柱,遇烂岩、顶板局部冒落端头的炭头和后砂都必须立即靠溜槽掺临时液压支柱控制顶板。
34、移溜到位后进行溜子直线观察时,必须在掺有护身液压支柱支护的顶板下进行。
35、移溜后,回撤移溜支柱及斜撑支柱滞后移溜点不超过20米。
36、煤电钻使用后,必须将电钻及缆线收至距工作面20米以外的安全干燥地点圈放码好。
37、开缺口或修护临时取下的电缆,出班前必须悬挂理顺。
38、机风巷断梁折柱要及时更换,流砂杂物经常收,各类材料堆码整齐,做到文明生产。
39、所有进入采面工作的人员,要提防单体液压支柱自动卸载,发现失效支柱要及时处理,以防止支柱及顶梁倾倒落下砸伤自己或他人。
40、任何情况下,溜子及皮带司机接到开机信号,都必须先点试溜子(短开0.1~0.2秒),停顿5秒无问题后方可开机。
41、采煤过程中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煤壁采成直线且与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米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150mm;伞檐长度小于1米时,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过200mm。
42、采面和机头、机尾印子放炮前,必须对放炮段的支柱升紧,溜槽牮牢,电缆、水管等遮掩好,不得因放炮损坏。
43、采面在回采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时,采煤队应及时与技术部门取得联系,以便技术部门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完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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