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09-12-21 21:54
来源:本站原创
锚杆支护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5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炮掘最大空顶距为1米,机掘最大空顶距为1.8米。
第6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7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底、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8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9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0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1条 当工作面遇到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2条 要随打眼随安排锚杆。
第13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连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连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4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显示。
第15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第16条 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用的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不好不合格的部位。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进行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
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19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0条 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在钻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⑴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29~34条执行。
⑵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35~39条执行。
⑶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第19条执行。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
第21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清理锚杆眼。
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托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2条 树脂药卷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mm。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套上托盘,上紧螺母。
七、收尾工作
第23条 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锚杆支护基本支护形式是指巷道单体锚杆支护、锚网支护、锚网带(梁)支护。其他支护形式参照基本支护形式执行。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3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中规定的巷道断面、支护形式和支护技术参数和质量标准等;熟练使用作业工具,并能进行检查和保养。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在支护前和支护过程中要敲帮问顶,及时摘除危岩悬矸。
1、应由两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一人敲帮问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敲帮问顶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2、敲帮问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敲帮问顶范围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4、顶帮遇到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敲帮问顶,不得强挖硬刨。
第5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要紧跟工作面,其支护形式、规格、数量、使用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炮掘最大空顶距为1米,机掘最大空顶距为1.8米。
第6条 煤巷两帮打锚杆前用手镐刷至硬煤,并保持煤帮平整。
第7条 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支护材料:
1、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杆和配套材料及严重锈蚀、变形、弯曲、径缩的锚杆杆体。
2、过期失效、凝结的锚固剂。
3、网格偏大、强度偏底、变形严重的金属网。
第8条 锚杆眼的直径、间距、排距、深度、方向(与岩面的夹角)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使用全螺纹钢等强锚杆,锚孔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长度30~50毫米。
2、对角度不符合要求的锚杆眼,严禁安装锚杆。
第9条 安装锚杆时,必须使托盘(或托梁、钢带)紧贴岩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垫实,不得松动。
第10条 锚杆支护巷道必须配备锚杆检测工具,锚杆安装后,对每根锚杆进行预紧力检测,不合格的锚杆要立即上紧;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抽查,不合格的锚杆必须重新补打。
第11条 当工作面遇到断层、构造时,必须补充专门措施,加强支护。
第12条 要随打眼随安排锚杆。
第13条 锚杆的安装顺序:应从顶部向两侧进行,两帮锚杆先安装上部、后安装下部。铺设、连接金属网时,铺设顺序、搭接及连接长度要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铺网时要把网张紧。
第14条 锚杆必须按规定做拉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并用记录牌显示。
第15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5米,或在倾角较大的上下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工作台。
第16条 操作前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备齐锚杆、网、钢带等支护材料和施工机具。
2、检查施工所用的风、水、电。
3、执行掘进钻眼工第22、23、24、25、26、27条的规定。
4、检查锚杆、锚固剂等支护材料是否合格。
5、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不好不合格的部位。
五、操作顺序
第17条 锚杆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1、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2、进行临时支护。
3、打锚杆眼。
4、安装锚杆、网、钢带(梁)。
5、检查、整改支护质量,清理施工现场。
六、正常操作
第18条 敲帮问顶,处理危岩悬矸。
第19条 及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临时支护。
第20条 打锚杆眼:
1、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围岩和临时支护情况。
2、确定眼位,做出标志。
3、在钻杆上做好眼深标记。
4、用煤电钻、风钻或锚杆钻机打眼。
⑴使用风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29~34条执行。
⑵使用煤电钻、风煤钻打眼时,按掘进钻眼工第35~39条执行。
⑶使用锚杆机打眼时,按锚索支护工第19条执行。
5、打锚杆眼时,应从外向里进行;同排锚杆先打顶眼,后打帮眼。
第21条 锚杆(网、钢带等安装。)
1、清理锚杆眼。
2、检查钻孔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处理或补打。
3、按所使用锚杆的正规操作程序及时打锚杆,压好托盘、托板并用专用工具上紧,预紧力符合要求。
第22条 树脂药卷安装。
1、清锚杆眼。
2、检查锚杆眼深度,其深度应保证锚杆外露丝长度为30~50mm。锚杆眼的超深部分应填入炮泥或锚固剂;未达到规定深度的锚杆眼,应补钻至规定深度。
3、检查树脂药卷,破裂、失效的药卷不准使用。
4、将树脂药卷按照安装顺序轻轻送入眼底,用锚杆顶住药卷,利用快速搅拌器开始搅拌,直到感觉有负载时,停止锚杆旋转。树脂完全凝固后,开动快速搅拌器,带动螺母拧断剪力销,上紧螺母。在树脂药卷没有固化前,严禁移动或晃动锚杆体。
5、全螺纹钢等强锚杆要采用左旋搅拌方式。
6、套上托盘,上紧螺母。
七、收尾工作
第23条 支护完毕后,检查所有锚杆的预紧力,不合格的及时上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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