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工交接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生产网
2010-01-23 18:59
来源:煤矿安全生产网
瓦斯工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是瓦斯检查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为了防止由于瓦斯工迟到、早退,使分工区域出现无人检查、监视的空岗状态,以致不能及时发现、处理瓦斯积聚等各种隐患而发生事故。另外,也是为了便于交班与接班人见面,避免误会,交接清楚现场情况和责任。所以“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 中规定瓦斯检查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防突、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是否需要维修、增设或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生的各种隐患,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对某项工作指示的落实情况和还需要请示的问题。
5.其他应该交接的工作内容。
接班人对交接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必须在交接手册上互相签字,做到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