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
作者:佚名
2010-05-01 10:46
来源:本站原创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保证煤矿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为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掌握矿井水文地质规律,研究和解决太井生产建设中的水文地质问题,防治水害,保护和利用地下水资源,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 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开展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二、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深、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三、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
四、开展矿区(井田)专门防治水水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五、为补充和改善矿区(井)生产、生活供水,进行调查、勘探,提供水源资料。
六、根据需要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和研究。
第3条 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创新。
第二章 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的及其工作要求
第4条 为了有针对性地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井巷充水及其相互关系出发,根据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富水性,补给条件,单井年平均涌水量和最大涌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和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等项,把矿井水文地质划分为简单、中等、复杂、极复发杂四个类型(见表1)。
第5条 极复杂型矿井,除必须按照水文地质特点和开采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勘探和专门试验,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网,坚持长期观测,以及健全观测资料台帐和历时曲线等候外,还应做到:
二、厂灰岩露头颁范围广,河溪发育,山塘水库多的矿区,要注重地表水体、岩溶泉同井下出水点关系的调查分析,做好探放溶洞泥砂水工作,防止大突水的威胁。
三、经常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石灰岩溶洞—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出威胁
类另
分类依据 |
水文地质简单 |
水文地质中等 |
水文地质复杂 |
水文地质极复杂 | |
受
采
掘
破
坏
或
影
响
的
含
水
层 |
含
水
层
性
质
及
补
给
条
件 |
受采掘破坏或影
响的孔裂隙、溶
隙含水层给条件
差,补给水源少
或极少如:
1.露头区被粘土
类土层覆盖;
2.被断层切割封闭;
3.地表泄水条件良好;
4. 属于深部井田;
5.在当地侵蚀基准面
上开采;
6.属高原山地背斜正地地形,煤层底部灰岩无出露;
7.煤层距顶底板上
下富含水层距离很大。 |
受采掘破或
影响的孔裂
隙、溶隙含水
层补给条一
般,有一定的
补给水源。 |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主要是灰岩溶隙—洞含水层,厚层砂砾石含水层(煤层直接顶底板为含水砂
层),其补给条件好,补给水源充沛。
|
受采掘破坏或影响
的为岩溶含水层,
其补给水源极其充沛。
1.矿井经常的直接或间接受煤层顶、底部灰岩溶洞—溶隙高压富含水层突水的威胁
2.灰岩露头分面范围
广,河溪发育,山塘
水库多。
3.在高原山地向斜正
地形矿区灰岩岩溶特
别发育常形成暗河系统或汇水封闭洼地。 |
单位涌水量q(L/sm) |
<0.1 |
0.1~<2 |
2 ~ <10 |
≥10 | |
单位涌水量(m3/h)
|
年平均最大 |
<180(西北地区0~
<100)
<300 |
180~<600(
西北地100
~150)1200
(西北120
~3300) |
600~2100(西
北地区150~
1200)1200~
3000(西北地
区300~3000) |
1200~3000
<3000 |
开采受水害
影响程度 |
采掘工程一般不受水害影响 |
采掘工程受水害影响,但不
威胁矿井安全 |
采掘掘工程、
矿井安全受
水害威胁 |
矿井突水频繁,来势凶猛,含泥砂率高,采掘工程、矿井安全受水害严重威胁。 | |
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 |
防治水工作简单 |
防治水工作简
单或易于进行 |
防治水工程量较大,难度较高,防治水的经济技术效果较差 |
防治水工程量大,难度
高,往往难以治水治水经济技校效果极差 |
注:单位涌水量以井田主要含水层中有代表性的为准。
的矿区(井),要开展区域水文地质综合调查,研究岩溶发育规律,并采用大口径抽水、井下大型放水试验及连通试验,勘查岩溶水集中强径流带或岩溶管道带的颁。矿井开采,要研究制订具有针对性的截(堵截水源)排(疏降)措施方案。要注重突水与隔水层岩性、厚度、水压、构造及采故等关系的研究,不断寻求规律。
四、岩溶矿区都要注重地面岩溶塌陷规律的调查研究,并寻求防治途径。
第6条 复杂型的矿井,应根据各矿的特点和开采需要,参照第5条的要求进行工作。其中:
一、开采含水(流)砂层、厚砾石层及地表河、湖等水体下煤层的矿区(井),要分析研究煤(岩)柱的隔水性能,注重观测导水裂隙带高度,并研究其规律。
二、开采煤层顶板直接为含水(流)砂层的矿井,进行开采应加强砂层水疏干和水砂分离方法的研究。
三、山区地表渗漏水较严重的矿井,要注重渗漏调查、实测并研究制订防渗措施方案。
第7条 中等型矿井,应根据开采需要,进行一些单项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勘探、试验、动态观测和正常的井下水文地质工作。
第8条 简单型的矿井,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进行政党的水文地质工作。
第三章 水文地质补充调查与观测
第一节 地面水文地质补充调查
第9条 当矿区(井)现有水文地质资料不能满足生产建设的需要时,应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单项、多项或全面的水文地质补充调查工作。内容包括:
一、气象资料搜集一般应有降水量、蒸发量、气温、气压、相对湿度、风向、风速及其历年月平均值和两极值。
二、地貌调查。应着重调查由开采和地下水活动而引起的滑坡、塌陷、人工湖等地貌变化,和岩溶发育的矿区的各种岩溶地貌形态。
三、地质调查。应包括:
1、第四纪松散覆盖层、基岩露头,应基本查明其朝代、岩性、厚度、富水性及地下水的出露等,并划分出含水层或相对隔水层。
2 、地质构造应基本查明其形态、产状、性质、规模、破碎带(范围=充填物、胶结程度、导水性)及有无泉水出露骨等。
四、地表水体调查。应调查与搜集故区河流、渠道、湖泊、积水区、山塘、水库的历年水位,流量,积水量,最大洪水淹没范围,含泥砂量,水质和地表水体与下伏僻水层的关系等。
五、井泉调查。应调查井泉的位置、标高、深度、出水层位、涌水量、水位、水质、水温、有无气体溢出、流出类型及其补给水源。并素描泉水出露的地形地质平面图、剖面图。
六、古井老窑的调查。应调查古井老窑的位置及开采、充水、排水、停采原因等情况,察看地面塌陷地形,圈出采空区,并估算积水量。
对于生产小煤矿,还应调查其生产安排、排水能力、井巷出水层位、水质、涌水量、充水因素、与大矿之间的水害关系。
八、地面岩溶调查。应调查岩溶发育的形态、颁范围。对地下水运动的明显影响的进水口、出水口、和通道,应进行详细调查,必要时可进行连通试验和暗河测绘工作。要分析岩溶发育规律、地下水径流方向,圈定补给区,测定补给区内的渗漏情况,估算地下径流量。有岩溶塌陷的区域,还应进行岩溶塌陷的测绘工作。
第二节 地面水文地质观测
第10条 矿区(井)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应根据需要进行。包括:一、气象观测
1、凡距离气象台(站)较远的矿区(井),应设立气象观测站。站址的选择,应符合气象台(站)的要求。距气象台(站)较近的矿区(井),呆只建立雨量观测站。
注:较近指小于30公里,较远指大于30公里。
2、矿区气象观测项目,与气象调查内容同。
二、地表水观测。观测项目与地表水调查内容同。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啬观测次数。
三、地下水动态观测
1 、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区(井)应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网。观测网布孔设点前,必须有专门设计。观测点应布置在下列地段:
1)对矿井生产建设有影响的主要含水层;
2)影响矿井充水的地下水集中径流带(构造破碎带);
3)可能与地表水有水力联系的含水层;
4)矿井先期开采的地段;
5)在开采过程中水文地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的地段;
6)人为因素可能对矿井充水有影响的地段;
7)井下主要突水点附近,或具有突水威胁的地段;
8)疏干边界或隔水边界处。
观测点的布置,应尽量利用现有钻孔、井、泉等。观测内容主要是水位、温和水质,对泉水还应观测流量。
2、观测点应统一编号,设置固定观测标志,测定坐标和标高。观测点标高每年复测一次,如有变动,应随时补测。
3、上述观测工作,在开采前一个水文年即应进行,在采掘过程中亦必须坚持观测。在未掌握地下水的动态规律以前,每5~7天观测一次,随后每月观测1~3次,雨季或遇有异常时,需啬观测次数。
观测工作一般要求同步进行,每次必须按固定的时间和顺序在最短时间内测完。否则,应全部重新观测。要注意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钻孔水位观测每回应有两次读数,其差值不得大于2厘米,取值可用平均数。测量工具使用前应定期校验。
4、中型矿井的动态观测工作,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
第三节 井下水文地质观测
第11条 凡新开凿的井筒、主要穿层石门及开拓巷道,都要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和编录,并刽制井筒、石门、巷道的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或展开图。
一、当蟛巷穿过含水层时,应详细描述其产状、厚度、岩性、构造、裂隙或岩溶的发育与充填情况、揭露点的位置及标高、出水形式、涌水量、水温等,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
二、对含水支裂隙,应测定其产状、长度、度度、数量、形状、尖灭情况、充填程度及充填物,观察地下水活动的痕迹,绘制裂隙玫瑰图,并选择有代表性的地段测定岩石的裂隙率。测定的面积:较密集裂隙可取1~2m2,稀疏裂隙可取4~10m2。其广计算公式为:
式中 K T-------裂隙率(%)
F--------测定面积(m2)
a--------裂隙长度(m2)
b--------裂隙宽度(m2)
∑ab=a1b1+a2b2+……+anbn即所测定裂隙面积的总和(m2)
三、对岩溶,应观测其形态、发育情况、分布状况、有无充填物及充填成分、充水状况等,并绘岩溶素描图。
四、对断裂构造,应测定其断距、产状、0断层带宽度,观测断裂带充填物成分、胶结成度及出水情况。
五、对褶曲,应观测其形态、产状及破碎情况。
六、突水点的观测及编录。应详细记录突水的时间、地点、确切位置、出水层位、岩性、厚度、出水形式、围岩破坏情况等,并测定涌水量、水温、水质、含砂量等。同时,应观测附近的出水点和观测孔涌水量、水位的变化,并分析突水原因。主要突水点可作为动态观测点,并要编制上卡片、附平面图和]素描图。突水点突水旺的等级标准参照附录二。
第12条 矿井涌水量观测:
一、一般应分矿井、分水平设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1~3次。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井应分工业区层(或煤系)、分地区、分主要出水点设站进行观测,每月观测不少于3次,。受降水影响的矿井,雨季观测次数应适当增加。
二、对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和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每天观测一次。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产,应每隔壁1~2小时观测一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三、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含水层、穿过与富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窑积水区时,应每天观测充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参照附录一。
四、新凿立、斜井,垂深每延深10米,观测一次涌水量。掘凿至新的含水层时,虽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一次涌水量。
五、矿井涌水量的观测,应注重观测的连续性和精度,要求采用容积法、堰测法、流速仪法或其它先进的测水方法。测量工具仪表要定期校验,以减少人为误差。
第13条 井下疏水降压(疏放老空水)钻孔涌水量、水太观测。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每小时观测1~2次;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正常观测要求进行。
第四章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
第一节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范围和要求
第14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一、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质尚未查清。
二、经采掘揭露,水文地质条件比原勘探报告复杂。
三、矿井开拓延深、开采新煤系(组),或扩大井田范围设计需要。
四、专门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
五、各种井巷工程穿越富含水层时,施工需要。
六、补充供水需寻找新水源。
第15条 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基本要求:
一、 必须编制补充勘探设计,并按规定报批。
二、设计要依据充分、目的明确、工程布置针对性强,要充分利用矿井条件,作到井上、下结合。
三、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完成后,必须及时提交成果报告或资料。
第二节 地面水文地补充勘探
第16条 水文地质勘探钻孔的设计(技术指标书)和施工主要技术要求:
一、 每个钻孔都要按照勘探设计要求进行单孔设计,包括钻孔结构、止水要求、终孔直径、终孔层位、孔斜、岩芯采取率、封孔质量、易水文观测及地球物理测井等。
二、 钻孔施工主要技术要求:
1、必须采用清水钻进。遇特殊情况需改用泥浆时,必须取得地质部
同意,但事后要采取补救措施。
2、抽水试验钻孔的终孔直径不小于108毫米;深度大于500米的钻孔,直径按设计要求确定。
3、需安装深井泵的大口径钻孔,深井泵下放深度以上孔段的孔斜,不得超过2度或按设计要求掌握。
4、主要含水层、试验孔段及松散层勘探孔的岩芯采取率,应不低于75%;破碎带的岩芯采取率,一般不低于50%。
5、钻孔分层(段)隔离止水时,必须通过提水、注水和水文测井等不同方法,检查止水效果,并作正式记录。不合格时必须重新止水。
6、穿过可采煤层的钻孔,如煤层顶板或底板有富含水层时,对顶板导水裂隙带及其以上5~10米孔段,底板以下整个孔深,以及有可能污染水源的整个钻孔,都必须使用高标号水泥浆封孔,并须取样检查封孔质量是否合格。其它孔段可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封孔。
7、观测孔竣工后,要严格抽水洗孔,以确保观测层(段)不被淤塞。
三、 水文地质钻孔必须做好简易水文地质观测。对没有简易水文地质观测资料的钻孔,应降低其质量等级或不予验收(有条件时,应作水文测井)。
四、 水文地质观测孔,必须安装孔口盖,并应做到坚固耐用、观测方便,遇有损坏或堵塞,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抽水试验。生产矿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的抽水试验工作,应执行《煤炭资源地质勘探抽水试验规程》。此外,另补充规定如下:
一、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采用单孔或小口径孔群抽水试验:
1、资源勘探阶段无抽水资料。
2、对含水层的富水性、影响范围、条件均不清。
3、在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井进行大口径(地面直通式)抽(和)水试验前,选择孔位时。
二、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井,当用小口径抽水不能查明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面岩溶塌陷)条件时,应进行井下放水试验。井下条件不具备时,则应进行大口径、大流量孔群抽水试验。试验方法一般应按非稳定流要求进行。
三、为采取受采掘破坏影响的含水层同其它含水层或地表水体之间有无水力联系,应结合抽(放)水进行连通试验。
四、凡受开采影响钻孔水位较深时,可只做一次最大降深抽水试验,但降深过程的观测,应考虑非稳定流计算的要求,同时应适当加长延续时间。
五、孔群和大口径孔组抽水试验的延续时间,应根据水位-涌水量过程曲线稳定趋势而定,但一般不应少于10天。当受开采疏水干扰,水位无法稳定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六、水位观测。抽水前,应对试验孔、观测孔及蟛上下有关的水文地质点,进行水位(压)、流量观测,必要时可另打专门钻孔测定孔群和大口径孔组的中心水位。
第18条 注水试验。为矿井防渗漏研究岩石渗透性,或因含水层水位很深无法进行抽水试验时,应进行注水试验。其要求如下:
一、要根据透水岩层的岩性和孔隙、裂隙发育深度,确定试验孔段,并严格做好止水工作。
二、注水前,应测定钻孔水温和注入水的温度。
三、试验前,必须彻底洗孔。
四、要连续注入稳定水量,以形成稳定的水位。
第三节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
第19条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在井下进行方文地质勘探:
一、复杂型或极复杂型矿,采用地面水文地质勘探难以查清问题时,需在进下进行放水试验或连通试验。
二、煤层顶、底板有含水(流)砂层或岩溶含水层时,需进行疏水开采试验。
三、受地表水体和地形限制或受开采塌陷影响,地面无施工试验。
四、孔深过大或地下水位过深,地面无法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五、需要在井下寻找供水水源。
第20条 井下水文地质勘探的主要技术要求:
二、掘凿并加固钻窝,保证正常的工作条件。
三、受地表水体和地形限制或受开采塌陷影响,地面无施工条件。
四、孔深过大或地下水位过深,地面无法进行水文地质试验。
五、需要在井下寻找供水水源。
第20条 井下水文勘探的主要技术要求:
二、掘凿并回固钻窝,保证正常的工作条件。
三、钻机必须安装牢固;钻孔必须道德下好孔口管,并做耐压试验;在正式施工前,必须安装孔口闸阀,以保证控制放水;在揭露含水层之前,必须安装好孔口防喷装置。
四、必须按设计施工,并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五、;连通试验不得选用污染水源的示踪剂。
六、停用或报废的钻孔,要及时封堵,并提出封孔报告。
第21条 放水试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在试放水的基础上,编制方水试验设计,规定试验方法、各次降深值和放水量。
二、做好放水试验前的准备工作,固定人员,检验校正观测仪器和工具,检查排水设备能力和放水路线。
三、放水前,必须在同一时间对井上下观测孔和出水点进行一次水位、水压、涌水量、水温、水质的观测(测定)。
四、放水试验延续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当涌水量、水位难以稳定时,试验延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0~15天。选取观测时间间隔应考虑到非稳定流计算的需要。中心水位或水压必须与涌水量同步观测。
五、观测数据应及时登入台帐,并绘制涌水量-水位历时曲线。
六、放不试验结束后,必须及时进行资料整理。
第22条 受大水威胁的矿井,用通常水文地质勘探应运人以进行开采评价时,可根据条件采用穿层石门或专门凿井进行相似疏干开采试验。其主要要求是:
一、必须有专门的施工设计。
二、要预计最大涌水量。
三、必须建立能保证排出最大涌水量的排水系统。
四、应选择适当位置建筑防水闸门。
五、要做好钻也超前探水和放水降压工作。
六、要做好井上下水位、水压、涌水量的观测工作。
第五章 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和图纸
第23条 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必须认真搜集整理、长期保存。为了使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系统化,应建立以下各类(种)水文地质台帐: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
2、气象资料台帐;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帐;
4、钻孔水位及井泉动态观测台帐;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
6、矿井突水点卡片或台帐;
7、井下水文地质钻孔台帐;
8、水质分析成果台帐;
9、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帐;
10、矿区水源井(孔)台帐;
11、封闭不良的钻孔台帐;
12、其它专门项目的台帐。
第24条 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纸有:
1、矿井充水性图;
2、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3、对中等型和复杂型矿井,尚需增加矿区(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断层两盘含水层对接补给关系图等。
4、极复杂型矿井还应增加某些专门性水文地质图,如区域水文地质图、岩溶图、矿区地下水化学图等。
图纸内容及要求见附录三。
第25条 新建矿井应按建井有关规定进行水文地质工作。应将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全部移交给生产单位,包括:
1、水文地质观测台帐和成果;
2、突水点卡片、记录和有关防治水的技术总结,以及注浆堵水记录和有关资料;
3、井筒及主要巷道水文地质实测剖面;
4、建井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成果;
5、供水水源的勘探成果和有关产资料。
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井,在移交生产时,应根据建井过程中所进行的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和搜集的资料,提出建井水文地质总结报告。
第六章 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与防探水
第一节 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测
第26条 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水害因素分析和水害预测工作。其基本要求是:
一、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二、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第二节 采掘工作面的防探水
第28条 倾斜长壁综采工作面防顶板水
一、煤层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必须防探顶板水(冒落带、导水裂隙带高度计算见附录七)。
二、采前应编制探放水设计。先期探放水孔,一般从开切眼起,可按30、50、100的间距布置。往后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孔位应尽可能结合地质构造布设在疏水效果好的部位。
三、预计涌水量。当涌水量较大可能影响正常生产时,应布设防底板专门排水巷。
第29条 防探老空水
一、查明有无漏填、错填的积水老峒、老塘和废弃井巷。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洼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久推6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
二以平面、剖面图确切反映积水区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关系。对于缓倾斜、近水平复煤层或厚煤层分层回采的上覆采空区,应缓制小等高距的采空区底板等深线图,以表明积水区的构造和形状。要分析其主要的充水因素,预计可能的积水量和动水量。
三、掘进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在距积水实际边界20 米处停止掘,进行打钻放水,在确证积水已被基本放净后,才允许继续掘进。
四、探放水钻孔必须具有孔口控水装置。探放磊范围老空水或工作面上方的老峒水时,应预计各放水孔的最大放水量,以供生产部门合理组织排、泄水使用。
五、探放老空积水时,要要定预防有害气体溢出伤人的专门措施。
第30条 防探底板水
一、当煤层底板以下赋存高水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组)时,必须预防底板突水或岩溶泥石流涌出。采掘前,必须具备勘探或补充勘探资料,水文地质条件要基本清楚。
二、全面整理已有勘探、生产资料,分析研究含水层(组——的含水性特征和已采掘区的突水规律,并在采掘地质说明书中,对可能发生的水害及其预防措施提出建议。
三、编制隔水层或相对隔水层等厚线图(包括水文地质实际材料)。
四、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
五、预计最大涌水量,并建议相应扩大排水能力。
六、底板隔水层厚度达不到安全开采要求时,原则上必须进行疏水降压开采。有条件时吼可采取在加强排水能力前提下的分区隔离开采。
七、在可能有岩溶泥石流突出的地段采掘时,应加强前兆观察和探放,如有异常,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31条 防探断层水
一、应核准(包括补钻探明)断层产状、位置、分析断层带的富(导)水性,并在平面图、剖面图上确定断层与采掘工作面的空间几何关系。
二、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前探水。探水线(探水起点)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于20米,水压大于20公斤力时应按比例增大。
三、当井巷通过(导)不为层时,要严防来压冒顶突水或迟到突水(突泥砂),并及时建议采掘部门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如加强支护、砌碹、注浆封闭等。
四、对与强含水层连通的导水断层,必须按规定留设隔水防煤柱。采掘工作面接近断层煤柱前,要复查煤柱的可靠性。断层防隔水煤柱的留设方法,参见附录八。
第32条 开拓下山防探水
一、下山开拓前必须充分调查、分析研究下山所在的地段的地质构造和含水层的富水性;绘制开拓下山地段的预想水文地质剖面图。
二、下山顶、底板存在高压富含水层或充水构造的富水性及下山可能随的水压,并保留一定数量的勘探钻孔,进行动态观测。
三、预计下山的最大涌水量。
四、在揭穿下山前方富含水层或强充水构造带时,应提出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建议如:疏放降压、预注浆等。
第33条 防冲积层(松散层)水
一、当含可采煤层的煤系岩层露头被冲积层,特别是被厚冲积层覆盖时,对第一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尾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都要基本清楚,否则应进行补充勘探加以查明。
二、在冲积层底部无窝囊含水支的情况下,可按附录八的方法留设风化带防隔水煤(岩)柱。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
三、在生产过程中,当发现煤系露头风化带深度或上覆冲积层厚度变动较大,需要提高或降低开采上限,缩小或扩大风化带防隔水煤(岩)柱时,都要按规定报批。
第34条 防钻孔水
一、为防止钻孔突水,应于年初对本年度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基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分析判定封孔质量。
二、对查出的封闭不良的钻孔,要建立台帐,并根据不同情况,在与采掘工作面相遇前,分别采取扫封孔、下下探水、留设隔水煤柱等措施。
第35条 走向长壁工作面防探顶板水
回采工作面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含水层时,应做到以下各点:
一、采前要查明充水因素,提出防探顶板水的措施意见,并预计涌水量。
二、应特别注重提前做好下列地段或部位的探放水工作:
1.新井,新水平,新区的首采工作面。
2 .充水断层或向斜、背斜的扭曲部位。
3.地表水、老塘水、老峒水、老窑水对回采有可能充水的地段。
第36条 预防地表水灌入井下
一、为了防止地表水灌入井下造成灾害,应按如下要求进行业务监督:
1.所有井口必须高出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季节性河床、山沟及河谷区,必须禁止开小井挖露头煤。
2.要核查第一水平的开采上限,保持防隔水煤柱的完整性,不准天煤柱内开凿峒室。
3.报废的井,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充填封闭。
二、观测孔、注浆孔、电缆等与井下或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三、对由于含水层疏放降压而引起的地面岩溶塌陷,要分别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地面水洪入。
注:水体下开采防突水要求详见有关“三下”采煤的规程。
第七章 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第一节 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第37条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1.煤层露头风化带;
2.含水、导水或与富含水层相接触的断层;
3.矿井水淹区;
4. 受保护的地表水体;
5.受保护的通水钻孔;
6.井田技术边界。
第38条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应编制专门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其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参照附录八。
第二节 疏干或降压开采
第39条 煤层(组)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窝囊含水层;或煤层底板以下赋存岩溶、裂隙富含水层,而“底板安全隔水厚度”不足的矿井,必须进行疏干或降压开采。
第40 条 被松散富含水层所覆盖、埋藏浅的缓倾斜煤层,需要进行疏干开采时,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或补充勘探,查胆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勘探成果选定疏干方法,制定疏干方案。
第41条 疏干开采半固结或较松散的含水第三系煤层时,采前应着重解决如下问题:
一、查明流砂层的埋藏分布条件,研究其相就及成因类型。
二、查暖流以砂层的富水性、水理性,预计涌水量和预测可疏干性,建立动态观测网,观测疏干速度和疏干半径。
三、在疏干开采试验中,应观测研究导水裂隙带高度、不砂分离方法、跑砂休止角、巷道开口时溃水溃砂的最小垂直距离、钻孔超前探放水安全距离等。
四、研究对溃水、溃砂引起地面塌陷的预测及处理方法。
第42条 煤层顶板冒落塌陷破坏范围内有石灰岩富含水层的矿井,采前要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和试验,并编制疏干、降压方案,选定疏干、降压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价疏干降压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
第43条 “底板安全隔水厚度”达不到安全要求,而受底板高压水威胁的矿井,在进行开采设计前,要有省煤炭工业厅(公司、局)批准的防治水方案作为依据。在所制定的防治水方案中,应重点查明或研究以下问题。
一、查明石灰岩厚度、岩性、水位、富水性在水平方身长垂直方向上的变化,岩溶发育分布规律,隔水层岩性、力学性质和厚度变化等情况。
二、查明补给水源和补给关系,交替运动条件吭原山地矿区暗河系统,丘陵平原矿区集中径流带,动态规律,水化学变化等情况。
三、圈定出可能突水危险区,预计最大涌水量。预计方法除通常采用的比拟法、解析法外,应尽可能采用数值法进行计算。
四、研究实施截流、堵源措施的可能性和具体部位。
五、选定疏干、降压方式方法,确定探放水或疏放水孔、井、巷的具体位置,研究有无联合疏干、降压的条件。
六、研究预测、预防和处理岩溶塌陷问题。
第44条 矿井(区)疏干或降压开采防治水方案,由矿务局审定并报省煤炭工业局(公司、厅)批准。其中,单项防治水工程设计,报矿务局审批,工程竣工后,由矿务局组织鉴定验收,并作出书面结论,存档备查。
第45条 在矿区疏干或降压开采过程中,应尽量采用数值法模拟技术,进行疏干水量和地下水流场变化的预测、预报。
第三节 排水恢复被淹井巷
第46条 恢复被淹井巷前,应提供突水淹井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一、突水淹井过程,突水点位置,突水时间,突水形式,水源分析,淹没速度涌水量变化等。
二、突水淹没范围,估算积水量。
三、预计排水中的涌水量。列清淹没前井巷各个部分的涌水量,推算突水点的最涌水量和稳定涌水量,预计恢复中各不同标高段的涌水量,并设计一条恢复过程中排水量曲线。
四、提供分析突水原因用的有关水文地质点(孔、井、泉)的动态资料和曲线,水文地质平面图、剖面图,矿井充水性图和水化学资料等。
第47条 矿井恢复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设专人在井下跟班定时测定涌水量和下降水面高程,严格做好记录。
二、观察恢复后井巷的冒顶、片帮、满面春风水等情况。
三、观察突水点的具体位置、开头涌水量和水温等,并作突水点素描。
四、定时对地面水文地质点(观测孔、井、泉)进行动态观测,并观察地面有无塌陷、裂缝现象等。
第四节 注浆堵水
第49条 井筒地面预注浆水文地质工作的要求:
一、当井筒预计穿过裂隙含水层较厚,或裂隙含水层虽薄而层次较多时,可选用在面预注浆。
二、在制定注浆方案前,应施工井筒检查钻,获取含水层的埋深、厚度、岩性及简易水文、抽(压)水试验、水质分析等资料。
三、注解剖学起始深度,应定在风化带以下较完整的岩层内。炷浆终止深度应水于井筒要穿过的最下部含水层的埋深,或超过井筒深度10~20米。
第50条 堵突水点注浆应做的水文地质工作如下:
一、圈定突水点位置,分析突水点附近的地质构造,查明降压漏斗形态,分析突水时水文观测孔和井、泉的动态变化,必要时需进行连通试验。
二、探明突水补给水源的充沛程度或来水含水层的富水性以及突水通道的大小等。
三、堵突水点注浆前要做连通试验和压(注)水试验;注解剖学前后要做好大井排水对比分析。
四、编制注浆堵水方案,由矿务局审查报省煤炭工业厅(公司、局)批准。
第51条 帷幕注浆的目的是人工改造水文地质条件,截断地下水流。因其工程量大,工期长,故此确定采用帷幕注浆方案之前,必须对帷幕截流进行可行性研究。
二、帷幕注浆方案经论证确定后,应查清在层层序,地质构造,边界条件,帷幕端点是否具备隔水层或闭合性断层及其隔水性能,在下水向矿井的渗流量,在下水充速、流向等水文地质条件。
三、编制帷幕注浆方案,由矿务局审查报省煤炭工业厅(公司、局)批准。
第五节 在面水防治
第52条 在矿区(井)在面防治水工程中,在测部门应提供所需水文地质资料,并协助主管部门编制整体方案和设计。矿区在面防治水应掌握的原则参照附录六。
第六节 酸性水防治
第53条 凡有酸性水的矿井,应查明酸性水的来源、水量、形成酸性水的主要因素,并定期取样进行水质分析,向有关单位提供资料及处理意见。酸性水的防治方法参见附录九。
第八章 其它水文地质工作
第一节 矿区补充供水
第54条 矿区在补充供水时,应注重以下原则:
一、生产矿井要注重排供结合,充分利用、保护在下水资源。在矿区补充供水时,可按不同水质和用途,分别进行供水。工业用水应道德考虑采用矿井水或在表水;生活饮用水应俦考虑在下不,并要做到合理开发,有条件时也可采用经过水质处理的矿井水。
二、水质必须满足生活、工业用水的标准。
三、寻找新水源在,应避开矿井疏水影响范围。
四、缺水矿区需降低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取得当在卫生部门同意,但毒理学指标应符合规定要求。
五、水源在应定期采样进行监测,为预防水质污染提供资料。
矿区供水标准见附录十。
第二节 矿区环境水文地质
第55 条 由于矿区开发和工农业的现代化将引起环境水文地质和生态平衡的改变,因而应注意开展老矿区环境水文地质调查研究和新矿区的环境水文地质预测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分析研究矿区排水疏干引起的地下水均衡性的变化。
二、掌握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质的污染状况,查明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三、调查研究矿区地形、地貌、水系、空气等小区载自然环境的变化。
四、综合分析因环境水文地质改变而引起的生态平衡破坏,为研究掏矿区生态恶化或改善矿区生态提出措施和意见。
附 录
附录一 含水层富水性的等级标准
一、含水极丰富的含水层,单位涌水量q≥10L/sm。
二、含水丰富的含水层,单位涌水量q<10~2L/sm。
三、含水中等的含水层,单位涌水量q<2~0.1L/sm。
四、含水小的含水层,单位涌水量q<0.1L/sm。
注:规程中所称富含水层,指含水量水丰富到极丰富的含水层。
附录二 突水点突水量的等级标准
一、小突水点:≤600m33/h。
二、中等突水点:>60~600m33/h。
三、大突水点:>600~1800m3/h。
四、特大突水点:≥1800m3/h。
附录三 图纸内容及要求
一、矿井充水性图
矿井充水性图是综合记录井下实测水文地质资料的图纸,是分析矿井充水规律,开展水害预测、制定防治水措施的主要依据之一,也是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的必备图纸,一般采用采掘工程平面图作底图进行编制,比例尺为1/2000~1/5000,主要内容有:
1、各种类型的出(突)水点要统一编号,并注明出水日期、涌水量、水位(水压)、水温及涌水特征。
2、古井、废弃井巷、老塘、老峒、矸石窝等的积水范围和积水量。
3、井下水闸门、水闸墙、放水孔、防水煤柱、泵房、水仓、水泵台数及能力。
4、井下输水路线。
5、井下涌水量观测站(点)的位置。
6、其它。
矿井充水性图应随采掘工程的进展定期补充填绘。水文地质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的矿井,每3~6个月补绘一次;水文地质简单型和中等型的矿井,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历时曲线是综合反映矿井充水变化规律,预测矿井涌水趋势的图纸,各矿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相关因素绘制以下几种关系曲线图。
1、矿井涌水量与降水量、地下水位曲线图。
2、矿井涌水量与单位走向开拓长度、单位采空面积关系曲线图。
3、矿井涌水量与地表水充量或水位关系曲线图。
4、矿井涌水量随开采深度变化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是反映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的图纸之一。也是进行防治水工作的主要参考依据。综合水文地质图一般在井田地形地质图的基础上编制,比例尺为1/20001/10000。主要内容有:
1、基岩含水层露头(包括岩溶)及冲积层底部含水层(流砂、砂砾、红礓层等)的平面分布状况。
2、地表水体,水文观测站,井、泉分布位置及陷落柱范围。
3、水文地质钻孔及其抽水试验成果。
4、基岩等高线(适用于隐伏煤田)。
5、已开采井田井下主干巷道、矿井回采范围及井下突水点资料。
6、含水层等水位(压)线。
7、老窑、小煤矿位置及开采范围和涌水情况。
8、有条件时,划分水文地质单位元,进行水文地质分区。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每3~5年补充修改一次。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及煤层之间的组合关系和含水层层数、厚度及]富水性的图纸。一般采用相应比例尺随同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一道编制。主要内容有:
1、含水层时代名称、厚度、岩性、岩溶发育情况。
2、各含水层水文地质试验参数。
3、保含水层的水质类型。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主要是反映含水层、隔水层、褶曲、断裂构造等和煤层之间的空间关系。主要内容有:
1、含水层岩性、厚度、埋藏深度、岩溶裂隙发育深度。
2、水文地质孔、观测孔及其试验参数和观测资料。
3、地表水体及其水位。
4、主要井巷位置。
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一般以走向、倾向有代表性的地质剖面为基础。。
六、矿井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
等水痊(压)线图主要反映地下水的流场特征。水文地质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的矿井,对主要含水层(组)应坚持定期绘制,以对照分析矿井疏干动态。比例尺为1/2000~1/10000。主要内容有:
1、含水层、煤层露头线,主要断层线。
2、水文地质孔、观测孔、井、泉的地面标高,孔(井、泉)口标高和地下水位(压)标高。
3、河、渠、山塘、水库、塌陷积水区等地表水体观测站的位置、地面标高和同期水面标高。
4、矿井井口位置、开拓范围和公路、铁路交通干线。
5、绘制地下水等水位(压)线,表示地下水流向,
6、绘制可采煤层底板下隔水层等厚线(当受开采影响的主含水层在可采煤层底板下时)。
7、井下涌水、突水点位置及涌水量。
七、区域水文地质图:
区域水文地质图一般在1/1000~1/10000区域地质图的基础上经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之后编制。成图的同时,尚需写出编图说明收书。矿井水文地质复杂型和极复杂型矿井,应认真加以编制。主要内容有;
1、地表水系、分水岭界线、地貌单元划分。
2、主要含水层露头,松散层等厚线。
3、地下水天然出露点及揭露点。
4、岩溶形态及构造破碎带。
5、水文地质钻孔及其抽水试验成果。
6、地下水等水位线,地下水流向。
7、划分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区。
8、划分不同水文地质单元,进行水文地质分区。
9、附相应比例尺的区域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区域水文地质剖面图。
八、矿区岩溶图:
岩溶特别发育的故区,应根据调查和勘探的实际资料编制矿区岩溶图,为研究岩溶发育分布规律和矿井岩溶水防治提供参考依据。
岩溶图的形式可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成岩溶分布平面图、岩溶实测剖面图或展开图等。
1、岩溶分面平面图可在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的基础上填绘岩溶地貌、汇水封闭洼地、落水洞、地下暗河的进出水口、天窗、地下水的天然出露点及人工出露点、岩溶塌陷区、地面水和地下水的分水岭等。
2、岩溶实测剖面图或展开图,根据对溶洞或河的实际测绘资料编制。
附录四 采气曲作面水害分析预报表和预测图模式
一、采掘工作面水害分析预测表 年 月 日
矿
井 |
项
号 |
预
测
水
害地点 |
采
掘
队 |
工下
作标
面高
上 |
煤 层
|
采
掘
时
间
(m) |
采
掘年
时月
间 |
水
害
类
型 |
水文
地质
简述 |
预防
及处
意见 |
负责解决单位 |
备
注 | ||
名
称 |
厚
度
(m) |
倾
角
(度) | ||||||||||||
某矿某井 |
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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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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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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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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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
|
|
|
|
|
|
|
|
|
|
|
|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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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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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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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水害类型指地表水、冲积层(流砂、砂砾)水、石灰岩(岩溶)水、顶板砂岩水、底板水、断层水、老空水、钻孔水等。
二、水害预测图
在矿井采掘工程图(月报图)上,按预报表上的项目,在可能发生水害的部位,用红颜色标上水害类型符号。
符号图例如附图4-1。
附录五 “安全隔水厚度”和“突水系数”计算公式:
式中:t----安全隔水厚度(m);
L----采掘工作面底板最大宽度(m);
r----隔水层岩石的容重(t/m3);
KP---隔水层岩石的抗张强度(t/m3);
H----隔水层底板承受的水头压力(tf/cm2)。
附图4—1(略)
式中 Ts-----突水系数〔kgf/(cm2.m)〕;
P-------隔水层承受的水压(kgf/cm2);
M-------底板隔水厚度(m);
CP------采矿对底板隔以的扰动破坏厚度(m)。
按式(1)计算,如底板隔水层实际厚度小于计算值时,就是不安全的。按式(2)计算,就全国实际资料看,底板受构造破坏块段突水系数一般不大于0.6,正常块段不大于1.5。
附录六 矿区地面防治水措施和原则
一、山地矿区地面防治水措施和原则:
1、凡雨季地面水向井下严重渗透的自然沟,汛期对矿井安全构成威胁时,应在漏水段内修建人工河床。如无条件修建者,可利用井下浅部巷道截排。
2、南方高原山地煤矿为削减暴雨时井下高峰涌水量,保证矿井安全,可利用地势,开凿截水平峒,截断向岩溶暗河灌的河流。
3、在河谷下,当煤层顶底板坚硬,采后沿走向造成塌陷沟(坑),无条件充填或修筑人工河床时,应在塌陷沟上游外围挖截水沟,在沟谷处修渡槽。地形有利时,可进行沟河改道。
4、存在泥石流灾害的煤矿,要以预防为主,治山治坡,植树植草。工业场区和生活区应避开泥石流,必要时应修建栏截坝和疏导工程。在易发生滑坡和塌方处上游,应修建排水截流设施,下部修筑挡土墙。
二、平原故区地面防治水措施和原则:
1、凡汛期受河流泛滥威胁的矿区,在无条件提高河流行洪标准或进行河流改道时,其矿井井口、工业广场、生活区周围修筑堤防。
2、矿井安全受内涝威胁的矿区,应按河网化方式,开挖行洪排涝渠系统,修建防洪排涝泵站,排队内涝积水。在向井下溃水危险的塌陷坑,应填夯实或围堤设泵排水。
3、对不符合水体下顶水采煤条件的工作面,必须排除积水方可开采,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4、经查明河流或其它地表水体直接或间接成为矿井充水来源,对矿井涌水和安全开采有严重影响者,应采取截流防渗或井下浅截浅排措施。
三、山前或低山丘陵矿区地面防治水措施和原则:
1、地处山前平原受洪水威胁的矿区,为减轻山洪侵袭,有条件者可在山区修建小型水库;在山地开挖鱼鳞坑,植树造林,延缓山洪汇集时间;在山坡下开挖迎山截洪沟,消除山洪直冲矿区的危险。
2、地处低山丘陵受洪水威胁的矿区,除与山前矿区相同地采取延缓山洪汇集的措施外,尚应在开采区外围开挖环形排(防)洪道,构筑防洪圈,包围矿区截泄山洪,使山洪不流入矿区或集中通过矿区。
3、山前及低山丘陵矿区内部,要充分利用地形,修建排洪渠道系统,导流疏水。对井下安全生产有影响而又无条件自然泄水的塌陷区域积水洼地,段设抽水站排水。漏水的河流、渠道、塌陷坑,汛前都要完成防渗透堵漏或填坑改道工程。如区域主干河有可能向矿区支河或防(排)洪渠道倒灌,严重威胁矿区安全时,应在支河(渠)出口处,建闸设站抽水排涝。
4、有严重岩溶塌陷的南方丘陵平原矿区河流,应根据当地条件修建人工河床、渡槽或进行河流改道。塌陷洞要填实,岩溶露头区可充填封闭或沿坡开挖截水沟。
附录七 冒落带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的经验公式(见表2)
表2
煤
层
倾
角 |
岩石
抗压
强度
Kgf/cm2 |
岩石名称 |
顶板
方法 |
冒落带最大高度
(m) |
导水裂隙带(包括
冒落带最大高度) |
0
~
54
度 |
400
至
600 |
辉绿岩、石灰岩、硅
质石英岩、砾岩、砂
砾岩砂质页岩等 |
全部
陷落 |
H=(45)M |
|
200
至
400 |
砂质页岩、泥质砂岩
页岩等 |
全部
陷落 |
H=(34)M | ||
<200 |
风化岩石、页岩、泥
质砂岩、粘土岩、第
四系和第三系松散层等 |
全部
陷落 |
H=(12)M | ||
55
~
85
度 |
400~600 |
辉绿岩、石灰岩、硅
质石英岩、砾岩、砂
砾岩砂质页岩等 |
全部
陷落 |
| |
<400 |
砂质页岩、泥质砂岩
页岩、粘土岩、风化
岩石、第三系和第四
系松散层等 |
全部
陷落 |
H=0.5M |
注:1、表中:M—累计采厚(m);n---煤分层层数;m----煤层厚度(m);h---采煤工作面小阶段垂高(m)。
2、冒落带、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对于缓倾斜和倾斜煤层,系指从煤层顶面算起的法向高度;对于急倾斜煤层系指从开采上限首起的垂向高度。
3、岩石抗压强度为饱和单轴极限强度。
附录入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一、煤层露头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按以下公式计算:
1、煤层露头无覆盖或被粘微透水松散层覆盖时:
H防=H冒+ H保
2、煤层露头被松散富含水层覆盖时(见附图8-1);
H防=H裂+H保
根据上两式计算的值,不得小于20米。式中(H冒)、裂高(H裂)的计算参照附录七。
式中 H防-----防水煤(岩)柱高度(m)
H冒-----采报冒落带高度(m);
H裂-----垂直煤层的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m);
H保-----保护层厚度(m);
a------煤层倾角(°)。
二、含水或导水断层防隔水煤柱的留设(附图8—2)可参照以下经验公式计算:
≮20m
式中: L----煤柱留设的宽度(m)
K----安全系 (一般取2—5);
M-----煤层厚度或采高(m);
P-----水头压力(kgf/cm2);
KP----煤的抗张强度(kgf/cm2)。
三、煤层与强含水层或导水断层接触,并局部被覆盖时(附图8—3),防水煤柱的留设:
(图)
1、当含水层顶面高于最高导水裂隙带上限时,防水煤柱可按附图8—3a、b留设。计算公式为:
2、最高裂隙带上限高于断层上盘含水层时,防水煤柱按附图8-3c留设。计算公式为:
以上两式中:
L-----防隔水煤柱宽度(m),L1、L2、L3为分段宽度;
H裂-----最大导水裂隙带高度(m);
θ----断层倾角(°);
δ----岩层塌陷角(°);
M-----断层上盘含水层层面高也下盘煤层底板的高度(m);
H安----导水裂隙带至含水层间防水岩柱的厚度(m)。
H安值应根据矿井实际观测资料来确定,即通过总结本矿区在断层附近开采时发生突水和安全开采的地质、水文地质资料,计算其水压(kgf/cm2)与了水煤(岩)在厚度(m)的比值(v=P/M),并将各点之值标到以V=P/M为横轴,以埋藏深度H0(m)为纵轴的坐标纸上,找出V值的安全临界线(附图8—4)。
H安= 式中:P----防水煤柱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V---突水系数;
10---保护带厚度(一般取胜10m).
本矿区如无实际突水系数,可参考其它矿区资料,但选取用时必须综合考虑隔水层的岩性、物理力学性质、巷道跨度或工作面的空顶距、采煤方法和顶板管理方法等一系列因素。
一些矿区的突水系数经验值如表3所示。
矿区名称 |
峰 峰 |
焦 作 |
淄 博 |
井 陉 |
突水系数(v)
〔kgf/(cm2·m〕 |
0.66~0.76 |
0.6~1.00 |
0.6~1.40 |
0.6~1.50 |
四、在煤层位于含水层上方(图书馆8---5),断层又导水的情况下,防隔水煤柱的留设原则,主要应考虑两个方向上的压力。
当考虑底部压力时,应使煤层底板到断层面之间的最小距离(垂距),大于安全煤柱的高度(H安)的计算值,并不得小于20m。计算公式为:
式中:a-----断层倾角(°)。
其余同前。
当考虑断层水在顺煤层方向上的压力时,按附录八之二计算煤柱宽度。
根据以上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取用较大的数字,但仍不得小于是20m。
如果断层不导水,防水煤柱的留设,使(在垂直于断层走向的剖面上)含水层顶面与断层面交点至煤层底板间的最小距离,大于安全煤柱的高度H安时即可(附图8-6),但仍不得小于20m。
(图)
五、在水淹区或老窑积水区下采掘时,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1、巷道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掘进时,巷道与水体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巷疲乏高度的10倍。
2、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同一煤层中进行开采时,若水淹区或老窑咱们水区的界线已基本查明,隔水煤柱的尺寸应按附录八之二的规定留设。
3、在水淹区下或老窑积水区下的煤层中进行回采时,隔水煤柱的尺寸,不得小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与保护带高度之和。
六、保护地表水体煤柱的留设,可参照有关“三下”开采的规程执行。
七、保护通水钻孔防水煤柱的留设:
根据钻孔测斜资料换算钻孔见煤点坐标,按了八之二的办法留设。如无测斜资料,必须考虑钻孔可能偏斜的误差。
八、相邻矿(井)人为边界防隔水煤柱的留设:
1、水文地质简单型到中等型的矿井,可采垂直法留设,但总宽度不得小于40m。
2、水文地质复杂型到极复杂型的矿井,应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静水压力、开采上覆岩层移动角、导水裂隙带高度等因素确定。
1)多煤层开采,当上、下两层煤的层间距小于下层煤开采伯的导水裂隙高度时,下层煤的边界防隔水煤柱,应根据最上一层煤的岩层移动角和煤层间距向下推算(见图8—7a)。
2)当上、下两层煤之间的垂距大于下煤层开采后的导水裂隙带高度时,上、下煤层的防隔水煤柱,可分别留设(见图书馆8—7b)。
图中:H――导水裂隙带上限;
H1、H2――分别为上、下煤层底板以上的静水位高度;
γ---上山岩层移动角;
β――下山岩层移动角;
L1岩、L2岩――分另为导水裂隙带上限岩柱宽度;
L1、L2――分别为下、下煤层的煤柱宽度。
导水裂隙带上限岩柱宽度L岩的计算,可采用以下公式:
式中:V――水压与岩柱宽度的比值,可取1。
九、以为民层为界的井田,其边界了防隔水柱可参照断层煤柱留设,但必须考虑井田另一侧煤层的情况,以不破坏另一侧所留煤(岩)柱为原则(除参照断层煤柱的留设外,尚可参考附图8-8所示的例图)。
(图)
附录九 酸性水的防治方法
一、酸性水主要来自浅部煤层时,可先采深部,所采浅部,如酸性水主要来自老采区,则可留设隔水煤柱。
二、酸性水主要来自大气降水和地表水的渗入时,则应留足浅部隔水煤柱。
三、通过实验证明,不同水源混合可形成酸性水时,则应按不同水源分别排水。
四、拦截酸性水,避免迂回循环,防止灌入深部水平。
五、用生石灰等中和酸性水。
六、稀释酸性水,即时利用井下非酸性水冲淡酸性水。但应注意防止混合后使总含酸量增高。
附录十 矿区供水标准
一、矿区厂、矿生产、生活用水量指标(见表4)。
二、矿区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见图5略)。
三、矿井洗煤厂消防用水量标准(见表6)。
表4
项 目 |
计算单位 |
备 注 | |
矿井生产、生活用水
大型矿井
中型矿井
小型矿井 |
每生产1t煤
每生产1t煤
每生产1t煤 |
不包括水砂
充填及防火
注浆用水 |
|
水砂充填用水 |
每生产1t煤 |
循环供水 |
|
防水注浆用水 |
每生产1t煤 |
直流供水 |
|
水采矿井生产、生活用水
水采矿井生产补充用水
有洗选厂浮选车间
有脱水系统无浮选车间
洗选厂生产、生活用水
洗选厂洗煤补充用水
矿区机电修修配厂生产、生产用水 |
每生产1t煤
每生产1t煤
每生产1t煤
每洗1t煤
每洗1t煤
按矿区规模
104t/d |
不包括选煤
补用水 |
|
注:1、表中均为工业场地内的用水指标,不包括工人村居住区用水。
2、未预见的用水量,可按总水量的10~20%.
注:1、第一分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大部,山西,陕西偏北的一小部分,宁夏偏东的一部分。
2、第二分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陕西大部,甘肃,宁夏,辽宁南部,河南北部,青海偏东和江苏偏北的一小部分。
3、第三分区包括:上海,浙江,江西,安徽,江苏大部,福建北部,湖南,湖北东部,河南南部。
4、第四分区包括:广东,台湾,广西大部,福建,云南南部。
5、第五分区包括:贵州,四川,云南大部,湖南,湖北醅,陕西和甘肃在秦岭以南地区,广西偏北的一小部分。
四、矿区机电修配厂消防用水标准(见表达式7).
五、矿区生活饮用水标准(见表8)。
六、矿区工业用水水质标准(见表9)。
表6
类 型 |
生产能力
(104t) |
消防用水量(L/s) |
备 注 | |
矿井 |
水采矿、洗选厂 | |||
小型
中型
大型 |
9-12
30-45
60
90-240
300 |
20
20
30
30
45 |
20
20
30 |
一次火灾延续时间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
表7
服务的矿区规模
(104/a) |
消防用水
(L/s) |
备 注 |
小于100
100-300
300-500
500-800
800-1200 |
20
20
25
25
30 |
一次火灾延续时间,按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 |
表8
项 目 |
标 准 |
1.感官性状指标
1)色
2)浑浊度(度)
3)臭和味
4)内眼可见物
2.化学指标
5)pH值
6)总硬度(德国制)
7)铁
8)锰
9)铜
10)锌
11)挥发酚类
1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3.毒理学指标
13)氟化物
14)氰化物
15)砷
16)硒
17)汞
18)镉
19)铬(六价)
20)铅
4.细菌学指标
21)细菌总数
22)大肠菌
23)游离性余氯 |
色度不超过15,并不得呈现其它异物
不超过5
不得有异臭、异味
不得含有
6.5-8.5
不超过25
不超过0.3mg/l
不超过0.1mg/l
不超过1.0mg/l
不超过1.0mg/l
不超过0.002mg/l
不超过0.3mg/l
不超过1.0mg/l,适用于浓度0.5-1.0 mg/l
不超过0.5mg/l
不超过0.04mg/l
不超过0.01mg/l
不超过0.001mg/l
不超过0.01mg/l
不超过0.05mg/l
不超过0.01mg/l
不超过100个mg/ml
不超过3个mg/l水
在接触30分钟后不低于0.3mg/L、集中式供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稍不低于0.05mg/l |
表9
项 目 |
标 准 |
1.锅炉用水
(火管锅炉5-15大气压)
1)总碱度
2)总硬度(德国度)
3)溶解氧(mg/l)
4)游离CO2(mg/l)
5)石油(煤油、汽油)(mg/l)
6)pH值
2.空气压缩机冷却用水
1)PH值
2)浑浊度(mg/l)
3)暂时硬度(mg/l)
4)含油量(mg/l)
5)有机物含量(mg/l)
6)水温(度)
3、洗煤用水
1)悬浮物含量(mg/l)
2)悬浮物粒度(mm)
3)pH值
4)总硬度(mg当量/l)
4、井下洒水用水
1)悬浮物含量(mg/l)
2)悬浮物粒度(mm)
3)pH值
4)大肠菌指数 |
400-1000
20
1
0
10
不低于6.5
不代于6.5
100-150
一般不大于12
5
25
不超过10-25
清水不超过400,循环水不超过100
洒水除尘不大于0.3,其余不超过0.7
6-9
10
湿式凿岩不超过50,一般洒水不超过200
不大于0.3
6-9
不超过3个/L |
七、地下水侵蚀性强弱划分表
含 量
水 型 |
侵蚀性CO2(mg/L)
|
SO4(mg/L) |
无侵蚀性水
弱侵蚀性水
强侵蚀性水 |
﹤5
5~10
﹥10 |
﹤250
250~800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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