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概况 4
第一节 概述 4
第二节 编写依据 4
第二章 地面位置及地质情况 5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5
第二节 煤 ( 岩 ) 层赋存特征 5
第三节 地质构造 5
第四节 水文地质 6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6
第一节 巷道布置 6
第二节 矿压观测 6
第三节 支护设计 7
第四节 支护工艺 7
第四章 施工工艺 15
第一节 施工方法 15
第二节 凿岩方式 15
第三节 装载与运输 16
第四节 管线及轨道敷设 16
第五节 设备及工具配备 17
第五章 生产系统 18
第一节 通风 18
第二节 压风 20
第三节 瓦斯防治方案 20
第四节 综合防尘 22
第五节 防灭火 23
第六节 安全监控 24
第七节 供电 24
第八节 排水 24
第九节 运输 25
第十节 照明、通讯和信号 25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6
第一节 劳动组织 26
第二节 循环作业 26
第三节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7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27
第一节 一通三防 27
第二节 顶板管理 31
第三节 爆破 33
第四节 防治水 40
第五节 机电 41
第六节 运输 48
第七节 其它 52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59
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作业规程审批记录
生产科:
机电科:
通风科:
地测科:
安检科:
调度室:
矿领导:
第一章 概况
第一节 概述
一、巷道名称
本《作业规程》适用于11070采区二3煤层综采工作面切眼的掘进作业。
二、掘进的目的及用途
回采11070采区二3煤层、通风等。
三、巷道设计长度及服务年限
巷道设计长度:约135m,若煤层倾角大于26°,按26°施工。
服务年限:1年。
四、预计开竣工时间
本巷道预计2010年1月20日开工,2010年3月20日竣工。
附图1:巷道布置平面图
第二节 编写依据
一、工作面设计说明书及批准时间
采区设计说明书名称为《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业务联系单》,批准时间为:2010年1月。
二、地质说明书及批准时间
地质说明书名称为《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地质说明书》,批准时间为:2010年1月。
三、矿压观测资料 地质构造处应力集中。其详细数据参考临近工作面。
四、其他编写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矿井通风与安全》;
2、岗位工操作规程和各种管理制度;
3、自救器的使用要求及注意事项;
4、煤矿采掘机械;
5、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
6、老工人的经验和建议。
第二节 煤 ( 岩 ) 层赋存特征
1、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固性系数、层间距
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位于二1煤层上部(DF04断层以东),区段设计长度约135m,距11070辅助皮带上山开口处850m,与二3-11070下顺槽平面夹角94°,方位39°,二3煤层厚度平均1.5m左右。
本巷道沿二3煤层顶板掘进,有不稳定夹石出现,硬度系数为4~6,与二1煤层间距平均6.5m。顶板岩性主要是泥岩,地板主要是泥岩和细砂岩。
2、煤层瓦斯涌出量、瓦斯等级
该工作面煤层属低瓦斯煤层,瓦斯含量为0.02%,为低瓦斯采面,煤尘有爆炸性。
附表2: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地掘进地质说明书
附图3: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地质综合柱状图
第三节 地质构造
煤层倾向N~S,煤层平均倾角26°,为倾斜煤层。
根据地测科提供资料,本工作面无地质构造。
第四节 水文地质
该巷道沿二3煤层底板掘进,在施工过程中可能有顶、底板砂岩裂隙水渗出,最大涌水量为20m3/h,正常涌水量为0~10m3/h。可能发育小构造,须注意涌水变化。
掘进过程中要严格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保证足够排水能力,防止突水事故发生。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开口处距11070辅助皮带上山开口处850m,开口方位角39°,与二3-11070下顺槽平面夹角94°,切眼长度约135m,沿二3煤层底板26°左右掘进。
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为矩形,巷宽6m,巷高2.8m,S=16.8㎡。
第二节 矿压观测
由于地压大,为掌握掘进后巷道变形情况,对巷道进行矿压观测。
1、观测对象及内容:巷道的两帮、顶底板移近量。
2、观测方法:在切眼内平均每40m设置一组矿压观测点,巷道两帮和顶底板设置矿压观测点(观测点1、2、3…),并定期对观测点进行测量,记录不同时间的巷道净宽和净高,根据巷道高度和宽度在一定时间内的变化量来计算巷道水平和垂直变形速度。
3、数据处理:
式中:
——巷道的水平变形速度
——巷道的垂直变形速度
——第m次观测的第n个观测点的水平位移
——第m次观测的第n个观测点的垂直位移
——第m-1次观测到第m次观测间隔的时间
第三节 支护设计
1、断面为矩形:净宽×净高=6000mm×2800mm。
2、支护方式:采用锚杆+锚网+锚梁+锚索+单体+π型梁支护;锚杆采用Φ20mm,L2400mm的树脂锚杆,两帮锚杆间排距为500mm×500mm,顶部锚杆间排距为700mm*500mm,每孔使用 2根K2350树脂药卷,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7吨(18 Mpa),外露长度不得超过50mm,回采侧使用同型号的3m玻璃钢锚杆;金属网为Φ6.5mm,2000mm×1000mm,网孔为100mm×100mm的钢筋网;锚索为Φ18.9mm、L8000mm的钢绞线,锚索间排距1400mm×1500mm,使用4根K2350树脂药卷,预紧力不得低于25Mpa,外露长度不得超过200mm;
附图4:二3-11070工作面切眼永久支护三视图
第四节 支护工艺
一、支护参数
采用锚杆+锚网+锚梁+锚索+单体+π型梁支护;锚杆采用Φ20mm,L2400mm的树脂锚杆,锚杆间排距为700mm×500mm(顶部),两侧墙部锚杆间排距为500mm×500mm,每孔使用 2根K2350树脂药卷,锚杆锚固力不得低于7吨(18 Mpa),外露长度不得超过50mm,回采侧使用同型号的3m玻璃钢锚杆;金属网为Φ6.5mm,2000mm×1000mm,网孔为100mm×100mm的钢筋网;锚索为Φ18.9mm、L8000mm的钢绞线,锚索间排距1400mm×1500mm,使用4根K2350树脂药卷,预紧力不得低于25Mpa,外露长度不得超过200mm;刷扩前左侧墙体采用单体+金属网+半圆木支护,单体使用DZ3.15-250/100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一梁三柱;锚梁长度为2.2m。
二、超前临时支护
(一)施工方案
前探梁作为主要临时支护,辅助打带帽点柱支护。
一)前探梁施工工艺
1、材料:3根2寸厚壁钢管、大板、木楔子,吊环,刷扩时使用2根。
2、前探梁的规格:厚度×长度=50mm×5000mm,壁厚8mm。
3、大板规格:长度不小于1500mm,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低于50mm。
4、吊环规格:用φ159mm圆钢焊成。
5、点柱大板规格:L=1500~2000mm,厚度不小于50mm,宽度不小于300mm。
二)架设质量要求
1、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时,打锚杆眼、安装锚杆时必须在前探梁下进行。前探梁架设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2、保持前探梁成一条直线,梁间距要均匀,前探梁弯曲要及时更换
3、前探梁到巷帮的距离不大于1000mm。
4、前探梁要相互平行,并且垂直迎头,前探梁间距不大于800mm。
5、临时支护距迎头不大于300mm,永久支护距迎头最大控顶距离不超过2600mm。
6、每根前探梁使用2个吊环吊挂,且2个吊环之间的距离不能小于1400mm。
7、吊挂前探梁的锚杆外露长度不小于30mm,不大于50mm。
8、前探梁用大板背实、背严,并用木楔子打紧,顶板裸露面积不大于0.2㎡。
9、迎头必须配备足够量(大板不低于20块,木楔不低于30块)的大板和木楔子。
10、架设前探梁前必须由外向里进行敲帮问顶,不得站在未经支护的地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帮顶活矸、活石等,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作业。当顶板破碎时跟班副队长必须在现场监护,在没处理掉危岩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11、施工时可采用链环或马蹄环连接的锚链吊挂前探梁,固定链环的螺母必须上满丝,前探梁必须背实。
12、打锚杆眼或安装锚杆时,不得拆除临时支护,并检查前探梁是否背实,是否有效。
13、顶板破碎时应缩短循环进度,短掘短支,永久支护距迎头的最大距离不超过1000mm。
14、当顶板破碎时,放炮后要尽量缩短围岩的暴露时间,短掘短支。
15、前探梁前移后,将吊挂前探梁的锚杆加上螺母并拧紧,扭矩力不小于140N•M。
16、出碴期间,耙渣机耙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17、移前探梁前,两人站在有支护的顶板下方用锚梁将锚网托起,紧贴顶板,然后将前探梁串进空顶区,用钩钎将锚梁推到打锚杆的位置,然后背顶,严禁空顶作业。备好前探梁后要及时用油丝绳在前探梁后部和锚网之间连接,防止前探梁滑落伤人。
18、若顶板岩性发生变化,现有的支护方式不能满足要求,要及时通知矿领导,编写措施改变支护方式。
19、顶板起伏较大,前探梁支护无法使用时,应使用内注式单体液压支柱,升柱时应两人配合好,一人操作,操作人员精力应集中,眼晴紧盯着支柱,另一人扶着柱子,防止柱子突然歪倒,放柱时,要缓慢下放并用手扶着柱子,防止柱子突然歪倒,用液压支柱支护时应时刻注意观察液压支柱有无漏液、倾斜等现象,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架设单体柱施工工艺
1、刷扩前巷道左侧使用单体+金属网+半圆木护帮。
2、支柱要保证迎山有力,迎山角要保持3°~4°,符合要求。
3、不准使用掉牙柱,漏液柱。支柱损坏时,及时回收,更换使用质量完好的单体液压支柱。
4、支柱为DZ3.15-250/100内注式单体液压柱。上部用π型梁接顶,一梁三柱。
四)质量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
1、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至少两人,明确一名安全监护负责人。支柱等工作时,现场必须安设一名以上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指挥、观察顶帮和其它安全工作。
2、支柱时必须一人扶柱,一人供液,一人负责监督,巷道顶空要背实顶,支柱稍微带劲后远程供液。
3、无论在任何地点施工工作人员都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检查安全情况,找掉危岩悬矸,要使用单体支柱打好临时护身柱,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4、支柱时,人员必须躲开支柱可能打滑、崩腿的方向。
5、支柱所用π型梁完好无损。π型梁要与顶板可靠连接,防止π型梁掉落伤人。
6、坚持班班支护检查制,要求每班必须设一名有经验管理人员对所有支护逐柱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所有支柱必须进行二次注液,出现支柱软底、折损必须立即更换。
7、所有支柱支正支牢,打在实底上,穿住尼龙鞋。
8、支设的支柱纵横成线,垂直顶底板,初撑力达到5Mpa,严禁出现空载。
9、施工人员要协调,配合要默契,人员应站在顶板完整、支架完好的安全地点操作。
10、施工要保护好电缆、通讯、监测线等设施设备,坚持文明生产。
11、工作中如需要更改支柱时,必须严格执行先支后改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初撑力不低于5MPa,严禁使用失效的单体支柱。
12、回柱或改柱时,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制度,一人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
13、若出现压死柱现象,要清理好退路,用替柱或风镐卧底法处理。处理前必须打好戗柱和护身柱,然后一人扶柱观察,一人处理。
三、永久支护
(一)支护设计及参数确定
形式:采用锚杆+锚网+锚梁+锚索+单体+π型梁支护。
锚杆规格:采用Φ20mm、L2400mm的树脂锚杆,顶部间排距为700mm×500mm,两帮锚杆间排距为500mm×500mm,间排距误差不超过±100mm。回采侧使用同型号的Φ20mm、L3000mm的玻璃钢锚杆,间排距为500mm*500mm。锚杆起锚高度为200mm,两侧最上面和最下面的锚杆角度为75°,顶部两侧锚杆角度为75°,锚索角度为80°。
锚索规格:采用Φ18.9mm钢绞线,L8000mm,每排5根,间排距1400mm×1500mm。误差不超过±200mm;
锚杆托盘:方形铁盖板,长120 mm,宽120 mm,厚度8 mm。
锚索盖板:方形铁盖板,长260 mm,宽260 mm,厚度20 mm。
金属网规格:网片采用φ6mm,长×宽=2000mm×1000mm,网孔为80mm×80mm的钢筋网。金属网要压茬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相邻两块网之间要用14号铁丝连接,间距不超过200mm。
树脂药卷:采用K2350mm型。
锚梁:L=2.2m。
(二)永久支护施工工艺
1、锚杆、锚网施工工艺
第一步:钻锚杆眼前必须先敲帮问顶,敲掉危矸、活石等,先临时支护后起背锚网、W钢带。
第二步:测量巷道尺寸,看有没有欠挖现象,如有欠挖部分要及时处理,否则不允许打锚杆。
第三步:在岩面上按照设计尺寸标出锚杆眼位。
第四步:在钎子上标出锚杆眼深的位置。
第五步:打眼。
第六步:检查并清理锚杆眼。
第七部:装药卷。
第八步:安装锚杆。把锚杆用锚杆机送进锚杆孔,开动锚杆机旋转使药卷破碎混合均匀,用钩钎撞击铁盖板,保证其紧贴岩面,3-5分钟后,锚杆机方可下落。
第九步:锚杆二次紧固和联网。
2、锚索施工工艺:
(1)操作准备:
A、施工前,要备齐钢绞线、锚固剂、托盘等支护材料和锚杆机、套钎、涨拉油缸等工具。
B、准备好施工所需风、水。
C、涨拉锚索前,检查涨拉油缸、各油路接头是否松动。
(2)锚索支护工必须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备齐机具及有关材料---检查并处理工作地点的隐患---检查施工所需风、水---打锚索孔、安装锚索---涨拉锚索---清理现场
(3)正常操作:
A、打眼:用风动锚杆机进行打眼,眼深7.8m,锚索眼必须与巷道面垂直。锚索打眼完后,先关水,再停风。
B、捣药卷:使用4根K2350 mm树脂药卷,药卷必须送到眼孔的顶部;
C、安装钢绞绳:检查锚索眼不合格的及时处理。锚索钢绞绳每根长8m,把锚索绳送入眼内,锚索末端套上专用工具,并卡牢。然后启动锚杆机,旋转上升,使药卷彻底捣匀,外露长度不超过200mm。
D、15分钟后依次安装托盘、锁头到接顶为止,用涨拉千斤顶顶紧(涨紧锚索锁头必须使用千斤顶,严禁用其它方法代替),顶推至20Mpa时停止。
E、千斤顶前后腔压力不准超过规定,剪断器后腔(剪断)压力45—50 Mpa,前腔(退刀)0—5Mpa,涨拉千斤顶后腔(拉紧)15—25Mpa,前腔(松开)15—25Mpa
F、手摇泵的换向阀应及时回到“0”位,不准带压拆卸高压管路。
G、使用后各部件接头要包扎好放回铁箱中,搬到安全卫生、不淋水的地方。保证不碰坏油管接头、压力表,搅拌器不丢失。
H、手摇泵中要及时补充洁净的20号液压油。
I、井下不准随便拆卸各油缸。如果需要拆卸涨拉千斤顶要保证不进脏物、不碰坏螺丝扣、零件不丢失。
(4)锚索施工安全规定:
A、锚索支护工要熟悉锚索支护原理、锚索结构,熟悉作业地点环境,能排除一般故障。锚索支护材料要符合措施的规定。施工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地敲帮问顶,人员站在安全处处理掉危岩、活矸等。打锚索眼时,要注意观察钻进情况,有异常时,必须迅速闪开,防止断钎伤人。
B、用剪断器及顶推器施工时,要用8#铁丝牢系在顶板上,正下方严禁站人。
C、涨拉时如发现锚固不合格,必须补打合格的锚索。盖板锁头不准设在活矸上。锚索安装48小时后,如发现预紧力下降,必须及时再涨拉。
D、锚杆机操作后,所有操作控制开关都应放在“关闭”位置
E、正常操作时,严禁用手触摸旋转的钻杆。
F、推进速度要适度,防止卡钻损坏钻杆、钻头。
G、当钻机突然停钻时,将产生较大的反转扭矩,操作者应精心操作以防扭伤。
H、当钻机收缩时,手不要按在气腿上,防止挤手。
I、钻进过程中,钻杆不得与钻机有很大的倾斜角度。
J、操作者应远离钻孔中心线,以防钻杆拆断时发生意外。钢铰线旋向应与搅拌工具旋转方向相反。
K、施工完成后要及时用14#铁丝在锚索头下部和锚网之间连接,以防锚索压断伤人。
(三)永久支护的质量要求、检查办法
(1)锚杆、锚网支护的质量要求、检查办法
A、锚杆锚固力、扭矩必须达到设计的强度要求,帮锚杆不低于5吨,扭矩不低于100N.M;顶锚杆锚固力不低于7吨,扭矩不低于140N.M。
B、锚杆锚入方向垂直帮顶,角度不小于75°,严禁打穿皮、顺层、沿裂隙打锚杆眼。
C、锚杆、盖板的规格、型号、材质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盖板要紧贴岩面,锚杆外露长度在 30mm-50mm。
D、每眼顶锚杆装树脂药卷为2个。每眼帮锚杆树脂药卷为2个药卷。
E、顶锚杆必须采用一个阻尼螺帽,帮锚杆应采用一个阻尼螺帽,锚杆必须进行二次紧固。
F、锚杆间排距误差范围不超过±100mm。
G、锚杆托盘接顶面积大于托盘面积的2/3。
H、锚网施工的质量要求:
a、必须铺平紧贴顶板,并被紧压在锚梁下面。
b、网与网之间的搭接部分不低于100mm。
c、网联接部分必须拧紧搭接好,不得脱节。
d、锚杆眼装药卷前,必须用压风或水将锚杆眼内的煤岩粉清理干净,以便药卷的凝固。
e、严禁弄弯杆体。
f、每一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锚杆拉力计和扭力扳手。每施工300根锚杆要进行拉力试验和扭力试验(施工单位、由生产科和监理单位三方共同验收)。
(2)锚索、单体支护的质量要求、检查办法
A、锚索锚固力必须达到设计的强度要求,锚固力不得小于15吨。
B、锚索间排距为1400mm*1500mm,误差为±100mm。
C、单体要求成一条线,相互平行,不得出现压死现象。
D、单体初撑力不得小于5Mpa。
E、单体在软岩支护时要穿柱鞋,所有单体要用油丝绳连接在把手上。
七、支护安全技术措施
1、锚杆、锚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a、为了使锚杆支护能达到最佳效果,锚杆施工必须做到三径匹配,即锚杆直径、药卷直径和钻孔直径;要互相匹配。
b、对于φ20mm的锚杆使用28±1mm钻孔、使用2根K2350mm的药卷。
c、锚杆眼深度为2350mm(2950)mm。
d、在有临时支护的地方进行打眼,锚杆眼打好后要用压风吹干净眼内的煤、矸和积水。
e、安装锚杆时搅拌要连续,要边绞边升气腿。施工人员要用钢钎撞击盖板,稍停3-5分钟后方可落锚杆机。
f、施工人员要戴胶皮手套,防止拿锚网和紧锚网时被锚网伤着。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一、施工方法及施工顺序
该巷道采用放炮掘进,全断面打眼放炮,掘进与支护顺序作业。
1、先掘进3.6m,右帮部用单体+金属网+半圆木护帮,再刷扩2.4m,切眼开口时调整方位和坡度沿煤层顶板掘进,并在开口处加打一排锚索工字钢托梁,若煤层倾角大于26°,按26°施工;
2、永久支护采用采用锚杆+锚网+锚梁+锚索+单体+π型梁支护;
3、按地测科给定的施工中线施工;
4、装载运输采用工作面扒渣机装矸,直接上皮带的方法;
5、交接班后,必须先进行“四位一体”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开工。然后进行打眼、装药、爆破等工作,当工作面炮烟散尽后,由班组长和爆破员进入工作面,由外向里一次检查顶板、支护、瓦斯、煤尘和拒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前移前探梁,用大板和木楔使其接顶,并打紧背牢,然后进行刷底角,打锚杆,出矸,以此为一个循环。
出渣与打眼、挂网打锚杆平行作业,平行作业时,导向轮距离作业地点不得低于5m。
用2.5m钎子打眼,循环进尺2.4m。 6 皮带电动机 SJ-80-2×40 Kw 2 电
第三节 装载与运输
一、 装载运输工具
P-30b/17扒渣机一部;
SJ-800-2×40 Kw带式运输机两部,铺设总长985m。
二、 装运要求
1、 每掘进45m移一次扒渣机,延一次皮带;移机后,扒渣机距工作面5~10m。
2、 扒渣机用四根地锚固定,扒渣机卸载槽要加护栏,防止扒斗出槽,胶带头用2根地锚固定。
3、 扒渣机及皮带机头、尾,巷道两帮浮矸要及时清理干净。
附图5: 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五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
一、通风方式及供风距离
1、巷道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2、最长供风距离:985m。
二、风量计算
施工过程中,采用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按设在东翼轨道大巷与东翼第二联巷交叉口外25米处,最长供风距离985米。
每个独立通风的掘进工作面实际需要的风量,应按巷道断面、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炸药用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风速和人数等规定要求分别进行计算,并必须采取其最大值。
(一)按瓦斯涌出量计算(Q掘)
Q=100q绝K
式中:Q---掘进工作面的需风量,m3/min;
q绝-----掘进工作面瓦斯的绝对涌出量,m3/min;
K—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一般取1.5~2.0
Q=100× 0.78 ×2 =156(m3/min)
(二)按人数计算
Q=4N
式中:
4----每人每分钟所需要的风量;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接班时现场最多人数50;
Q=4×50=200(m3/min)
三、风量验算
(一)按最低风速验算:0.15×50×16.8≤200(m3/min)
(二)按最高风速验算:4×50×16.8≥200(m3/min)
式中:
16.8--巷道的净断面;
0.15---《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岩巷的最低风速0.15 m/s
4---《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巷的最高风速4m/s
(三)按掘进工作面温度和炸药量验算 通过以上计算及验算,所需最高风量200(m3/min),所以选择FBDND-6.0A-2*30kw型局部通风机,可满足掘进工作面的风量要求,并符合有关规定。为保证迎头正常供风的需要,选择双风和双电源方式供风。
四、局部通风机的选型及安装地点
1、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东翼轨道大巷与东翼第二联巷交岔口向外25m处。
2、通风系统:
进风:局部通风机→ 轨道大巷→ 东翼第二联巷→ 东翼皮带大巷→二3-11070下顺槽泄水巷→二3-11070下顺槽→掘进工作面。
回风:掘进工作面→二3-11070下顺槽→东翼辅助皮带上山→东翼皮带大巷→东翼总回风石门→风井→地面。
附图6:通风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压风
风源来自地面压风机房。
地面风压为7.0 MPa,迎头风压最小为6.0 MPa,压风管尺寸为6寸。
压风路线:
地面压风机房→副井→东翼轨道石门→东翼轨道大巷→东翼皮带大巷→二3-11070下顺槽泄水巷→二3-11070下顺槽→掘进工作面。
第三节 瓦斯防治方案
泉店煤矿为低瓦斯矿井,无高瓦斯区域,本作业规程指导的巷道为半煤岩巷道,沿二3煤顶板进行掘进,因此瓦斯防治措施主要采取加强通风、监控、设置隔爆水棚等措施。
1、工作面风量不得小于每人4m3/min。
2、工作面进风流氧含量不低于20%,CO2浓度不超过0.5%,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3、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装置”,能自动倒台,专人管理。每班设专门的机电工检查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无论交接班或工作,通风地点不准随意停风,停风时要有专项措施开具停风作业票,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5、因检修等原因停电时,恢复通风前,必须有生产科、安检科、机电科、通风科、企管科、调度室和总工程师审批的恢复通风措施,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周围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0.5%时,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5%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严格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6、风筒正反接头要接好,吊挂平直不转死弯、不脱节、不漏风,不得人为破坏风筒,发现漏风要及时补好,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要爱护通风设施,以保证工作面的风量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风量。风筒口末端距工作面岩巷不超过8米、半煤岩巷不超过6米。
7、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8、发现局部通风机外壳温度过高等异常情况,要撤出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9、凡进入工作地点的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作业人员中必须带防尘口罩、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加强个体防护。
10、放炮时要采取措施保护好风筒,崩坏的风筒要及时更换。
11、完善并正常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所有的转载点要安设洒水装置,巷道回风侧要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并坚持正常使用。
12、炮后瓦斯浓度超过0.5%时,要配备专职的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严禁空班、空岗、少检、漏检、虚填、瞒报,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3、工作面中应设置一个瓦斯传感器(即探头), 悬挂垂直悬挂在工作面的回风侧距离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地方,瓦斯传感器距迎头的距离不超过5m,严禁用压风吹。回风流中的探头悬挂在联巷口向皮带机头方向10-15处,距离顶板不大于200mm,距帮不小于300mm。,监测中心人员必须经常调校,防止出现较大误差,探头若损坏,负责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在CH4浓度≥0.5%时报警、在CH4浓度≥0.8%时断电、CH4浓度<0.8%时复电,断电范围为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掘进巷道动力电源。每次放炮前必须把探头掩护好,炮后及时挂在迎头规定地点。
14、严禁放糊炮、明炮或明火放炮。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并且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以防放窜炮,而引起瓦斯爆炸。
15、掘进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的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装药、放炮,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机及其开关附近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工作面体积0.5 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6、钻打眼时,如果遇到瓦斯浓度增大、钻孔有大量的气体喷出、卡钎子、放煤炮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及时汇报队部和通风科,不能拔出钎子,查明原因制定具体措施进行处理。
17、每班班长放炮员及其以上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掌握工作面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8、严格的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和“放炮确认”制度。
19、放炮要坚持使用水炮泥,每个炮眼使用一个水炮泥。
20、炮眼要使用炮泥封实,严禁用可燃物代替炮泥。
21、备用风机工作时,工作面不得放炮。
22、加强火源管理,杜绝明火,不准铁质器材相碰撞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瓦斯爆炸。扒碴机绳结头多于三个应及时更换。
23、如果放炮后,瞬间瓦斯浓度大于0.5%时,要制定专项措施。
24、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机电设备应做到“三无” 、“四有” 、“两齐全”,达到90.5.1标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25、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超期的炸药,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
26、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装置,能自动倒台,专人管理。
27、风筒吊挂必须达到“平、直、稳、紧、转弯缓转”的要求。
第四节 综合防尘
防尘水源来自地面供水系统,通过管路送到掘进工作面。
防尘措施:
1、作业地点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2、钻眼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严禁干打眼。
3、胶带机机头、综掘机卸载点安设洒水喷雾装置,阀门要设在便于开关的位置,综掘机割岩时、放炮前、放炮后要及时洒水(煤湿不洒水),喷雾装置要雾化效果好,不能形成水线。
4、巷道敷设一趟4寸风管,一趟4寸水管,每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水管不拐死弯、不漏水、不得异径连接。在回风流中安装两道全断面净化水幕,放炮出渣时使用。
5、必须按规定冲洗巷道帮,以免出现积尘。对巷道内的积尘进行清理时,应顺着风流进行。
6、经常对巷道内的防尘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节 防灭火
1、防火设施:
在皮带机机头配备灭火器、砂箱、易撒落袋、消防锨。
2、防火管理
⑴各皮带机头要配备2台完好灭火器,一个灭火砂箱,存砂不少于0.2立方米,并装好两、三个易撒落袋,消防器材用后或失效应及时补充或更换。
⑵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⑶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⑷经常检查灭火器完好情况,保证使用有效,用后及时补充。
⑸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废油、剩油泼洒在井巷内,用过的棉纱等必须回收升井。
⑹皮带采用阻燃皮带,皮带托辊,跑偏保护要有效使用,皮带跑偏时及时调整,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有效。
⑺井下不准私自拆卸矿灯,以防引起爆炸事故。
⑻严禁携带易燃品、点火工具、穿化纤衣服入井,杜绝易燃电缆、易燃风筒、非阻燃皮带入井。
⑼胶带机各处积矸(煤)应及时清理,清煤时必须停止胶带机运转。
⑽用压力水灭火时,要有足够的水量,并且保证能连续不断喷射;保证正常通风,能使火烟和水蒸汽顺利排到回风流去,要注意防止高温水蒸汽烫伤人员。
⑾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第六节 安全监控
安全监测监控主要是实现风、电、瓦斯闭锁。瓦斯监控由甲烷传感器T1、T2控制,T1为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0.5℅CH4,断电浓度≥0.8℅CH4,复电浓度<0.8℅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T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0.5 ℅CH4,断电浓度≥0.8℅ CH4,复电浓度<0.8℅ CH4。断电范围: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T1悬挂位置距离顶板不大于300mm,距离帮部不小于200mm,距离迎头不大于5m;T2要选挂在距离回风巷口10—15m处。
瓦斯传感器型号KG-9701,每10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案。
附图7: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
第七节 供电
二3-11070工作面切眼生产、风机用电都引自东翼变电所,东翼变电所电压等级为660V,供电方式为单回路供电。电气设备主要有风机、喷浆机、扒渣机、皮带、照明用电等。
第八节 排水
工作面涌水量:0~20m³/h。
排水系统: 巷道右帮开挖临时水沟。
排水路线:工作面→二3-11070下顺槽→二3-11070泄水巷→东翼皮带大巷→东翼轨道大巷→东翼轨道石门→井底水仓→地面。
第九节 运输
运输方式:出矸采用扒渣机上皮带方式,进料主要采用矿车装运,轨道运输;
设备型号:扒渣机型号为P-30B/17,皮带运输机型号为SJ-800-2×40 Kw;
运输路线:工作面→二3-11070下顺槽→东翼辅助皮带上山→东翼皮带大巷→东翼上仓斜巷→主井底→地面。
第十节 照明、通讯和信号
一、照明
扒渣机装有前探照灯,巷道照明主要采用隔爆灯管照明。
二、通讯
1、在距离工作面迎头不超过50m处,设置一台电话(6390);随时工作面的推进,及时向前延伸,皮带机尾电话6383。
2、电话应安设在靠行人侧的帮部,距底板距离约1600mm,并不得影响缆线、管路的延伸。
3、电话线与电缆线一起挂在电缆钩上,并保持吊挂整齐。
三、信号
在皮带机头和机尾及扒渣机处安装信号装置。
第六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第一节 劳动组织 第二节 循环作业
为保证正规循环作业的完成,工作面施工作业必须根据劳动组织的人员配备,合理安排工序,工序和工序之间尽量做到交叉、平行作业,以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
附图8:循环作业图表
第七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一通三防
一、通风管理
1、工作面风量不得小于每人4m³/min。
2、工作面进风流氧含量不低于20%,CO2浓度不超过0.5%,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
3、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装置,能自动倒台,专人管理。每班设专人检查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4、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配备直径600毫米胶质阻燃交叉风筒接头,交叉风筒正反接头要接好,吊挂平直不转死弯、不脱节、不漏风,不得人为破坏风筒,发现漏风要及时补好。
5、无论交接班或工作,通风地点不准随意停风,停风时要有专项措施,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
6、因检修等原因停电时,恢复通风前,必须有通风科、安检科、机电科、总工程师审批的恢复通风措施,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0.5%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扇及其开关周围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0.5%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最高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严格的按照措施进行排放。
7、风筒正反接头要接好,吊挂平直不转死弯、不脱节、不漏风,不得人为破坏风筒,发现漏风要及时补好,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要爱护通风设施,以保证工作面的风量不低于《作业规程》规定的风量。风筒口末端距工作面煤巷不超过5米、半煤岩巷不超过8米。
8、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临时停风时,必须立即停电、撤人。
9、发现局部通风机外壳温度过高等异常情况,要撤出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10、凡进入工作地点的所有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作业人员中必须带防尘口罩、自救器,并会正确使用加强个体防护。
11、放炮时要采取措施保护好风筒,崩坏的风筒要及时更换。
12、完善并正常使用各种安全设施,所有的转载点要安设洒水装置,巷道回风侧要设置风流净化水幕,并坚持正常使用。
13、炮后瓦斯浓度超过0.5%时,要配备专职的瓦斯检查员,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3次,严禁空班、空岗、少检、漏检、虚填、瞒报,发现瓦斯超限,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4、工作面中应设置一个瓦斯传感器(即瓦斯探头),悬挂位置距离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地方,瓦斯传感器距迎头的距离不超过5m,严禁用压风吹。工作面探头悬挂具体位置:垂直悬挂在工作面的回风侧,监测中心人员必须经常调校,防止出现较大误差,探头若损坏,负责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保证在CH4浓度≥0.5%时报警、在CH4浓度≥0.8%时断电、CH4浓度≤0.8%时复电,断电范围为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及掘进巷道动力电源。每次放炮前必须把探头掩护好,炮后及时挂在迎头规定地点。
15、严禁放糊炮、明炮或明火放炮。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严禁装药,炮眼的封泥长度不小于《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以防放窜炮,而引起瓦斯爆炸。
16、掘进头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用煤电钻打眼,掘进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放炮地点附近的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时,严禁装药、放炮,达到0.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机及其开关附近地点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工作面体积0.5m3的空间内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17、使用煤电钻打眼时,如果遇到瓦斯浓度增大、钻孔有大量的气体喷出、卡钎子、放煤炮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8、每班班长放炮员及其以上管理人员必须配备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掌握工作面范围内的瓦斯情况,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19、严格的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0、放炮要坚持使用水炮泥。
21、炮眼要使用炮泥封实,严禁用可燃物代替炮泥。
22、备用风机工作时,工作面不得放炮。
23、加强火源管理,杜绝明火,不准铁质器材相碰撞以免产生火花而引起瓦斯爆炸。扒碴机绳结头多应及时更换。
24、如果放炮后,瞬间瓦斯浓度大于0.5%时,要制定专项措施。
25、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机电设备应做到“三无” 、“四有” 、“两齐全”,达到90.5.1标准,杜绝电器设备失爆。
26、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超期的炸药,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
27、通风机的安装及拆除:
(A)安装以前必须在地面对局部通风机进行试运转,保证完好、,距回风巷道不得低于10m,安装在西 翼轨道运输大巷联巷,安装地点应支护良好、无滴水。
(B)局部通风机进风口前后5米范围内不得有杂物或障碍物。
(C)安装顺序为:运送——安设风机架(或吊挂件)——安设风机、安消音器——安过渡节——安风筒——接线——试机。
(D)装、卸、拆除风机时,工人应密切配合,防止损坏风机和碰伤人员。
(E)采用吊挂时,局部通风机吊挂高度及与顶帮间距要符合规定要求;采用底架时,底架离底板高度应大于30厘米。将局部通风机安放在底架上,固定好。安装完后,要仔细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F)拆除风机时应在接到生产科的通知后,按以下顺序操作:
拆除风筒——拆除接线——拆除过渡节——拆除消音器——拆除风机——拆除支架——装车运输
28、使用局部通风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A)所有入井风机,必须经机电科严格检查,确保部件齐全,集流器完好,不失爆,规格符合要求,风机必须同型号、同厂家,运转灵活,声音正常。风机悬吊要与风筒保持平直,风机与风筒直径不同时,要用异径接头连接。
(B)风机运转和安装过程中,要文明,防止撞碰、淋水。通风机启动时,要开、停几次,以防止突然升压而使风筒胀裂或脱节。
(C)通风机要吊挂(或安装)平稳,不漏风。
(D)通风机要有足够的全风压供风量,且保证风机以里巷道的风速不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值。
(E)通风机只有机电工、安检员做倒台试验,其他人严禁随意对风机进行倒台实验。发现局部通风机外壳温度过高等异常情况,要撤出人员,进行检查处理。
(F)通风机发生故障后,要立即向队部、调度室、工程科、机电科汇报,同时当班机电工应及时处理。
二、防尘管理
1、作业地点工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或毛巾。
2、放松动炮钻眼时必须采用湿式钻眼,严禁干打眼。
3、胶带机机头、转载点安设洒水喷雾装置,阀门要设在便于开关的位置,喷雾装置要雾化效果好,达到人走不湿衣,复盖巷道的全断面,不能形成水线。
4、巷道敷设一趟2寸压风管,一趟2寸供水管,每50m安设一个阀门三通,水管不拐死弯、不漏水、不得异径连接。
5、必须按规定冲洗巷道帮,以免出现积尘。对巷道内的积尘进行清理时,应顺着风流进行。
6、经常对巷道内的防尘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7、掘进头外50米范围内的巷道必须每班冲洗,距工作面50-100米的巷道每天冲洗一次,距掘进头100m之外的巷道每5天冲洗一次。
8、经常对巷道内的防尘设施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三、防火管理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2、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3、经常检查灭火器材完好情况,保证使用有效,用后及时补充。
4、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严禁将废油、剩油泼洒在井巷内,用过的棉纱等必须回收升井。
5、井下不准私自拆卸矿灯,以防引起爆炸 。
6、严禁携带易燃品、点火工具、穿化纤衣服入井,杜绝易燃电缆、易燃风筒、非阻燃皮带入井。
7、用压力水灭火时,要有足够的水量,并且保证能连续不断喷射。保证正常通风,能使火烟和水蒸汽顺利排到回风流去,要注意防止高温水蒸汽烫伤人员。
8、 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第二节 顶板管理
一、顶板管理一般规定
1、接班后首先检查上班工程质量和顶板支护情况,将上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未处理完的安全隐患处理完后方可再向前施工。
2、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进入工作面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必须全面检查帮顶情况,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锚索支护时,失效的锚索应立即处理,必要时在旁边重新补打。
4、当顶板破碎、过断层带、老巷等压力集中地段,原支护无效时,应及时变更支护方式,并实行短掘短架。
5、迎头向后100米范围内备有不少于5m3的半圆木等接顶用料。施工时迎头或后面出现冒顶时,必须用半圆木按“井”字垛的方式接实。
6、巷道过断层、破碎带或其它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敲帮问顶具体规定
1、由跟班干部安排有经验的工人进行操作;
2、使用专用的找顶工具,要求柄长不得小于2.4m,找完顶后应放在规定的地方;
3、找顶人员不得少于两个,一人找顶,一人监护。
4、找顶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区,严禁站在空顶区,要提前清理好退路,保证后路畅通。
5、找顶坚持由外向里、由顶到帮逐段进行操作的原则。
6、监护人员要精力集中,仔细观察找顶5m范围的顶帮情况,发现有掉顶片帮等危险信号时,要立即通知找顶人员撤退,待帮顶稳定、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备用材料、数量、规格、存放地点
1、工作面料场必须备有足够量的临时支护材料,如:大板、木楔子、前探梁等。
2、工作面料场必须备有足够量的永久支护材料,如:锚杆、托盘、锚网、等。
3、料场内的材料要实行挂牌管理,专人负责,物料要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4、使用支护材料,严禁偷工减料。
四、防片帮措施
1、放炮后班组长进入工作现场,首先进行敲帮问顶,并及时把前探梁背上,顶板破碎时及时打上戴帽点柱。
2、及时进行永久性支护,锚杆间排距符合设计要求,松动或超宽的锚杆及时补打,托盘要贴帮贴顶,放炮后要及时进行二次紧固,以减少空顶时间和面积。
3、掘进时严格按中腰线、轮廓线进行切割,防止欠挖超挖。
4、加强地质及水文资料的观测,拟定出施工的最佳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在破碎地带施工时,应做到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保证永久支护的质量。
6、执行操作规程交接班和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处理顶板隐患。
7、施工中要注意观察围岩压力的变化情况,加强对顶板的控制,预防冒顶事故的发生。
8、单巷长距离掘进时,要经常检查工作面后方的支护情况,发现变形严重时应及时修复。
第三节 爆破
一、爆破一般要求
1、严格按爆破图表说明书进行打眼、装药、连线、放炮。
2、打眼之前,严格拉中线,标出巷道的边线,画出圆弧形轮廓线。帮眼眼距均衡,上下一致。
3、根据煤岩硬度适当增减炮眼装药量和周边眼的间距。
4、施工过程中要坚持“五不”制度,即:没有爆破图表不准定眼位,不定眼位不开钻,钻孔不合格不装药,装药不正确不起爆,爆破质量不合格不验收。
5、该巷道采用钻眼爆破法施工,爆破顺序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起爆。
6、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敲帮问顶→画轮廓→布置炮眼→打前进眼(下半部)→检查瓦斯及其有害气体→找活矸→敲帮问顶,装药→找活矸→联线→检查瓦斯及其有害气体→放炮→进行检查放炮地点瓦斯及其有害气体→检查爆破情况及其顶板→敲帮问顶→伸前探梁→支护。
二、爆破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
①爆破后巷道尺寸要符合设计要求
②爆破后围岩震动小,利于维护,成形要符合光面爆破标准。
③巷道宽度超挖中线一侧不超过100mm,不允许欠挖。
④巷道严格按中腰线施工。
(二)装药的施工工艺
第一步:验孔。在装药前用炮棍插入炮眼内,检查炮眼的深度、角度、方向和炮眼内的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炮眼应重打。
第二步:清孔。待装药的炮眼,必须用压风管吹净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水,清除煤岩粉堵塞,防止药卷不能密接或装不到眼底。
第三步:装药。装药时要按照爆破说明书中的装药量和雷管的段数进行装药。
第四步:封孔,先把水炮泥放入眼内,再装粘土炮泥。
(三)爆破时应遵守的规定:
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2、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3、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盘放在此眼口。
4、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b、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
c、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d、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e、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f、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6、装药前,必须检查工作面支护是否牢靠,检查放炮母线是否通电,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都 符合要求才准装药。
(四)爆破前后洒水降尘应做到以下标准
1、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必须对工作面20m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洗。
2、爆破时应在距工作面50m处安装三道喷雾,水幕应能覆盖巷道全断面,并在爆破后连续喷雾10min左右。
3、在出渣前,必须对工作面20m范围内的煤(岩)堆洒水;在出渣过程中,必须每10分钟对煤(岩)堆洒水,边出边洒。
(五)爆破前警戒工作及保护设备有关规定
1、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道上担任警戒工作。
2、必须指定由责任心强的人当警戒员,不能由未经培训的工人担任,也不准许由爆破工兼任。
3、警戒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必须超过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炮安全距离。
4、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网或拉绳。
5、警戒员应配戴红色袖标,禁止其他人员进入爆破地点。
6、警戒人员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不准擅自脱岗,不准打盹睡觉、聊天。
7、一名警戒员不准同时警戒两个通道。
8、爆破地点较远或上、下山与平巷贯通,要多派一人去,待警戒员就位后,此人返回通知班组长,才能下令爆破。
9、爆破后,警戒员要接到口头通知后才能撤回,不准事先约好信号,便私自撤回。
10、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
11、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2、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不小于120m、弯巷不小于100m。
三、火工品存放、起爆及瞎炮管理规定
1.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严禁用其它电源代替发爆器放炮。必须使用大功率放炮器,放炮器实行统一管理,由企管科统一联系有资质的厂家进行检修,并定期检查放炮器的起爆能力。
2.井下爆炸材料库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好雷管导通试验,不合格雷管不得发放。
3.严格执行爆破作业说明书规定的炮眼深度、角度,炸药、雷管的种类,装药量,封泥长度,连线方法和起爆顺序。特别是连线方法采用串联或并联,严禁采用串并联的连线方法进行起爆。
4.我矿所有采掘工作面都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采用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5.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6.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7.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b、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功、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c、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d、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9.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10.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a、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拉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b、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c、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d、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e、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a、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b、爆破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c、在爆破地点20m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d、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e、工作面风量不足。
12.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电气设备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班队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中担任警戒工作。放炮警戒距离直巷不小于120m、弯巷不小于100m。
13.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b、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c、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d、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e、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f、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4.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15.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内通电放炮。
16.发爆器的钥匙在上班前由爆破工交给当班安检员,需要放炮时由安检员确认无误后,将发爆器的钥匙交还给爆破工,除安检员外发爆器的钥匙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7.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当班发现得残炮、瞎炮当班必须处理完,严禁交接班处理。
18.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9.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21.炸药箱和雷管箱的间距不小于10m。
22.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b、在距拒爆炮眼300m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c、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d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e、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3.装药前,由班组长、安检员共同检查工作面支护是否可靠,放炮母线是否通电,炮眼布置是否符合爆破图表,是否在规定的安全地点内做炮头。由瓦检员测定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否则不准装药。
24.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要退回炸药库。
附图9: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
四、掘进和拉底扩帮规定
1.严格执行拉底扩帮瞎炮确认记录制度,掘进和拉底扩帮前,先由安检员、跟班副队长、放炮员、班长进行检查。确认无瞎炮,并在瞎炮确认记录本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
2.打拉底眼过程中严禁进行装药作业。
3.巷道拉底扩帮前,必须敲帮问顶,清净浮矸浮煤,漏出硬底、硬煤后,用压力水冲刷巷道底板,检查底板残留眼痕,特别是巷道底板不平处是否存在瞎炮,对原来支护加固后,才可以进行打眼拉底施工,严禁在存有积水处进行打眼。
4.水平巷道需放炮拉底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格执行把口警戒。
5.下山巷道严格执行一次成巷制度,确需拉底施工,必须制订巷道拉底安全措施。
6.发现瞎炮应立即停止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关于瞎炮处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需放炮拉底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装药、连线、放炮,特别是装药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在施工区域随便走动。
第四节 防治水
1、提前做好所掘进巷道的涌水量预测预报工作,根据预计最大涌水量必须配备相应排水能力的设备。随着工作面掘进,排水设备应前移,至少一趟Φ140mm管路延伸跟至迎头。排水设备定期检修,保证设备完好,随时可起动运转。
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接近钻孔、富水断层及强承压含水层、物探异常区等区域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水前排水设备及管路必须准备好,经打钻探测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继续掘进。
3、需要设水仓的地方必须及时设并设好电泵或风泵,及时将水排走。
4、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派人监测水情。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再采取措施处理。
5、作业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6、过断层、构造破碎带期间,必须加强观测,做好防治水工作。
7、后方巷道出现渗、淋水,应及时挖水沟排水,或挖水仓安设水泵排水。
第五节 机电
一、设备安装回撤措施
安装回撤时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回撤前应仔细检查巷道顶板、煤帮、锚杆支护等情况,无问题后方可回撤。并且要有跟班副队长现场指挥。安装回撤时还应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掉活矸、危岩等。
安装、回撤胶带机
1、安装或回撤电器设备时必须按照程序执行。进行安装、拆卸作业时,跟班副队长应在现场,施工地点支护安全可靠,导链固定牢固。在吊、运物件时,应随时注意检查周围环境有无异常现象,禁止在不安全的情况下作业。在斜巷进行安装时,上部车场各出口处,应设警示标志。当安装现场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0.5%时,严禁送电,瓦斯浓度大于0.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2、安装或回撤大件时要轻拿轻放,互相协调一致,以防碰脚碰手事故的发生,
3、需要起吊大件时,重物下严禁站人。
4、安装起吊大件时,在起吊前,检查起吊承受力,人员站在安全位置,以5、防发生坠落砸伤人事故。
6、回撤设备时,必须先停掉电源,然后进行操作。回撤皮带时,要采用人工抽穿条的方法,严禁任意割皮带。
7、回撤皮带时,要将纵梁、底上托辊、H架码放整齐,放到统一地点,集中装车回收。工作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具、设备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8、皮带要采用人工装车,装车时打成捆或折叠装车。
9、回收胶带机机头大件、扒碴机等时要坚持停电制度,开关锁死,挂牌,设专人看守。
10、搬运大件时,工人要互相配合,或喊口号,避免碰脚碰手事故的发生。
11、拆电缆时,必须打开接线盒,严禁任意割电缆。要坚持停送电制度,开关闭锁后专人看管,并悬挂停电牌。
12、使用导链吊运大件时,两头联接处要固定牢固,并且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免崩人事故。
13、回收后要将沿线巷道内浮碴清理干净整平。
14、运送回收设备时,要按照本规程中规定的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执行。
二、电器设备管理
(一)电缆吊挂
1、敷设的电缆必须采用MT818标准的橡套电缆。移动式或手持式电器设备应使用专用橡套电缆。
2、水平巷道或倾斜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能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能保证在矿车掉道时不受到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和输送机上。
3、电缆的悬挂的间距不应超过3米。
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筒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
5、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供电。
6、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动力电缆分别悬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受条件限制可以悬挂在同一侧,但应敷设在动力电缆上方0.3以上的地方。
7、高、低压电缆敷设在-380南翼轨道大巷的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的间距应大于100mm,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0mm。
8、井下巷道内的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穿墙电缆的墙的两端都应设置注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的标志牌。
(二)停送电制度
1、停送电人员必须是取得合格证的机电工,懂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熟悉电气设备,否则不许操作。
2、停送电必须按照停送电的程序进行:首先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掉电源打开电气设备的盖,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挂临时保护接地线并闭锁开关把手,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挂临时保护接地线(对可能送电的各方和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各部位都要挂),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上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并设专人看管,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4、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如果两组以上人员在一条线路上分别工作时,应各自悬挂自己的停电牌。一组工作完毕后,见其它停电牌尚未摘除时,绝对禁止送电。送电先送两次,无误后再正常送电,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严禁约定时间或打电话送电。
6、交接班时,如工作未完,必须将停电情况及未完成的工作在现场向下班交待清楚。
7、机电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在确定停电后打开电器设备前必须检查周围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进行检修,必须用专用工具对设备进行“验电、放电、打短路接地线”。机电工还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等,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8、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移时应有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检查瓦斯,经验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悬挂接地线,打闭锁,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警示牌后,才允许触及电气设备。
9、检漏继电器跳闸后,应查明跳闸原因和故障性质,及时排除后才能送电,禁止在甩掉检漏继电器的情况下,对供电系统强行送电。
10、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11、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2、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拆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运转。
1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设专职电工管理电器防爆,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三)安全供电和电器防爆
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2、电气设备装车时,要轻装轻放,不要乱扔乱摔。为避免运输中在车内滚动磕碰,要用木板等物垫好外露接合面。低压防爆开关等,要用闭锁螺丝将转盖锁住,避免转盖滑脱、内部进水、进灰尘。
3、在大巷内,用绞车运输时,速度不宜过快,防止损坏设备。
4、卸车时,要注意不要把接线盒、操作手把等碰坏,临时存放地点不能有积水、淋水。
5、照明、信号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6、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7、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8、机电管理达90.5.1标准,所有电动机必须使用电动机综合保护装置。
9、所有机电设备摆放正规、整齐并上架、电缆要分类悬挂在巷道一侧,一帮成线,高度不低于1.8m。
10、坚持好包机制,有完善的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落实到人。
11、用好接地、短路、漏电三大保护。任何时候,严禁私自甩掉检漏继电器。
12、所有电缆破损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严禁带电。
13、检修电器设备和机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管被检修电器或机电设备的上一级电源开关,看管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和私自送电。
14、严禁设备在运行中进行检修。
15、操作中有疑问时,应查明原因,确定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无法排除疑问时,必须向机电科人员报告。
16、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
17、井下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A、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为0.5%以下的地点使用。
B、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C、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D、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E、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18、对维修职责范围内设备的维修质量,应达到《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电缆的悬挂应符合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要求,设备检修或更换零部件后,应达到检修标准要求。电缆接线盒的制作应符合有关工艺要求。
19、馈电开关的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20、在检查和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设备失爆时,应立即停电进行处理,对在现场无法恢复的防爆设备,必须停止运行,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21、电气设备检修中,不得任意改变原有端子序号、接线方式,不得甩掉原有的保护装置,整定值不得任意修改。
22、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螺栓与接地引线的连接必须接触可靠,不准有锈蚀。连接的螺母、垫片应镀有防锈层,并有防松垫圈加以紧固,局部接地极和接地引线的截面尺寸、材质均应符合有关规定。
2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
2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时,不得少于两人。
25、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26、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运输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27、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A、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
B、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
C、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D、开关要上架,安装较重电气设备要用导链进行,确保导链两端固定及设备捆绑牢靠,电气设备正下方严禁有人,电气设备安装好后应试运转,无问题后方可正常运转,安装时杜绝粗心大意、接错线现象。
E、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28、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29、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30、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31、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时经矿测试通过的。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32、工作面照明线、信号线等应按规定悬挂整齐。加强对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33、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34、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及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A、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B、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装置运行。
35、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36、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37、对防爆设备脏污、锈蚀部分、油漆脱落部分要经常进行调治。
38、拆装防爆电气设备时,严禁野蛮拆装和违章操作。
39、防爆电气设备拆开后,防爆面要妥善放置保管,对不符合防爆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对沾污或局部有可处理操作的防爆面,经处理后的粗糙度和防爆间隙应符合防爆标准的规定,防爆面应进行钝化处理并涂防锈油。
40、对损伤的触头、接点、线圈、消弧罩等零部件修理后应达到检修质量标准要求,保证安全使用,对无法修复的各种零部件必须更换。
41、选用熔片、保护装置的整定值应与电气设备性能一致,严禁用保险丝代替熔片。
42、经修理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传动部分应动作灵活,刀闸、主回路动静触头和辅助接点接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接线牢固、无松动,电气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43、电源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电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口应用档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
44、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周围环境要干燥、整洁,保持良好的通风,设备上煤尘要及时打扫;顶板要有可靠的支护,底板潮湿时,要用难燃性材质做个台子,把设备垫起来。避不开的淋水,要搭设防水槽,避免淋水浇到电气设备上。
45、不经检修,零件不全,螺丝折断,绝缘、防爆间隙不合要求的设备不准使用。
46、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灭火器或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7、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若是人身触电,断电源后应就地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四)三专两闭锁:
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
(五)机电保护:
常用的胶带机保护:跑偏、堆煤、打滑等。
电器设备保护:漏电、短路、接地、过流等。
各种机电保护必须能灵敏可靠使用。
(六)水泵的安全使用:
水泵应放置在最深积水处,若水抽完应及时停泵,水泵应经常清理,防止皮带纤维等堵塞水泵,应经常仔细观察水泵运转情况,发现声音异常或水泵外壳过热、抽不上水等时,要及时停泵处理。
第六节 运输
一、皮带输送机管理
1、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
2、司机必须在工作现场交接班,交清设备运转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应注意事项,并应做好交接班记录。
3、司机工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得委托无证人员开车,并应负责清理机头附近巷道内的浮煤杂物。
4、机头及储带部所有连接件和紧固件应齐全、可靠,各滚筒转动灵活,各轴承应润滑良好,机头部清扫器应有效,防护罩应齐全。机头应固定可靠,机尾采用打地锚或打压戗柱(两压两戗)固定,皮带机铺设要平、直、稳,上下托辊齐全,转动灵活,皮带不跑偏。
5、皮带机用载波电话联系,运行前应先开机空载运转一周,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常运转。
6、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7、皮带机运转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后方可继续开机:
1)胶带严重跑偏,接头卡子断裂,胶带撕裂时;
2)超过负荷,胶带打滑、托辊不转或闷车时;
3)电气或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异常时;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熔化或防爆片爆破,造成工作介质喷出时;
5)较大的材料或煤矸进入输送机内,有危及输送机运转或堵塞煤仓的可能时;
6)输送机运转危及人员安全时;
7)出现停车或不明的信号时。
8、在对输送机检修、处理故障或做其它工作时,必须闭锁输送机的控制开关,并挂上“有人工作,不许合闸!”的停电牌。
9、多台输送机连续运输时,开车应先启动出料端,后启动进料端,停车顺序则相反。
10、皮带机底下浮煤浮矸必须清理干净,防止浮煤浮矸堆积过多,皮带运行时与底皮带磨擦。
11、皮带运行时,人员不得清理皮带机底下和皮带机附近的浮货。
二、小绞车管理
1、绞车必须按规定进行安装,绞车安装好使用前经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绞车的型号与绳径必须配套,安设方向应正,不得出现缠绳等情况。
3、小绞车压柱必须齐全,前面两棵压柱仰角为75°,后面两棵压柱垂直巷道底板,且压柱顶部要有100mm左右的柱窝,并打牢固。
4、小绞车必须安设底座,绞车地基如在煤层中必须打混凝土基础或打压车柱,如在稳定岩石中,可打地锚固定,要求每部绞车不得少于5根地锚,地锚规格:Φ20*2400mm,树脂药卷2卷/眼,地锚必须做锚固力试验。
5、小绞车安装回头滑时,回头滑必须设地锚固定,地锚规格:Φ20*2400mm,树脂药卷2卷/眼,地锚必须做锚固力试验。回头滑轮挂在锚索上时,必须先将锚链固定在两根锚索上,再将滑轮挂在锚链上,挂滑轮的锚索必须锚固有效。
6、严格按照本绞车及钢丝绳抗拉能力提车,严禁严禁超拉。
7、绞车司机、把钩工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提升运料时,必须将材料捆绑牢固,防止窜料影响生产或伤人、损坏设备设施。
9、绞车运行前,司机应认真检查绞车的紧固件、压车柱、生根绳、钢丝绳、闸把、离合器等是否完好、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绞车带病运行。
10、把钩工必须严格按章操作,在发行车信号前,先检查“一坡三档”是否齐全有效,应认真检查钩头、保险绳、保险销、矿车碰头、固定销、轮对等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无隐患后方可给信号工行车信号。
11、挂车必须使用正规插销、三环链。
12、信号工接到发行车信号后,仔细检查巷道内是否有人行走或作业,确认无人后,方可准确无误的发出行车信号。
13、信号工必须在信号峒室内发信号,严禁将身体部位伸出信号峒室外。
14、司机操作时应集中,信号不清、铃不响,严禁绞车运行。
15、司机听清信号后,操作迅速准确,做到起钩稳、停车准、加减速均匀,严禁放飞车。
16、严禁绞车不带电松车,严禁放飞车,严禁蹬勾。
17、对提升的绞车,牵引连接装置,保险装置、插销(必须使用斜巷专用销子)、三环链必须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提升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并填表记录,不合格的钢丝绳必须及时更换。
18、材料和设备装车不得超宽超高,重心要平稳并固定牢靠,大型设备应尽可能拆开装车运输,用叉车打运物料应将物料捆扎牢固,防止窜车。
19、行车前应先检查打运路线的支护状况,轨道的平整情况,行车间隙是否够大,发现有碍安全行车的问题,先整改后方可运输。
20、绞车钢丝绳相接,必须用插接法,其插接长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绞车不用时,钢丝绳必须收回盘好。使用时,滚筒上留绳不少于3圈。钢丝绳在下列情况必须更换:
1)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
2)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少量达到10%;
3)钢丝绳锈蚀严重、变黑、失去柔韧性、外层钢丝松动等。
21、小绞车的维修与保养:
1)使用小绞车的单位必须健全以下制度:
(1)小绞车操作规程;
(2)小绞车巡回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3)小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2)凡使用小绞车的单位都要认真填写保存以下记录:
(1)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2)钢丝绳检查、更换记录;
(3)电气、机械故障记录。
3)使用中的小绞车要符合完好标准。轨道符合轨道标准,机械电气维护人员要经常保持设备、电气、信号、安全装置、地滚、道床处于良好状态。
4)小绞车要定期进行检修。
22、人力推车时,一次只能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的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发现问题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
23、小绞车的使用是谁管理谁使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外单位的绞车时,应和该单位进行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使用。
24、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套或护栏,严禁戴手套操作转动设备及工具。
三、皮带运输安全措施
1、安装超温、超速、堆煤、烟雾、跑偏等安全保护装置;
2、行人一侧安设防护栏,防止飞矸伤人;
3、每隔10米,安装一处挡矸帘,防止矸石高速下滑;
4、每隔15米安设一处“肚带”,增加皮带下滑时的摩擦阻力;
5、每隔20米,上固定钢丝绳牵引H架,以防H架倾倒;
6、每班要安排专人检查H架各底脚是否用木板垫实,保证机身平稳;
7、安排熟练胶带输送机司机操作,持证上岗;
8、保证信号、通讯畅通,设备可靠运行;
9、加强机电设备巡查、检修,保证机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10、12轨道上山与轨皮联巷交岔口处,安设立柱,并在交岔口处安设防护网,以防窜矸伤及行人;
11、每班要检查皮带清扫器的有效性,严格控制底皮带运输回头矸石,造成皮带跑偏或噎机尾;
第七节 其它
一、拉底施工措施
1.分次放炮时必须分次装药,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2.分次放炮装药前必须首先找掉工作面的活矸危岩。
3.为保证工作面的风量能够满足放炮的需要,分次放炮必须按照规定的炮眼进行放炮。
4.第二次装药前必须等到炮烟散尽以后方可进入工作面。
5.进入工作面后,首先将放炮崩落的风筒接好,保证风筒距离工作面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方可进行装药。
6、拉底前要把上面浮碴出净,否则不能拉底以免遇到残炮、瞎炮。
7、放炮时要严格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遇到瞎炮时要及时处理,瞎炮未处理完以前严禁干其他工作。
8、放炮后要认真收集未爆的雷管。
9、拉底时采取干打眼,打眼过程中必须对打眼处进行洒水降温、降尘,并打开离施工地点最近的两道洒水喷雾装置,作业人员必须带防尘口罩或毛巾,现场必须有跟班副队长及以上的领导现场指挥方可作业。
10、使用风钻时,要双手扶持钻柄,两腿分开以免钎子断,穿伤脚。
11、拉底前帮顶要支护完好,通风良好,方可作业。
12、炮后及时洒水降尘。
13、拉底时多打眼,少装药,减少对巷帮的破坏。
14、拉底时必须掩护好施工地点10米范围内的电缆、监测线、风水管等,尤其是电缆、监测线要用皮带包裹好,并用扎丝捆扎好,电器设备的开关也要用皮带盖好,以防放炮崩坏设备。
15、崩坏的锚网要及时更换,松动的锚杆要及时紧固。
16、拉底后巷道断面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前后巷道一致,不得出现明显的起伏不平现象。
17、拉底后及时打帮部锚杆进行支护,起锚高度不得超过500mm。
二、临时轨道铺设施工措施
1、轨道使用22kg/m的轨道,轨枕使用150×150×1200mm的轨枕。
2、临时轨道铺设质量要求:
1)轨道铺设以巷道中心线为轨道中心线,轨道要目视平直。
2)轨道坡度必须与巷道施工坡度保持一致。
3)轨距:600mm,误差-2~5mm;轨枕间距:800mm,误差-50~50mm;
4)接头要求:接头采用悬接,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差不大于5mm,内错差不大于2mm;
5)轨枕铺设要求:轨枕一端必须拉线摆放整齐、垂直轨道,不得吊斜,轨枕槽必须挖够深,道碴埋设轨枕至少达到2/3,轨枕对齐的一端距轨道200mm;
6)轨道铺设不得出现阴阳道,不悬空,道岔行程不超过规定。
7)轨距拉杆:一根标准道使用3根轨距拉杆,两端头1m处各一根,中间一根。
8)道夹板、螺栓(一正一反),弹簧垫数量齐全,密贴、紧固有效、螺栓一正一反上紧。
9)轨道必须用锯床锯,用钻床打眼,轨枕腐朽、损坏、折裂不准使用。
10)每根轨枕上钉4根道钉,道钉帽必须与轨道压牢。
三、文明生产和煤质管理
一、质量标准化及文明施工:
1、风水管、风筒、电缆、监控线、电话线等要按设计位置吊挂平直,高低一致,不得落地。并电缆钩吊挂在巷道的两侧,风简做到逢环必挂,风水管、风筒接头要严密,不得出现跑水和跑漏风现象,损坏或残破的风筒要及时修补或者更换。
2、巷道底板应平整,无杂物、淤泥、积水、浮矸,巷道定期清扫,保证干净整洁。
3、施工用的材料、工具应集中堆放整齐,并挂标识牌板。
4、轨道应平直,构件齐全,符合质量标准要求,距迎头不超过50米。
5、施工人员应熟记施工标准,严格按标准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6、机械设备应保证完好,构件齐全。皮带机、皮带机旁的浮货及时清理干净,严禁将杂物及垃圾仍到皮带上。
7、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一项工作完成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工具收齐并摆放好,剩余物料装车打走或集中堆放整齐。
8、施工图牌版要标明巷道平面图、断面图,施工技术参数,避灾路线图及文字说明。
四、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使用方法:
1、将配戴在腰上的自救器从身后捋到身前。
2、取掉皮保护罩。
3、用手指掀起红色的开启扳手,拉断封印条。
4、撕掉封口带拔开上壳并扔掉。
5、握着头带,把气罐从下壳中拉出来,扔掉外罐的下部,拔掉口具塞,并拉开气囊捋平整。
6、从口具上拉出鼻夹。
7、把口具片塞进牙齿和嘴唇之间,并咬着牙垫。
8、向气囊内深吹五、六口气,用手轻轻的拉开鼻夹夹着鼻子,并立即用口呼吸。
9、取下安全帽,把头箍戴在头顶上。
10、戴上安全帽,按照撤离路线开始撤离危险区。
(二)注意事项:
1、携带使用时,不准随意打开自救器外壳,如自救器外壳已意外开启,严禁随意拆动内部生氧药罐的任何零部件。
2、当在井下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爆炸的征兆时,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马上离开现场。
3、吸气时,佩戴者有干热的不舒适感,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有效现象,必须一直佩戴到安全地带,方可取下自救器,切不可因干热的感觉而取下。
4、佩戴自救器脱险时不要说话,必要时可用手势联系,且不能猛跑,要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撤离灾区时,要冷静、沉着,最好匀速行走。
5、佩戴自救器要求准确迅速。
6、自救器不能用来顶替其他工作,只能用作逃生之用。
五、使用扒渣机安全措施
1、扒渣机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学习,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2、机电工必须经常检查减速机及各连接情况,发现减速机漏油,油质差,油量少和连接螺丝松动,缺螺丝等情况及时处理。
3、锚桩孔直径为φ38mm,硬岩深度为400mm,软岩深度为700mm,锚绳合格,楔子用锤打牢。尾轮悬挂高度距渣堆不小于800mm,并离开巷道两帮500mm以上,不准挂在锚杆上。尾轮及各导向滑轮必须转动灵活。
4、钢丝绳打结、磨损、断丝、锈蚀严重必须及时更换,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闸带间隙松紧适当。
5、扒渣机稳固规定:钢丝绳穿过卸载槽后部工具槽孔,两头固定在顶板起吊锚杆上;把钢丝绳通过底盘销子孔与轨道稳固在一起;上山掘进时,在簸箕口两旁底板上各打1根地锚,用钢丝绳固定底盘,所有钢丝绳必须保证坚固有力,每处绳卡不少于2只并卡牢。
6、司机操作侧距离巷壁大于700mm以上,扒渣机底盘两旁存矸不准超过底盘。
7、扒渣机各部位连接螺栓必须坚固齐全,电缆悬挂整齐,无埋压、折损、被挤等情况,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扒渣机手把应齐全有效,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
8、扒渣机作业时,采用127V低压照明,司机操作侧顶板上悬挂一防爆照明灯。甲烷断电仪的传感器必须悬挂在耙斗作业段的上方。保证作业时钢丝绳和耙斗不能损坏防爆灯、传感器探头与电缆线。每次放炮前必须把防爆灯、传感器探头移出迎头并掩护好,防止崩坏。
9、操作扒渣机时,耙斗主、副绳牵引速度要均匀,以免钢丝绳摆动跳出滚筒与被滑轮卡住。
10、正常操作扒渣机时,不准将两个手把同时拉紧,以防耙斗飞起,遇大块岩石或耙斗受阻时,不可强行牵引耙斗,应将耙斗退回1—2米重新耙取或用锤将大块岩石砸碎,以防断绳或烧毁电动机。
11、不准在过渡槽上存矸,以防矸石被耙斗挤出或被钢丝绳甩出伤人。
12、当耙斗出绳方向或耙装的夹角过大时,司机应在出绳的相对侧操作,以防耙斗窜出溜槽伤人。耙岩(煤)时,耙斗和钢丝绳两侧不准有人工作和停留。
13、扒渣机操作侧必须安装封闭式金属护拦。
14、在拐弯巷道装岩时,必须使用双向辅助导向轮,并派专人站在钢丝绳运行外侧的安全地点指挥。
15、扒渣机与工作面距离为5~30m,当超过30m时必须前移扒渣机,扒渣机出矸与工作面平行作业,尾轮悬挂位置距工作面人员不少于5m,并在工作面设专人指挥。
16、扒渣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后进行处理。
17、工作面装药时,应将耙斗拉到簸箕口处,切断电源,用木板挡好电缆、操作按钮等。放炮后,将扒渣机上面及周围岩石清理干净后,方可开车。
18、在耙装过程中,司机应时刻注意机器各部的运转情况,当发生电气或机械部件温度超限,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强列震动时,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和处理。
六、扒渣机移动安全措施
移扒碴机程序:出净浮碴—扒斗移到迎头—打固定楔眼、安滑轮—检查绞车及钢丝绳安全状况—松开固定装置—移机—安装固定装置—打地锚固定扒渣机—放下扒斗试运转。
1、扒渣机前移采用JD-2.5绞车倒拉牛,要求扒渣机前移时要坚持打点制度,移动前要保证绞车钢丝绳和扒渣机连接稳固,导向轮要安设在扒渣机的正前方,防止移动时发生倾斜、倾倒。
2、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随时掏掉活矸、危岩等。坚持巡回检查制度,移动前应检查扒碴机移动范围内锚杆支护、顶板、煤帮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3、清净扒碴机周围及前方通道上的浮碴、浮矸,底板不平时,必须破平底板。在迎头用锚桩固定固定好滑轮,锚桩必须打在坚硬的岩石中,确保滑轮固定牢靠。
4、整理好扒碴机周围及前方通道上所有的无关设备(包括钻具、锚杆机、风水带等),并放至安全地点存放。
5、检查扒碴机各部件及钢丝绳使用情况(钢丝绳不得超过两个结头、质量、粗细、长度等符合要求),无问题后方可移动。
6、解开扒碴机护栏、及稳扒碴机的地锚。
7、扒碴机、皮带机上面不准有积碴。
8、移动、延长前发出明确的信号,待所有人员都撤至安全地点,方可移动、延长。
9、扒碴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司机操作前必须听清专人(班队长、跟班队长)发出的信号,方可操作。
10、移动扒渣机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a、巷道为26°上山,绞车必须慢速、匀速牵引,不可忽慢忽快。
b、扒渣机移动时必须有跟班队长或班长现场指挥,必须有具有丰富经验的扒渣机司机和绞车司机操作,现场必须有熟练的机电工配合,并有安检人员现场监督。
c、凡参与前移扒渣机的人员,必须现场贯彻移动扒渣机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识别危险源,及时消除隐患,进一步补充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d、移动前要准备好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手拉葫芦、麻绳、撬棍、锚链2根、5吨导向轮两个、铁锨等)
e、导向轮匹配,固定锚杆直径20mm,长度2400mm,全场锚固,固定牢靠,拉拔力不小于5t。使用锚链将2根地锚连接,导向轮挂在锚链中间,两个导向轮要整齐、受力均匀。
f、现场人员合理安排站位,扒渣机前方和两侧严禁有人工作和停留,所有人员要在钢丝绳及扒渣机下滑、断绳以及滑轮受力脱掉所能波及到的范围之外。
g、移动时要保证整个巷道内的挡车杠处于闭合状态。
h、要有专人负责收放电缆,扒渣机移动到位后机电工要对电缆重新敷设。
i、扒渣机歪倒时,要立即停止绞车运行,严禁用扒渣机牵引调整,必须使用导链及专用工具处理,人员站位应避开扒渣机倾倒方向,防止起吊扒渣机时突然反弹或起吊用具失效伤人。
j、扒渣机到位后,按照安装标准进行安装稳固。使用四根直径20mm、长度2400mm的锚杆作为地锚打在扒渣机两旁(一边2根),全长锚固在巷道底板上,使用直径15.5mm的钢丝绳固定在扒渣机的四根立柱。
k、移动扒渣机时跟班副队长应现场指挥。移动或调整扒渣机时,严禁任何人站在扒渣机上面。
11、扒碴机移到位置后,应接好主、副绳及扒斗,试运转,无问题时,方能正常运转。
12、将沿线巷道内浮碴清理干净、整齐。
13、上齐扒碴机护栏。
14、被扒碴机碰坏的风筒应及时接好。
七、交接班工作制度
1、交班时必须把所使用的工具(风钻、锚杆机、铁锨、手镐、大锤等)撤到扒渣机后方,码放整齐。
2、风钻、锚杆机的接头必须清洗干净,用棉砂塞上,防止杂物堵塞。
3、交班时,本班所施工的工程必须合格,对所施工的锚杆必须进行二次紧固。
4、接班时,由班队长验收员对迎头的工程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无危险后人员方可进入。
5、接班后,必-须检查施工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八、防滚矸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巷道坡度较大,为了保证施工期间的安全,特补充本安全技术措施。
1、扒渣机挡矸栏要符合要求且能有效防止矸石滚落。
2、扒渣机后每40m在人行侧要设置一道挡矸栏。
3、出矸之前要处理干净迎头大块矸石,防止出矸期间滚落伤人。
4、巷道内所有设备、材料要有防滑措施,防止滚落。
5、巷道内大件设备要用钢丝绳牵引。
6、人行侧要用半圆木铺设临时台阶。
第八章 灾害应急措施及避灾路线
一、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透水、冒顶等灾害的应急措施。
1、顶板应急预案与响应:
发生顶板事故后,灾区人员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或向队部领导汇报,当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后,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并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堵压、堵截人员的数量和位置,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通知救护队前往营救。处理冒顶事故危险,应由外向里进行,清理进出口通道的杂物,尽快接近被堵人员进行抢救。冒顶后致使冒顶区域不通风时,应尽快安设局扇或风帐,以保证有足够的风量,并固定专职瓦斯检查员检查该处的瓦斯浓度。
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冒顶事故时,必须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再冒,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
2、矿井火灾应急预案与响应: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调度室立即汇报值班领导,并汇报公司调度室,矿应急预案与响应领导组、医院、值班矿领导,值班领导应立即会同通风区人员、机电科人员等根据具体情况,组织抢救人员和灭火工作。
(2)火灾现场的区队长、班组长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区域的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3)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4)搬运和抢救遇难者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死亡。
(5)工作面火灾处理好后,要采取措施,恢复工作。
3、矿井水灾应急预案与响应:
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跟班及班长应按照防水的避灾路线原则,人往高处走,迅速将人员撤出工作现场,并迅速报告调度室。筹建处应急筹建处响应领导组、医院应组织所有力量,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抢救遇险人员。当透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况下,现场人员应立即避开出水口,躲避到安全地点。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转移躲避时,可抓牢固定物体,防止被水冲倒或冲走。暂时避难的人员应保持镇静,避免体力的过度消耗,积极实施自救或等待求援。
搬运和抢救遇难者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死亡,排除积水后,检查、抢险中还要防止冒顶和二次突水。
排水期间,要经常检查有害气体的变化情况,并应时刻警惕再次透水。工作面透水事故抢除结束后,要采取措施,恢复工作。
4、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应一方面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一方面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并迅速撤离灾区,受灾区影响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也要及时撤离。
调度室接到灾区电话后,应立即电话通知所有井下人员撤退,还要按救灾指挥部名单先急后缓通知所有人员,并做好记录。救灾指挥部在指挥救灾时,首先应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并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避灾时,遇灾人员在班组长带领下,按避灾路线迅速地撤离危险区。在避灾过程中,要守纪律、听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编组同行,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乱跑。撤退时要尽快取捷径进入新鲜风流区域。
5、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应急预案:
调度室接到主要通风机停风的汇报后,立即向筹建处领导汇报,井下受停风影响地区的安检员及班组长、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等,班组长把人员撤至进风巷中有电话的地点,并切断一切生产电源,指派专人在指定地点接听电话,通知安检员利用便携式瓦检仪不间断地检查局部通风机的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0.5%时,人工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电源,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并把风机与风筒切开。在撤人的同时由安检员监督,班组长和机电工负责切断受影响地区的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并由安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停电情况,调度室做记录。停电顺序原则:由远到近、由内到外。当停风时间超过10分钟时,通知井下所有地区的安检员或班组长按规定停电撤人到井底升井,区队值班人员到井口清点本单位的人员,在确定最后一名人员升井后,付井底全部停电,只留一名信号工和瓦斯检查员,监测系统正常工作。
二、避灾路线:
1、防火、瓦斯爆炸、煤尘爆炸
原则:人迎着新鲜风流走
路线:工作面的事故地点→二3-11070下顺槽→二3-11070下顺槽泄水巷→东翼皮带大巷→东翼轨道大巷→副井(升井)。
2、防水
原则:人往高处走
路线:工作面的事故地点→二3-11070下顺槽→东翼辅助皮带上山→东翼轨皮联巷→ 东翼辅助轨道上山→东翼轨道大巷→副井→升井。
附图10:二3-11070综采工作面切眼避灾路线示意图
本规程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领导审批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