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督查组到大理州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月19日至21日,大理省安全生产督查组到大理州对今年1至4月安全生产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大理州弥渡县兴达酒精物资储运有限公司、大理市中运公司和大理红山水泥有限公司,详细了解大理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5月21日,省督查组听取副州长程云川代表州委、州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汇报,并反馈检查情况。
今年以来,大理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和省安委的安排,通过深入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措施,围绕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旅游等12个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扎实做好事前防范工作。全州共派出工作组67个,共检查机动车14.6万辆次;煤矿共开展执法行动34次,排查企业145家,排查出隐患1000余条;开展非煤矿山执法行动170次,排查出隐患700条,已整改649条,开展危化企业执法行动51次;累计开展建筑施工执法行动112次。目前,全州排查出的隐患已进行整改,整改率达90%以上。今年1至4月,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262起,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与省政府下达大理州1至4月份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50人相比,死亡人数低于控制指标数17人,全州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趋于好转。
通过全面督查,督查组一行对大理州安全生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就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建议,各级要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以防范大事故,查大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突出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扎实做好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事故防范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条件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普及教育,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全面安全意识,提高管理者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来源:大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