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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0-06-09 19:31 来源:本站原创
安装电工
一、上岗条件
1.矿井安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有关标准规程
3.具备电工基础知识,了解所安装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设备电气系统图和矿井供配电线路情况。
4.掌握电气防灭火方法和触电抢救知识。
5.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身体状况适应本工种要求。
二、安全规定
1,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
2.在井下距检修地点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送电试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在井下使用普通型电工测量仪表时,所在地点必须由瓦斯检测人员检测瓦斯,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允许使用。
3.井下安装如需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执行。
4.人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操作准备
1.施工前应熟悉图纸资料、安装质量标准及安全技术措施
2.检测、核对安装的设备、电缆、技术参数及安装时所用材料。各种技术数据及技术要求与设计相符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3.检查安装、运输的现场环境,清除安装场地的障碍和杂物,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状况及相关工作环节的情况。
4.安装的设备必须按照电气试验规程中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各种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5.低压电缆必须测试绝缘,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四、正常操作
1.设备装车运输时必须固定可靠。对小型贵重设备、仪表、易损零部件应采取保护措施后,再进行搬运。
2.施工所用的起重用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完好无损后,方可使用,起重设备时,检查支架棚子应安全牢固,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被吊物上严禁站人,吊起的重物下严禁有人。
3.安装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作业时,必须按停电、验电、放电、挂停电标志牌等顺序工作。
4.安装防爆设备时,要保护防爆面,不准用设备做工作台,以免损坏;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安装后的检查:
(1)各类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安装垂直度、电缆的敷设、接线工艺应符合安装质量标准。
(2)检查连接装置,各部螺栓、防松弹簧垫圈应齐全紧固。
(3)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防爆间隙及接地装置应符合标准。
6.试运转:
(1)安装设备的手动部件应动作灵活,开关的触头闭合符合技术要求。
(2)按设计整定继电保护装置。
(3)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进行试送电,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前停电挂牌的开关要撤牌,谁挂牌谁摘牌。
(4)完成上述工作后由组长与司机、维护人员一起进行设备试运转。
五、收尾工作
1.设备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并做好工作记录。
2.清理场地、工具、材料、仪表、仪器。试运转正常后撤离现场。
采掘机电维修工
一、上岗条件
1.采掘机电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能独立工作:学徒工不得独立进行操作。
2.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标准等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采掘设备和电气设备性能、结构和原理,具有熟练的维修保养以及故障处理的工作技能和基础知识。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4.必须清楚采掘巷道、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必须掌握现场电气事故处理和触电事故抢救的知识。
二、安全规定
I.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停送电制度及有关规章制度。
2.必须随身携带合格的验电笔和常用工具、材料、停电警示牌及便携式瓦斯监测仪,并保持电工工具绝缘可靠。
3.在检修、运输和移动机械设备前,要注意观察工作地点周围环境和顶板支护情况,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严禁空顶作业。需要用棚梁起吊和用棚腿拉移设备时,应检查和加固支架,防止倒棚伤人和损坏设备。
4.排除有威胁人身安全的机械故障或按规程规定需要监护的工作时,不得少于两人。
5.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不论电压高低,在检修检查或搬移前,必须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严禁带电作业、带电搬运和约时送电:
6.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按停电顺序停电打开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经目视检查正常后,再用与电源电压相符的验电笔对各可能带电或漏电部分进行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对地放电操作。
7.电气设备停电检修检查时,必须将开关闭锁,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无人值班的地方必须派专人看管好停电的开关,以防他人送电。环形供电和双路供电的设备必须切断所有相关电源,防止反供电。
8.当要对低压电气设备中接近电源的部分进行操作检查时,应断开上一级的开关,并对本台电气设备电源部分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9.电气设备停电后,开始工作前,必须用与供电电压相符的测电笔进行测试,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开始工作。
10.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设备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11.采掘工作面开关的停送电,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制度,不准他人送电。
12.一台总开关向多台设备和多地点供电时,停电检修完毕,需要送电时,必须与所供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联系好,确认所供范围内,无其他人员工作时,方准送电。
13.检修中或检修完成后需要试车时,应保证设备上无人工作,先进行点动试车,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试车或投入正常运行。
14.在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6)测试仪表及其档位应与被测电器相适应。
三、操作准备
1.准备采区机电设备检修、维护用的材料、配件、油脂、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其他用品。
2.办理计划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检测事项
3.在工作地点交接班,了解前一班机电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故障的处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设备检修、维护情况和送电等方面的情况,安排本班检修、维修工作计划
四、正常操作
1.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缆线吊挂及各种保护装置和设施等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2.巡检中发现漏电保护、报警装置和带式输送机的安全保护装置失灵、设备失爆或漏电、采掘和运输设备、液压泵站不能正常工作、信号不响、电话不通、电缆损伤、管路漏水等问题时,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3.安装与拆卸设备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在顶板无淋水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不应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
(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他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越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4.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天检查一次设备外部。检查防爆面时不得损伤或沾污防爆面,检修完毕后必须涂上防锈油,以防止防爆面锈蚀。
5.采区维修设备需要拆检打开机盖时要有防护措施,防止煤矸掉入机器内部。拆卸的零件,要存放在干净的地方。
6.拆装机器应使用合格的工具或专用工具,按照一般修理钳工的要求进行,不得硬拆硬装以保证机器性能和人身安全。
7.电气设备拆开后,应把所拆的零件和线头记清号码,以免装配时混乱和因接线错误而发生事故
8.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是经矿测试组测试过的。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9.开关停电时,要记清开关把手的方向,以防所控制设备倒转。
10.采掘工作面电缆、照明信号线、管路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悬挂整齐。使用中的电缆不准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加强对采掘设备用移动电缆的防护和检查,避免受到挤压、撞击和炮崩,发现损伤后,应及时处理。
1].各种电气和机械保护装置必须定期检查维修,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调整、整定,不准擅自甩掉不用。
12.注意检查刮板输送机液力耦合器有无漏液现象,保持其液质、液量符合规定。液力耦合器用易熔合金塞内应无污物,严禁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其他物品代替。
13.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每班开始作业前,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或综合保护运行;
(3)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14.油浸电气设备的绝缘油应定期检查,保持规定的油质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15.采区机械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查润滑情况,按时加油和换油,油质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不准乱用油脂。
五、特殊操作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2.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局部通风机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通风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浓度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3.发生电气设备和电缆着火时,必须及时切断就近电源,使用电气灭火器材(如灭火器和砂子)灭火,不准用水灭火,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迅速脱离带电体,然后就地进行人工呼吸,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触电者未完全恢复,医生未到达之前不得中断抢救。
六、收尾工作
1.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2.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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