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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架棚支护工

作者:佚名 2010-06-30 09:37 来源:不详

一、主要危险源

1.支护质量不合格。

2.空顶作业。

3.架棚及运料操作协调配合不好,操作不当。

4.单体支柱棚梁、支柱未按规定可靠捆绑,支柱卸压。

5.高空作业未搭设可靠操作平台(梯子),未使用保险带。

6.支柱钻底、初撑力不足。

7.遇断层等破碎带时,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

8.架棚操作时,有人员通过,或附近有人工作,影响安全操作。

二、适用范围

第1条规程适用于掘进工作面从事架棚支护作业的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架棚支护工必须掌握支护形式、支护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掌握架棚支护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5条 施工中不得使用下列支护材料:

1.支护材料规格型号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腐朽、劈裂、折断、过度弯曲的坑木。

3.露筋、折断、缺损的混凝土棚。

4.严重锈蚀或变形的金属支架。

第6条 施工时,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采用前探梁临时支护或其它临时支护形式,其材料、结构形式、质量,最大、最小控顶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

第7条 如遇顶板破碎易冒落,要及时打好临时支柱或托板。临时支柱必须迎山有力,并打在实底上。在矸石堆上打支柱时,柱腿应穿木鞋。

第8条 支护过程中,必须对工作地点的电缆、风筒、风管、水管及机电设备加以妥善保护,不得损坏。

第9条 严禁将棚腿架设在浮煤、浮矸上。

第10条 架棚巷道支架之间必须安设牢固的拉杆或撑木。工作面10米内应敷设防倒器或采取其他防止放炮崩倒支架的措施。爆破前应加固爆破地点10m范围内的棚梁。

第11条 爆破后以及施工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工作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如发现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立即进行修复或更换。修复支架前,应先找掉危石、活矸,做好临时支护;修复、更换巷道支护时,应严格遵守由外向里,先支后回,逐棚进行的原则。

第12条 在倾斜巷道内架棚,必须有一定的迎山角,一般每6°~8°迎山1°。支架必须迎山有力,严禁支架退山。架设下山棚子时,必须有防止棚子向下倾斜的可靠措施。超过25°的上山,除设中柱、挡板外,应设好扶手、梯子或台阶,钉好拉杆,中柱。

第13条 架棚时手不得扶摸接口处,以免挤伤。立好的棚腿要由专人扶住。

第14条 对工程质量必须坚持班检和抽检制度,隐蔽工程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单”。

第15条 在压力大的巷道架设对棚时,对棚应一次施工,不准采用补棚的方法,以免对棚高低不平,受力不均。

第16条 巷道支护高度超过2.0米,或在倾角大于30°的上山进行支护施工,应有脚手架或搭设工作平台。

第17条 架棚后应对以下项目进行检查,不合格时应进行处理。

1.梁和柱腿接口处是否严密吻合;

2.混凝土支架是否按要求放置木垫板;

3.梁、腿接口处及棚腿两端至中线的距离;

4.腰线至棚梁及轨面的距离;

5.支架有无歪扭迈步,前倾后仰现象;

6.支架帮、顶是否按规定背紧、背牢。

第18条 背帮背顶材料要紧贴围岩,不得松动或空帮空顶。顶部和两帮的背板应与巷道中线或腰线平行,其数量和位置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梁腿接口处的两肩必须加楔打紧,背板两头必须超过梁(柱)中心。

第19条 底板是软岩(煤)时,要采取防止柱腿钻底的措施。在柱腿下加垫块时,其规格、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20条 采用人工上梁时,必须手托棚梁,稳抬稳放,不要将手伸入柱梁接口处;采用机械上梁时,棚梁在机具上应放置平稳,操作人员不得站在上梁装置的下方作业。

第21条 架设梯形金属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棚腿无钢板底座的不得使用。

2.严格按中、腰线施工,要做到高矮一致、两帮整齐。

3.柱腿要靠紧梁上的挡块,不准打砸梁上焊接的扁钢或矿工钢挡块。

4.梁、腿接口处不吻合时,应调整梁腿倾斜度和方向,严禁在缝口处打入木楔。

5.按《作业规程》规定背帮背顶,并用木楔刹紧,前后棚之间,必须上紧拉钩和打上撑木。

6.固定好前探梁及防倒器。

第22条 在井下加工梯形木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量具准确度量棚梁和柱腿的尺寸。

(1)柱腿用料时,要将料的粗端在上,超长的坑木只准截去细端。

(2)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接口方式和规格量、画好勒口线,柱口和梁口的深度不得大于料径的1/4。

(3)用弯料时,必须保证料的弓背朝向巷道顶帮。

2.锯砍棚料时的注意事项:

(1)锯砍棚料时,应将木料放平稳,不许发生滚动。

(2)砍料时,要注意附近人员和行人的安全,斧头和斧把不能碰在障碍物上。

(3)砍料人不得将脚伸到砍料处近旁。

(4)及时清除粘连在斧头上的木屑,注意木料上的木节、钉子,避免砍滑伤人。

(5)锯、砍料的地点,应避开风、水管路和电缆。

第23条 架设混凝土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支架接口处,要垫经防腐处理木板或可塑性材料。

2.找正支架时,不准用大锤直接敲打支架;必须敲打时,应垫上木块等可塑性材料,保护支架不被损坏。

3.混凝土支架巷道一般应采用预制水泥板背顶背帮,梁柱不准直接与顶、帮接触。

4.在煤层和软岩巷道中,混凝土支架紧跟工作面时,必须采取防炮崩的加固措施,确保不崩倒、崩坏混凝土支架。

第24条 架设拱形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拱梁两端与柱腿搭接吻合后,可先在两侧各上一只卡兰,然后背紧帮、顶,再用中、腰线检查支架支护质量,合格后即可将卡兰上齐。卡兰拧紧扭矩不得小于150N·m。

2.U型钢搭接处严禁使用单卡兰。其搭接长度、卡兰中心距均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得超过10%。

第25条 架设无腿拱型支架时,应先根据设计要求打好生根梁孔,再安设生根梁桩,并浇注混凝土稳固,7天后才可上梁。

第26条 当遇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大、过老巷等特殊情况时应采取缩小棚距和控顶距等措施。

第27条 揭露老空、巷道贯通及处理冒顶要制定并严格执行专项措施。

五、操作准备

第28条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1.由外向里依次逐棚检查巷道的永久支护、临时支护和各种安全设施,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在作业过程中用长柄工具及时找掉顶帮的危岩、活石。

3.检查有害气体浓度是否超过规定。

4.上、下山架棚时,必须先停止车辆运行。架棚地点下方不得有人行走或逗留,上山架棚地点下方设好挡矸卡子。

5.施工前,要掩护好风、水、电等管线设施;施工设备要安放到规定地点。

第29条 工具、设备及材料检查

1.施工前,要备齐支护材料和施工工具,以及用于临时支护的前探梁和处理冒顶的应急材料。

2.检查支护材料材质是否合格,施工工具是否完好。严禁混用不同规格,不同型号的金属支架,不得使用中间焊接的棚头,棚头与棚腿之间必须有防错位装置。

第30条 支护前,应按中腰线检查巷道毛断面的规格质量,处理好不合格部位。

六、操作顺序

第31条 架棚支护应按下列顺序操作:

1、备齐工具和支护材料。

2.排除隐患,检查处理毛断面规格质量。

3.移前探梁、架棚梁、接顶。

4.将中腰线延长至架棚位置。

5.挖柱窝。

6.立棚腿。

7.背顶背帮。

8.使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9.检查架棚质量,清理现场。

七、正常操作

第32条 架设梯形棚:

1.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1)放炮前加固工作面10米之内的支架。

(2)放炮后由外向里逐棚检查、整修。

2、临时支护(上前探梁):

(1) 将前探梁卡子按作业规程要求放置在适当位置,上紧螺丝。

(2) 将前探梁按作业规程要求安设到合适位置,并和前探梁卡子、永久支护棚子刹实刹紧,联成一体。

3.上棚梁:

(1)将棚梁人工放置到前探梁上,在新架设棚梁上铺网,按设计要求在网下布置背板。

(2)调整好棚距,并在新棚梁与前探梁间加木垫板(对向楔),并用撑木在新棚梁与永久棚梁间撑住,校核调整新架棚梁的中线、腰线、扭矩、棚梁水平等,达到质量标准要求。

(3)用拉钩(拉杆、撑杆、抗棚器)将新架棚梁与永久棚梁联在一起。

4.接顶:用背板、道木、木楔等将棚梁与顶板临时接实刹紧,做到接顶有力。

5.挖柱窝:出净煤(矸)后找净帮部活矸、危岩,量好柱窝位置(先量取棚距,按中线和下宽定柱窝位置),挖柱窝,按腰线确定其深度。柱窝必须挖到实底,若柱窝超深应加垫板。挖柱窝时,需由专人监护顶帮安全状况。

6.栽腿合棚:人工将棚腿栽入柱窝,专人扶腿,去掉前探梁与新架棚梁间的垫板(木楔),使棚梁压在棚腿上,棚头与棚腿合口时,先合一头,再合另一头,要通过调整棚腿的迎山、扎角或中线使之符合规程要求,使棚腿棚梁亲口严密。合口后将支架找正,压肩初步固定,然后打上撑木。

7.背帮:按设计规定用背板(道木)将棚腿与煤(岩)壁间背好。

8.检查支架的架设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后,再用木楔刹实顶帮,按设计位置设好撑木、拉杆、联棚器等稳固装置。

第33条 可缩支架的架设。

1.临时支护: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彻底后,采取支设临时点柱或使用前探梁护顶。

2.上棚梁:在前探梁先并好棚梁.并背好顶板,多节梁搭接处用卡子卡紧。

3.挖柱窝、栽腿:检查中腰线,确定腿窝位置,挖腿窝,栽腿、上拉杆,按中腰线检查质量,调整棚腿及棚梁质量,未安装好的,现场按设计搭接长度进行搭接,安上卡兰,拧紧螺母,立入腿窝,扶正,,临时固定。

4.全面检查支架架设质量,适当调整搭接长度,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用专用扳手逐个拧紧螺母并达到设计规定的扭矩值。

5.背帮背顶:按作业规程要求,铺网、连网、拱形可缩支架由两侧对称穿背至拱顶,楔紧打牢。梯形可缩支架有让压间隙的,应按设计留出间隙。

第34条 在顶板完整、压力不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时,应按下列顺序施工:

1.在老棚梁下先打好临时点柱,点柱的位置不得有碍抬棚的架设。

2.摘掉原支架的柱腿,根据中、腰线找好抬棚柱窝的位置,并挖至设计深度。

3.按架设梯形棚的要求立棚腿、上抬棚梁。

4.将原支架依次换成插梁,最靠边的两根插梁应插在抬棚梁、腿接口处。更换插梁不准从中间向两翼进行。

5.背好顶、帮,打紧木楔。

6.上好抬棚卡子。

第35条 在顶板不完整、压力大的梯形棚支护巷道架设抬棚。

1.将原支架逐棚换成插梁,在插梁下打好托棚。所有插梁都应保持在同一水平上。

2.架设主抬棚,抬住已替好的插梁。

3.撤除托棚。

4.逐架拆除原支架并调整插梁,背实顶帮。

5.架设辅助抬棚。

6.上好抬棚卡子。

7.采取可靠措施,使抬棚腿生根。

七 收尾工作

第36条 验收巷道工程质量,清理现场文明生产,清点收拾工器具。

第37条 按规定交接班,向下班接班人员交代清楚当班施工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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