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地表裂隙充填工
一、主要危险源
1.不熟悉矿井采空区地表具体范围。
2.不按规定时间检查充填地表裂隙。
3.作业时未对作业地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
4.地表采空区存在较大裂隙未发现或防范不当。
二、适用范围
第2条 地表裂隙充填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定期对矿井采空区地表进行巡视检查。
2.及时充填地表裂隙,并把采空区地表裂隙情况及时向区队领导汇报。
三、上岗条件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 掌握矿井采空区地表具体范围。
四、安全规定
第5条 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 工作面开采后3天内,地测科与通风队共同对工作面地表用木桩做出明显标识。
第7条 对采空区地表塌陷产生的裂缝及时填堵,最多不得滞后工作面30m。填堵后出现的新裂隙应再次回填,并做好记录。
五、操作准备
第8条 准备好所用工具(铁锹、铲子),工作服穿戴整齐。
六、正常操作
第9条 定期检查地表裂隙,检查要求如下:
1.检查时,从工作面初采位置开始,检查范围不得小于工作面地表范围。
2.正在回采的工作面每3天检查一次;已回采完毕的工作面每7天检查一次。
3. 检查完毕后,及时汇报检查结果。
第10条 到达工作地点后将有裂隙的地方用沙土充填并用脚踩实。
第11条 对于人工无法填充的裂隙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填充。
七、收尾工作
第12条 充填完毕后,严格进行检查,确认无误方准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