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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佚名 2010-07-10 14:33 来源:本站原创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搞好矿井灾害预防,保证安全生产;当井下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时,人员能迅速脱险,使事故能及时得到处理,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一、水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办室汇报,并在值班队长、组长和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地点支护,堵住出水地点,以免水情扩大。
2、矿办室接到透水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立即组织人员和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根据出事地点的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等工作。
3、透水后,首先要将水源查清楚,然后组织人员进行排水,尽可能将水引入水仓,应启动全部排水设施,全力以赴做好排水工作。
4、透水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尽快检查井下人员,清点人数,若发现人员被水堵于井下,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
5、当涌水增大时,应按照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退。
6、避灾路线简图:工作面(工作地点)――460、450回风巷――总回风巷――回风斜井――地面
救护路线方向同上相反。
二、瓦斯、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1、发生瓦斯、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办室汇报,并在值班队长、组长和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地点支护,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
2、矿办室接到瓦斯、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立即组织人员和有关单位进行抢救,根据出事地点的可能波及的地区,通知有关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要尽快检查井下人员,清点人数,若发现人员被困于井下,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抢救。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5、瓦斯、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先将瓦斯与火的原因查清楚,然后组织人员和设施进行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他有害气体和风量、风向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爆炸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6、矿井火灾、瓦斯、煤尘、顶板等灾害:
避灾路线简图:工作面(工作地点)――460、450回风巷――总回风巷――回风斜井――地面
救护路线方向同上相反。
三、灾害事故的处理
凡是发生了事故,事故知情人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报告的内容有:
(一)报告人的单位、姓名、工种(或职务)。
(二)事故时间、地点、原因。
(三)伤害损失情况。
(四)事故的现状和发展预测,要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五)领导到现场的情况。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政府汇报,以利施救。重特大事故在向省级部门和省政府汇报时,应由市政府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决定后,方可上报。
四、救灾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业主和矿长以及部门负责人应及时赶到现场指导帮助抢险救灾,并立即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业主或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应由矿级领导、各科、队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后勤安全保障组、综合协调联络组,各组设组长1名,应迅速开展工作。
(二)组织职责
1、指挥部:负责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组织队伍迅速投入事故抢险救灾工作。
、抢险救灾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现场进行抢险施救。
3、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调查事故知情者,文字材料收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善后处理组:负责对伤害者和亲属的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5、后勤安全保障组: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确保矿区生活后勤,社会秩序稳定。
6、综合协调联络组:主要任务是统一上传下达各级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援救工作,保证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络。
(三)职责分工
1、指挥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各组组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施救方案。
2、各小组组长:根据指挥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施救工作。
3、安全生产矿长:是指挥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指挥长的领导下参谋好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方案。
、安监科:根据法规规定和现场实际情况,为指挥长提出施救的措施办法供领导决策。
5、其它部门:根据指挥长命令和事故处理方案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事故处理的原则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瓦斯爆炸不能停局扇)――通知矿长、副矿长、总工等有关人员――请矿山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救人――按顺序向上汇报――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派抢险救灾组进行救灾工作――直到灾情消除――整改安全隐患――恢复正常生产。
(二)、井口检查身工必须准确统计当班井下和已出井人数及其姓名,以便指挥部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其分布情况。
(三)、指派一名副矿级领导负责井口入井工作,未经允许的人员,一律不准入井。
(四)、应及时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救伤员等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矿井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并迅速组织抢险施救,有关部门应主动赶到现场参加或配合施救工作,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重特大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是事故处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三)、严格责任追究制,在处理重特大事故中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互相配合,团结作战,不得推诿、扯皮。若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有不力,有渎职、失职责任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七、附则
(一)、严格按《规定》规定,每年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由矿长负责向全矿管理人员贯彻、学习,并进一步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员工学习签字后认真执行。
(二)、本预案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附图:
1、矿井通风系统(兼矿井避灾路线图)。
2、矿井通风网路图。
3、排水系统图。
4、供电系统图。
5、采掘工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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