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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万年矿工会实施“区务公开听政会”制度

作者:王广友 同海 2010-09-23 18:19 来源:www.alkalizemylife.com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万年矿工会实施“区务公开听政会”制度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区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区队办事行为,确保区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万年矿工会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基层区队推行并实施了“区务公开听政会”制度
针对个别基层单位区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甚至存在“被动”公开、“要我”公开、公开避重就轻等问题,该矿工会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区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文件明确规定:区长或支部书记每月必须定期主持召开一次区务公开听政会,车间工会主席、纪检小组组长、部分职工代表和政工部门包区队联责人员参加会议。首先,区长向职工代表如实报告本月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工资总额、计分、分值、工资发放、奖惩情况,区队活动经费使用情况,人事变动及制定的重要规章制度,材料消耗及其他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等,接受职工监督。其次,职工代表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区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质询,区长或支部书记当场给予解答,迅速制定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的合理要求。如:某某单位在召开听政会时,职工代表提出维修工计分过高的问题,职工意见较大。听政会之后,区队班子及时进行了研究,重新调整修改了计分办法,达到了职工满意。同时,文件还规定:听政会必须做到“三个不开”即:会前没有向矿工会报告不开,会议准备不充分不开,政工部门包区队联责人员不到场不开。为确保区务公开监督制度的落实,各区队都建立了党支部领导下的区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在各班组聘请一名工会小组长担任监督员,协助车间工会主席搞好区务公开监督工作。工会、纪委、工资等部门坚持每月对区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及时下发检查通报。矿工会每半年对区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个别不合格特别是职工满意认可率低,群众有意见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因公开不真实、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确保区务公开效果明显,职工满意。
区务公开听政会制度实施以来,区队领导与职工通过面对面的对话和交流,虚心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密切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和谐区队建设。 (通讯员 王广友 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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