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矿井防治水措施

作者:安全管理网 2010-10-21 00:36 来源:安全管理网

  一、地面防治水
  
  1、根据地形,在井田范围内开挖排水沟,防止雨水、雪水渗入井下。
  
  2、在风井所在自然沟内开挖排洪渠。
  
  3、通过主井上部的水渠(牧民浇地用水)防渗处理,防止渗漏井下形成水患。
  
  4、将井下水排至火烧区以外,防止其通过火烧区流入井下,杜绝循环排放。
  
  二、井下防治水
  
  1、650水平和580水平必须架设双管路、双电源,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100%。
  
  2、回采标高必须控制在+630m,留足隔水煤柱20m(+630~+650m),不得开采或破坏。
  
  3、定期对580、650水仓进行清理,保证其有效容量,(时间定为每年3月份)。
  
  4、每采仓结束之后,必须砌筑密闭,其密闭必须满足防火、防水要求。其厚度为2.5米(墙为2m,浆为0.5m)。
  
  5、购进一台探水钻,对二采区45-2煤层进行探水,掌握水文地质情况,并界定火烧区底界标高。

6、所有开拓巷道必须开挖水沟,并保持畅通无阻。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