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综采工作面初放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概况
426工作面为32采区西翼第一个回采工作面,总体为NE向单斜构造,工作面内煤层倾角约为17°~24°,平均为19°,煤厚0~1.9m,平均1.37m。工作面切眼平均长157m,切眼按中线跟煤顶施工,净宽×净高=6.0m×2.1m,采用锚带网索配合单体液压支柱复合支护。工作面共计安装液压支架104架支护顶板。为确保初次放顶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编制本措施。
二、准备工作
1、工作面初采前,由公司组织有关单位对工作面的出煤系统、机械设备、支护用品、生产工具、备用材料、工作面机风巷及切眼内的支护状况等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
2、工作面正式生产前,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配齐通防设施、安全监测设备及防尘隔爆安全设施,并保证其正常使用,以确保工作面风量、风速、气体监控、防尘及隔爆措施符合标准要求。
3、工作面正式生产前,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完善和维护好排水系统,清理干净泵窝,配齐备用水泵等设备,疏通泄水管路,确保初放期间涌水正常排放。
4、正式生产前必须确保液压系统完好。乳化液泵站及工作面液压支架的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立柱、千斤顶和阀组应联结牢固、密封良好、动作灵敏可靠。
5、生产前,机、风巷必须提前按作业规程要求超前影响20m范围加强支护。机巷拱形巷道段用木料接实顶板,两巷支柱初撑力不小于70KN/棵,高度不低于1.8m,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7m。
6、提前安排专人对机道进行清理,确保机道内无金属物件、木料及其它杂物。并将切眼内的闲置物品全部清理干净,确保后路畅通。
7、各类电气设备,开关、电机、接线盒、电缆、供电保护、闭锁装置等要符合完好标准,杜绝失爆现象。小型电器必须符合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电动机螺栓、接线盒、吊环、风叶、护罩、散热片等应齐全、完整、坚固、运转无异常,且保持清洁。液力偶合器易容塞、防爆片、齐全可靠、严禁使用代用品。减速器声音正常,油质符合要求,清洁,油量适当,不漏油。各冷却系统畅通完好,冷却效果好,设备零部件上齐并紧固一遍,全部设备布局调整合理。
8、送电试车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乳化液泵站、胶带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刮板输送机、采煤机等均经严格检查且逐台进行空载试运转,排除各种故障及事故隐患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三、初放期间的安全措施
1、初放前,公司必须成立初放领导小组,由生产矿长任组长,组织生产技术部、安监处、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等有关单位人员,召开初放会议,制定初放措施,确定三班跟班人员,初放措施必须向跟班人员和生产单位全体职工贯彻。
2、初放期间严格跟班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以确保安全顺利通过此阶段。
3、初放期间,每班必须有初放领导小组的成员跟班,在工作面现场指挥初放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初放期间,现场要备有查面登记薄,所有到工作面的干部都必须认真填写,初放结束后,查面登记薄交生产技术部存档。
5、煤机司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煤机割煤前应仔细检查各部件,各阀门是否符合要求,各种螺栓是否紧固,操作手把是否灵敏可靠,确认煤机周围无其他人员和障碍物后,方可启动试运转。初放期间煤机应慢速牵引,禁止向运转的刮板输送机内输入大量的煤,防止“压死”车,损坏设备。煤机运行时,煤机上下各5m范围内不准行人或留人作业,并注意滚筒高度,防止割到顶梁。工作面顶底板应割平,煤壁应割直,严禁出现飘刀、割底现象。割煤、拉架、推溜期间煤壁侧严禁有人。
6、移架滞后煤机4~6架进行,若拉架跟不上煤机时,应停下煤机进行移架,确保支架及时支护顶板。推移运输机应滞后煤机后滚筒12~15m,弯曲段不小于24m,禁止出现陡弯,以防出现运输机错茬、出链。
7、支架应垂直顶底板,歪斜不大于±5°,顶梁平行接顶,支架仰俯角小于7°。支架不得出现明显错差,其高差不大于顶梁侧护板的2/3,支架不挤不咬。支架与运输机垂直,中心距偏差不大于±100mm,拉架后支架成直线,偏差不大于±50mm。
8、加强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挑棚质量,工作面上、下出口超前棚棚梁与液压支架衔接处的距离不超过500mm,并用板皮均匀过好顶,若超过规定,要及时采用单体配合限位梁在老塘至人行道出口处加补棚。机、风巷老塘侧必须打齐密集丛柱垂直顶底板支设,要求支柱正规有劲,初撑力不小于50KN/棵。
9、初放期间,出口及超前支护范围内应严格按规程要求加强支护,确保安全出口畅通,高度不小于1.8m,行人道宽度不小于0.7m。
10、初放期间工作面严禁超高回采,确保支架的有效支撑高度,支架必须平行接实顶板,支架或支柱初撑力合格率达80%以上,杜绝失效架或失效柱。煤层较薄时跟顶破底,采高控制在1.35m~1.9m。
11、工作面若出现空帮、空顶现象或端面距大于340mm,必须及时拉好超前架,必要时使用单体支柱支设好临时支护,并栓好防倒绳,初撑力不得低于50KN。
12、人员进入煤壁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长把工具找掉危岩悬矸,保证后路畅通,并设专人观察顶板、煤壁及周围安全情况。人员进入煤壁作业前,必须停止刮板输送机,并用载波闭锁,工作地点距采煤机上下滚筒不得小于5m,若采煤机上下滚筒5m内有人作业时,必须护帮护顶,煤机必须切断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严禁空顶作业,作业地点上、下五架范围禁止有人动支架。
13、初放期间,工作面支架应加强检修,如发现窜漏液应及时处理,强化矿压监控,泵站压力不得小于31.5Mpa,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得小于泵站压力的80%,两巷正规支架的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70KN/棵。
14、初放期间,工作面除端头支架滞后一个移架步距外,其余支架必须移成直线。所有支架必须接顶严密,保持底座平稳,使顶梁和底座受力均匀。
15、初放期间,加强对顶板水及老塘水的观察,如果发现出水预兆或其它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如情况严重,要立即撤出人员。
16、工作面初采时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每班检查瓦斯不小于3次。工作面上隅角必须悬挂瓦斯报警仪,按规定吊挂好。确保工作面瓦斯浓度在1%以下,否则严禁作业。安设在工作面回风巷瓦斯传感器必须可靠,使用正常。
17、采空区顶板不冒落或冒落不充分(冒落高度小于采高的1.5倍),悬顶面积沿走向超过5m或沿倾斜超过20m总面积超过50m2时,必须制定强制放顶措施,进行强制放顶;若采空区悬顶沿走向超过15m仍不冒落,必须停止回采,报集团公司处理。
18、初放是否结束,必须经初放领导小组现场鉴定,经鉴定确认初放已结束,工作面方可进入正常回采阶段。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426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