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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0-12-20 21:39 来源:本站原创

电钻打眼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基本要求:
l、电钻打眼工应由身体健康,并有一定井下工作经验和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
2、电钻打眼工必须经过煤矿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基本知识的培训和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下井前要准备好钻杆、钻头、镐、铲、钎等必要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
2、使用前对电钻和钻杆要详细检查:
(1)电钻外壳有无裂纹、破裂、螺丝、螺母或开关有无缺件松动情况。
(2)电缆接头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 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3)钻杆要直,钻头要锋利。要由有经验的工人磨钻头,磨钻头时不能正对砂轮,用力要均匀。可将钻头固定在短钻杆上磨。
(4)钻杆尾与电钻卡套配合是否正确。
3、井下携带电钻时,应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 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拉电钻。
4、检查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敏可靠。如失灵,应停止使用。
5、要爱护电钻、插销、钻杆、钻头、电缆等,不得随意扔放、散乱堆积,不得埋在煤和矸砂里,也不准堆放在溜子和轨道上。电缆横垮溜子和轨道时,应进行悬挂。
6、检查电钻开关是否灵敏好用,防爆插销是否完整,有无裂纹,接合是否严密,绝缘性能是否合乎要求。
7、合上电源,检查电钻旋转方向和电钻声音是否正常。
8、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护、充填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如有异常必须立即处理,不得冒险作业。
9、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要扎好工作服袖口、衣角、裤腿、毛巾不能露在脖颈外,不能穿破损的鞋子,要系好纽扣,以免被钻杆绞住。
三、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时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间距、炮眼深度、炮眼角度执行。如有特殊变化,应经现场班组长或值班队长同意,方可改变。
2、打眼时,按规定的眼距,先用手镐挖出开钻位置并定位。钻头要轻轻接触煤壁,按规定的方向摆好电钻,然后再开开关。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的进度,缓慢推进。每隔一定时间,要把钻杆往外拉一拉,往复抽动,以便排除煤粉。
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两臂不要用力过猛,不准用脚蹬、背靠和强推硬压推进,以防折断钻杆及超负荷烧坏电钻。
4、在溜子工作面打眼时,要注意电缆线不能进入溜子中,如要横垮溜子打眼时,应停止溜子运行再打眼。
5、打眼时,如遇打钻处堆有煤砂、支柱、杂物等,必须将煤砂铲走,支柱、杂物挪走,不能影响打眼工作。
6、打眼时,每个炮眼深度、间距、角度要基本一致。可用炮棍插入前一眼中来指挥打第二个眼子的方向。
7、打眼时,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加深。
8、电钻工要作到“五不”打眼:
(1)打眼处未检查瓦斯,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打。
(2)控顶距、充填砂带及支护不合格时不打。
(3)工作地点不安全、瞎炮未处理不打。
(4)工作面停风不打。
(5)电钻温度过高、声音不正常不打。
9、打眼时如遇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处理瞎炮的规定进行处理,未处理好前不得从事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采煤巷道用电钻打眼掘进(筑路)时,要根据巷道的方向和坡度来确定炮眼的角度和方向,按规定布置够炮眼个数。严格按中、腰线方向布置炮眼。
11、打眼中,若发现电钻启动困难、声音不正常或有其它故障时,应停止打眼,慢慢退出钻杆,切断电源进行检查,以免烧坏电钻。
12、由于操作不当或遇较硬的岩石等原因,致使电钻发热时,应把电钻放在干燥、通风处,待温度降低后再使用。
13、发觉电钻机体震动异常时,要立即停止打眼,检查钻杆和钻头的原因。如发现钻杆弯曲,掉钻头和钻头钝等,要及时修换。
14、工作地点如有淋水、滴水时,应将电钻遮好,以免电钻被淋湿带电。
15、打眼时要爱护电钻。如发现各部件损坏或电钻、插销、电缆等有漏电问题时,必须停止打眼工作,找电工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打眼。
16、打眼过程中对电钻要轻放。拖拉电缆时,如发现阻力增大,就不能硬拉,以免拉断损坏电缆。
17、打钻结束后,应将钻杆拔下来,平放在安全可靠地点,防止被砸坏。
18、工作结束后,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拔出防爆插销,盘好电缆。禁止带电拔插销。出班时把电源关好。
19、出班时应将电钻、工具交回库房或存放于安全可靠的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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