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头支护工安全技术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2-24 19:53
来源:本站原创
端头支护工安全技术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端头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在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清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3条 在运煤顺槽作业时,回撤或支护顶梁时,必须先停止转载机,然后才可以作业,作业同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
第4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大量支柱卸载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
第5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
第6条 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m。
第7条 支护时,严禁使甩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8条 顶梁与顶板应平整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垫实。
第9条 不准将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10条 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第11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Om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m。选用其他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2条 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13条 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否则必须有防止输送机启动运行的措施。
第14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m内不得有人。
第15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6条 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m,其他工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7条 采用长钢(板)梁支护的,长梁要交替前移。
第18条 采用双楔顶梁支护的,双楔要成对使用齐全,反向插入打紧,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长度不得小于30mm。
第19条 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长钢(木板)梁交错间距、对梁间距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
第20条 前串长钢梁时,严禁输送机运行,并不得与上下隅角支柱回撤同时进行。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备齐注液枪、卸载手柄、液压升柱器、锹、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2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23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 架设四对八架长钢(板)梁操柞程序:清理切口柱位,准备好支柱和插背料,将移梁器挂在被移钢梁上,卸载降柱,移动梁体,背顶、补柱、升紧。
第25条 移动长钢(板)梁要符合下列规定:
1.至少要有3人协同操作。
2.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输送机时可一梁二柱,移完输送机后必须及时补齐。
3.柱爪必须卡住梁齿。
4.支柱升紧后,必须拴好防倒绳。
5.支设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6条 双楔调角定位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窝爆破后要及时铺网、挂梁。
2.双楔必须齐全、打紧。
3.要自下而上回撤输送机头(尾)前一排支柱,将输送机推移到位,及时支设好输送机头(尾)的正规支柱。
五、收尾工作
第27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28条 按规定进行交班。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端头支护工应熟悉采煤工作面顶底板特征、作业规程规定的顶板控制方式、端头支护形式和支护参数,掌握支柱与顶梁的特性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在进行支护前,必须在已有的完好支护保护下,用长把工具敲帮问顶,清除悬矸危岩和松动的煤帮。
第3条 在运煤顺槽作业时,回撤或支护顶梁时,必须先停止转载机,然后才可以作业,作业同时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及围岩。
第4条 随时观察工作面动态,发现大量支柱卸载或钻底严重、顶板来压显现强烈或出现台阶下沉现象等,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离所有人员。
第5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进行铺、联网。
第6条 顶梁前的余网量不得小于0.3m。
第7条 支护时,严禁使甩失效和损坏的支柱、顶梁和柱鞋。
第8条 顶梁与顶板应平整接触。若顶板不平或局部冒顶时,必须用木料垫实。
第9条 不准将支柱打在浮煤(矸)上,坚硬底板要刨柱窝、见麻面;底板松软时,支柱必须穿鞋。
第10条 支柱必须支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在支柱上打重楔,严禁给支柱带双柱帽。
第11条 必须根据支护高度的变化,选用相应高度的支柱。选用1.Om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时,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0.1m,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0.2m。选用其他支柱时,严禁超高支设。
第12条 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
第13条 不准站在输送机上或跨着输送机进行支护,否则必须有防止输送机启动运行的措施。
第14条 调整顶梁、架设支柱时,其下方5m内不得有人。
第15条 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第16条 平行作业的距离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柱与回柱间的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5m,其他工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7条 采用长钢(板)梁支护的,长梁要交替前移。
第18条 采用双楔顶梁支护的,双楔要成对使用齐全,反向插入打紧,伸出量要保持一致,伸出长度不得小于30mm。
第19条 端头支护与巷道支护间距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长钢(木板)梁交错间距、对梁间距要按作业规程规定作业。
第20条 前串长钢梁时,严禁输送机运行,并不得与上下隅角支柱回撤同时进行。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备齐注液枪、卸载手柄、液压升柱器、锹、镐、锤、斧子、锯等工具,并检查工具是否完好、牢固可靠。
第22条 检查液压管路是否完好。
第23条 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正常操作
第24条 架设四对八架长钢(板)梁操柞程序:清理切口柱位,准备好支柱和插背料,将移梁器挂在被移钢梁上,卸载降柱,移动梁体,背顶、补柱、升紧。
第25条 移动长钢(板)梁要符合下列规定:
1.至少要有3人协同操作。
2.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一梁三柱,移输送机时可一梁二柱,移完输送机后必须及时补齐。
3.柱爪必须卡住梁齿。
4.支柱升紧后,必须拴好防倒绳。
5.支设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支柱进行二次注液。
第26条 双楔调角定位顶梁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窝爆破后要及时铺网、挂梁。
2.双楔必须齐全、打紧。
3.要自下而上回撤输送机头(尾)前一排支柱,将输送机推移到位,及时支设好输送机头(尾)的正规支柱。
五、收尾工作
第27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28条 按规定进行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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