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井掘进面掘进作业规程
掘进作业规程
工作面:基建井掘进面
编 制 人: 张育彬
编制日期: 2008年9月26日
矿井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矿安全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矿生产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矿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队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本规程贯彻情况
学习时间:
学习地点:
作业队名称:
讲解人: (签名)
本队在此工作面作业的人员共有 人,参加本规程学习的有 人,缺席的 人。
参加学习者:
(签名)
队长: (签名)
目 录
一、工作面概况
二、工作面地质情况
三、巷道规格尺寸、质量要求
四、施工方法
五、爆破图表、爆破说明书、炮眼布置图
六、工作面支护管理
七、劳动组织及循环图表
八、生产系统
九、一通三防、应急措施、避灾线路图
一、工作面概况:
该工作面位于+957井+961水平,计划掘进800米,揭露童子岩组第三段和第一段的地层。主要开采53#、54#、60#煤层,该煤层的顶板为粉砂层理较发育,底板为粉砂岩。
掘进中采用局扇通风。用机械运输。
二、水文地质情况:
目前工作面周围暂未发现有空区积水现象,水沟畅通。
该区段无含水层,无导水断层与煤层联系。水文地质相对简单。
三、巷道规格及支护要求:
(一)巷道规格
巷道掘进毛断面7 m2 ,净断面6.3 m2。
1、本人巷道断面:上净宽2.8m,下宽2.8m,巷道中心线至任何一帮间距,不小于设计50毫米,不大于设计300 毫米。净高2.8m(由巷道底板算起),腰线上下均不小于设计50毫米,不大于设计300毫米。巷道宽、高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梯形双腿支护断面:净上宽2.4m,净下宽2.6m净高2.4m。
3、巷道坡度:按3‰施工。
(二)支护方式
1、自然拱支护
在巷道掘进中揭露出来的岩石,如果岩石性质比较稳定,坚硬,裂隙少,该地段没有断层存在和破碎岩石,掘进断面自然拱成形较好,可以采用本人巷道的自然拱支护。但在平时要对所有自然拱支护巷道加强管理,经常检查是否有岩石松动,是否有浮石浮煤存在,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
2、木支架支护
巷道掘进中,如遇到岩石较破碎、层理较发育,或淋水带必须木支架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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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护质量要求
1、棚、梁坑木直径15厘米以上。
2、前倾后仰,不超过40毫米,平巷支架应垂直底板,小井斜巷支架应向上坡方向倾斜不超过50毫米,不准后仰。
3、棚梁位置:棚梁应垂直巷道中心线,梁端扭距不超过100毫米,梁端应保持水平,高差不超过50毫米。
4、背帮背顶:按设计要求,背板撑木齐全,刹紧背牢;顶板破碎、巷道棚顶、两帮要背满、背紧。空帮空顶要用坑木等接顶,棚梁两端和棚腿上端要用木楔楔紧,棚子间撑木要打紧成线。
5、柱窝深度:腿窝深度不小于150—200mm。要符合设计要求,并见到实底,必要时加木垫。
6、棚梁接口:严密合缝,无前缺后穷、抗肩错牙现象。
7、棚距(中一中):棚距中到中为1米,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100毫米。
8、管线:为挂电缆风筒需要,非架棚巷道每3米必须在两帮打一对预留孔,孔深100—200毫米,高度距底面2.0米(特殊要求除外)。
9、巷道卫生:管线、风筒铺设吊挂整齐,设计、材料堆放整齐,巷道无淤泥、积水、无杂物浮矸。做好文明卫生、清洁。
10、其它有关质量要求按矿质量标准的文件及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执行。
四、施工方法:
根据现有施工技术和设备装备,采用机械打眼,装药放炮,机械装岩,机械运输,做到一次成巷,掘进、支护、水沟三到头,尽量做到光面爆破,现将井巷施工过程介绍如下:
1、打眼工作:工作面配备风钻二台。一台作业,一台备用。打眼前,应先画好巷道轮廊线,根据巷道走向,确定各炮眼位置,并用炮泥做标记,也可用石灰代替炮泥点眼。其次,在钻眼时,应严格掌握炮眼的角度和方向。打眼顺序一般先打周边的下中眼,然后插上炮棍,作为向导,后打掏槽眼辅助眼顶帮眼及底眼。掏槽方法:一般采用直眼掏槽方法,根据工作面的岩性产性产状和经验而定,也可采用、三角掏槽等。,一排炮掏槽的性质是爆破效果的关键。打周边眼要尽量缩小边眼与巷道轮廊线的距离;在硬岩中,眼底落在轮廊线外100mm,在软岩中,眼前落在轮廊线上,周边眼间距400—600mm,边眼的位置是造成巷道成形好与差的关键因素,底眼眼底要比底板低以保证底板不高,水沟位置要多加一个眼。
2、装药联线:打眼完毕,用高压风吹眼,以清除眼内的岩粉等杂质。装药时,应由放炮员自装、自联、自放。装药结构采用正向装药,药卷的聚能宽穴的方向一致。每眼的药量可根据岩性及炮眼深度来确定(参照爆破说明书)。装药时,如果遇到工作面淋水,需加防水套、药装好用炮棍捣实,但不能过猛,然后堵上炮泥,本人的起爆顺序在炮眼上决不能装错位置;发现过分变质、硬化的药卷,不能使用。联线采用大串联接法,放炮采用放炮小电缆,放炮器进行放炮,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安全地点距放炮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得小于100m,并要挂上警戒牌,要派专人在一切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并发出放炮信号,无关人员都必须撤到安全地点。
3、局扇通风工作:
⑴、采用1台5.5KW轴流式局扇,采用压入式通风,安设在巷道新鲜风流处(进风口处),离回风口必须大于10m,风筒布距迎头不大于4m风筒布吊挂要求平直,拐弯平顺,无破洞、漏风现象,接口严密。
⑵、要加强测风测气工作,确保工作有足够的新鲜空气。特别要求放炮后要先进行通风15分钟以上,才准许人员进入工作面。
⑶使用局部通风机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必须撤出人员并切断电源。
⑷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棚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值班室报告。
4、装岩:掘进队伍施工时采用耙斗装岩机,装碴的同时要坚持喷雾洒水;空车可存放在巷道临时错车道中;装碴前务必先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冲洗岩帮、装碴洒水工作。
5、支护:工作面遇到煤线、煤层、淋水、断层、破碎带应及时支护,不得空顶作业,帮、顶必须背实背牢,遇易片冒的岩层、煤层,必须采用超前支护;放炮倒棚应及时修复,发现断梁折柱必须及时加固。
6、文明卫生:工作面施工材料、工具应堆放排列整齐,火工材料应装箱上锁,未用完的本人、本人应清退,浮碴、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五、爆破说明书及爆破图表:
爆破原始条件: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巷道掘进断面 m2 6.5~7.0
2 岩石坚固系数 f 4—6
3 炮眼深度 m 1.8
4 炮眼个数 个 44
5 工作面瓦斯情况 等级 低
6 电本人消耗 个 32
7 总装药量 卷 154
爆破说明书:
眼号 炮眼
名称 眼数 炮眼深度 炮眼角度(度) 装 药 量 封泥
(米) 起爆
顺序 联线方式
水平角 垂直角 卷/眼 小计.卷 合计
(公斤)
1-5 掏槽眼 5 1.8 6 30 封满 1 串
联
6-15 辅助眼 10 1.7 5 50 封满 2
16-20 顶眼 5 1.7 4 20 封满 3
21-26 帮眼 6 1.7 4 24 封满 4
27-31 底眼 5 1.7 5 25 封满 5
32 水沟眼 1 1.7 5 5 封满 5
合计 32 154
备注:工人可根据现场岩性变化情况,更改炮眼数、炮眼深度和装药量
炮 眼 布 置 草 图
六、工作面支护管理:
1、掘进巷道支护视围岩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支护形式。一般在围岩较稳定、完整时,采取本人支护;当工作面遇到煤层、冰水、断层、破碎带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串杆支护或架棚支护,不得空顶作业,邦、顶必须背实、背牢。维护巷道常用木棚支护。在巷道施工过程中,遇到易片冒的岩石、煤层,必须采用超前支护或砌碹支护;放炮倒棚应及时修复,发现断梁折柱必须及时加固或更换。采用架棚支护时,必须注意如下事项:
⑴顶梁承受顶板岩石传来的垂直压力和棚腿传来的水平压力。
⑵棚腿承受顶梁传递的轴向压力和侧帮岩石传来的横向压力。
⑶背帮将岩石压力均匀地传给主要构件梁与腿上,并能阻挡岩石垮落,根据围岩的稳定程度,背板可密集或间隔布置。
⑷木楔的作用是使棚子与围岩紧固在一起,为防止爆破崩倒棚子,木楔应向工作面方向打紧。
⑸撑柱的作用是加强棚子在巷道方向上的稳定性。
⑹支架必须架设端正,梁平腿正,牙口严密,背木放置整齐,背紧背牢,接顶接帮。为保持支架的稳定性,必须给棚腿挖掘窝,腿窝深度不小于300mm,误差不大于30mm,有水沟一侧应加深200—205mm,并挖到实底。棚距1.0m,不大于1.1m。
⑺顶梁与棚腿的联接,常用“亲口接”。为了结合紧密,在梁腿接口处与顶帮围岩之间,需用四个角楔楔紧,以便承受此年较大的挤压力。
⑻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2、工作面遇到煤线、煤层、淋水、断层、破碎带应及时支护,不得空顶作业,邦、顶必须背实、背牢,遇到易片冒的岩石、煤层,必须采用超前支护,放炮倒棚应及时修复,发现断梁折柱必须及时加固或更换。
3、巷道维修
巷道形成后,由于放炮震动,顶板来压等原因,巷道会受到破坏,每班必须由专人检查、专人维修。
七、劳动组织:
根据目前矿井供风状况及队伍结构,采用“一班”作业制,按正规作业,作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作业时由当班班带班人员合理分配劳动量,做到安全生产,均衡生产。必须要有专职放炮员,不得无故空班。遇到特殊情况,技术员都必须深入现场指导作业。
八、生产系统:
1、石碴、煤碴运出
工作面→+957主石门→+957硐口排碴场
2、送料:
+957硐口→+957主石门→工作面。
3、通风系统:
(1)、新鲜风流:957硐口→+957主石门→工作面。
(2)、污风:工作面→+957主石门→+957硐口经抽风机抽出地面。
4、供风系统:
+957硐口地面→+957主石门→工作面。
九、一通三防、避灾线路及应急措施:
1、通风:
⑴通风采用局扇通风,局扇安设不应产生循环风,风筒布必须吊挂平直,风筒出口距离工作面不大于4m,并保证每人每分钟有4m2风量。
⑵工作面采用局扇通风,严禁扩散通风或高压通风,无论工作或交**时,都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浓度。
⑶新鲜风流进入工作面必须经过净化,降低粉尘浓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即井下粉尘措施;湿式钻眼,放炮喷雾降尘,放炮后必须等炮烟完全吹散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冲刷岩帮巷壁,装碴(煤)洒水,还应加强通风,净化风流,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
2、三防:
⑴防治瓦斯:工作面应采用局扇通风,严禁扩散通风,工作面严禁停风,若停风必须撤出人员。恢复通风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或CO2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撤离人员,查明原因,制订措施进行处理,严禁作业人员进入与作业地点无关的巷道、小井、临时停工、停风的工作面必须设置栅栏。严禁作业人员损坏、破坏栅栏,或其他通风设施。
⑵防尘:工作面采用局扇通风,风筒布距迎头应不大于4米,风筒布必须吊挂整齐,无落地现象,消灭纺织带风筒布通风,不得使用高压通风,每班作业前放炮后应先通风15分钟以上,确认气体散尽后方可进入工作面,装岩处应喷雾洒水,以降低粉尘浓度。
⑶防火:严禁携带烟火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作业之前检查电器设备的绝缘情况及附近有无燃烧物,清除隐患,支护材料应堆放在远离电源的地方,发现电缆破损应及时包扎好或更换好。
3、防治水:
作业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透水预兆(挂红、冒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常时,发现紧急情况必须立即发出警报,通知相邻作业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4、应急措施:
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值班室,在现场的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它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当发生火灾时,人员沿安全路线搞通退,最好能用湿毛巾或沾水捂住鼻子和嘴。
发现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论著板来压、底板臌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 有臭味)等异状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值班室,人员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地点,当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或生产部门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由外往里整修。
5、避灾线路:(水灾和火灾)
⑴避水灾线路:发生水灾时,人员从工作面→+957主石门→硐口地面。
⑵避火灾路线:当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人员从工作面→+957主石门→+957硐口地面。
(一)、安全制度部分
1、工作面交**制度
坚持现场交**,交**时应向**人员交待清楚工作面的生产、安全、工程质量、机械设备运转等情况,严禁工作面情况不明而盲目作业。
2、敲帮问顶制度
进入工作面时,应先进行敲帮问顶。施工过程应注意观察周边围岩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有关管理人员、跟班队干、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施工队伍必须认真按照质量标准进行作业,严格执行班检制度,不合格的工程必须及时返工整改。旬检、月验由矿验收组统一组织,并认真落实好验收管理制度。
4、巷道维护制度
跟班队干必须负责检查整条巷道围岩及支护情况,发现巷道围岩有异常,支架断梁及折腿等现象应及时组织维护,在确定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作业。
5、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建立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于各种机电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设备性能是否完好;各有关设备由使用人员负责保护,其中:风钻由钻眼工负责,使用后必须排放整齐;停电,机电队专人负责维修;扇风机应保证正常运转,并有专人管理。各种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了、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接地装置、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扣挡板)、“二齐”、“三全”、“三坚持”,电缆吊挂整齐。
6、瓦斯管理制度
工作面瓦斯由测气人员负责,每班测定二次,检测数据及时填入瓦斯管理牌板,严禁空班漏检或伪造检测数据。有关盲巷、废巷、反眼及停用巷道应及时设置栅栏,挂上警牌。(施工人员应注意观看瓦斯牌板,了解工作面瓦斯情况。)
7、火工品管理和放炮制度。
1、本人、本人必须由放、监炮员双人双证向仓库领取、运送至工作后应分别进箱、加锁、当班剩余的火工材料,放、监炮员必须共同负责,当班退还火工仓库。
2、装配引药时,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安全地点进行,引药数量以当班需要量为限,做好的引药必须将两脚线扭结短路,严禁坐在本人箱上装配引药。
3、从成束的电本人中抽取单个电本人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应将成整的电本人线顺好,拉顺脚线,轻轻将管体抽出,并把脚线扭成短路。
4、装药前,必须吹洗干净眼孔内的岩浆及杂物;装药时,除装药人员外,其余无关人员均必须撤出工作面。严禁边打眼边装药。
5、放炮员认真保管好爆破器材。放炮钥匙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严格执行“自装、自联、自放”的放炮原则,并持证上岗,(放炮工作必须由专职放炮员担任),实行监炮制度。
6、坚持使用放炮顺放炮,严禁明电放炮。放炮员必须在有掩护的地点进行放炮,掩护地点距放炮工作面的距离,直线段不小于100米,采用上山施工时,在保证距离的前提下,人员必须进入躲避峒。
7、放炮前,班长必须清点人数,撤出放炮地点的所有人员,对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道设置警戒线,并指定人员执行警戒,确认无误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命令后,应发出放炮警号,待5秒钟后方可放炮。
8、放炮后如发生瞎炮,班、组长必须在现场指导并尽可能在当班处理。如当班处理不了,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一下班放炮员交待清楚。处理瞎炮时,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91条规定进行处理。即:由于联线不良造成的瞎炮,可以重新联线放炮,或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另行一平行瞎炮的新炮眼重新装药放炮。在瞎炮没有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同处理瞎炮无关的其它工作。
(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部分
1、一般措施
⑴开工前,必须先组织作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
⑵严禁空顶作业。工作面支护应跟到迎头,应加强敲邦问顶工作,并视巷道围岩具体岩性进行必要的临时支护。对靠近工作面10米长度内的支架,放炮前必须加固;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及时由里外修复,修复完毕,主可进入工作面重新作业。
⑶、发生放炮通电后不响时,在检查原因前,放炮员必须立即摘下放炮钥匙,取下放炮母线并扭结短路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路检查。放炮母线必须随挂、随放、随收。
⑷、架棚支护时,必须指定有经验丰富的人员负责,为避免影响观察或判断异音,工作面禁止进行与架棚支护无关的工作。发现险情后,及时发出警报,撤出人员。
⑸、架棚支护时,必须由外往里逐架设,严禁两架或两架以上同时进行,架棚时,必须在有效的安全保护下进行(如超前梁、点柱、贴帮柱等)挖腿窝、搭架、并迅速背帮背顶,背实背牢,以此类推。逐架进行。
⑹、锯牙口、棚腿等铺助工作,需在安全可靠的地方进行,严禁在未架好的支架下作业。
⑺、临时停工的工作面不得停风,如果停风,必须设置栅栏,挂上“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子,禁止任何人员进入没有通风的盲巷、废巷和老采空区,禁止损坏栅栏或警示牌子,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局扇正常运转,严禁随意停风。
⑻、人工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主,接近弯道或前主有人,障碍物等情况时,都必须发出警号,同主向推车时,两车的间距不得小于30米。
⑼、下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及点火物品下井,严禁井下明火抽烟,严禁人员酒后强行下井。下井人员必须配带劳动保护用品,携带自救器。
2、特殊措施
⑴掘进巷道在有老空、积水区附近时,必须准确预测其位置并填图指导现场施工,要采用先探后掘后掘的施工顺序,坚持“有疑必探”的探放水原则,严禁情况不明盲目作业。
⑵本人巷道掘进时遇松软煤层、破碎带、流砂性地层应采用合格的前探梁支护或边支边掘等措施,严禁空顶作业。
⑶两巷贯通前,相向掘进相距20米时,测量人员必须向有关单位下达贯通通知单,停止其中的一方掘进。此外,在停止掘进的一方,必须在入口处放炮安全距离以外的地点设置:“里面放炮,严禁入内”的警牌,且停止掘进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对于间距小于20米的平行巷道同时施工时,其中每个巷道放炮,两个工作面的人员均必须撤离工作面至安全地点。
⑷过断层、破碎带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工作面遇断层、破碎带时,必须采用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施工方法,周边眼按最小眼距布置。放炮后及时进行支护,支架必须架设牢靠,帮顶部份背牢、背实,坚持使用前探梁超前支护,不得出现空顶、空帮现象。
②工作面遇压力较大的断层破碎带或出现片邦冒顶时,必须及时采用有效的加强支护措施,在永久支护未到位前,必须使用材径较大的临时支护,保证支护强度符合要求。
③遇较大断层破碎带,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全部人员,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制定《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经矿安全科审核批准,重新处理时,必须待压力稳定后方可进行。
⑸执行本规程时,若有不足之处均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通风管理措施: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之前,必须先运行局扇,对工作面进行通风15分钟后,确认瓦斯浓度符合标准时,方可进入工作面,当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工作面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电钻打眼,放炮地点20米内风流中沼气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
2、防水措施:
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掘进放炮作业的,不得放炮;打眼透水的,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同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向矿值班室汇报。如果情况危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发出警号,及时撤离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3、防火措施
1、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用一切可能的主法直接灭火。
2、发现火灾后,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要全部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有效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4、防尘措施
⑴使用水炮泥放炮;
⑵必须安设净化水幕,并正常使用;
⑶放炮后必须待炮烟完全吹散后人员才能进入工作面;
⑷工作面人员应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保护。
说明:在执行本规程时若有与《煤矿安全规程》相抵触时,以《煤矿安全规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