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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牛煤矿回采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4-03 19:44 来源:本站原创
小牛煤矿回采操作规程
第一节 电钻打眼工
一、 一般规定
1、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少或增加眼深,保证爆破后煤壁平直。
2、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溜子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立即停止打眼;
A、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 工作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C、 控顶距或空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
D、 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E、 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F、 抵抗线小于0.5米时;
4、 打眼工应与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效果良好。
5、 打眼工作顺序:准备——检查——处理——打眼操作——工作结束。
二、 准备、检查与处理
1、 带齐钻杆、钻头、护套、手镐等必须工具。
2、 进入工作面打眼前,先应进行如下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要求立即派人处理。
3、 综保是否灵活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防爆插销是否严密可靠。
4、 电钻外壳有无破损、漏电,螺丝是否松动,电钻开头是否灵活可靠。试运转下电钻,其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声音是否正常。
5、 向工作面搬运、移动电钻时,应由二人同时进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先理顺好盘放在一起的电缆,一人手担电钻,肩背电缆,边走边放;另一人在后将电缆吊挂或摆放好。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B、 不准装上钻杆后搬运电钻。
C、 严禁用刮板输送电钻、电缆和钻杆。
6、 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A、 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进行全面检查,遇有问题必须先处理好后方可打眼。
B、 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打眼。
C、 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
三、 打眼操作及注意事项
1、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侧领钎定眼,一人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2、 打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时可直接用钻头点开定眼。定好炮眼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后,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进入煤体,使钻头进入煤体。
3、 钻头进入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眼的方向和角度继续钻进。钻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每隔一段时间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4、 眼够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将眼内煤粉排除。底眼要用木棍等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5、 打眼顺序为由上而下。
6、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A、 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B、 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C、 电钻外壳烫手或有烧焦味;
D、 电钻外壳带电;
E、 打眼时,钻眼内有出水现象,应停止钻进,并不许拨出钻杆,立即汇报,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7、 在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方设置挡板。
8、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A、 要在班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B、 先用木钎或竹钎挖出瞎炮眼内部分炮泥,后插入炮棍确定其方向;
C、 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打与其平行的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眼;
D、 做出有瞎炮的明显标志。
四、 收尾工作
1、 完成本班打眼任务后,先拨下钻杆,卸下并收好钻头,后切断电源,拨下防爆插销。
2、 将电钻、钻杆、电缆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的安全地点,电缆要盘成“8”字型堆放整齐。
3、 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和注意事项。
第二节 放炮工
1、 炮前的准备
A、 下井前必须检查放炮用的发爆器的性能是否完好、可靠,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井下禁止用短路方法(在放炮器接线柱间用导线短路观察火花大小)来检查发爆器。
B、 带好符合规程规定的放炮母线和联接线。
2、 炸药雷管的领退
A、 放炮工必须凭爆破工安全工作资格证、安全科负责人签发的当班计划单领取火工产品。
B、 爆破工不得领取不合格的火工产品,雷管脚线都必须扭结。
C、 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当班退回炸药库,并办理退还手续,严禁将火工品带出井外。
3、 炸药雷管的运输
A、 领取的炸药、雷管必须分开装入炸药箱并加锁;炸药可由接受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在爆破工的监护下运送。雷管只能由爆破工亲自运送。
B、 爆破工携带雷管时,每人背药不得超过10公斤;未携带雷管人员,每人背药不得超过20公斤。
C、 2人同时运药时,必须前后间隔10米以上,不能一起并行。
D、 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等机械运送火药。
4、 存放火药雷管时
A、 炸药、雷管必须分箱存放并加锁,存放在支架完好,远离电缆和电器设备,没有淋水的安全地点。
B、 存放地点不准有人休息,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把药箱放到(警戒线以外)能避开放炮威胁的安全地点。
5、 放炮器的使用
A、 放炮器在放炮后要放置在无淋水、通风良好、干燥的地点,并挂在支架或墙壁上。
B、 放炮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不到放炮时间,不得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
C、 放炮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各部分螺丝零件是否松动,如发生故障应到地面检修。不得敲打、撞击,更不能在井下拆卸。
D、 放炮器到地面后,应清除表面灰尘,将接线柱及开关的污垢清除干净,然后妥善保管。
6、 装配引药
A、 从成束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先将成束雷管脚线理顺好,一手拉住前端脚线,另一手用大拇指和食指带住雷管前端脚线,均匀用力抽出;
B、 扎孔必须用木竹材料进行,其直径略大于雷管直径;扎孔位置在药卷平顶中心,深度略大于雷管长度。
C、 将雷管插入药卷孔眼里后,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要缠绕在炸药上,将脚线短路(扭结)。
D、 做引药只能由爆破工自己做,其他人不能替做。引药数目应与钻眼数目相同,不能多于钻眼数目。
E、 每个药卷只能插一个雷管,严禁插两个或两个以上雷管。
F、 做引药要避开电缆、机电设备,在支架完好的地点进行制作;
G、 引药做好后,按顺序放在容器里,点清数目,锁好。不得遗失,不准乱放。
7、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装药、放炮
A、 装药地点附近20米范围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B、 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20米以内有煤尘飞扬和煤尘积存严重。
C、 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
D、 工作面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顶板不好,支架不良(不牢或变形);伞檐超过规定;上下口出口不通,或其支护状态不好等等不稳定隐患存在时。
E、 炮眼位置、角度和深度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
F、 炮眼内煤粉和岩粉没有清除干净。
G、 无炮泥或炮泥质量和数量都达不到要求时。
H、 发现炮眼有异状(出水、瓦斯增加、温度异常、炮眼缩小或垮孔)。
8、 装药操作
A、 首先清除干净炮眼内的煤粉和岩粉,然后用炮棍验孔。
B、 装药时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推进炸药不得用力过猛。
C、 使用正向爆破。
D、 装引药时,一手轻拉脚线,一手用炮棍将引药装入眼内,不准将脚线碰坏。
E、 用毫秒雷管引爆时,要连号使用,其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F、 炮眼封泥时,装第一、第二段要慢用力,轻捣动,以后的炮泥再依次填补塞紧。
G、 将引证药脚线悬空并扭结成短路。
9、 炮眼深度、装药量和封泥量的规定
A、 炮眼深度和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
B、 在煤层内放炮,炮眼深夜不小于0.6米。
C、 封泥长度应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都不准放炮。
D、 装药量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作业规程规定要符合现场条件,否则要修改。
10、 边线操作
A、 脚线接头要用毛巾擦干净,扭结要牢固,不得虚联。
B、 只能采用串联法联结,联线顺序必须由上而下。与放炮母线联接的两个头留在放炮段的最下端。
11、 放炮母线的敷设
A、 母线的敷设必须悬挂,不准与电缆、铁管放在一起。
B、 母线的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2、 放炮
A、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B、 爆破工接到放炮命令后,将母线与雷管脚线连接好,检查爆破网络,将放炮母线接在放炮器的接线端柱上并拧紧,发出三声警号并等待30秒后,将钥匙插入放炮器内,将开头转至充电位置,当氖灯发亮或闪光稳定后,将开关钥匙转至放炮位置进行放炮;
C、 放完炮,立即拨出钥匙(保管好),并将母线从炮机上取下,扭结成短路,收好放炮器。
13、 处理爆破故障
A、 通电后,炮不响,瞬发雷管至少应等5分钟,毫秒延期电雷管至少要等15分钟后,才能沿线路进行检查,找出原因。若系联线原因,可重新联线放炮;若系瞎炮,则按处理瞎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B、 拒爆在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或警戒范围内)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C、 当班不能处理完的瞎残炮,作好标记,并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14、 放炮工作结束后,放炮工应检查放炮的情况,未出现异常时,可允许班长下达进入工作地点进行工作的命令(却将放炮牌交还给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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