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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应具备“四观”

作者:贾章峰 2011-04-09 11:30 来源:本站原创
班组长应具备“四观”

班组长作为现场安全指挥者,同时也是第一安全责任者,班组长的安全观念强弱直接关系着本班组安全生产,故班组长在日常工作中应具备“四观”。

责任观。班组长应本着“对全班的安全工作负责,对组员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去工作,只有不断提高自身责任意识,在安全管理中才会避免“老好人”的思想,坚决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班组,搞好班组安全工作。

预防观。就是超前安全防范意识。煤矿作业的工作环境复杂多变,身为班组长一定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安全防线前移,认真做好班前“六预”,即预想、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做好安全超前防范,保证安全生产。

落实观。安全制度、安全措施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保障。班组长在工作中不能有“遵守制度、落实措施”是累赘的思想,而是要严格管理,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安全生产。

民主观。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职工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有各自的安全见解,作为班组长要善于调动职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的积极性,运用职工提出的好的见解和办法,搞好班组的安全工作。

(冀中能源井矿集团 贾章峰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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