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区东外水仓下煤柱顶分层工作面上付巷“一通三防”作业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4-11 20:24
来源:本站原创
11采区东外水仓下煤柱顶分层工作面上付巷“一通三防”作业规程
一、通风系统
(一)、风量计算:
掘进工作面拟选定使用YBT-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该通风机的风量范围为145~240 m³/min。
㈠、风量计算
⑴、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100qk=100×0.6×1.5=90m³/min
q: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值取0.6m³/min(其相邻的1101顶分层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涌出量为0.6m³/min)。
k:矿井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5
⑵、按一次爆破所需炸药量计算:
Q2=25A=25×1.4=35m³/min
A:一次爆破所需炸药量
⑶、按工作地点交接班最多人数计算:
Q3=4N=4×16×2=128 m³/min
N:工作地点交接班期间最多人数
⑷、经计算比较选用Q3 =130m³/min作为该巷道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⑸、按风速进行验算,煤巷掘进风量:
①按最低风速进行验算:
Q低>15S=15×5.5=82.65
即 145>82.65m3/min
式中:Q低——掘进工作面的最小风量,取145m3/min
S——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2.4+3.4)×1.9/2=5.5m2
②按最高风速进行验算:
Q高≤240S=240×5.5=1322.4
即 240≤1322.4m3/min
式中:Q高——掘进工作面的最大风量,11KW风机工作风量范围为145~240m3/min,取240m3/min。
S——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5.5m2
经验算,能够满足最低、最高风速要求。
因此采用YBT—11KW风机,(风量为145~240 m³/min),能满足掘进工作面供风需求。
(二)通风路线:局部通风机→掘进工作面→1101回风斜巷→西总回风巷。
(三)通风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掘进开口以下15米处。
2、掘进队对局部通风机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要有明确的责任牌。
3、局扇安装必须保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符合 “三专、二闭锁”规定,即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能实现3%闭锁功能。
4、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并做到吊挂平直、接口严密。风筒口距掘进工作面保持5—8m的距离。
5、距风筒出风口20m内的风筒上,必须安装风筒传感器,安装位置应在风筒接口1.5m以外处。
6、任何人不得随意关停风机,停风必须撤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7、要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完好,发现风筒破损、漏风要及时处理。
二、瓦斯防治
1、掘进期间,瓦斯检查员必须在所管辖的工作地点,按规定的路线及次数检查瓦斯,除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外,工作面及其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3次。严禁空班、漏检,严格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2、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
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7、瓦斯闭锁断电功能必须灵敏、可靠,断电准确,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整或甩掉不用。
(一)瓦斯检查(设点、次数)
掘进头、回风流中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电器设备附近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工作面支架1m内无风筒一侧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二)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布置
1、分站型号:KJ91A—F—12 瓦斯传感器型号:GJC4(A)
电缆型号:MHYVR 探头引自 7号分站
电缆最近距离 127m 电缆最远距离410m
2、当掘进5m后,在距掘进工作面5m范围内的无风筒一侧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T1),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当掘进15m后,在距掘进巷道口10-15m处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T2),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当掘进80m后,在掘进工作面中部的无风筒一侧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T中),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掘进巷道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上风侧10-15m内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均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甲烷传感器应安设在巷道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
(三)瓦斯监控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部门及施工单位电工负责监控装置控制电源的接入,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2、通风区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如有损坏及时处理;
3、检修与监测设备有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监测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通风部门和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如瓦斯监测装置报警或断电时,当班瓦检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应加强人工检测,因此而断电的地点严禁强行送电和自动复电,负责监控维修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受放炮影响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由班组长或通风瓦斯监测管理人员移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及时恢复到正确位置,严禁其他人擅自移动。
6、巷内电缆吊挂整齐,并用电缆钩吊挂平直,电缆钩应悬挂于巷道下帮,距顶梁300~500mm,挂点间距不大于3m。
7、加强瓦斯监测管理,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一次测试;确保监控系统及所有甲烷传感器必须灵敏可靠,运行连续、稳定、正常,断电准确。
8、监控人员要对使用中的传感器经常进行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避免被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9、加强人工检测,瓦斯检查员要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光学瓦斯鉴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比对,发现二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及时通知监控室进行调校处理。
10、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告调度室。
11、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报总工程师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2、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达到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3、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检查制度。
14、该地区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瓦斯危害知识,如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压,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工作面所有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向进风巷撤离,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防尘系统:
(一)、防尘管路系统:
1、防尘管路水源来自11采区进风大巷的主洒水管,用直径为50mm的钢管接至掘进工作面。
2、在1101回风斜巷上口以下50m内安装第一道断面喷雾装置;在掘进开口以上5米处安装第二道断面喷雾装置,掘进工作面推进20米后,将断面喷雾装置移至掘进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大于20米),当工作面推进30米后,安装第三道断面喷雾,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距工作面不大于20米。
3、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打眼,每个炮眼内必须装一个水炮泥,并采取爆破喷雾、装煤洒水、冲刷煤体、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防尘路线:11采区进风大巷→原1101一部绞车→1101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
(二)、防尘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防尘管路要统一吊挂,间距不超过5m,管路距底板距离不得小于300mm,压风和洒水管间距为100mm~200mm;且构件齐全,安装紧固。
2、通风区每班要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使用正常,雾化良好,能覆盖全断面 。
3、除爆破装药坚持使用水炮泥外,工作面必须坚持正常洒水,炮前炮后往煤墙和煤体上洒水,降低煤尘飞扬,净化工作场所环境。爆破工联线结束后开启喷雾装置,爆破结束进入迎头关闭喷雾装置。
4、工作面工作人员要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防火系统
(一)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每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确保水源充足,使用正常。
(二)防火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不得堆放,要按规定吊挂整齐,发热物体要查明原因,杜绝各种火源。
2、装药应填好水炮泥和黄土炮泥,预防放炮产生火焰点燃瓦斯。
3、工作面在探水、探断层、探废巷等需要打钻时,必须首先配备灭火器2个、黄土0.15m3,接通灭火水源,并在打钻地点下风侧5米内悬挂一氧化碳便携仪。
五、爆破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不得空班漏检,并做好记录。
2、“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必须分别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和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和爆破。
3、“三人连锁爆破制”:即爆破工联好线后,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然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
4、必须正向装药、串联放炮。联炮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起爆时,应当立即拆除联线,把雷管脚线重新扭结后盘在孔口,严禁提前联线,联线后必须立即起爆
5、联线必须为串联法。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装药、放炮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装药量时,应由班组长与放炮员共同确定,但每眼最多不得超过2卷。
6、放炮前,要对放炮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柱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支护强度。
7、放炮前,带班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警戒,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工作面躲炮距离直巷不得小于75米,拐弯巷不得小于50米(经拐弯口),如挑顶或破底,矸(岩)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时,躲炮距离直巷不得小于150米,拐弯巷不得小于125米(经拐弯口),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8、放炮前,带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在放炮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号,听到回声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并严格执行放炮回头看制度。炮后至少要等5分钟,待炮烟完全被吹散,经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共同进去检查瓦斯、支架、顶板、煤壁等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人员进入工作地点。
9、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离原炮眼0.3m外另打与其平行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的电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1、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2、当班装的炮必须放完,否则,由放炮员在现场亲自向下一班放炮员交代清楚。
13、严禁在工作面使用放炮器检查放炮母线,必须用导通器检查。
14、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如需刷帮或崩底,应由带班长和放炮员共同确认后,方可装药放炮。
15、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17、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六、压风自救系统
(一)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布置
1、用直径为50mm钢管连接到11采区进风大巷的压风主管路上,送至掘进工作面,压风管路出口的风压应保持在0.3MPa-0.7MPa范围内。
2、在掘进开口以上20米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8个),当工作面推进20米后,压风自救装置移至工作面,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与工作面距离不大于40米,当工作面推进50米后,安装第二组压风自救装置,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距第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大于50米,当掘进工作面进入沿下山掘进后,在每个刮板运输机机头附近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
3、压风路线:11采区进风大巷→原1101一部绞车→1101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压风自救管路要统一吊挂,间距不超过5m,管路距底板距离不得小于300mm,压风和洒水管间距为100mm~200mm;且构件齐全,安装紧固。
2、通风区每班要对压风自救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发现漏风、损坏要及时整修,确保使用正常。
3、随着工作面向前推进,通风队应将压风自救装置及时前移。
七、通讯系统
1.通讯设施
掘进巷道安设电话一部,安设在掘进开口以上20米内,电话能够与调度室、中央变电所、井上地面变电所、地面通风机房直接联系,当工作面推进30米后,电话移至掘进巷道内,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30米。
2.通讯路线
地面调度室→副井→11采区进风大巷→原1101一部绞车→1101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
附: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压风自救布置图、通讯系统示意图
一、通风系统
(一)、风量计算:
掘进工作面拟选定使用YBT-11KW局部通风机供风,该通风机的风量范围为145~240 m³/min。
㈠、风量计算
⑴、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1=100qk=100×0.6×1.5=90m³/min
q: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值取0.6m³/min(其相邻的1101顶分层工作面月平均瓦斯涌出量为0.6m³/min)。
k:矿井瓦斯涌出不均衡系数取1.5
⑵、按一次爆破所需炸药量计算:
Q2=25A=25×1.4=35m³/min
A:一次爆破所需炸药量
⑶、按工作地点交接班最多人数计算:
Q3=4N=4×16×2=128 m³/min
N:工作地点交接班期间最多人数
⑷、经计算比较选用Q3 =130m³/min作为该巷道掘进工作面需要风量。
⑸、按风速进行验算,煤巷掘进风量:
①按最低风速进行验算:
Q低>15S=15×5.5=82.65
即 145>82.65m3/min
式中:Q低——掘进工作面的最小风量,取145m3/min
S——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2.4+3.4)×1.9/2=5.5m2
②按最高风速进行验算:
Q高≤240S=240×5.5=1322.4
即 240≤1322.4m3/min
式中:Q高——掘进工作面的最大风量,11KW风机工作风量范围为145~240m3/min,取240m3/min。
S——掘进工作面的断面积,5.5m2
经验算,能够满足最低、最高风速要求。
因此采用YBT—11KW风机,(风量为145~240 m³/min),能满足掘进工作面供风需求。
(二)通风路线:局部通风机→掘进工作面→1101回风斜巷→西总回风巷。
(三)通风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掘进开口以下15米处。
2、掘进队对局部通风机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要有明确的责任牌。
3、局扇安装必须保证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符合 “三专、二闭锁”规定,即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专用变压器,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并能实现3%闭锁功能。
4、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并做到吊挂平直、接口严密。风筒口距掘进工作面保持5—8m的距离。
5、距风筒出风口20m内的风筒上,必须安装风筒传感器,安装位置应在风筒接口1.5m以外处。
6、任何人不得随意关停风机,停风必须撤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7、要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完好,发现风筒破损、漏风要及时处理。
二、瓦斯防治
1、掘进期间,瓦斯检查员必须在所管辖的工作地点,按规定的路线及次数检查瓦斯,除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外,工作面及其回风流每班至少检查3次。严禁空班、漏检,严格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2、严格执行瓦斯管理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掘进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4、掘进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5、掘进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6、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
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7、瓦斯闭锁断电功能必须灵敏、可靠,断电准确,任何人不准随意调整或甩掉不用。
(一)瓦斯检查(设点、次数)
掘进头、回风流中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电器设备附近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一次,工作面支架1m内无风筒一侧必须悬挂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二)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安装,布置
1、分站型号:KJ91A—F—12 瓦斯传感器型号:GJC4(A)
电缆型号:MHYVR 探头引自 7号分站
电缆最近距离 127m 电缆最远距离410m
2、当掘进5m后,在距掘进工作面5m范围内的无风筒一侧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T1),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当掘进15m后,在距掘进巷道口10-15m处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T2),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当掘进80m后,在掘进工作面中部的无风筒一侧安设一台甲烷传感器(T中),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掘进巷道回风流中所有电器设备上风侧10-15m内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1.0% CH4,断电浓度≥1.0% CH4,复电浓度<1.0% CH4;甲烷传感器的断电范围均为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甲烷传感器应安设在巷道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
(三)瓦斯监控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机电部门及施工单位电工负责监控装置控制电源的接入,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2、通风区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如有损坏及时处理;
3、检修与监测设备有关联的电器设备,需要监测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通风部门和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4、如瓦斯监测装置报警或断电时,当班瓦检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应加强人工检测,因此而断电的地点严禁强行送电和自动复电,负责监控维修人员应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受放炮影响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由班组长或通风瓦斯监测管理人员移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及时恢复到正确位置,严禁其他人擅自移动。
6、巷内电缆吊挂整齐,并用电缆钩吊挂平直,电缆钩应悬挂于巷道下帮,距顶梁300~500mm,挂点间距不大于3m。
7、加强瓦斯监测管理,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对甲烷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一次测试;确保监控系统及所有甲烷传感器必须灵敏可靠,运行连续、稳定、正常,断电准确。
8、监控人员要对使用中的传感器经常进行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避免被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
9、加强人工检测,瓦斯检查员要用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或光学瓦斯鉴定器)与甲烷传感器进行比对,发现二者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及时通知监控室进行调校处理。
10、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使用煤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并报告调度室。
11、工作面风流中的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报总工程师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2、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达到1.5%时,都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13、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瓦斯检查制度。
14、该地区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瓦斯危害知识,如煤层发出劈裂声、闷雷声以及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工作面顶板压力增大,煤壁被挤压,片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鼓起;煤层层理紊乱、煤暗淡无光泽、煤质变软;瓦斯忽大忽小,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瓦斯等异常现象时,工作面所有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向进风巷撤离,并向调度室汇报。
三、防尘系统:
(一)、防尘管路系统:
1、防尘管路水源来自11采区进风大巷的主洒水管,用直径为50mm的钢管接至掘进工作面。
2、在1101回风斜巷上口以下50m内安装第一道断面喷雾装置;在掘进开口以上5米处安装第二道断面喷雾装置,掘进工作面推进20米后,将断面喷雾装置移至掘进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大于20米),当工作面推进30米后,安装第三道断面喷雾,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距工作面不大于20米。
3、施工过程中采取湿式打眼,每个炮眼内必须装一个水炮泥,并采取爆破喷雾、装煤洒水、冲刷煤体、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防尘路线:11采区进风大巷→原1101一部绞车→1101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
(二)、防尘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防尘管路要统一吊挂,间距不超过5m,管路距底板距离不得小于300mm,压风和洒水管间距为100mm~200mm;且构件齐全,安装紧固。
2、通风区每班要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使用正常,雾化良好,能覆盖全断面 。
3、除爆破装药坚持使用水炮泥外,工作面必须坚持正常洒水,炮前炮后往煤墙和煤体上洒水,降低煤尘飞扬,净化工作场所环境。爆破工联线结束后开启喷雾装置,爆破结束进入迎头关闭喷雾装置。
4、工作面工作人员要戴防尘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防火系统
(一)防尘管路兼作消防管路,每50m设置一个三通阀门,确保水源充足,使用正常。
(二)防火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不得堆放,要按规定吊挂整齐,发热物体要查明原因,杜绝各种火源。
2、装药应填好水炮泥和黄土炮泥,预防放炮产生火焰点燃瓦斯。
3、工作面在探水、探断层、探废巷等需要打钻时,必须首先配备灭火器2个、黄土0.15m3,接通灭火水源,并在打钻地点下风侧5米内悬挂一氧化碳便携仪。
五、爆破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必须有专人检查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不得空班漏检,并做好记录。
2、“一炮三检制”:即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必须分别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和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和爆破。
3、“三人连锁爆破制”:即爆破工联好线后,把“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警戒,并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然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进行爆破。
4、必须正向装药、串联放炮。联炮后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起爆时,应当立即拆除联线,把雷管脚线重新扭结后盘在孔口,严禁提前联线,联线后必须立即起爆
5、联线必须为串联法。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的班组长协助放炮员进行。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装药、放炮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装药量时,应由班组长与放炮员共同确定,但每眼最多不得超过2卷。
6、放炮前,要对放炮地点10m范围内的支柱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支护强度。
7、放炮前,带班班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警戒,放炮员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工作面躲炮距离直巷不得小于75米,拐弯巷不得小于50米(经拐弯口),如挑顶或破底,矸(岩)超过巷道断面的三分之一时,躲炮距离直巷不得小于150米,拐弯巷不得小于125米(经拐弯口),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8、放炮前,带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在放炮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放炮员接到放炮命令后,必须发出放炮警号,听到回声至少再等5秒方可放炮,并严格执行放炮回头看制度。炮后至少要等5分钟,待炮烟完全被吹散,经瓦斯检查员、放炮员、班组长共同进去检查瓦斯、支架、顶板、煤壁等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通知人员进入工作地点。
9、处理瞎炮时,必须在距离原炮眼0.3m外另打与其平行炮眼,重新装药放炮。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瞎炮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瞎炮无关的工作。
10、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的电雷管。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1、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12、当班装的炮必须放完,否则,由放炮员在现场亲自向下一班放炮员交代清楚。
13、严禁在工作面使用放炮器检查放炮母线,必须用导通器检查。
14、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如需刷帮或崩底,应由带班长和放炮员共同确认后,方可装药放炮。
15、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边打眼边装药。
17、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取得操作资格证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六、压风自救系统
(一)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装、布置
1、用直径为50mm钢管连接到11采区进风大巷的压风主管路上,送至掘进工作面,压风管路出口的风压应保持在0.3MPa-0.7MPa范围内。
2、在掘进开口以上20米内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8个),当工作面推进20米后,压风自救装置移至工作面,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与工作面距离不大于40米,当工作面推进50米后,安装第二组压风自救装置,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距第一组压风自救装置不大于50米,当掘进工作面进入沿下山掘进后,在每个刮板运输机机头附近安装一组压风自救装置(5个)。
3、压风路线:11采区进风大巷→原1101一部绞车→1101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 (二)压风自救系统的管理及安全技术措施
1、压风自救管路要统一吊挂,间距不超过5m,管路距底板距离不得小于300mm,压风和洒水管间距为100mm~200mm;且构件齐全,安装紧固。
2、通风区每班要对压风自救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管理,发现漏风、损坏要及时整修,确保使用正常。
3、随着工作面向前推进,通风队应将压风自救装置及时前移。
七、通讯系统
1.通讯设施
掘进巷道安设电话一部,安设在掘进开口以上20米内,电话能够与调度室、中央变电所、井上地面变电所、地面通风机房直接联系,当工作面推进30米后,电话移至掘进巷道内,随工作面推进前移,保持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30米。
2.通讯路线
地面调度室→副井→11采区进风大巷→原1101一部绞车→1101回风斜巷→掘进工作面
附:通风系统图、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图、防尘洒水系统图、压风自救布置图、通讯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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