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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煤业)集团公司寺湾井采煤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4-17 14:32 来源:本站原创


鹤壁(煤业)集团公司寺湾井采煤工人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矿建队
2006年10月

总 则
采煤是矿井开采系统中的主要工艺,它包括落煤、装煤、运煤、支护、移槽、回柱放顶和巷道维修七个工序。因此,在采煤工作面及回采巷道内进行工作的各工种都必须执行本规程
在采煤工作面进行操作和指挥生产的人员都必须学习和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国有重点煤矿、地方国营煤矿、乡镇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标准》的有关规定、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所属工种的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方能上岗操作,否则不准进行上述工作。
经考试合格的新工人或临时参加采煤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导下操作,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方准独立操作。
各工种的操作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工作面情况和任务;下井前必须穿戴齐全劳动保护服装和用品,进入工作面前必须携带齐全必用的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到达工作面或工作岗位后必须认真检查作业范围内的环境、顶底板、煤帮、采空区、瓦斯、支护及其它设施的情况,按规定交接班,妥善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
各工种的操作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规格质量要求进行操作。要严格执行操作顺序,不许擅自改变。
在实行多工种兼职的劳动组织时,除本工种外,还必须学习所兼工种的安全技术规定和操作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行兼职工作的操作。否则,任何人都无权指挥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操作对象及环境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操作中要遵守下列规定:
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遇有其它情况,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38条执行;
采煤工作面以及工作面电动机或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内,在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采煤工作面遇下列异常情况时必须停止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上级汇报,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准恢复工作。
工作面顶板显著来压,造成支护大量折损及严重片帮冒顶;
风量骤变,风向改变;
空气骤然变热或变冷;
有害气体超限,有异味;
空气湿度和雾气骤然增加,煤帮、顶底板淋水和涌水量突然增大。
本工种工作与相邻岗位的操作人员有关时,必须事先主动联系,经确认不影响他人安全时,方可作业。
非所属操作项目的工种人员,一律不许擅自开动、移设该工种操作范围的设备、设施、管线、支护等。
工作面、顺槽输送机开停信号的使用一律执行谁停谁开的原则。若输送机长时间停开应在详细检查和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开输送机信号。
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本规程是以长壁采煤工作面的操作方法为主编制的。列入本规程的操作方法是基本的、普遍采用的方法。由于各个煤矿具体条件和情况不同,本规程不可能包括一切工种和各种特殊情况的操作规程,各单位还制订适合自己具体的操作规程实施细则,经矿务局批准后执行,但不能违反本规程。
本规程由生产副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电钻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2条 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小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煤帮平直,采高和开帮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第3条 必须使用设有检漏、短路、过负荷及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电钻的综合保持设施。
第4条 检修电钻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5条 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岩)裂缝中打眼,禁止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6条 在复合煤层的工作面,不准在夹矸中打眼。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新华通讯社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8、在自溜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出煤时;
9、抵抗线小于0.5米。
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8条 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良好。
第9条 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 领取电钻等工具时要认真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钻的机体无裂纹破损,螺线、螺帽、销子等齐全牢固;
2、电钻开关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3、钻杆平直,钻头锋利;
4、试转一下,其转动方向正确,声音正常;
5、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6、带齐钻杆、钻头、铅丝(铁线)、护套、手镐、手撬棍等必需的工具。
第11条 电钻、钻杆、电缆的携带。
1、将电缆绕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和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行走,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2、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3、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绑套运送电钻;
4、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电缆;
第12条 打眼电缆的敷设
1、巷道内和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
2、电缆横跨输送机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以免煤、矸、材料等挤碰。
第13条 打眼前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活块等应用手镐、长撬棍处理掉;
2、若有支柱紧靠煤帮时,要按规定开出炮道,然后才能打眼;
3、用铁丝反映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方向是否正确;
4、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4条 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第15条 开眼时,煤硬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煤软可直接用钻头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16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条17条 打够眼深后,必须将钻杆来回拉动几次,把归内煤粉排净。底眼要用木楔、大块煤掩盖好,以防煤粉堵塞。
第18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出现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摄氏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
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第19条 薄煤层工作面必须停输送机进行打眼。
第20条 在大倾角工作面打眼时,应在其上下方设置挡板。用笨溜子运煤的工作面应先将溜槽装满煤,然后再打眼。
第21条 机组运转时,一般不许在机道打眼。若有防止牵引设施弹碰伤人的可靠安全措施,方可平行作业。
第22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23条 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24条 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头销子、收好钻头,然后切断电源,拔下防爆插销(严禁带电拔销)。
第25条 将电钻、钻杆、电缆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钻头要全数交回工具房或管理站。电缆要盘成8字形堆放整齐。需检修的电钻、电缆、钻杆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26条 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攉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攉煤工与支护工、风镐工、采煤机司机协作时,应具备以上工种的基本知识,共同搞好工作面的工程规格质量及安全生产。
第2条 攉煤工只能在支护完整和安全的地方攉煤。若由采空区向外扒煤时,必须使用长把工具严禁将头、手伸进采空区内。在攉煤中,如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应立即撤离危险区,同时向班、队汇报。
第3条 发现有瞎炮,必须找班长、放炮员处理,不准自行掏挖瞎炮。在煤堆中发现炸药、雷管,拣出后必须交给班长、放炮员,不准丢入刮板输出送机、休空区或私藏。
第4条 操作顺序:
准备→处理→攉煤→配合支护工等搞好工程规格质量→清扫浮煤。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5条 上岗前准备好铁锹、大锤、尖镐、耙子等工具,并检查各工具的牢固性。
第6条 攉煤前要检查并处理好下列事项:
1、放完炮后,上好梁刹好顶,敲帮问顶,在顶板不好处先及时打临时支柱,在临时支护的可靠保护下作业;
2、煤壁有伞檐或有片帮危险的必须及时处理;
3、攉煤地点周围不合格的支护必须修好补齐;
4、作业范围内的刮板输送机、笨溜子必须稳固牢靠,信号装置灵活可靠;
5、清除作业范围内从煤帮到放顶线的障碍物,物料要码放整齐,浮煤要清扫,以保证工作中自身安全及通风、行人的通畅;
6、倾斜工作面攉煤前,要设好上下挡煤板。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7条 操作:
1、握紧锹把,先从煤堆边沿从上往下把煤顺推入溜槽内,再逐步由溜槽边向煤帮,沿底往溜槽内攉煤;
2、攉煤时要上下照顾,不要乱扬,应稳当地装满锹,准确地将煤装入溜槽内;
3、攉煤时要攉净见底,要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若打在浮煤上则应先打替柱。在靠近煤壁侧挖柱窝时,应防止片帮伤人;
4、极薄煤层躺着攉煤时,应先攉人行道的煤,后攉开帮煤;
5、大于0.4米的煤块要砸碎。应先装碎煤,后装块煤,以免块煤滚动伤人。
第8条 往刮板输送机装煤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得砸坏弄断电缆、照明线、信号线等;
2、停机时不准装煤。
3、刮板输送机超负荷不能启动时,应扒出溜槽内的煤,不准强制开机;
4、刮板输送机满槽、飘链、链子跑偏时不准装煤。
第9条 往自滑溜槽装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分段打闸或设挡煤板,看闸口的人必须在护身板的保护下工作;
2、溜槽满时,不准装煤。溜槽内的煤不得放空,以免煤块飞溅伤人;
3、修理笨溜子(搪瓷溜子)时,应和上方联系好,停止放煤矸或设好严密挡板;
4、禁止跨着输送机槽装煤;
5、输送机嘴被煤块卡住时,禁止用手直接搬动煤块,应用铁锹等长把工具,由上往下处理;
6、溜煤眼闸口被卡住时,可站在眼的一边,由下往上捅,但不准将身体探入眼内,也不准手握锹柄顶端捅,以免煤块冲力大,打飞铁锹伤人。
第10条 机采工作面追机清扫浮煤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要在作业规程规定的最大挂梁、临时顶长度内进行攉煤;
2、要随时注意牵引绳、锚链的摆动,以免伤人,不准骑跨牵引绳、锚链攉煤。
3、随时注意顶板、煤帮,发现顶板有裂缝掉碴,伞檐和片帮等危险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11条 保证煤炭质量,实行煤矸分装。
1、攉煤前先拣出矸石,丢入采空区;
2、大块矸石要砸碎,搬动矸石时注意是否有裂缝或疏松,以防搬动时掉下伤人;
3、无法丢入采空区的矸石,要实行矸、煤分装。
四、收尾工作
第12条 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后,要与支护工等一起检查工程规格质量,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不得留有伞檐冰得丢手失顶煤和底煤,浮煤要清理干净。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第13条 经班、组长和验收小班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收拾工具和收工。

单体支护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支护工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煤层的顶板特征,顶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的结构原理及使用维护方法,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本规程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2条 进入工作地点后,必须首先敲帮问顶,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3条 随时注意(听和看)工作面的动态,若发现异常现象(如:有巨大轰隆声或支架突然大量折损或钻底顶等),立即撤离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顶板稳定后,再进行处理。
第4条 工作面的基本支架和特殊支架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
1、所有支架必须按统一编号有序架设,必须拉线支设,柱距、排距和控顶距等要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支架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顶梁必须与顶板紧密接触,不得张口,若顶板不平必须用楔或背板等背实;顶板破碎时,应密背护顶;局部冒顶造成梁上空顶时,要用木料在梁上摆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顶背实;
4、支柱与底板要全面接触,不准打在浮煤、浮矸上。坚硬底板要凿柱窝或打麻面,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鞋,其规格和材料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5、支柱要打紧,可在柱顶上加一个楔,不准打重楔。
第5条 金属摩擦支柱和单体液压支柱的支设最大高度应小于支柱设计最大高度的0.1米,最小高度应大于支柱设计最小高度的0.2米,当采高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相应高度的支柱。
第6条 工作面内不得使用不同性能的支护,特殊情况需使用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第7条 工二作面支护工要和回柱工、风镐工、攉煤工,采煤机司机协调操作,并注意以下事项:
1、落煤后,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平行作业距离及时支护;
2、采煤机割煤、风镐工落煤等超过规定控顶距离时,支护工有权要求停止采煤,支齐支柱或放顶后,方可继续采煤。
第8条 架设支柱时,其下方不得站立人员,防止挂梁时脱落伤人。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9条 准备:
备齐锤、铁锹、尖镐、撬棍、铅丝、卸载手把,液压升柱器、斧子、锯、量具等工具。所有工具应牢固可靠,铁锹、尖镐、斧子和锯应锐利,液压升柱器应无断裂,横楔、U型棚、连接螺丝、旋转爪、压杆等要齐全、灵活可靠。
第10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2、检查单体液压支柱时,发现三用阀失效,漏液,变形,弯曲,活柱表面锈蚀,顶盖缺少两个以上小爪或手柄损坏时,必须及时更换;
3、检查金属摩擦支柱时,发现锁体部件不齐全,水平楔不起作用,断裂,无底,变形,弯曲。顶盖缺少两个(包括两个)以上小爪,不能伸缩,垫圈和托板接触不严密,各部焊缝裂开或柱体内煤粉影响活柱下缩时,必须处理或更换;
4、检查铰接顶梁时,发现两端接头损伤裂纹,各部焊缝开裂,弯曲,变形,耳子变形,连续缺“牙”不能卡住支柱,销子弯曲或无销时,应立即更换;
5、检查注液枪时,发现漏液,损坏,变形,无密封圈或出液不正常时,应立即配合有关人员修补或更换;
6、应经常敲帮问顶,发现活煤矸,伞檐,顶板离层,顶板破碎,冒顶或片帮危险时,人员要站在斜上方用长把工具撬落或及时架设临时支护进行维护;
7、滑移支架移架前应检查支架有无歪斜、倒架、咬架现象;每架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定,顶梁与顶板有无接触,不严的现象;柱腿有无漏液,支架有无缺柱现象等。
三、缓倾斜、倾斜工作面基本支护操作
(一)单体液压支护操作
第11条 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竖立点柱→用注液枪冲洗注液阀煤粉→将注液枪卡套卡紧注液阀→给柱带帽→供液升柱。
2、注意事项:柱帽应用0.3×0.l×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第12条 铰接顶梁与单体液压支柱的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立柱→供液升柱(使用顶网的工作面应先挂网后,再按其顺序进行操作)。
(1)挂梁。一人站在支架完整处两手抓住铰接顶梁将之插入已安设好的顶梁两耳中,另一人站在人行道,插上顶梁圆销,并用锤将圆销打到位;
(2)插调角楔。将顶梁托起,由下向上插入调角楔,使梁与顶板留有0.1-0.15米的间隙;
(3)背顶。按规定数量与上架棚子背顶材料交叉背好,并用锤打紧水平楔;
(4)清理和定柱位。根据作业规程的规定确定柱位,清扫柱位浮煤,凿柱窝或麻面,须穿鞋时,将鞋平放在柱位上;
(5)立柱与升柱。一人在倾斜上方抓支柱的手把将支柱立在柱位上,另一人拿好注液枪站在支柱下方,转动支柱使注液阀向下,然后冲洗注液阀内煤粉,将注掖枪卡套卡紧注液阀,开动手把供液升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并供液达到规定初撑力为止,退下注液枪并挂在支柱手把上,并使支柱与梁联成一体。
2、注意事项:
(1)支护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并确保一梁一柱,严禁单梁单柱支护;
(2)挂铰接顶梁时,顶梁应摆平并垂直于煤壁;
(3)跟机挂梁时,人员站在两支柱间空档内进行操作,当采高大于2.0米操作有困难时,人员可站在专用站台上进行操作,而且必须在已挂好的顶梁掩护下操作,应随时敲帮问顶;
(4)挂梁后应及时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如发现顶板破碎,压力大时,要立即通知机组司机停机,待处理好顶板后再割煤;
(5)追机支护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6)采用预挂顶梁维护顶板的炮采工作面,每次放炮后,要及时挂梁控制顶板或按规定支设临时支柱;
(7)调角水平楔子必须水平插入顶梁牙口内,不允许垂直插入,正常情况下的方向时小头朝工作面上方,禁止用木楔或其它物品代替调角楔;
(8)升柱时,应用手托住调角楔并随升柱而及时插紧,当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锤将调角楔打紧;
(9)临时支柱的位置应不妨碍架设基本支柱,基本支柱未架设好,不准回撤临时支柱;
(10)顶板破碎、片帮严重地点,应掏梁窝挂梁,提前支护顶板;
(11)支护时要注意附近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各种管线,要按规定留出炮道或机道;
(12)放炮后崩倒的支架,必须及时支设好。
(二)金属摩檫支护操作
第13条带帽点柱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量好排、柱距→清理柱位→凿柱窝或麻面→竖立点柱距顶0.03米→用锤将点柱水平楔打紧→将点柱和木楔(柱帽)朝倾斜上方斜立→用锤将木楔向下由轻到重硬打结实,打至柱不移动,敲击点柱发出“当当”响声为止。
2、注意事项:木楔应用0.3×0.1×0.03×0.06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下。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带双柱帽。
第14条 铰接顶梁与金属摩擦支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操作顺序:
挂梁→插调角楔→背顶→清理和定柱位(以上操作均按第12条操作方法进行)→立柱→挂液压升柱器个升柱
挂升柱器和紧柱的操作:
将活柱抽出与铰接顶梁接触,轻敲支柱水平楔→将液压升柱器底座平放在锁体上→将U形夹卡紧活柱→用锤将U形夹扁楔打紧→松开点柱水平楔→关闭液压升柱器放油阀+上、下摇动手柄进行紧柱,使柱爪卡住梁牙,升紧并达到初撑力→用锤打紧支柱水平楔→打开放油阀→一手拿锤轻打U形夹扁楔,一手轻扶U形夹→升柱器扁楔松动后,取下升柱器。
2、注意事项:同单体液压支柱操作注意事项。
(三)木支护操作
第15条 带帽点柱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1、清理柱位,凿柱窝或打麻面,将柱粗端朝上,细端插入柱窝,将柱和柱帽朝工作面倾斜上方斜立向下,用锤由轻到重硬打结实;
2、柱帽使用0.3×0.1×0.05米的木板或半圆木,用半圆木时平面朝上,木柱要拉鸭嘴和半圆木严密接触;
3、每根柱只准带一个柱帽,严禁打双柱帽。
第16条 顷山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根据作业规程规定—一梁二柱或一梁三柱,由上往下进行支护,上下梁采取沿倾斜方向直线对接,不得留有空隙,以免发生抽条;
2、每根梁上背双数的背板,荆条等背材,楔子要打在梁面上,不准打重楔子;
3、工作面出现较大的平行煤壁的顶板裂隙时,要在顺山棚子下面打上走向棚子,不准在悬空的裂隙顶板下工作。
第17条 走向棚子的架设及注意事项:
1、按工作面拉线及开帮宽度扶走向棚子,找好柱窝,立棚腿,上顶梁,用楔子背紧棚子,片帮严重需背帮的应背严煤壁。二人操作要互相配合好;
2、采用对接式或连锁式走向棚子,沿倾斜和走向棚腿都要打成直线,不得歪斜。
(四)滑移支架操作
第18条 移架操作:
1、将前梁所挂的两根柱腿,用手把卸载提腿;
2、用注液枪向梁上的水平缸注液,使前梁向前移动(移距0.7米);
3、用注液枪向前梁两根柱腿注液支撑前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4、将后梁所挂柱腿卸液提腿;
5、用注液枪向梁上水平缸注液,使后梁向前移,靠近前梁; ,
6、用注液枪向后梁支柱注液,支撑后梁,使支柱达到要求的初撑力。
第19条 移架注意事项:
1、移架时,不可同时移相邻的两架支架。凡相邻支架必须移完一架再移下一架;
2、必须一次移完整架支架,严禁只移前梁不移后梁;
3、如果采空区垮落的矸石紧跟支架或梁头顶板破碎,移架时必须二人操作,其中一人操作,一人观察;
4、工作面支架要成排成行,支柱达到初撑力;
5、注液枪在注液前必须将枪口内脏物冲出,严禁将脏物注入阀内;
6、移架过程中,如果顶板凹凸不平,必须用木材把梁垫平,保证顶梁受力均匀。
四、工作面特殊支护操作
(一)木垛
第20条 操作方法:
1、根据作业规程要求,确定垛位,清理垛位的浮煤、矸石;
2、选用合格的材料,在基本支柱的上方顺走向码放底层,然后再顺顷倾斜底层上码放第二层,按此顺序一层一层地码到接紧顶板为止;
3、在靠顶板的二或三层间各角打好加紧楔子。
第21条 注意事项:
1、不准使用圆木,三棱木,拌子,腐烂木料,破损及变形的木料打木垛;
2、木垛应选用规格长短一致的木料打成方形或三角形。若材料长短不齐,要求靠工作面一侧沿倾斜必须打齐;
3、木垛层面必须和工作面倾斜面一致,迎山角应与基本支架的迎山角一致;
4、木垛各层的接触点上、下必须在一条直线上;
5、木垛长度不得小于排距,一般应不小于1.2米;
6、木垛搭接后伸出的长度应不小于0.15米,而且要求互成90°;
7、码木垛时,应先检查该处支架情况,如有支架折损、不齐全者,必须妥善处理后,才能架设木垛;
8、架设木垛必须超前回柱15米以上;
9、在断层或裂缝处码木垛时,木垛必须分别架设在断层或裂缝的两边,不准在其正下仅打一个木垛;
10、倾斜、急倾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打好护柱。在架设木垛前应在垛位上方设好挡板。
(二)密集支柱或丛柱
第22条 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操作和要求与点柱相同。
第23条 注意事项:
1、密集支柱或丛柱的数量、排、柱距,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打密集支柱时,每隔3—5米留一安全出口:,以便回柱放顶时出料和撤人;
3、使用木支柱时,其直径不得小于基本支柱的直径o
(三)抬棚或戗柱
第24条 抬棚或戗柱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与基本支护的操作顺序和质量要求相同。
第25条 注意事项:
1、抬棚或戗柱的位置和数量,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2、抬棚必须和基本支架接实,若有空隙,必须用木楔紧固。木棚腿必须拉鸭咀;
3、支设抬棚必须超前放顶10米以上;
4、戗柱应与工作面线垂直戗在切顶排支柱的柱头,其戗角与工作面顶板垂直线成40‘左右6若使用金属支柱和顶梁时,戗柱的柱头使用木柱帽;戗柱的柱脚应有柱窝或蹬在第二排切顶柱的柱根上。
(四)端头四对八根长钢梁
第26条 操作方法:
1、清理缺口柱位的浮煤、浮矸、准备好支柱和背料;
2、在溜子道靠煤壁侧成对的另—根钢梁上,挂上移梁器,托住被移钢梁;
3、缓慢卸载降柱约0.1米,同时—人扶住支柱,一人扶住钢梁的夕卜端,迅速将钢梁前移;
4、将钢梁放在准备好的支柱上,当钢梁移到位后,将顶背好支柱补齐升紧。
5、其余钢梁操作舆顷序同上。
第27条 注意事项:
1、正常情况下,必须保持—梁三柱,移溜时可一梁二柱,移溜后应及时补齐;
2、必须同时有3人以上协同操作;
3、钢梁要交替迈步前移,不得齐头并进;
4、支柱时柱爪必须卡住长钢梁牙;
5、支柱升紧后必须用铅丝拴好柱头;
6、变形的钢梁必须及时更换;
7、禁止在缺口内无支护的情况下空顶作业。
五、急倾斜工作面支护
第28条 单体液压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护的操作与缓倾斜、倾斜工作面基本支护操作相同。
第29条 木支护的操作:
1、根据支护的排、柱距的要求,清理梁位浮煤,将底梁放好;
2、将支柱放在底梁上,斜立顶住顶梁;
3、用锤将支柱打牢。起梁和背顶均和基本支柱的操作相同。
第30条 注意事项:
1、每排支柱必须用绳索逐根套住柱头,以防落下伤人;
2、不使用底梁的工作面,架设好支架后,必须在人行道两侧支柱的根部,用相应长的木料垂直煤壁搭成台阶,从而起到防滑作用; ’
3、支柱人员两脚要站稳,下锤时要由轻到重;
4、支柱前应在本段的上方设好挡板,以防上方煤、矸或其它物品滚落伤人。其它应符合基本支护的注意事项。
六、收尾工作
第31条 ”将剩余的支柱、梁或背顶材料等,码放在工作面一侧,将失效和损坏的柱或梁,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32条 经班长或质量验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收工。

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回柱放顶工要由熟悉工作面顶板管理及支护特性,并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支护工担任。
第2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中顶板管理方法和本规程的规定进行回柱放顶。
第3条 工作面初次放顶、结束放顶或顶板大面积不冒落等情况下,除按安全措施执行外,必须在区(队)长、技术人员和矿安监员现场监督指导下操作,工作面初次放顶还必须有初次放顶领导小组人员在现场监督指导。
第4条 工作面局部压力较大,遇断层、破碎带、老巷等,回收时要在区(队)长的监督指导下操作。
第5条 工作面的基本和特种支护歪扭,质量不合格,有空顶、漏顶或没有按规定移设特种支架时,必须及时处理或整修达到质量合格,安全可靠后,方准回柱放顶。
第6条 工作面来压有冒顶预兆时,不准回柱放顶,必须将所有人员撤离工作面,待压力稳定,经区(队)、班长检查及处理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
第7条 回柱放顶应由下往上,由采空区向工作面,分段距离不小于15米。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严禁提前摘柱和进入采空区内作业。
第8条 回柱放顶时至少有二人配合作业,一人回柱放顶,一人观察顶板及支架周围情况;观察人和回柱人都要站在支架牢固的斜上方安全地点进行操作;观察人除协助回柱外,不得兼做其它工作;回柱人要听从观察人的指挥。
第9条 回收出的支柱应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并全部承载。顶梁和各种材料必须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不准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或埋入煤矸石。
第10条 工作面用两台绞车同时回柱作业时,不准在同一排距内有两根钢丝绳同时运行。每台绞车分别使用各自的信号线。如果下部绞车安设于工作面内,绞车附近支柱的回收方法应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11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回收放顶。
1、浮煤、矸没有清理干净,退路不畅通时;
2、上分层工作面没有洒水而本层又无降尘措施时;
3、对于歪扭不合格的支架没有提前维护或整修时;
4、特种支架没有按规定距离提前移设时;
5、放顶分段距离小于规定距离时;
6、难回支柱或压死支柱没有处理时;
7、回弧柱没有架设临时支柱时;
8、有窜矸可能,但没有挂好挡矸帘时;
9、急倾斜工作面放顶的下方没有设挡板时。
第12条 先支后回的操作顺序作业包括以下内容:
1、全部支好基本支柱;
2、超前支设特种支护,后回收原有特种支护;
3、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时,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架。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3条 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和用品。
第14条 检查与处理:
1、工作区域内的各种支护是否完整可靠,合乎质量要求;
2、顶板是否有冒顶危险或窜矸现象;
3、放顶区域内的材料、浮煤、矸、移溜器等,是否安放整齐和清理干净;
4、各安全出口是否有障碍物,高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放顶前检查特殊支架是否按规定移设牢固可靠;
6、顶板冒落情况及工作面有无异常现象;
7、回柱放顶用的支护材料、挡矸帘等是否备齐;
8、使用绞车回柱时还应进行下列检查:
(1)信号工应检查信号是否灵敏可靠,信号电线是否有损坏或挤压现象;
(2)看滑轮工应检查滑轮戗柱、绳套和滑轮是否符合要求;
(3)绞车司机应检查绞车,绞车压、戗柱、钢丝绳、绳钩和电缆、按钮等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
三、操作
第15条 人工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
2、在分段开口处的中间打上半排收尾柱;
3、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4、在需回梁的煤帮侧梁上从下往上插好扁销,并要打紧;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时,用锤打松水平楔;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取出支柱后支设在规定.位置;
6、回梁时,站在支架完整的斜上方。用锤打脱扁销后再将梁的圆销打脱,使该梁脱离连接后取出;
7、回收出各种背板材料,码放到指定地点后,方可继续放顶。
第16条 工作面分段回柱放顶的要求:
1、分段的长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但不得小于15米;
2、分段开口应选在顶板较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
3、分段开口处必须打上半排收尾柱;
4、如工作面倾角较大,放顶前必须在下方设好挡板,以防伤人。
第17条 绞车回柱放顶的方法和顺序:
1、按规定距离和质量要求,架设特种支架后,拆除原特种支架,运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2、在新切顶线的梁柱靠采空区侧挂好挡矸帘;
3、信号工发出松绳信号,回柱工从上往下拖拽主绳,下放到位后,发出停止信号;
4、用小绳套拴好要回的支柱,并与主绳钩连接;
5、回柱工站在回柱的斜上方进行回柱;回摩擦支柱时,用锤打松水平楔;回单体液压支柱时,用卸载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回木支护时,还应用另一个绳套拴好梁并用锤、撬棍使支柱与梁错口。拴好绳后退到安全地点,发出紧绳信号,将支柱和梁拖至适当位置,发出停车信号,停止紧绳,取出支柱和梁码放到指定地点;
6、回梁时,用锤敲打梁的圆销,使该梁脱离连接;往外拖梁时与回柱操作相同;
7、用铁钩回收出各种背顶材料,并放到指定位置后,方可继续回收。
四、操作注意事项
第18条 回柱放顶工要做到“三勤、两高”。即勤拴、勤拉、勤拣,回收率高、复用率高。
第19条 回不动的木支柱可用斧子砍口后,拉断回收出来,工作面无法复用的木料要及时运出,不得堆在工作面或扔入采空区。
第20条.当采高大于顶梁长度时,先回柱后回梁,即回收完支柱后,再打掉扁销和梁的圆销,使顶梁落下并拖出。
第2l条 当采高小于顶梁长度时,应先退出顶梁圆销,后回柱,落柱时同时落下顶梁并一起拖出。
第22条 回柱中,若有柱子被压入底板,可用锹、镐将煤矸清理干净,并顺回收方向从柱脚挖沟取出或用绞车拉出。
第23条 遇难回、难取的支柱和梁时,处理之前,首先要打好临时护身柱或替柱,最后将替柱回出。
第24条 难回支柱子的处理:
1、顶板压力大,支柱一松马上压下时,要打上临时支柱以控制顶板,然后采用挑顶卧底的方法进行回撤,严禁放炮进行回撤;
2、当支柱顶着岩块不能下缩,岩块又不好处理时,待顶板稳定后,将柱腿用镐刨开,用撬棍来回转动直到将柱回出。金属摩擦支柱可用锤轻打柱筒使之下缩而取出。
第25条 拴柱或拴梁前要详细检查顶板周围情况,判断安全后,方可近前拴柱梁,并迅速将小绳套挂在大钩上,严禁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
第26条 回柱时回柱工应站到支柱的斜上方支架完好处,使用长柄工具,卸载或打松水平楔。
第27条 使用回柱绞车回收时,应按以下要求操作:
1、每台绞车回收,至少由三人进行操作,一人监视,一人拴绳回收,一人发信号。解绳时,应严密监视周围顶板、采空区及支架情况;
2、绳道要直,不能蹩支柱;
3、不准拉大网回柱,应采用多绳套按顺序少拉和慢拉细放的操作方法,但严禁绞车超负荷运转;
4、联系信号要及时准确,分工要明确。信号联系规定:“一声停,二声开,三声倒车松绳”。传送信号不准用喊声代替,司机听清信号后,方准操作;
5、将要开动绞车时,所有人员都必须撤离绳道,距钩头不少于5米,信号工才可发出开车信号。
第28条 不准用手镐或其它工具代替卸载手柄卸载,更不准用锤砸油缸、活柱或三用阀。若活柱下不来时,.也可用螺丝刀将注油孔螺丝取下,降柱后再将注油孔螺丝拧紧。
第29条 如支柱三用阀损坏或活柱被压不能卸载时,不准生拉硬拽,必须采用挑顶、卧底或打临时木柱支撑顶板将单体液压支柱回出。
第30条 回收的支柱,必须支撑在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并全部承载。
五、移设回柱绞车的操作
第31条 移回柱绞车前,要选择顶板、支架完好,无淋水,空间宽敞、有利于安设和回柱工作的地点,安设好牢固的牵引柱,并清理好绞车移动的通道。
第32条 移回柱绞车必须两人操作。拴好牵引绳.,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发出开车信号。移动时要慢速牵引,要严密注视牵引柱的牢固性和被移动的绞车是否碰撞、挤压巷道支架、电缆或其它设施,绞车开关电缆是否拉紧,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好后再移动。
第33条 绞车移好后,将开关打到零位,再打好压柱和戗柱。两根压柱要打在绞车尾部两侧,与顶、底板垂直;两根戗柱打在绞车前面两侧,与底板呈75°角。各柱下头均需打在绞车底盘上,上头支在顶板柱窝内,当顶板破碎或复合顶时,应加柱帽。若戗柱支在顶梁上,梁与梁间必须加撑木。底板松软要下底梁。
第34条 绞车要安装平、正、牢。经试车主绳拴柱带足劲,确认绞车稳固无问题,方可使用。
六、上、下顺槽支护的回收
第35条 回收上、下顺槽支护至少有二人进行操作。回收顺序由采空区向煤壁,先柱后梁依次进行。最大滞后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第36条 严禁使用工作面和贝匝槽刮板输送机回收支柱。
第37条 按规定补齐新切顶线一排应支设的支柱。回撤出的各种材料,应当班清理、码放至指定地点。
七、收尾工作
第38条 回收的柱、梁和背顶材料都要按规定支设或码放整齐,不得堵塞人行道和安全出口。
第39条 若有推棚、倒柱、片帮等现象发生,在下班前必须处理好后,方可收工。
第40条 清点回收柱梁的数量,如有丢失、损坏的应如实汇报出具体编号,并及时补充。
第41条 将回收出的折梁断柱,废料或失效柱、梁要及时运出工作面并码放整齐。
第42条 对放顶区域内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窜矸处,必须用背顶材料背好。
第43条 向接班人或班长交待工作情况及柱、梁数量。


























乳化液泵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乳化液泵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乳化液泵站应配备两泵一箱,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均应水平安装,乳化液箱位置应高于泵体100毫米以上。在正常情况下,一台泵工作、一台备用或检修。
第3条 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淋水的干燥安全地点。如果不能避开淋水时,要妥善遮盖。
第4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待瓦斯浓度降到1%时,方可再送电开泵。
第5条 有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要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水质要定期化验测定,保证配液用水清洁,符合规定,
第6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送液、回液畅通。
第7条 司机要按以下要求配合进行定期检查、检修:
1、坚持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
2、坚持每天更换一次过滤器网芯;
3、高低压压力控制装置的性能由专管人员每周检查鉴定一次;
4、坚持每10天清洗一次过滤器;
5、乳化液箱至少每月清洗一次;
6、各种保护装置由专管人员每月检查一次;
7、水质每季度化验一次;
8、过滤器应按一定方向每班旋转1-2次。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8条 准备:
1、常用工具:扳手、钳子、温度计、折射仪等;
2、必要的备品备件:铅丝、抹布、油壶、油桶、管接头、U型销、高低压胶管等;
3、油脂:润滑油、机械油、乳化油等。
第9条 检查与处理:
司机接班后,把控制开关手把扳到切断位置并锁好,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
1、泵站及其附近巷道安全情况及有无淋水;
2、泵站的各种设备清洁卫生情况;
3、各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齐全、牢固,特别要仔细检查泵柱塞检查盖的螺钉;
4、减速器的油位和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5、泵站至工作面的管路接头连接是否牢靠、漏液;
6、各截止阀的手柄是否灵活可靠,吸液阀、手动卸载阀及工作面回液阀是否在开启位置,向工作面供液的截止阀是否在关闭位置,各种压力表是否齐全、完整、动作灵敏;
7、乳化液有无析油、析皂、沉淀、变色、变味等现象;用折射仪检查乳化液配比浓度是否符合规定(液压支架3%-5%,单体液压支柱2%-3%);液面是否在液箱的三分之二高度位置上;
8、配液用水进水口压力是否在5×105帕以上;
9、乳化液箱和减速器上的透气孔盖是否畅通;
10、用手盘动电动机、联轴节和泵头是否转动灵活。
第10条 拧松泵吸液腔的放气堵,待把吸液腔内的空气放尽并出液后拧紧。合上控制开关,点动电动机,检查泵的旋转方向是否与其外壳上箭头标记方向相一致。
第11条 起动电动机,慢慢关闭手动卸载阀,使泵压逐渐升到额定值,然后按以下要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工作: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过滤站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兆帕之间;
4、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5、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2×105帕以上;
6、各接头和密封是否严密、无滴漏;
7、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8、控制按钮、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2条 接到工作面用液开车信号后,要向工作面喊话:“开泵了!”,然后起动电动机,慢慢打开向工作面供液。
第13条 运转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种仪表显示情况;
2、机器声音是否正常;
3、机器温度是否超限;
4、乳化液箱中的液位是否保持在规定范围内;
5、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第14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不正常;
4、乳化液温度超过规定,或乳化液箱中液面低于规定位置而自动配液装置仍未能起动;
5、控制阀失效、失控;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供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液。
第15条 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都应按下列顺序操作的:
1、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
2、关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
3、按泵的停止按钮,并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
第16条 注意事项:
1、必须确认信号,信号不清不开车;
2、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应停泵,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带压修理或更换各种液压件;
3、乳化液箱中液位低于规定下限时,泵站自动配液装置应起动配液;无自动配液装置的泵站,应在专用的容器内进行人工配液。配液时应把乳化油掺倒在水中,禁止把水掺倒在乳化油中。配比浓度应符合本规程规定;
4、不得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件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6、要尽量采用同一牌号、同一厂家生产的乳化油配制乳化液。每次配液后,都要用折射仪检验乳化液的浓度,不符合规定时要进行调配,直到合乎规定为止。要定期化验测定水质,其pH值、氯根、硫酸根和机械杂质等不准超过规定;
7、除接触器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它情况下只许用按钮停泵。
四、收尾工作
第17条 接到班长收工命令和停泵信号后立即停泵,并把各控制阀打到非工作位置。
第18条 清擦开关、电动机、泵体和乳化液箱上的粉尘。
第19条 向接班司机交清情况后,填写运转和交接班记录。

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通晓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刮板输送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板支护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报告班长,妥善处理后,方准作业。
第3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4条 不允许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规定以外的设施和物料。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第5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6条 多台运输设备连续运行,在未装集中控制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依次开动,依次停车。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1、工具:钳子、小铁锤、铁锹、扳手等;
2、备品配件、材料:保险销、圆环链、刮板、铁丝、螺栓、螺母等;
3、油脂:机械润滑油、液力偶合器油(液)等。
第8条 检查与处理:
1、机头、机尾处的支护完整牢固;
2、机头、机尾附近5米以内无杂物、浮煤、浮渣,洒水设施齐全无损;
3、机头、机尾的电气设备处有淋水,必须妥善遮盖,防止受潮接地;4、本台刮板输送机与相接的刮板输送机、转载机、带式输送机的搭接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应找班长、电钳工处理后,方能操作;
5、机头、机尾的锚固装置牢固可靠;
6、各部轴承及减速器和液力偶合器中的油(液)量符合规定,无漏油(液);
7、防爆电气设备完好无损,电缆悬挂整齐;
8、各部螺栓紧固,联轴器间隙合格,防护装置齐全无损;
9、牵引链无磨损无断裂,调整牵引链及传动链,使其松紧适宜;
10、信号装置灵敏可靠。
对上班遗留的问题与检查发现的问题,都必须逐项妥善处理,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求班长或有关人员处理解决后,才能进行正式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9条 试运转:发出开机信号,并喊话,先点动二次,再正式起动,使刮板链运转半周后停车,检查已翻转到溜槽上的刮板链,同时检查牵引链松紧程度,是否跳动、刮底、跑偏、漂链等。空载运转无问题后,再负载试运转。
对试运转中发现的问题应与班长、电钳工共同处理,处理问题时先发出停机信号,将控制开关的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锁好,然后挂上停电牌。
第10条 正式运转:发出开机信号,等前台刮板输送机开动运转后,点动二次正式开动,然后打开洒水龙头。运转中要注意:
1、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是否有剧烈震动,电动机、轴承是否发热(电动机温度不应超过80度,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度),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
2、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溜槽漏出的浮煤。
第11条 运转中发现以上情况之一时,要立即停机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1、超负荷运转,发生闷车时;
2、刮板链出槽、漂链、掉链、跳齿时;
3、电气、机械部件温升超限或运转声音不正常时;
4、液力偶合器的易熔塞或其油(液)质喷出时;
5、发现大木料、金属支柱、荆芭、假顶网、大块煤矸等异物快到机头时;
6、运输巷转载机或下台刮板输送机停止时;
7、信号不明或发现有人在刮板输送机上时;
第12条 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不准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第13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和放气后,再慢慢拧下。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4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15条 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四、收尾工作
第16条 班长发出收工命令后,将刮板输送机内的煤全部运出,清扫机头、机尾附近的浮煤,方可停机,然后关闭洒水龙头向下台刮板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
第17条 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拧紧闭锁螺栓。
第18条 清扫机头、机尾各机械、电气设备上的粉尘。
第19条 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升井后按规定填写好本班刮板输送机工作日志。


移刮板输送机工操作规程
第1条 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工要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刮板输送机、液压泵、推溜器的结构、性能和本工作面作业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移机头工必须持有合格证。
第2条 移刮板输送机后必须补齐和打好规定的支柱。
第3条 移刮板输送机时,煤帮侧和机头、机尾附近的人员,都必须撤离。
第4条 新移刮板输送机距煤壁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o
第5条 移刮板输送机应达到“三平”、“三直”、“一稳’’、“二齐全”、“—不漏”、“两不”的要求;
“三平”:刮板输送机槽接口要平,电动机和减速器底座要平,对轮中心接触要平;
“三直”:机头、刮板输送机槽和机尾要直,电动机和减速器的轴中心要直,大小链轮要直;
“一稳”:整台刮板输送机要安设平稳,开动时不摇摆;
“二齐全”:刮板要齐全,链环螺丝要齐全;
“一不漏”:接口严密不漏煤;
“两不”:运转时链子不跑偏,不漂链。
第6条 一般工作面机头与转载机搭接处高度不小于0.3米,综采工作面不小于0.5米。
第7条 移机头时,刮板输送机最后一部必须停电闭锁,严禁用顺槽刮板输送机顶拉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机头。打好压戗柱方可送电。
第8条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停止移刮板输送机并妥善处理。
1、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戗柱)松动时;
2、追机移刮板输送机距离小于作业规程规定时;
3、发现刮板输送机槽出现死弯脱节或缺插销、刮板,槽、挡煤板损坏变形时;
4、出现片帮或冒顶时;
5、支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煤帮有人工作时;
6、移溜器发生故障或油管漏液时;
7、发现断链或链子出槽时。
第9条 使用移溜器推移刮板输送机时,人员必须站在移溜器的上方。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10条 准备:
1、工具:改锥、扳手、钳子、套管、撬棍、榔头、绳套(钢丝绳)、干不拉、倒链等。
2、配件:刮板、链环、链条、螺钉、铅丝、密封圈、油管、溜槽等;
第1l条 检查与处理:
1、检查挂梁和扁销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开帮宽度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检查新刮板输送机道内浮煤及杂物是否清理干净,如底板凹凸不平,要刨平或垫平;
4、检查溜槽和溜槽弯曲部分是否有脱节或链子出槽;
5、与液压泵司机取得联系,开动液压泵检:查移溜器是否损坏,q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液,于把是否灵活可靠;
6、检查电缆、水管和油管是否在线架内或悬挂好,防止移溜时挤压;
7、检查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戗柱)是否牢固可靠,移溜器后座的顶柱必须使两根以上的支柱同时受力,严禁一根支柱受力;
8、整体推移刮板输送机前检查煤帮点柱是否齐全牢固,符合质量要求,煤帮侧刮板输送机道点柱是否回撤完毕。发现问题不能单独处理时,必须汇报和配合班长、电钳工、支回柱工等及时妥善处理后方可工作。
三、整体推移刮板输送机
第12条 炮采工作面整体推移的顺序可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或从中间向两侧推移。
第13条 自上而下推移刮板输送机的顺序:
1、打好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支撑支杆,设好移溜器,移溜器应垂直并顶住溜槽的凹处;
2、撤出移刮板输送机段内煤帮所有人员,与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开动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3、回撤机尾压柱,将机尾移溜器手把打到伸缸位置,使机尾移到位置后立即将移溜器手把打到中间位置,并打好机尾压柱;
4、开动两个以上移溜器交错顶移,从上而下每一个移溜器将溜槽移到位置后,都应立即将移溜器手把打到中间位置;
5、当移到距刮板输送机机头15~20米时,停止移刮板输送机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回撤机头处煤帮侧支柱和机头戗柱;
6、移机头时顺槽最后一部刮板输送机要停止运转,切断电源;
7、开动移溜器,将刮板输送机槽剩余部分和机头同时移到规定位置后,将移溜器手把立即打到中间位置;
8、将机头支稳,打上机头特种支护和机头压戗柱;
9、回撤移溜器后座的顶柱或后撑支杆,将移溜器手把打到收缸位置。 自下而上或从中间向两侧推移刮板输送机的操作方法和上述相同。
第14条 普采工作面随机移刮板输送机的随机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15条 综采工作面移刮板输送机时应按以下规定操作:
1、采煤机割煤后,应距采煤机后滚筒10米以上距离;进行推移刮板输送机工作;
2、移刮板输送机后,要保持刮板输送机,支架和煤壁成直线;
3、缓倾斜工作面,采煤机采用双向割煤时,可采用随机推移刮板输送机,煤层倾角大的综采工作面,采用单向割煤时,为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应采取以下措施:
(1)调倾斜推进方法:下端头超前上端头;
(2)机头应打两根斜撑柱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然后由下向上单向移动刮板输送机;·
(3)采用防滑机头架防止刮板输送机下滑;
4、移刮板输送机机头和机尾时必须距采煤机后滚筒15米距离,进刀后,刮板输送机机头、尾必须一次移够步距。
5、移刮板输送机后,刮板输送机起伏不平或超过采高,需要吊刮板输送机垫平时应该用液压千斤顶吊刮板输送机链条,不应吊挡煤板或铲煤板。
第16条 移机头的方法如下:
1、回柱绞车移机头:按回柱绞车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必须点开绞车。严禁使用绳钩直接拉钩机头,必须使用钢丝绳套,拴好机头后再用绳钩钩住绳套进行。
2、液压移溜器移机头:必须使用两个以上移溜器同时推移。
四、解体拆移刮板输送机
第17条 解体拆移刮板输送机的顺序如下:
1、切断顺槽刮板输送机的电源;
2、在机头处用撬棍拨松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上链子,将上链拆开,使溜槽和机头断开;
3、将机头整体移到新的工作地点;
4、从机头往上把上链分段拆开并放在新刮板输送机道侧;
5、将刮板输送机的上槽拆开,铺在新刮板输送机道内垫平支稳,并与机头用插销连接牢固;
6、将原刮板输送机里的下链铺在新铺的底槽内摆顺拽直;
7、将机尾按挂线移到位置并与底槽连接;
8、将原底槽拆开放在新铺的底槽上并用插销连接牢固;
9、将分段拆开的链子铺在上槽内并连接牢固;
10、将机头、机尾压、戗柱按规定打好,用紧链器紧固链子;
11、试车时,应先点动电机检查转向,若转向不对,应调整开点相序,最少试转两圈。同时检查链子和刮板是否齐全紧固。
第18条 移机头时,除按整体推移刮板输送机移机头的方法操作外,还可按下列方法进行
1、机头自身牵引:在机头新工作地点煤帮侧打好牢固的支柱,挂好滑轮,将钢丝绳栓在机头处齿轮上并与滑轮连接。一人监视钢丝绳点柱和移机头位置情况,一人用撬棍推移,还必须由刮板输送机司机掌握开关按钮,用点开的办法,慢慢地将机头推移到适当位置。
2、千不拉、倒链移机头:用钢丝绳套拴住机头并固定牢固,将千不拉、倒链固定在机头新工作地点煤帮侧的斜上方,用千不拉的链钩钩住绳套,拉动起动小链慢慢将机头移到适当位置,必须有一人监视,一人操作起动小链,一人用撬棍推移机头。严禁干不拉、倒链超负荷使用。
3、用撬棍推移机头时要用二根以上撬棍倒替推移机头。
第19条 拆移刮板输送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移机头时要专人看管戗柱、滑轮,保证牢固可靠;
2、拆链子、抬溜槽时,两人要配合协调,动作一致,以防碰伤。
五、笨溜子的拆移
(一)一般规定
第20条 笨溜子工要熟悉顶底板及煤层的特点,按作业规程的规定移设。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21条.准备工具与材料:钢丝钳、耙子、尖锤、铅丝等。
第22条 安设笨溜子前的检查与处理:
1、新溜子道宽度要符合规定,否则应要求开够宽度;
2、新溜子道的支护要牢固完整,否则要求处理安全后,方准移设笨溜子;
3、对于卷角、弯曲溜槽要更换或修理,坏溜槽要运到指定地点。
(三)移设溜槽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第23条 由工作面上口往下逐个拆下溜槽,拆下的溜槽要横靠支柱并将溜槽翻面,放置稳固,防止下滑。
第24条 安设溜槽的操作方法:
1、从工作面下口开始逐节往上铺设,直到上口。上槽牙要插入下槽,搭接要严实、平整、牢靠;
2、下口的第一节溜槽应用铅丝拴在支柱上,整个溜槽要平、直、稳,并和坡度一致,不能忽高忽低,且每隔一定距离,要用铅丝拴在支柱上,防止滑窜、槽底要填实,不许悬空;
3、工作面溜槽适当高于顺槽刮板输送机;
4、若工作面拐弯,两溜槽接头要紧靠支柱并用铅丝绑结牢固,同时沿采空区侧用挡板挡煤。
(四)收尾工作
第25条 沿工作面逐节检查溜槽安设情况,攉煤时检查下煤状况,保证溜煤畅通。
第26条 经班长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得收工,并整理好工具出井。
六、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的延长和缩短
(一)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第27条、准备工作:
1、刮板输送机上的煤要全部运完;
2、原机尾处与新安机尾处之间的煤、矸、杂物要全部清理干净,新机尾处的底板应略低于原来底板,清理干净刮板输送机底部的全部煤和矸石;
3、检查新旧机尾段内支护,确认无冒顶危险;
4、准备好手动葫芦、撬棍、锤子等拆移工具;
5、机头用闸对轮,打支杆或用紧链器等方法,将刮板输送机上链在机头处掐开,使掐开处链条松弛,便于使溜槽脱开。
第28条 注意事项:
1、信号、开关、按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工作中的全过程都必须使用规定的信号联络,不准用口喊、晃灯、人接传递信号等方式指挥工作;
3、掐链、接链时点开刮板输送机,必须由刮板输送机司机或经过机电专业培训过的人员操作,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
4、架、抬溜槽时,两人必须行动一致,跨越溜槽时,防止滑倒,放下溜槽时,叫清口号防止碰手挤脚;
5、若用刮板输送机往外运溜槽时,必、须预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专人看管,溜槽要摆正,防止歪倒,必须有人在溜槽后边跟随。取出溜槽和溜槽过刮板输送机机头时,必须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二)工作面延长和缩短机头的操作
第29条 延长机头:
1、先清除机头附近的障碍物,加固支架,改掉妨碍工作的柱子。正对机头打好拽机头的固定柱子;
2、用紧链器挂在机头架上,溜子反转,解开上链;
3、正开取下紧链器,使链条与链轮牙齿脱开;
4、用长度适当的锚链,一头拴在固定柱子上,一头搭在链轮上(锚链所拴的高度应与机头轴线高度一致);
5、利用机头反转或正转,把机头牵到要求的位置;
6、机头拽出的距离要稍大于所延长的距离,所接的链条长度应为所延长溜槽的两倍;
7、将延长的溜槽底链穿上,插好销子,上下对正,高度一致,铺好上链,挂上紧链器反转对接紧链;
8、紧链后,链条的长度要适当,再进行试运转。
第30条 缩短机头:
1、用上述方法解开上链,在过渡槽上一节处脱开溜槽;
2、挂手拉葫芦(倒链)吊脱溜槽,去掉应缩短的溜槽;
3、在脱开溜槽上方(5米左右)打上牢固的支杆(一头打在链条的刮板上,另一头打在顶板上),反转点开刮板输送机,使机头向上缩与溜槽对接;
4、掐去多余的链条,用紧链器接上链条;
5、试运转。
(三)工作面延长和缩短机尾的操作
第31条 延长机尾
1、挂紧链器解开上链,每股链用一条令20毫米的螺丝杆代替链环重新接上,去掉紧链器
2、正转开刮板输送机,把螺丝杆从机尾返上来3~4米停机,去掉螺丝杆,回掉机尾压柱;
3、用撬棍或手拉葫芦(倒链)将机尾拉到所要求的位置;
4、铺上所延长的溜槽,底链装入溜槽内;
5、接上链条,在机头处紧链;
6、延长的机尾,链子长度要适中,机尾不掉道,上槽不出链,溜子不蹩劲,打好机尾压柱。
第32条 缩短机尾:
按照上述方法在机尾解开上链后,拆除要缩短的溜槽,上链接好后,在机头紧链,试运转。
(四)顺槽掐机尾的操作
第33条 操作方法:
1、解开上链;
2、把手拉葫芦(倒链)牢固地吊挂在完整的支架上,钩头挂在应掐开处的溜槽沿上,掐去溜槽;
3、把掐掉的溜槽靠放在不影响工作的一侧;
4、开关于丁反转点开,将机尾用溜子链条牵到所需要的位置后,找正方向,对好溜槽,插好销子;
5、用紧链器紧好链条,长短要适当,打好机尾压柱。
第34条 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按有关规定进行试运转和正式运转。
七、收尾工作
第35条 全面检查所移或延长、缩短机头、机尾的刮板输送机,笨溜子是否合乎质量要求,刮板输送机试车最少转两圈,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并达到质量标准。
第36条 将所有移溜器手把打到收缸位置。使用液压千斤顶的工作面还应将千斤顶竖立并挂在点柱上。
第37条 清点工具、备件等。
第38条 向班组长汇报,与接班人详细交班。


回采巷道维修工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巷道维修工应由熟悉顶板管理及支护方法,具有掘进和回采的支护、回柱操作技能,掌握风镐、风钻、电钻等操作方法的人员担任。
第2条 确保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畅通,保持维修后的巷道符合规定要求。
第3条 严格按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的有关规定施工,保证工程规格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第4条 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内,最多只允许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两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15米。
第5条 维修时,随时注意顶板,防止顶板落石伤人,必要时应打好临时支护,维修地点遇大冒顶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和抢修。
第6条 维修巷道每组最少二人操作,不准一人单独作业。
第7条 巷道内的各种材料和杂物收工前都要清理干净,按指定地点存放或运走,不得乱堆乱放,影响通风、行人、运输及安全。
第8条 禁止使用顺槽刮板输送机拉棚子或柱子。禁止使用损坏变形、腐朽的支护材料。
第9条 维修地点的风管、水管、电缆、液压管路和防尘、通风设施、电器设备等都要妥善保护,要用木板或溜槽掩盖严密。
1、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2、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第10条 准备:
1、备齐所需的各种材料;
2、将工作地点的管线和设备加以掩盖或移设。
第1l条 检查与处理:
1、要详细检查维修地点周围安全情况,如发现折梁、断柱、片帮、冒顶等威胁人身安全的问题时,必须妥善处理;
2、维修工作与其它工种发生矛盾直接威胁人身安全时,必须与班组长或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妥善处理后,方可开工;
3、上、下山巷道维修还应进行下列检查处理:
(1)存放的材料是否有下滑的可能;
(2)同时施工的两组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挡板是否安全可靠;
(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后,方可开工。
4、检查维修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安全退路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妥善处理;
5、支架支设未完工,不准中止工作。
三、操作及注意事项
(一)工作面超前处理工作
第12条 操作方法:
1、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好临时支架,支护好顶帮;
2、在原棚梁下打上临时支柱,松动原棚子的顶和帮,撤两帮棚腿,扩帮至规定宽度;
3、回撤原棚梁;
4、及时按作业规程的布置方式架设新的支护棚子,背好帮顶;
5、将回撤棚子及时运出工作地点,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清理工作地点后方可继续回撤下一架棚子。
第13条 注意事项:
1、架设临时支架要牢固可靠,严禁一梁一柱;
2、回撤棚腿和梁以及松动顶帮时,人员应站在支架完整牢固处;
3、从原棚梁下打上临时点柱开始,到没有架设好新的支架时,禁止人员通过;
4、在刮板输送机道工作时,必须首先与刮板输送机司机取得联系,并停止刮板输送机运转;
5、使用回柱绞车时按回柱绞车的有关规定执行;
6、卧底或挑顶需要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7、挑顶工作事先应按规定加固前后三架棚子,拆除棚子时,要拆一架补一架,一架未完工前,不准拆除下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8、使用木梁金属支柱(摩擦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架设新的支护时,应一梁三柱并留有宽0.7米以上的人行道;
9、使用铰接顶梁或十字铰接顶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铰接梁或十字梁要相互铰接好,梁轴的方向要便于回撤;
(2)铰接梁或十字梁要挂平,悬空处要用旧料填实背牢;
(3)铰接梁或十字梁的方向要与巷道的方向保持一致,要随时注意调整梁的悬挂方向。
10、超前工作面处理的距离不少于3米,所有支柱柱头必须拴好,防止倒柱伤人;
11、上棚梁时人员必须口号一致,手不准扶在梁的上面,要扶在侧面。头部要在安全一侧。
(二)工作面超前支护工作
第14条 工作面上、下顺槽20米范围内应加强支护。
第15条 支护方式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三)更换棚腿或棚梁工作
第16条 凡巷道支架发生弯曲、腐朽、错口、折断、破裂等现象都必须及时更换。
第17条 换棚子时,必须拆一架补一架,支设稳固后再拆另一架,严禁空顶作业。
第18条 更换棚腿时,要先在该棚子所换棚腿侧的梁下打上l~2根鸭嘴柱、摩擦支柱或单体液压支柱,支护好顶梁后再换棚腿。
第19条 更换棚梁时,要先在棚梁的一侧架设临时支架后,方可去梁。但在去梁前应先将棚腿用塘材,板皮等背好,以防换梁时倒柱。
(四)整修旧巷、处理冒顶巷道
第20条 整修旧巷时,必须有足够的风量,特别是独头巷道的整修,必须经瓦斯检查员随时进行有害气体的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撤出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21条 整修旧巷操作顺序:
在预回撤棚子的外侧架设临时支架一松帮回撤棚腿一凿掉两帮活碴一回撤原棚梁下支护点柱一将梁回掉一凿顶扩帮一给新棚子一刹背护顶一将新支架两帮背紧。
第22条 处理冒顶的操作方法:
1、巷道局部冒顶,但还未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1)加固冒顶处两侧支护,在紧靠塌冒处附近的支架棚梁上打上点柱,必要时把靠近塌冒处的支架用长钢梁联成牢固的一体;
(2)先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清理到够作一架棚子的空间时再挖腿窝,其深度不准超过邻近腿窝深度;
(3)棚子的梁、腿、刹背材料要事先准备好,其材质、规格及棚距要符合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规定。立棚腿、上梁要迅速、准确,并立即刹顶背帮,然后清理巷道中间的塌冒物;
(4)按上述方法逐架往前做,直至做通为止。如塌冒处支架上方留有空洞,则需用木料与顶板接实;
(5)塌冒区支架上方空洞要由有丰富经验的老工人处理。若需码木垛接顶,必须先用1.2米以上的长把工具把上方、两帮活块找下来,必要时在棚梁上打上临时点柱,确认安全后,再用板梁、道木或圆木在棚梁上码成井字型垛与顶接实,刹好周帮;
(6)从维修开始到完工,除操作者要精神集中按工艺要求操作外,还必须设一专人观察顶帮动静,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严重时要立即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待压力稳定后再恢复工作;
(7)要经常检查瓦斯含量,确保空气符合规定要求。
2、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已相对稳定时的操作方法:
(1)加强通风,风量要适当,确保有害气体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2)塌冒处两侧支护加固方法同上;
(3)将直径12厘米左右的半圆木小头削尖,在最靠近塌冒处加固的棚子处打扦子,扦子插入1米为好,扦子密度视需要而定,然后清理巷道两帮塌冒物,到够作一架棚子空间时挖腿窝,中间的塌冒物尽量不动,腿窝一旦挖好立即立上棚腿接着上梁。如遇大块,扦子插不进去,可用钢钎凿碎,如实在凿不碎,可将大块适当下放,找出缝隙插入,把上部的塌冒物托住或固定住,尽量不让顶帮塌冒物往下冒,把维修工程量减少到最低限度;
(4)其余操作方法同前。
3、局部巷道已冒严,压力不稳定且还在塌冒时的操作方法:
(1)按上述方法,确保塌冒处两侧安全,使危险区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2)待压力稳定,听不到冒落声后再按前述方法操作。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 工作完毕后,要把施工地点的煤、矸清理干净,各种物料存放或外运到指定地点,各种管线绑挂整齐,设备按完好标准要求移设好。
第24条 待质量验收员验收,规格质量合格后方可收工。
第25条 应向区(队)值班人员和接班人员详细汇报,并交清工作地点的顶板、支架等情况。


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
第2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3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熟悉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电缆与设备的运行状况。
第4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忠于职守,精心维护,遵守劳动纪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5条 采掘维修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并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二、操作前准备工作
第6条 准备材料、配件、工具、测试仪表及工作中应用的其它用具。
第7条 办理计划中的停电审批单、高压停电工作票,与通风区联系安排瓦斯测试事项。
第8条 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弄清前一班遗留的问题,安排本班工作计划
三、操作
第9条 接班后对维护地区内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电缆吊挂及保护设施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
第10条 巡检中发现设备失爆、保护失灵等问题时,并向领导汇报。
第11条 在采掘区内检查电气设备时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只有在瓦斯浓度低于1%的风流中,方可停电打开低压电气设备的门(或盖)目视检查,使用电工仪表测试,用导体对地放电。
2、检查高压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后再进行工作。
3、在有瓦斯突出或瓦斯喷出危险的巷道内打开设备盖检查时,必须切断前级电源开关后再进行检查。
第12条 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作业制度。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前一级开关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牌。送电时,指定专人送电。禁止不联系盲目送电。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系统上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专用牌,要互相联系无误后,方可送电。严禁约定时间送电。
第13条 电气设备开盖检查前必须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符合的验电笔验电,确认无电压后进行放电。放电完毕后工作。
第14条 电气设备检修应在支护良好、周围环境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工作。电气作业应不少于2人,1人监护,1人工作。
第15条 在检修开关时,不准任意改动原设备上的端子位序和标记,要保护好隔爆面,所更换的保护组件必须经矿测试。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中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标志牌。装盖前必须检查防爆腔内有无遗留的线头、零部件、工具、材料等。
第16条 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出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第17条 局部通风机、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与掘进电源必须实行联锁。严禁任意停止局通运转。局通及其供电系统需要停电时,必须经井区领导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停电停局通。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允许后(局通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
第18条 发生电气火灾及异常灾害时,必须切断就近电源,用灭火器材灭火,并向调度汇报,按调度指令切断有关的其它电源。
第19条 采区胶带输送机的低速、跑偏、烟雾报警、煤位及温度等保护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处理,严禁甩掉保护装置运行。
第20条 电气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与检修
1、不准任意调整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值。
2、采区供电系统的检漏装置必须按规定试验,严禁甩掉漏电保护运行。
3、移动变电站低压检漏装置的试验按有关规定执行。补偿调节装置经一次整定后,不能任意改动。用于检测高压屏蔽电缆监视性能的急停按钮应每天试验一次。
4、在采区内做过流保护整定试验时,应与瓦斯检查员一起进行。
第21条 在采掘区内使用普通型仪表进行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测试仪表由专人携带和保管。
2、测量时,1人操作,1人监护。
3、测试地点瓦斯浓度必须在1%以下。
4、测试设备和电缆的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放电。
5、测试电子元件设备的绝缘电阻时,应拔下电子插件。
第22条 安装与拆卸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设备的安装与电缆敷设应安设在顶板和底板无积水的地方,应不妨碍人员通行,距轨道和钢丝绳应有足够的距离,并符合规程规定。2、直接向采煤机供电的电缆,必须使用电缆夹,无法上电缆夹的电缆放在专用的电缆车上。
3、橡套电缆之间的直接连接,必须采用冷压、冷补工艺。综掘机、耙斗机、装岩(煤)机及电煤钻的负荷电缆,禁止使用接线盒连接。其它电缆的连接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4、用人力敷设电缆时,应将电缆顺直,在巷道拐弯处不能过紧,人员应在电缆外侧搬运。
5、工作面与顺槽拐角处的电缆要吊挂牢固,禁止在上三角区吊挂电缆。工作面的电缆及开关的更换,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6、搬运电气设备时,要绑扎牢固,禁止超宽超高。要听从负责人指挥,防止碰人和损坏设备。
7、严禁带电搬运设备。
四、收尾工作
第23条 清点工具、仪器、仪表、材料,填写检修记录。
第24条 现场交接班,将本班维修情况、事故处理情况、遗留的问题向接班人交接清楚。对本班未处理完的事故和停电的开关,要重点交接,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


推车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推车工必须熟悉工作范围内的巷道关系,车场、轨道、道岔、坡度情况及巷道支护状况。
第2条 一人只准推一个车,不准推串车或一人一手推 车一手拉车。多人同方向分开推两个以上车时,推空车上坡(+3%~7%)的间距为5米;推重车下坡(-3%~-7%)的间距为15米;大于7%且潮湿道滑的重车为30米。前车停时要发出信号通知后车。
第3条 严禁蹬车、放飞车。在有自滑坡度的平巷推车时,要先将车后轮掩住,利用前轮运转,以减小自滑速度。
第4条 推车时要手扶矿车端头的拉手,不得扶车沿和车帮,也不准将头伸进车上,防止挤伤。
第5条 在坡度大处停车时,要用木楔掩住,卡牢。
第6条 推车时妻头戴矿灯,抬头注视前方,不要低头推车。遇下列情况要大声喊“车来了”并控制车速。
1、开始推车与停车时;
2、接近道岔与巷道口时;
3、接近弯道与巷道狭窄处时;
4、前面有人或障碍物时;
5、接近风门或车速过大时。
第7条 推车工操作顺序如下:
接受任务——准备——检查——处理问题——推空车——装煤——推重车到车场——工作结束。
二、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重车到车场——工作结束
二、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8条 从区、队长或班长处接受本班出煤的任务,以此领取车牌。
第9条 领取铁锹、撬棍、木楔、大木棒等工具。
第10条 检查:
1、检查推车线路中的巷道支架完整情况,有低矮、狭窄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2、检查推车路线的轨道,道岔是否合格。
3、检查推车线路的风水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是否妨碍推车,不合格的要汇报班长;
4、装车地点及沿路的铁道是否清理干净,有无杂物淤泥,妨碍推车;
5、矿车车箱是否变形破损,连接环是否损坏;
6、检查车轮是否完好及车轮运转情况;
7、检查矿车前轮轮轴的固定情况。
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矿车要推到旁道或升井处理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得作业。
第ll条 推车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l、开始推空车要慢,临近装车口时要慢;其它问
2、空车(单轨时)经溜子下口或漏斗嘴时上方要停溜放煤,推车工不得直接在装车口下经过,必须从铁道外侧推空车进入空车道,并刹住车;
3、装煤口推重车不停溜子时,要用后边空车轻撞重车,开始要慢放(并高声通知周围正在推重车),将重车推到重车道或车场内;
4、推车时若发现后边车声增大,应躲开身子,招呼后边车放慢速度或停止:
5、在车场或调车道停放矿车时,停放的矿车不准压道岔,必须过道岔)米以上;
6、若在巷道分段接车,接车地点不得在拐弯处,以防看不清误操作伤人;
7、在有摘挂钩地点倒车,要首先和专职把钩工联系好。不准自行摘挂钩;
8、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放慢,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第12条 车掉道后恢复上道的操作:
1、先将矿车刹住,先抬一头后抬另一头;
2、要用小铁道,撬棍进行复位,严禁一人操作;
3、抬扛矿车时,人员只准站在矿车的前后和外侧宽处,不要站在里侧狭窄处;
4、多人操作时要互相呼应,动作一致,注意安全。
三、收尾工作
第13条 经班长同意,将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存煤拉空后,可以收工。
第14条 收工时要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重车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巷道中,同时把沿途溅洒、漏下的浮煤清扫到矿车内,不准将煤矸扫入水沟。
第15条 进行交接班或向班长汇报。

小绞车司机、把钩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小绞车(运料小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三懂”(懂构造、懂性能、懂基本原理)、“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维护、会处理故障),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 运料小绞车必须使用双向电铃信号或无声信号装置,信号要灵敏可靠,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联系信号规定如下:
一次长铃——停车;
连续二次铃——开车;
连续三次铃——倒车松绳;
连续乱铃——掉道或有事。
第3条 所有电缆线不许明接,防爆铃盒、开关和按钮不准随意打开,出现问题由电工停电进行处理。
第4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要及时停车。
1、绞车起动或运行中,发现绞车移动或压、戗柱松动;
2、车辆在平巷或斜坡上运行时,发现有行人;
3、发现由于掉道或其它原因造成的绞车超负荷;
4、发现其他不安全情况或听见有人喊停车。
第5条 严格遵守“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严禁跟车或蹬钩上、下车。
第6条 把钩工必须待车停稳后按规定车数挂车和摘钩。
二、准备、检查与处理
第7条 准备:
工具:钳子、扳手、长柄铁钩等;
配件:油壶、螺钉等。
第8条 检查与处理。
1、绞车附近的顶、帮支护应牢固可靠,巷道内无影响绞车运行的杂物堆积;
2、打压、戗柱的绞车,其压、戗柱要牢固有劲。固定底座的绞车,地脚螺钉必须紧固可靠;
3、绞车突出部位距轨道侧不小于0.5米;
4、开关应上架摆放稳当,电缆要悬挂整齐,操作按钮要安装在操作方便及不受碰撞处;
5、绞车各部件、螺栓、垫圈、护罩等要紧固齐全,制动闸和离合闸要灵活好用;
6、绞车的减速器和轴承油量要充足、不漏油,油质必须合格;
7、信号要灵敏可靠,并符合完好要求;
8、钢丝绳在滚筒上固定要牢固可靠,排绳要整齐,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不允许超过原钢,丝绳总断面积的5%;
9、地滚和立滚要固定牢固,转动灵活;
10、挡车装置应牢固可靠,使用灵活,并符合有关要求;
11、钢丝绳钩和保险绳钩绳卡和绳皮要齐全牢固,两绳卡之间距离要符合规定;
12、道岔和岔尖必须搬动灵活和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自己无法处理,要及时汇报班、组长,进行妥善处理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9条 车辆掉道的处理。
1、及时停车并将钢丝绳绷紧;
2、由上把钩工到车辆的上方,观察和了解现场情况,下把钩工负责禁止行人通过;
3、靠近车辆下侧打两根斜撑木,撑木必须使用矽0.18米以上的优质木头,用木楔打紧背牢;
4、将车辆后车轮用木楔背好;
5、用千斤顶将前车轮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6、人员站在车辆的上方斜侧,用撬棍将前轮撬上轨道;
7、将前车轮用木楔背好;
8、人员站在车辆的侧面,用千斤顶将后车轮顶起并超过轨道高度;
9、用撬棍将后车轮撬上轨道;
10、检查轨道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11、用锤打掉车辆下方两根撑木;
12、清理车辆周围撑木、工具等,人员往上撤离至安全地点方可正常操作。
三、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0条 拉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拉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拉车信号);
2、松开制动闸和离合闸,按起动按钮;
3、轻压离合闸,使车轮慢慢起动后再将离合闸压下;
4、听到停车信号后,慢松离合器,同时将制动闸压下,按停止按钮。
第11条 松车时的操作。
1、当听到松车信号后,及时打“回头铃”(松车信号);
2、松开离合闸,压下制动闸,按起动按钮;
3、慢松制动闸,均匀松车;
4、听到停车信号后,将制动闸压下,同时按停止按钮。
第12条 注意事项。
1、没有深度指示器的小绞车,应在钢丝绳和滚筒上做出指示记号,以便及时减速及停车;
2、绞车在运转中,司机应经常注意电机和机械的响声,如声音不正常或有特殊的震动时,应立即停车检查原因;
3、钢丝绳在滚筒上缠绕时,应按顺序排列,最外层距滚筒边缘的高度,至少应为绳径的2.5倍。底绳在滚筒上缠绕,不得少于3圈;
4、绞车运行中,严禁用手或脚直接拨动钢丝绳和检查机器的传动部分,检查绞车轴承的温升和油量时必须停车;
5、空重车不准在坡上吊钩停放,中途需要装卸时,应相互联系好以后进行,但严禁摘钩,车的下方应打好撑木,司机要压好制动闸,车辆下方不得有人;
6、禁止绞车司机擅自离开绞车。绞车处于工作状态时,两手不准离开制动闸和离合闸。
第13条 上把钩工的操作顺序:
挂好绳钩和保险绳钩——在车辆运行的前方挂上红灯一将车推至挡车器处——与司机联系将钢丝绳绷紧——站在轨道的一侧打开挡车器——与绞车司机联系将车缓慢推或拉向变坡点处下放。
第14条 下把钩工的操作顺序:
当听到打松车信号后,打开坡底的挡车装。置一当车辆松到合适位置,钢丝绳不再处于工作状态时,打停车信号——待车辆停稳后,站在轨道的一侧,先摘去保险绳钩,再摘主绳钩——最后将红灯取下运行到指定地点。


运料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l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的材料的规格质量下料,不准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工作面。
第2条 经培训、考试合格并持有设备考汰合格证的运料工方准操作刮板输送机、小绞车等。
第3条 下列地点禁止堆卸料:
1、变电所、水泵房、空气压缩机房,爆破材料库附近5米以内;
2、顶板破碎、压力大、支护损坏或不齐全处;
3.、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入行处。
第4条 装运柱帽、楔子等小件物料时,应用绳索捆绑结实,以防运送过程中散失。
第5条 运料工的操作顺序:
准备、检查及处理问题——装料——运料——卸、堆料——往工作面送料——工作面接收料——工作结束。
二、准备、检查及处理
第6条 准备:
1、带齐绳索、铁线等工具;
2、认真听取下达的二工作任务,了解工作面所需材料情况;
3、分别到采区储料场、工作面上口及工作面调查存贮材料的品种、数量与规格;
4、所需材料车数量及存放地点。
第7条 检查与处理:
1、运料线路的巷道支护情况,轨道、道岔的质量;
2、材料车是否完好,损坏失修的材料车禁止使用;
3、工作面上口5米之内无其它杂物。
4、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否则不准作业。
三、装卸料
第8条 装车前,把道心及其两旁清理干净,将车停稳,用木楔把车轮掩好,以防车自动滑行伤人。
第9条 搬取物料时,先取上层,从上往下逐层搬拿。不准先抽取中、底层,悬空顶层;禁止放垛取料,以防垛倒伤人。
第10条 一车内尽量装同一长度的物料。一车内装不同长度舶物料时,必须将长料放在底层,短料放在上部。
第11条 装料时一般不得超过车沿高度,若巷道顶或棚梁距离车沿净高0.6米以上时,可超过车沿高度装料,但最多不超出车沿0.3米。所有物料必须用绳索或铁丝绑牢。
第12条 装卸、运送金属支柱时,不准乱扔乱放。摩擦式金属支柱,要将柱心插入套柱内,打紧水平楔;单体液压支柱,要将柱筒内的乳化液放净,活柱收缩到位。
第13条 二人同时装卸料时,必须互叫互应,要先起一头或先放一头,不准盲目乱扔。
第14条 装拱型支架时,两边必须用木墩或木楔挤紧,防止滚倒。
第15条 装卸料时,应站在垛的一端,不许站在当中,以免材料滚下伤人。
第16条 材料必须卸在指定地点,不许放在有水地方。若必须在水沟上卸料时,水沟上应横放牢固的木料或短铁道,不许将料扔在水沟里。
第17条 卸料时要小心,不许砸坏水管,电缆、电话线等。
第18条 堆放材料场要保持整齐清洁。码放材料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码放。料垛要下宽上窄,每码放一层要横放两块木板或笆棍,以防滚动。料垛的边沿至轨道的边沿不得少于0,5米。
四、平巷、斜巷运料
(一)平巷运料
第19条 推车时不准将手扶在材料的最上层或车帮,必须臂向前伸,不准将头伸入车的上方,以免挤伤。
第20条 推车应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时刻注意前方,不要低头推车,应使头上矿灯照射前方,使前方人员看见;
2、在下列情况下都要喊:“来车了”:开始推车时,巷遗拐弯前,坡度较大处,前方有人或有车辆,风门前;
3、过风门时不准硬用车顶开风门,应先打开风门,车过后将风门关好。必须过一道风门随即关闭上,不准二道风门同时打开;
4、严禁放飞车;
5、到石门口,巷道交岔处,进入电车道时都要停车观察,认为安全后,方准继续推车;
6、二车前后间隔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处不得小于30米,同时车速要放慢。
(二)斜巷运料
第21条 斜巷小绞车运料,必须执行小绞车司机及把钩工的操作规程。
五、刮板输送机运料
第22条 极薄煤层或亨留煤眼离棚梁、顶板距离小于0.3米的工作面,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料。
第23条 机组下面禁止过料。必须用刮板输送机运料时,有专人在离机组上方3米处停止刮板输送机取料,然后用人力传送,通过机组后,再放入刮板输送机内运输。
第24条 弯度较大的物料,宽度大于溜槽宽度的物件,不准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运送火药、雷管。
第25条 运料前,要先和工作面人员、刮板输送机司机联系好,使用地点必须有人取料或有人跟随取料。
第26条 放料安全间距的规定:
1.5米以下的坑木、1.3米以下的摩擦式金属支柱为3米;1.5—2.5米的坑木、l.3~2.0米的摩擦式金属支柱为5米;2.5~3.2米的坑木及2.0米以上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及单体液压支柱为8米;金属网卷为5米;成捆的柱帽、楔子、小杆、荆条、竹笆为2米。
第27条 放料时1,木板梁、金属铰接顶梁平面朝下,大头在后;金属网卷放入刮板输送链板中;摩擦式金属支柱、单体液压支柱柱筒朝前,柱锁、柱阀朝上,顶在链板上。
第28条 从刮板输送机上取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取料前,要选择好取料的地点及存放料的位置,做到心中有数操作不忙乱;
2、取料时,应站在刮板输送机边靠采空区一侧,面朝刮板输送机运煤方向下方,稍弯腰,做好取料准备;
3、取木料时双手卡起木梁运行方向的后端三分之—处,将料拖出溜槽外,斜放入人行道,放稳并摆设整齐;
4、取铰接顶梁时,抓住铁梁后端提起,斜放入人行道内。取完后,将铰接顶梁立着放在适当地方;
5、取金属网时,双手将金属网后部抓起,拖出溜槽外,斜放到人行道内,并摆齐放稳;
6、2米以上木料以及5米以上摩擦式金属支柱及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停刮板输送机后取出,并摆齐放稳。严禁开机时取料。金属支柱要立放整齐;
7、取料时,必须拿料的后端,抬起拖出溜槽,严禁靠着棚子和面迎着来料,抓拿料的前端。
第29条 运煤运料同时进行时,一般要求溜槽内煤的高度为溜槽的l/5至2/3为宜。
第30条 不准倒开刮板输送机运料。
第31条 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顺槽刮板输送机外运回收材料或破损材料日寸,应注意以下事项:
1、各台刮板输送机必须信号齐全,灵敏可靠;
2、平巷各台刮板输送机应、该单独操作;
3、若一台刮板输送机长超过40米时,中途必须有人看管,在每台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处都必须有专人看守和倒料,遇有“蹩卡”时要及时发出信号,停止刮板输送机;
4、两台刮板输送机非直线搭接时,必须停机倒料;
5、已压劈裂的废料运出时,必须按刮扳链前进方向,将废料大头及劈端放在后边。
六、倾斜、急倾斜工作面运料
第32条 倾斜—与急倾斜工作面下料时,在其传料线下方不得有人通行或工作,否则应停止下料。
第33条 运料前要检查所用的绳索是否结实,若有破损,应立即处理好或更换。
第34条 下料前必须检查下料的周围支架、脚手、拉条是否齐全牢固,若有不安全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得下料。
第35条 自上往下运料时,人不准站在柱子的正前面,要站在料的旁边,人不准超过材料的前端。
第36条 工作面要存料时,必须在其下部拦好栅栏,码放材料时,材料不得超过栅栏高度。
第37条 急倾斜工作面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在准备班运料;
2、自上而下由运料工上递下接地传料;
3、传递料时必须上喊下应,下边接稳后,上边方可松手;
4、根据工作面所需材料或当班规定数量的材料,按运料工人数多少进行分次分段备料堆码;
5、每分段的料应横放于支柱上,放置牢靠和摆放整齐,不得影响通风、行人和下煤;
6、运料工在传料、扛料、拣料、码料时,都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并随时注意上方滚下的煤矸、料等;
7、禁止从上口一次放料到下口,以防撞倒支架、窜入采空区,砸伤人员等。
七、人力背料或拉料
第38条 用绳拉料时要栓紧大头,距顶端至少0.3米,不得栓活扣,以免脱落伤人。
第39条 在缓倾斜工作面由下往上拉料时,二人相距不少于10米。倾斜及急倾斜工作面不得二人同时背扛材料,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40条 由上往下背料,应注意周围是否有易落的东西,如短木、斧子等,以免碰落伤人。
八、收尾工作
第41条 本班运料任务已完成并经班长验收同意后,方可收工。
第42条收工前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必须将材料车、矿车内的材料卸净,并按规定码放整齐;
2、卸空的材料车、矿车应推到指定地点,不得阻塞其它车辆的运行及影响行人与通风;
3、工作面上口的材料应码放整齐。刮板输送机内的材料要卸净,不得在刮板输送机内存料;
4、检查、清点储料场的存料品种、规格、数量,向下班运料工或区、队值班人员汇报。


注水工操作规程

1、注水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注水眼角度、位置、眼距、眼深、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煤墙注水必须将煤墙润湿,向外渗水为止。
4、注水时泵站压力不得低于16Mpa。
5、注水眼采用煤电钻打眼,打眼前必须将锚头线沿工作面吊起,不得拖地,打眼时两人合作操作煤电钻,以保持打眼角度。
6、打眼前,打眼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必须小于1%,否则严禁打眼。
7、工作面注水工作应在采煤之后及时进行,做到回采一趟,注水一趟。
8、注水时,要逐眼进行,严禁多个注水眼同时进行注水工作。
9、注水过程中要专人观察注水情况中,发现注水眼漏水或注液枪脱落要及时整修,保证注水效果,注水过程中煤墙片帮、切顶处理及时串梁维护,支架变形的要立即整改,保证支护质量。
10、每班注水眼数、注水量、注水长度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备查。
11、注水工作结束后,必须将锚头放回工具箱,将锚头线盘持于安全口5m以外的安全地方,并将注水眼用炮泥逐眼封实。


目 录

总 则------------------------------------------1
一、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3
二、攉煤工操作规程---------------------------------6
三、单体支护工操作规程-----------------------------8
四、回柱放顶工操作规程----------------------------15
五、乳化液泵司机操作规程--------------------------20
六、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23
七、移刮板输送机工操作规程------------------------25
八、回采巷道维修工--------------------------------31
九、采掘维修电工操作规程--------------------------35
十、推车工操作规程--------------------------------38
十一、小绞车司机、把钩工操作规程------------------40
十二、运料工操作规程------------------------------43
十三、注水工操作规程------------------------------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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