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
工作面名称:4-1煤回风大巷
编制人员:李建林
施工单位:山西焦煤西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负责人:侯书文
编制日期:2009年10月26日
批准日期: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4-1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安L2009101702
致: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监理部
我方已根据有关规定完成了4-1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并经我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请予以审查。
附:4-1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章)山西焦煤西山建筑集团伊泰纳林
庙二号井井巷工程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
日 期: 2009年10月26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项目监理机构: 中煤陕西中安项目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
日 期:
4-1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单位会审记录
时 间 2009年10月26日 地 点 项目部会议室
主持人 李建林 组织单位 技术部
施工单位 山西焦煤西山建筑 编制人 李建林
参加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生产: 年 月 日
机电: 年 月 日
通风: 年 月 日
安检: 年 月 日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会审意见
4-1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
建设单位会审记录
时间 2009年10月 26 日 地点
主持人 组织单位 矿工程部
施工单位 山西焦煤西山建筑 编制人 李建林
参加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
生产技术部: 年 月 日
机电动力部: 年 月 日
通 风: 年 月 日
安全质检部: 年 月 日
总工 程 师: 年 月 日
驻矿安监站: 年 月 日
会 审 意 见
掘进工作面探水、预防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技术措施
一、根据鄂尔多斯市煤炭局下发【2009】67号文规定:全市各井工煤矿必须严格按照“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开展采掘作业的要求以及《煤矿安全规程》“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 的原则与《伊泰集团纳林庙煤矿二号井4-1煤回风大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根据井田地质报告和矿井生产技术资料,目前4-1煤回风大巷上方不存在采空区、水系与积水区,上覆砂质泥岩含水量不大,通过巷道已掘进地段的涌水量统计观测表明,巷道个别地段存在顶板淋水,水源补给为地表降水渗漏。井田水文地质构造相对简单。
三、作业要求、
(一)钻探作业时间及钻探距离的确定
根据地质技术资料与掘进工作面进度综合考虑,每次钻探探测深度不小于50m;
钻孔超前的最小距不小于10m,小于10m时必须及时钻探。两帮终孔水平位置不得低于超过两帮外侧10m。
(二)钻前准备工作
1.打眼前必须加固工作面迎头支护,锚杆、金属网、棚梁及前探梁支护必须支护齐全可靠;
2.瓦斯检查员必须到位跟班;
3.电话安装到迎头工作面,保证通讯畅通;
4.风筒距迎头不大于6米,保证正常供风;
5.安装好临时排水设备和管路,并备用一台排水设备;
6.综掘机后退至迎头10米以外,两侧至帮均留有不小于700mm的间隔距离;
7.清理干净工作面浮矸(煤)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8.钻机安装必须平稳牢固,检查各部件情况,确保完好。安好钻机接电时,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9.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和钻机安全操作规程,熟悉避灾路线。
(三)钻探作业
1.探放水作业使用KHYD75型钻机(最大钻进长度75m),每次钻探施工进尺必须符合钻进长度要求(不得低于50m),按照钻机说明书中有关要求严格操作,与正常掘进保留至少10m的隔离煤柱,即每次钻探作业之后,巷道掘进40m之后停止正常掘进作业,再次进行探钻作业,循环往复直至巷道掘进工程完工;
2.加强探放钻孔作业地点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挡板;
3.清理巷道,挖好水窝,配备好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测量与探放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的探放水孔位、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5.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工作面排水设备和矿井排水能力,科学控制好放水流量。放水前,必须有专人监控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生产指挥中心);
6.如遇特殊情况应根据支护方式、断面尺寸及时对探水钻孔孔位进行适当调整(探水钻孔布置图附后);
7.每次探水作业必须做好相关的施工日期、作业地点、探水钻孔角度、涌水流量及有害气体浓度记录,以报表形式及时上报安全监察等有关部门备查。
四、预防及安全技术措施
1.加强靠近探水地点的支护,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支架;
2.认真检查排水系统,保持状态完好,准备好适当坡度和断面的排水沟及相当容积的临时缓冲水仓,加大排水能力;
3.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水作业的主管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作业;
4.探水地点要经常检查有无有害气体,发现有害气体溢出时,要及时采取通风措施;
5.探水地点要安设专用电话,使其能够及时与矿调度(生产指挥中心)或中央水泵房联系;
6.在探水时制定安全退路并保证畅通,同时要与相邻工作和其他作业地点保持紧密的信号联系,以便万一出水立即通知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安全撤离;
7.在水压较大的地点探水时,探水孔要设套管,以便安装水阀控制放水量。特别危险的地段,还应选择坚固地点修筑临时水闸门;
8.打钻时,要时刻注意观察钻孔情况。发现钻孔中水量、水压突然增大,以及出现顶钻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钻检查,如钻孔内水的压力很大,应马上将钻杆固定,切勿移动或拔钻,钻机后面不要站人,以免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或造成透水事故;钻进时应准确判别煤、岩层厚度并记录深度。一般每钻进10米或更换钻具时,测量一次钻杆并核实孔深,终孔前再复核一次;
9.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钻,记录其孔深并同时将钻杆固定。要立即向矿调度(生产指挥中心)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钻进时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喷出时,应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有新鲜风流的地点。立即报告矿调度(生产指挥中心),采取措施;
11.钻孔内水压过大或喷高压水时,应采用反压和防喷装置方法钻进;
12.在钻探施工中,遇含水层、断层、陷落柱和积水区之前,应停止钻进,安好水门后再继续钻进;
13.探放断层水的探水孔终孔后,孔内有水应进行放水试验。孔内无水时应选择一个孔进行压水试验,检验断层隔水性能;压力一般应略大于断层所承受的静水压力;
14.每次钻探后、掘进前,应在起点处设置标志,并建立挂牌标识制度;
15.钻孔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值班,检查钻孔和工作地点空气成分。如果瓦斯和其它有毒、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生产指挥中心)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6.井下跟班队长、班长与掘进机司机与瓦检员必须配备便携式CH4及CO检测仪,加强观察和警戒、对工作地点瓦斯、一氧化碳进行定时与不定时监测。工作面的CH4、CO有害气体探测装置必须随工作面正规循环推进及时前移至合理位置对工作地点瓦斯、一氧化碳进行连续的不间断监测,保持完好齐全;
17.如果钻探到前方存在积水、承压水、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另行制定专门措施由专业人员进行排放;
18.工作面回风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9.探放水作业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文执行;
20.避灾路线按该掘进施工作业规程中的避灾路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