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仓施工掘进作业规程
前 言
XXXX水仓施工作业规程编写以《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赫章县XXXX(新设)开采方案设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以及本巷道地质资料为依据,其服务范围为水仓全长约90m巷道。
在体现施工作业规程的严肃性的基础上,充分体现规程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和全面性。规程贯彻必须坚持经常性,使规程能在工人中深入贯彻,达到工人在施工中能严格按作业规程进行,严格遵守规程中的安全规定、工艺要求。当作业规程与实际施工有差异时,及时修改补充,并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作业规程的复审工作,复审中明确指出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的修改意见,并报建设单位。
本规程只叙述了水仓施工的其中同一种地质情况的处理方法,技术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增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规定。
施工队需要对本规程进行会审,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1、工程概况
XXXX水仓开门于XXXX1476联络巷内,距离副斜井、主斜井15米岩柱,以真方位角191゜29'54"、水平开门小断面掘进5米后以-25゜倾角改大断面往前掘进7米落平,再往前掘进17.4米到位转向,按101゜29'54"方位+5‰坡度掘进32.8米再转向按11゜29'54"方位掘进16.8米,之后再按照+25゜坡度掘进7.7米,再按水平小断面掘进5米与1476联络巷贯通(见XXXX水仓设计图)。该巷掘进位于煤层底板的岩层中,巷道断面为半圆拱形,属全岩巷道,小断面直墙高为:1.4米,净宽:2.8米,净高:2.8米。大断面直墙高为:2.1米,净宽2.8米,净高3.5米,喷浆厚度0.2米,锚杆施工规格为:Ф18mm L=2500mm,间排距:800mm×800mm,补打锚索规格为:Ф15.24mm L=5300mm,间排距:2000mm×3000mm,大断面为S掘=10.74m2,S净=8.96m2 ;小断面段:S掘=8.50m2 ,S净=7. 0m2
永久支护形式为锚网喷,临时支护采用3米长铁道加工的前探支护紧跟迎头。
由于水仓使用期限长,为我矿主要硐室巷道,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全断面锚网喷支护,要打底锚施工。特殊情况另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附:巷道平面位置、断面及支护形式图。
开工时间:2010年9月14日゜
预计竣工时间:2010年10月23日。
1.2、施工条件:
局部地段顶板岩石性质差,巷道涌水量偏大,对安全施工和掘进速度有一定影响,需要加强顶板管理工作。
1.3、施工准备:
施工前先预备好各种设备,井下各施工所需电器进行防爆检查确认无失爆后准备投入使用,准备好支护材料并通过甲方检验合格,同时进行施工服务系统的安装,符合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
第二章、地质说明书
2.1、工程名称:XXXX水仓。
2.2、工程位置:位于副井底1476联络巷南面。
2.3、周围开采情况:该巷周围煤层均未开采。
2.4、对应地表情况:该巷道对应地面无重要建筑物及其保护物,对应地面最高标高2100米,最低标高1680米,垂高610米左右,地表为陡坡荒山地形。
2.5、巷道穿层情况:该巷为全岩掘进,不穿煤层。
2.6、构造地质情况:该巷地质条件简单,预计没有断层影响。
2.7、水文地质情况:该巷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主要加强工业用水管理,预计正常涌水量:3-5m ³/h左右。
2.8、煤尘瓦斯及自燃发火情况:该矿巷道穿过的所有煤层有煤尘爆炸危险;历年鉴定的瓦斯相对涌出量较高,属高瓦斯矿井;煤层不易自燃。
2.9、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过断层时由施工队技术人员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三章、施工方法及作业方式
3.1、施工方法:
以“安全、快速、经济”为原则,抓住影响施工的主要矛盾线,即掘进和排矸,施工采用台阶式分段施工掘进,采用1吨矿车装运矸石,在1476联络巷躲避硐室内安装11.4KW小绞车提升到1476联络巷内人工推车到副井底由副井JT-0.8×0.6型绞车提升到地面。
3.2、作业方式:
作业方式采用:掘进与临时支护单行作业,掘进与锚网喷平行作业的方式。
第四章、掘进工艺
4.1、掘进:采用风钻打眼,人工装药,远距离放炮,矿车运输。
4.1.1、掘进质量标准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4.1.2、掘进进度要求:每掘进头70m/月。
4.1.3、掘进作业制度:
采用:“三、八”制,每天三个班,每班完成一作业循环,每循环掘进1.2m,每天掘进3m。
4.1.4、作业方式:掘进、迎头临时支护(或锚网)单行作业,掘、(喷)平行作业。平行作业的距离规定为20~30m。
4.1.4.1、锚网喷时掘进工作面采用一掘一锚,工作地点严禁空顶作业。
4.1.4.2、掘进打眼、出矸平行作业:
掘进工作面实行全断面一次打眼,放炮后人工装车出矸。
4.1.5、钻眼、爆破:
工作面配备3台7655型风钻(2台使用、1台备用)打眼,钻杆长2.2m配Ф42mm钻头。
4.1.5.1、工作面炮眼及装药量计算:
工作面炮眼计算:
q.s.m.η
N=
a.p
N:工作面炮眼数;q:单位炸药消耗量;s:巷道掘进断面积;m:每个药包长度;η:炮眼利用率;a:装药系数;p:每个药包重量,千克。
单位炸药消耗量为:2.04Kg/m3(99定额);巷道断面积为:10.74m2;每个药包长度:0.2m;炮眼利用率:0.86;装药系数:0.55;每个药包重量:0.15Kg。
计算结果:N=38(个);炸药量为:1074×2.04=21.91Kg。
附: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
采用煤矿安全毫秒延期雷管,其段位为:掏槽眼为一段管,辅助眼为二段管,周边眼为四段管,底眼为三段管。
炸药采用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所有炮眼采用正向装药结构。
联线方式采用:圈内大串联。
放炮采用MFB—100Ⅱ型煤矿安全发爆器放炮。
4.1.6、工艺流程:
进班安全检查(敲帮问顶、瓦斯检查)——抽水——打眼(同时排矸)——检查瓦斯——撤人警械——装药——检查瓦斯——放炮——通风——安全检查(瓦斯检查、敲帮问顶)——临时支护——锚网——打眼(同时排矸)。
4.2、支护:
4.2.1、支护质量标准
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和验收。
4.2.2、支护要求:
水仓采用锚网喷。
临时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顶作业,掘进打眼前必须进行锚网支护。
支护时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安全处理,如敲帮问顶、岩性观察、矸石平整等,并保证设计巷道高度。
工作面锚网必须紧贴岩面,锚网必须尽量靠近工作面迎头,放炮后崩坏的网片必须及时补打,严禁随意拖延补打时间。
工作面打锚杆时,因有1—2m的空顶,应先对工作面进行点柱临时支护,在打锚杆时必须有专人观察顶板情况,发现安全问题必须立即组织撤人。
4.2.3、特殊支护:
遇顶板破碎,松软及遇断层时,另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3、掘进、支护质量保证措施:
4.3.1、技术措施:
培训措施:
(1)、工程队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每个工种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意识教育和技能教育,培训内容以《煤矿井巷工程检验评定标准》为主要教材,使职工明确各工序的质量验收标准,有的放矢的进行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全面实现。
(2)、不定期的对工人进行培训:如打眼角度,锚杆布置,网片连接,中线使用等。
(3)、作业规程的贯彻落实,加强现场质量检查和控制工作,有质量问题必须立即整改,上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毕严禁进入下道工序。
施工资料及施工中线保证措施:
(1)、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及时提供施工需要的一切草图,并认真向施工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2)、测量人员严格按《测量规程》作业,激光指向要定期校对,激光前至少不能少于4个中线点。
(3)、地质技术人员要及时提供地质资料,施工好针对情况作不同的支护形式工作。
掘进质量保证措施:
(1)、严格按炮眼布置图中布置的眼位打眼,严格控制眼距、眼位、眼角度,严格“定人、定机、定眼位、定质量、定进度”的五定岗位责任制。
(2)、严格控制装药量。
(3)、严格按图表要求进行联线,严禁装错雷管段数。
支护质量保证措施:
认真检查锚杆、钢筋的材质、规格并通过质检室测定能满足设计要求的才能使用。即锚杆、网片钢筋必须实行双控管理,即有出厂厂家的物化质量报告、合格证,质检站的质检报告。
4.4、排矸:
采用1吨矿车装运矸石,在1476联络巷躲避硐室内安装11.4KW小绞车提升到1476联络巷内人工推车到副井底由副井JT-0.8×0.6型绞车提升到地面。
排矸运输能力保证措施:绞车的正常运行是排矸能力保证的关键,因此电钳工对设备设施的维修必须到位。
4.5、运料:
材料采用本矿现有的1t翻斗矿车装运。
第六章、通风、瓦斯、煤尘和防灭火
6.1、通风系统:
本巷道才主扇风机使用前,采用局扇在地面供风,主扇使用后局扇风机调到副井井筒内,距离放炮点300米 以外。
6.2、防尘、供水及消防系统:
在工业广场后山上修建不小于200m3的水池储存山泉水,再用管路引到工业广场和井下使用。
6.3、通风管理:
6.3.1、风量计算:
根据工作面人员确定需风量:
每人每分钟需风4m3,小班工作人员为13人,交接班人员为26人则需风量26×4=108 m3/min。
②、根据风速计算:
掘进中的巷道风速规定范围为:0.15—4m/s,副斜井掘进断面为10.74m2,则风量范围为:1.61—42.96m3/s,折算为:96.6—2577 m3/min。
③、根据瓦斯涌出量计算:
根据我矿历年来实际统计结果,C505和C401煤层掘进工作面最大瓦斯涌出量没有超过0.8 m3/min。现预计该掘进头瓦斯涌出量为:1m3/min,根据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能超过0.8﹪,则需风量为1÷0.8×100=125m3/min,若瓦斯浓度在0.5﹪左右,需风量为200 m3/min。
④、根据一次放炮最大装药量计算:
需要风量为5.85×25=146.25 m3/min
根据①、②、③、④计算结果结合施工情况,风机确定为DBKJ№4.5/2×11型局扇两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6.3.2、通风方式:
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
6.3.3、局扇安装位置:
局扇安装在副斜井口20m外搭有简易遮雨棚的安全地点,局扇安装位置距地面高度不少于0.3m。
6.3.4、风筒技术要求:
压入式风筒规格采用ф600×10000mm胶质双抗风筒。
6.3.5、通风风流方向:
地面新鲜风——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风筒(经副斜井)—— 1476联络巷--工作面。
回风风流:工作面——1476联络巷—风井——地面
6.3.6、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风筒必须吊挂平直,逢环必挂,不得有破口、漏风,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8m,严禁在风筒上靠锚杆、风钻增大通风阻力。
(2)、局扇电源务必执行“三专两闭锁”,局扇必须挂牌管理,由施工队指定专人负责,严禁随意停开。
(3)、风筒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4)、必须坚持每旬一次的风量测量,测风在巷道完整,没有杂物的地点,具体地点在现场而定,井下必须悬挂测风记录牌。
(5)、加强风筒的修补工作,减少风筒漏风量,以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确保施工安全。
(6)、坚持通风工巡检制度,确保有通风问题能尽快的发现和及时的解决,减少不必要的人为施工影响和安全隐患。
(7)、井下所有人员严禁破坏通风设施。
(8)、每班小班瓦检工严格执行巡检制度,严禁出现漏检、假检、误检。
(9)、因工作确实需要停局扇时必须先采取必要的措施停电、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然后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由项目部向XXXX调度室和XXXX技术负责人汇报,经XXXX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停局扇,否则严禁随意停运局扇。
6.4、瓦斯管理:
6.4.1、瓦斯传感器:
水仓掘进工作面,配备二台瓦斯传感器。
6.4.1.1、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
工作面瓦斯传感器T1安装在距离迎头不超过5米,T2挂于距回风口10-15米位置,吊挂位置距顶板300mm,距巷帮200mm位置。
6.4.1.2、传感器安装要求:
瓦斯传感器必须安装在完好的永久支护处,并且随工作面推进而向前移动。设专人管理瓦斯传感器,负责传感器的调试,校正工作,发现传感器有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要经常清洁传感器上的煤尘,防止煤尘堵塞进气探孔。
6.4.1.3、瓦斯断电、复电浓度及范围:
工作面瓦斯断电浓度T1为0.8%,断掘进全巷道范围内所有电器设备,复电瓦斯浓度小于0.8%,复电必须采用人工复电。
回风流瓦斯断电浓度T2为1.5%,断掘进全巷道范围内所有电器设备,复电瓦斯浓度小于0.8%。
6.4.1.4、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1)、发现传感器报警,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到全负压通风的新鲜风流巷道中,并要在所有能进入工作面的巷道口设警戒,禁止任何人员进入工作面。同时向调度室汇报,请求处理。
(2)、瓦斯传感器断电后,要立即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项目部根据现场情况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确认瓦斯浓度下降到复电浓度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生产。
(3)、加强瓦斯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得用电钻打眼、装药、放炮。
(4)、瓦斯检查次数每班不能少3次(不包括“一炮三检”瓦斯检查次数)。
(5)、工作面5m范围内在顶板处挂瓦斯断电仪探头,随时监控工作面瓦斯。
(6)、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停止作业,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撤人,切断电源。
(7)、工作面地点20m以内瓦斯浓度达到0.8﹪,严禁放炮。
(8)、井下电源开关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9)、巷道中体积在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m,人员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10)、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牌板,每次检查结果必须记入瓦斯检查记录本上,并必须通知现场工作人员。
(11)、严禁无风、微风及瓦斯超限时作业。
(12)、定期对瓦检仪器进行校对。
6.4.1.5、防尘管理安全措施
(1)、工作面打眼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严禁打干眼,并定期(至少每周一次)冲洗巷道。
(2)、装岩前必须洒水降尘。
(3)、放炮前喷雾,放炮后必须冲洗岩帮。
(4)、采用综合防尘、并使用个体防尘措施,戴防尘面罩。
(5)、转载点形成洒水喷雾水幕降尘,各转煤运输处必须增设降尘水幕装置。
(6)、供水管路每50米安设一组三通闸阀。
(7)、封泥必须使用水炮泥,水炮泥不能少于两节,其余必须用黄泥封阻整个炮眼。其封泥长度岩石眼不得少于500mm,煤层眼必须封满整个炮眼。
(8)、必须按规定安设防尘水幕及隔爆水袋,放炮前由瓦检工开启防尘水幕。
6.4.1.6、防、灭火措施:
(1)、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2)、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井清点人数制度。
(3)、井下一切设施必须采用防爆设备,风筒必须采用双抗风筒。
(4)、井下在工作面后50—100米位置安设两个灭火器。
(5)、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和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存放位置。
(6)、井下检修设备用过的棉纱等物及油料必须由维修人员出井时一并带上地面,严禁乱丢。
(7)、电器设备杜绝失爆。
(8)、当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不要紧张,值班队长、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在确定能现场处理时,先用灭火器探制火势,再用水管冲灭火源,如火势小或是在某孔内着火时用衣服打湿水直接封阻孔口或直接灭火,同时安排人员向井口值班室汇报。
(8)、现场不能立即处理时、队、班长必须组织所有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地面,同时向项目部调度室汇报灾情,项目部调度室必须及时向XXXX调度室和XXXX技术负责人汇报,组织救护队及其它相关单位立即到现场组织抢险。
第七章、运输系统
7.1、运输设备:
采用1吨矿车装运矸石,在1476联络巷躲避硐室内安装11.4KW小绞车提升到1476联络巷内人工推车到副井底由副井JT-0.8×0.6型绞车配15.5mm钢丝绳提升到地面,串车提升,每钩提1t翻斗车两个。
7.2、运输路线:
7.2.1、运输材料路线:
地面工业广场——副斜井——1476联络巷内堆码整齐。
7.2.2、运输矸石:
施工迎头——1476联络巷——副斜井——地面翻矸场。
7.3、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7.3.1、耙岩机安全技术措施
(1)、耙岩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且取得上岗合格证的人员操作,耙岩前司机应对耙岩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并在耙岩机设置安全护栏后方可耙岩。护栏要求操作侧不少于3棵,对侧不少于1棵,且护栏不随意取掉。
(2)、耙岩司机必须保证耙岩机钢丝无条结接头,以防磨擦产生火花。
(3)、耙岩司机必须保证耙岩时工作面至耙岩之间无人员走动,若有人走动严禁耙岩。
(4)、耙岩机严禁吊在永久支护的锚杆上,若有必要进行耙岩机吊时,必须打注专门的吊点。
(5)、耙岩司机必须保证耙岩机附近的清洁卫生工作。
(6)、移动耙岩机时必须按如下要求进行:
①、移动耙岩机前,准备工作必须提前全部到位;
②、耙岩机两旁矸石必须清理干净;
③、轨道必须平整,加固可靠,严禁用浮矸填垫轨道,巷道底板不平整时,必须用枕木垫,且严禁出现枕木错移;
④、移动时工作面必须有人指灯,耙岩机后有专人负责看安全,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耙岩机;
⑤、移动过程中耙岩机两侧必须有5T葫芦保护,葫芦绳在移动过程中松开长度不能超过2.0m,即每移动2.0m葫芦前移一次,以此类推至使耙岩机移动到位为至;
⑥、耙岩机移动到位后必须进行夹轨道器夹轨牢固后,方可松下葫芦。
7.3.2、其它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副斜井必须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
(2)、运料人员严格执行《运搬工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人工搬运较重设备需多人合作时,要做到步调一致,配合默契。
(4)、装、卸车时,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安排好装卸顺序。
(5)、绞车司机必须做好运转记录及钢丝绳每班班检记录。
(6)、必须按规定使用好专用插销、三环、保险绳及防跳销装置。
(7)、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信号后方可启动绞车,信号为“一停、二提、三放、四慢提、五慢放”。
(8)、发现钢丝绳磨损、断丝严重现象时,必须及时更换。
(9)、必须带电放车,严禁放飞车。
(10)、斜巷处理跳道车时,必须先将车中重物卸下,并在矿车下方打上牢固的挡车栏,然后人力抬车上道,抬车时,抬车人员的对侧及矿车下方严禁有人。
(11)、严格使用好防跑车装置,挡车栏常处于常闭状态,阻车器灵活可靠。
第八章、供电和排水系统
8.1、供电系统:
XXXX乡电管站——地面变电室——副斜井局扇闭锁开关——副井——工作面
8.2、电气设备管理的安全措施:
(1)、对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在地面上进行认真检查其防爆性能,达到防爆标准后,方可入井使用。严禁非检查及失爆的电气设备入井使用。
(2)、每月必须坚持一次井下高低防爆电气防爆、电气缆线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作好数据记录。
(4)、入井的电缆必须悬挂整齐,电缆与风筒必须吊挂在巷道的两侧,通讯电缆、信号电缆、及瓦斯监控电缆必须吊在动力电缆的上方,且与风水管路保持300mm以上的间距。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保持完整的接地系统,接地线不允许有短路,接地线不能小于所规定的截面积。
(6)、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很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达到《完好标准》,严格井下电工岗位责任制,达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两坚持”。
(7)、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挂牌管理、井下一切电器开关必须上架。
(8)、局扇安装必须符合“三专两闭锁”的规定。
8.3、排水系统:
初期采用——WQ15-26-3型潜水泵、50mmPVC管从工作面排到副斜井中部临时水仓再排到地面,二级排水。
第九章、过断层、破碎带及贯通的安全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遇断层和贯通期间另补过断层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贯通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章、通讯系统
10.1、通讯系统:地面调度室和井下采用程控电话联系,地面人员采用移动通讯设备(手机)联系。
第十一章、安全技术措施
11.1、放炮、钻眼安全措施
(1)、开眼时,必须使钻头落在实岩上,如眼位上有浮矸,则应先处理好后再开眼,开眼时要严格控制风量,等眼深达到300mm左右才加大风量。
(2)、严禁在残眼内继续打眼。
(3)、为避免断钎伤人,推进凿岩机不能用力过猛,更不能横向加压。
(4)、工作面全部炮眼钻完后,才能装药联线,准备放炮。
(5)、装药时,要用木质或竹质炮棍细心的将药装到眼底,不得擦破药,不得弄错雷管段号,也不得拉断脚线,对有水的炮眼,必须使用防水药或加防水套,以防受潮拒爆。
(6)、联线时,必须把雷管的接头刮净并扭结牢实,联线前远离工作面一端的母线必须扭结起来。
(7)放炮前,班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并指定专人在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通道路上设置岗哨,瓦检员与警戒员及放炮员一起从工作面至放炮地点,达到放炮要求后,必须先发出爆破信号,信号发出后至少5s,方可起爆。
(8)、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9)、放炮后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进行验炮,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岩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进行处理,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进行工作。
(10)、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工交待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炮卷中拉出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残眼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1)、炸药、雷管必须是经分别存放在专用的非金属炸药箱。雷管箱内,并加盖上锁,炸药、雷管不得混装,炸药箱、雷管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方。每次放炮都必须将药箱放工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
(12)、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雷管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前端脚线将管体抽出。抽出后的单个电雷管的脚线末端要结短路。
(13)、做引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炸药箱附近,禁止坐在炸药箱上做引药。
②、做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及拆断电雷管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颈部装入炸药,严禁将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绑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短路。
(17)、严禁在井下做放炮器与放炮母线导通实验,严禁两次扭放炮器。
(18)、放炮前必须开启喷雾降尘水幕。
11.2、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1)、工作面必须加强顶板管理,临时支护紧跟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2)、每班进班前或放炮后进入工作面应先敲帮问顶,进班后班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3)、遇顶板破碎时,应加强支护,采用特殊措施进行处理。
(4)、入井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11.3、防瓦斯积聚和火灾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1)、强通风管理,减少漏风,保护好通风设施。杜绝循环风和无计划停风。严格贯彻执行200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通风、防止瓦斯积聚的规定。
(2)、风机和工作面的电器设备之间,必须装可靠的风电闭锁装置。认真贯彻执行200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的规定。
(3)、井下停风时,工作面所有人员立即停止作业,30分钟未处理好时人员应上井。
(5)、每次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在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0.8%,二氧化碳浓度小于1.5%,且局扇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瓦斯浓度超限时,由通风科制定排放瓦斯措施,报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瓦斯排放完毕(局扇正常运转,其供风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8%)后方可复工。
(6)、加强供电管理,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避免漏电接地事故,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避免撞击、磨擦火花,杜绝带电作业,消灭电器失爆。
(7)、严格瓦斯检查制度,设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杜绝空班漏检。
(8)、发现瓦斯积聚时,要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风、瓦检人员必须在施工队技术负责人的直接指挥下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及时排除。
(9)、加强照明和电器管理,杜绝产生失爆。
(10)、掘进前方遭遇地质构造或老窑、小窑时,要先检查瓦斯,水、火等情况并及时采取专门防范措施。
(11)、班组长、机电工、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
(12)、工作面发生瓦斯、火灾事故,要听从班长指挥,按避灾路线迅速撤退,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3)、在撤退过程中,遇有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背向冲击波,俯卧在底板或水沟内,头部位于最低处躲避。
(14)、不能撤离灾区时,要立即进入避难硐室,并利用风筒、木板、工作服等搭筑风障,阻止和减少有害气体的进入,并随时敲打钢轨或管路,发出呼救信号,以便及早与外界联系。
11.4、防透水安全措施
(1)、施工人员要掌握透水预兆,发现有透水预兆时,按200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266条规定执行。
(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3)、地质技术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提供水情预报。
(4)、排水设备必须提前下到工作面,并随巷道掘进向前铺设,保证有水后能及时排除。
(5)、如发生透水要及时汇报调度室,情况危急时,要迅速按避灾路线撤退。
(6)、发现透水情况时必须编制专门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1.5、综合防尘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避免循环风,减少粉尘飞扬。
(2)采用湿式钻眼,放炮使用水泡泥,出货洒水。
(3)佩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尘保护。
(4)回风必须进行水幕净化,每周至少冲洗巷道一次。
11.6、临时停风、停电时安全措施:
(1)、临时停风、停电时,瓦检员、当班值班队长和当班班长必须将停风工作面中的人员全部撤至地面,在副斜井口处设置警戒牌,警戒牌上注明“严禁入内”的警示,并报项目部调度室及XXXX调度室进行处理。
(2)、全矿井停电停风时,瓦检员、当班值班队长和当班班长必须将全部人员撤到地面,同时向项目部调度室及XXXX调度室汇报。
11.7、本措施未涉及到的安全事项各工序操作人员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在贯彻措施时结合与《煤矿安全规程》一并贯彻条款内容。
第十二章、避灾路线
避灾路线为:
火灾、瓦斯:由工作面——1476联络巷——副斜井——地面
水灾:由工作面——1476联络巷——副斜井——地面。
最先发现灾情的人员,应通知当班值班队长及当班班长,根据灾情情况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险,同时组织人员避灾和向项目部调节度室及XXXX调度室汇报。
放炮设岗
1、放炮前瓦检员检查将要放炮作业点瓦斯后,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并组织搜索撤出1476联络巷内所有人员到副斜井距放炮点300米位置设置1#岗,阻止人员进入放炮区域;由班排长组织撤人设岗;班组长带领一位设岗人员沿风井搜索撤出1580回风石门以下所有人员,在风井与1580回风石门交叉点位置设置2#岗,阻止人员进入风井1580回风石门下部,班排长沿1580运输石门进入副斜井1#岗起爆点;安全员带领一个设岗人员沿主斜井搜索撤出1580机轨石门以下所有人员,在位于主斜井与1580机轨石门交叉点设置3#岗,阻止人员进入主斜井1580机轨石门以下,安全员沿1580机轨石门进入副斜井1#岗放炮地点,电话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允许放炮后,严格按照三人连锁换牌放炮制度放炮。2#、3#岗只有得到1#岗位置通知可以撤人后方可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