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应急处理预案
局部通风机停风及恢复通风应急处理预案
为切实做好矿井主要通风机因各种原因突然停止运转,造成全矿井停风时,迅速恢复主要通风机的正常供风,保证井下职工人身安全,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一、停风应急处理预案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调度室应急处理预案:
1.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突然停止运转时,调度室要立即通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的工作人员(施工单位的值班领导也要协助调度室通知局部通风机停风的现场人员),迅速开启备用风机,如备用风机不能开启,则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停止工作,并在跟班区长或现场班组长的指挥带领下,撤到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进风巷道中。
2.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同时要将停电及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的情况向公司当天值班领导汇报;并迅速通知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以及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和井下受停风影响的掘进施工单位。如停电时间较长时(超过15分钟),必须同时通知公司值班领导。
3.通知机电工区、通防工区和受停电影响的施工单位的值班领导必须在值班室待命,并调集人员随时准备进行应急处理。
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井下工作人员应急处理预案
1.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风电闭锁装置必须立即切断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同时自动切换开关必须立即启动备用局部通风机。现场班组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主用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电,恢复用主用局部通风机向巷道内供风。
2.在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期间,严禁私自拆换瓦斯及风电闭锁装置以便强行给迎头和巷道内的电器设备送电。
3.当备用局部通风机也不能开启时,现场班组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道中。
4.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标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5.现场安监人员,要检查栅栏和警标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6.局部通风机的风电闭锁,必须保证使用灵敏可靠,施工单位班组长或电工,必须每班班前进行一次自动切换开关的转换试验,并做好实验记录,保证自动切换开关灵敏可靠使用。如有异常,及时处理或更换开关。
7.掘进迎头停风时,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组长及跟班区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掘进迎头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防工区调度。
8.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斯检查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9.在没有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汇报公司调度室和通防工区。
1.恢复通风,开起局部通风机之前,必须检查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证实停风区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如果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采取控制送入停风区域风量排放瓦斯。
3.停风区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由公司领导组织救护队、安监处、机电部、通防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掘进施工单位等共同排放。紧急状况下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值班领导下达指令在严格执行以下措施的情况下,可由救护队立即组织排放:
(1)排放瓦斯时其回风风流流经的区域必须作到断电撤人。
(2)指定人员在可能进入排放瓦斯的地点站岗。
(3)控制排出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1.5%。
4.如果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5.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 和 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供风。
6.独头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独头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电气设备完好时,方可人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一切电气设备的电源和采区回风系统的供电。
三、本应急处理预案每月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根据新增加作业地点或情况变化进行补充完善。
四、各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根据本应急处理预案,编制各自紧急避险方案。
附1: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通知人员顺序
公司值班领导
通防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机电副总经理
调度室 总经理
机电、通防、安监处及有关部室和工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