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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6-01 21:10 来源:本站原创

赫章县松林坡乡腾达煤矿 16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矿 长:
技术负责人: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2010年 月 日
施 工 日 期: 2010年 月 日 作业规程措施)会审
参加部门 签 字 日 期 参加部门 签 字 日 期
生产技术组 调度室
通风组 监控室
安全
机电组
会审意见: 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矿长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作业规程措施)贯彻签字表
作业规程措施)名称 1202回风巷掘进作业规程
贯彻人 贯彻地点 贯彻时间
被贯彻人签字: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签 字

















目录
第一章 工程概况 1
第二章 地质说明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施工方法和作业方式 3
第四章 掘进工艺 4
第五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7
第六章 通风管理 8
第七章 主要生产系统 10
第八章 安全保障系统 11
第九章 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15
第十章 避灾路线 29
第一章 工程概况
一、巷道情况
该巷开口位置为x=2974214m,y=35489118m,z=1714.3m,方位为180°-225°巷道净断面 5.28 ㎡(上宽2000mm,下宽2800mm,高2200mm)。巷道毛断面 6.33 ㎡(上宽:2250mm,下宽:3250mm,中高:2300mm;)。设计采用11#工字钢焊接成梯形棚支护。棚间距:500mm,遇顶板破碎或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缩小棚间距,改为400mm一棚。采用木料背帮接顶。
二、巷道用途及服务年限、
该巷道为16101回采工作面用作上安全出口、回风、运料、行人和管线敷设。
三、巷道预计开工与竣工日期
该巷道预计开工日期:2010年4月5日;预计竣工日期:
2010年 11月 25 日;预计服务年限2年。








第二章 地质说明书
工程名称 该巷道名为16101回风巷
工程位 置 该巷道开口位置为x=2974214m,y=35489118m,开口点标高: 1714.3米,设计巷道掘进坡度5‰贴顶板掘进,掘进方位180°-225°:,设计巷道掘进长度:800 米。
工程周围开采情况 该巷道掘进上部有小窑开采破坏;该巷道现沿M6-2煤层掘进过M6-1煤层老巷后,再转到M6-1煤层中掘进。
地面建筑及地形情况 该巷道掘进地表是山体,有小林木。无有民房和其他建筑物;地形为一陡坡山地。
地质构造情况 该巷道掘进范围内没有较大的地质构造影响,一些小型地质构造会出现,不会影响正常掘进,但是,煤层顶底板岩性为砂质泥岩和粘土。因此,在施工中必须搞好顶板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
瓦斯煤尘及自然发火情况 根据2010年鉴定报告M6-1、M6-2煤层均无煤尘爆炸危险和不易自燃煤层。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但是,按高瓦斯矿井管理。2010年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为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
水文情况 该矿水文地质复杂,井下巷道涌水量主要受地表水补给老窑。老窑水又涌到井下,该巷道掘进开口处处在M6-1煤层老巷水之下掘进,因此,在掘进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其 它 一、煤层柱状表
煤层编号 煤层平均厚度(米) 层间距(米) 煤层稳定程度 顶底板岩性
顶板 底板
M6-1 1.89 距本组顶20-30m 稳定 泥质粉砂岩 粘土岩
5-8
M6-2 1.0 较稳定 泥质
粉砂岩 粘土泥岩
50-70
M13 0.87 较稳定 泥质
粉砂岩 粘土岩
90-130

三、巷道工程平面图(附后)
第三章 施工方法和作业方式
一、施工方法:采用钻爆法,一次爆破成巷。
二、作业方式:采用“三.八”制多循环作业;单行作业为主,平行作业为辅。
三、支护参数的设计与选定
1、设计原则
该巷道主要是用于16101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服务期限大约2年左右;此巷道断面支护方式必须满足通风、行人和运输的要求。
2、巷道断面设计
1)该巷道设计断面为梯形。其规格尺寸为:上净宽2000mm,下净宽2800mm,净高2200mm。
2)支护形式:采用11#工字钢焊制成梯形棚,棚间距:500mm,遇顶板破碎或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缩小棚间距,改为400mm.
第四章 掘进工艺
一、破煤(岩)方法:钻爆法
1、打眼:煤选用MZ-1.2型电煤钻。
2、爆破:选用取得MA标志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用MFB-100型发爆器起爆,其联线方式为串联。
3、爆破说明书(附后)
4、用0.75t侧卸式矿车运输,工作面人力推车距离随工作面掘进而增加,最大为800m,其运输系统为:工作面→16101回风巷→+1714副井石门—副井绞车—副井平硐→地面煤场。
二、临时支护:
1、原木点柱戴帽支护
该巷道从砌碹巷道到能使用前探梁这段距离,选用直径不小于140mm的新圆木作为带帽点柱;柱帽长500mm、宽140mm、厚50mm,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之间的空顶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2棵临时支柱,点柱必须支到硬底,点柱布置方式沿工作面上下帮间距不大于1.6m,沿巷道前进方向不大于0.8m。
2、前探梁支护
该巷道向前掘进长度达到4米以上时,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前探梁选用两根9#工字钢加工的前探梁,前探梁不能少于4米,前探1米,后压3米,两根前探梁均匀的摆在永久支护工字钢梁下,用卡箍或大链卡紧卡牢。前探梁的后压部分必须做到1梁3环控制在永久支护的工字钢梁上。前探梁的前探部分上部,必须用50mm厚的木板搭严控制牢固,以免破碎矸石下漏。前探梁必须随掘进随时向前移动。
三、永久支护:
采用11#工字钢焊制成顺山棚支护,棚间距:500mm,遇顶板破碎或过地质构造带时必须缩小棚间距,改为400mm一棚。.
四、管线工程规格质量要求:
风水管吊挂高度≥1.0m,间距5m;电缆吊挂间距1.5m;水管每隔30m安装一个三通作防尘用。
五、支护断面图及参数
支护参数表
参数 指标 参数 指标
净断面(m2) 5.28 上净宽(mm)
下净宽(mm)
净高(mm) 2000
2800
2200
毛断面(m2) 6.33 上毛宽(mm)
下毛宽(mm)
中毛高(mm) 2250
3050
2300
支护形式 11#工字钢棚 棚间距:500(mm) 最小间距:400(mm)


主要设备工具配备:
1、MSZ-1.2型电煤钻二台。其中一台备用。
2、MFB-100型放炮器二台;其中一台备用。
3、局部风机FBD60NO—2×11KW型二台:其中一台备用
4、瓦斯电闭锁KJ80—AC201型:1台。
5、ZDK-280/80和75型探水钻:各1台其中一台备用
6、综保:2台,其中一台备用。







主要设备及工具配备表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使 用 备 用
1 综 保 台 2 1 1
2 煤电钻 台 2 1 1
3 探水钻 台 2 1 1
4 手 镐 把 4 2 2
5 铲 子 把 10 5 5
6 探水钻杆 根 80 60 20
7 管子钳 把 4 2 2
8 探水钻头 个 5 1 4
9 局 扇 台 2 1 1
10 锚杆机 台 2 1 1
11 第五章 劳动组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1、组织形式及作业制
采用综合工种及“三.八”作业制
2、劳动配备:
工种 班组 全队 工种 班组 全队
班长 1 3 装煤岩运输 2 6
打眼 2 6 支护 2 6
放炮 1 3 钉道 2 6
全队 8 24 备注 综合工种
3、施工组织制度
1)每班作业人员必须开好班前会;
2)每一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服从安排;
3)有事必须请假,不得无故旷班缺勤;
4)每班作业人员不得少于8人。
4、正规循环作业图表(附后)
第六章 通风管理
一、局扇安装位置
局扇安装在+1714主井石门离联络巷大于10米处。
二、风量计算和局扇选择:
1、瓦斯涌出量
根据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该矿为低瓦斯矿井(未鉴定),按高瓦斯矿井计算风量。
2、风量计算
1)按排除炮烟所需风量计算
Q=25A=25×6.4=160(m3/min)
25-为排除炮烟每千克炸药需要的风量,m3/min。
A—掘进工作面一次放炮最多的炸药消耗量,kg。
2)按稀释沼气所需风量计算
Q=100QCH4×KCH4=100×1.0×2=200(m3/min)
QCH4-掘进工作面绝对沼气涌出量(m3/min)。
KCH4—掘进工作面涌出不均衡系数,取KCH4=2
3)按人数计算所需要的风量
Q=4×10×1.45=58(m3/min)
4—每人每分钟所需的空气(m3/min)。
N—掘进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人)。
K—矿井通风系数,取1.45。
根据以上计算,取Q=200m3/min=3.34m3/s为工作面所需风量。
4)按风速验算
V=Q/S V=200÷4.60/60=0.73m/s
V高于最低风速0.25m/s,低于最高风速4m/s,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V—掘进工作面的风速m/s。
Q—掘进工作面的风量m3/min。
S--掘进工作面净断面面积m2。
3、局扇选择:
根据以上计算可知,该工作面的供风量不得小于200m3/min,由于在供风过程中有部份漏风,选用FBD60NO—2×11KW(型号)局扇为该工作面供风,该局扇风量为230—340m3/min。
4、局部通风:
将FBD56NO—2×11KW对旋式通风机安装在1692进风石门里的防突风门往外15米处,距离1202回风巷回风口60m,通过风筒送至工作面。在施工过程中,风筒必须沿巷道悬挂平直,不得有破损现象,否则,必须修补或更换。
三、附通风系统示意图
新鲜风流:
新鲜风流由地面—主井—+1714主井石—局扇送至16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
泛风风流:
工作面—16101回风巷 ---+1714联络巷----总回风巷—风井—地面。
第七章 主要生产系统
1、运输系统
1)运煤:工作面—16101回风巷—+1714副井石门—副井轨道上山—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煤场。
2)运矸石:工作面—16101回风巷—+1714副井石—副井轨道上山—副井上车场—副平硐---地面矸石场。
3)运料:地面经运煤(矸)相反方向运至工作面。
2、排水系统:工作面的涌水顺巷道水沟流出;途径巷道如下:
工作面---16101回风巷—+1714副井石门—副井轨道上山---井底水仓。
3、防尘系统:
地面防尘水池—风井—总回风巷—+1714回风石门---+1714联络巷--16101回风巷---工作面。
4、供电系统:
1、工作面电源来自地面配电室400馈电开关,采用3*10+1*6电缆接自局扇开关(QBZ-80)、(QBZ-80)—采用3*10+1*6电缆接自使用局扇(FBD56NO-2*11,风量:350-230㎡/min)。
2、无第二趟电缆。
5、通风系统:
新鲜风流由地面-主井—+1714主井进风石门 --局扇—16101回风巷工作面。
泛风风流由工作面—16101回风巷—+1714联络巷--- 总回巷—风井主扇—地面。第八章 安全保障系统
一、安全监控
监控分站位于副井绞车硐室,从分站接出的瓦斯探头分别安设在迎头退回5m及距巷道回风口10至15m处。
二、防灭火系统及规定
1、地面消防水池—回风井—+1714回风石门—+1714联络巷--16101回风巷---工作面
2、井下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以上地点焊接时,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4、配备好灭火器材。
5、入井人员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三、防治水
(一)掘进工作面防治水须知
1、必须搜集、调查和校对本矿井田范围内老窑积水情况及其水文地质资料。
2、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3、工作面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4、留好老窑隔水煤柱,并采取措施,排放积水。
5、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并严格按照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及措施
1、探放水钻孔布置
探放水钻孔布置5个,孔径58mm(根据《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第19条规定)孔深60米,孔底间距不大于10M。其中1#孔沿巷道中线布置,2#、3#、4#/5# 孔分别布置在巷道两帮成扇型布置,超前保护工作面距离不小于20米,探水钻孔孔底距帮20米,允许掘进40米,钻孔布置见钻孔布置示意图。
2、工作要求:
1)、采用75型探水钻机;钻孔直径58MM.
2)、探水前生产技术组必须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定钻孔位置、方位,同时作好指导工作。
3)、探水人员必须作好探水记录,检查探水钻工作情况,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4)、探水作业人员必须作好现场交接工作,将本班作业情况、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三)探水设备选型
根据<<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和《小煤矿水害防治手册》的要求,选用58mm钻头、采用矿井现有探水设备75型钻机、钻杆0.8m一根(80米)、电机7、5kw,最大钻进深
度:煤层75m,岩层60m.

四)巷道维护

1)、施工前、施工地点周围20m范围内的巷道必须加强支护。

2)、施工前、巷道内折梁断柱必须替换。

3)、 施工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题。

4)、施工前、支护必须紧跟迎头,严禁空帮空顶作业,支护不能紧跟迎头,则采用网片

+点柱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间排距为0.8*0.8米,点柱必须戴帽且迎山有力。

5)、排水管必须吊挂牢固、捆绑结实,避免抽水时脱节漏水淹井。

6)、施工前、确认顶板支护完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方可施工,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后方可施工。

-6、必须严格按照探放水钻孔布置和超前距离进行探放 水。
7、探放水前必须做好准备工作,清理好水沟内的浮煤,安装好专用的防爆电话等。
8、打钻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立即报告矿负责人,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险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10、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检员在现场,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负责人,及时进行处理。
11、为防止发生钻孔溢漏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伤害,探放水工作必须加强通风和检查。
12、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透水避灾路线,以便在发生透水事故时能迅速、准确地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九章 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现场交接班和工程质量验收
1、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人员要详细交接好进尺、机械、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安全情况、工程质量及其他注意事项。
2、接班后,班组长必须首先组织处理上一班遗留下的安全隐患,坚持“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3、必须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做到进一米合格一米,不合格的立即组织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否则,不准掘进施工。
4、严格按本规程规定的巷道开门位置、层位、方位、坡度、断面形状和尺寸施工,杜绝返工浪费,做到一次成巷。
二、顶板管理
1、施工人员每次进入工作面或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经常观察顶、帮、迎头情况,进行敲帮问顶,及时排除顶、帮、迎头危矸,防止片帮、掉矸伤人。
2、敲帮问顶时,人员手持2m长钎子或长柄手镐,在退路畅通前提下,必须在有完好支架、支护或完好顶板的掩护下进行,严禁在空顶下进行敲帮问顶。
3、加强整个巷道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三岔门、四岔口,防止冒顶堵人事故的发生。
4、巷道施工采用钻爆法,必须采用毫秒爆破,一次装药,一次起爆。一次成巷。
5、锚杆必须按规定做锚固力试验,煤巷必须进行顶板离层监测。
6、迎头10米的支架必须在放炮前加固,放炮后对炮崩变形的支架,以及空帮空顶的,要及时按作业规程的要求,按由外向里的顺序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7、必须按规定正常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架必须紧跟迎头,炮后及时支护,接顶严实后,才允许进行下一步工作。永久支护与临时支护的距离不得大于1.2米。
8、若因炮眼布置不当或爆破效果不好,影响支护时,若敲帮问顶摘不除,首先必须维护,其维护方法视现场情况可选择:打戴帽点柱、打戗柱等,严禁空顶作业。
9、打锚杆眼和锚网支护时,要有专人观察顶帮,退路畅通,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三、机电维护保养和防爆措施
1、电维护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2、各类电器设备必须经过严格的防爆检查和试验,保证防爆性能良好,否则不得下井使用。
3、交接班必须对一切电器、机械设备、施工工具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才能投入使用,在施工过程中还要经常检查,禁止设备带病运转,各传动部分的保护罩要齐全完好。
4、加强机电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大班机电工必须经常对迎头的机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清扫积尘、加油等,炮前要对迎头30米内的机电设备加以保护,电缆放到巷道底板用专用电缆保护卡保护好,机电设备要用大板皮或溜槽盖严。
5、机电设备的安装、电缆的敷设、吊挂都必须符合本规程要求、防止停电停风停运,保证风水管路正常,防止漏风跑水现象。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7、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8、在倾斜巷道施工时,所有的机电设备、工具都要固定牢靠,防止滑动。
9、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与局扇闭锁
四、通风、瓦斯和煤尘管理
1、局扇安设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要求局扇不得拉循环风;不允许随意停风停电;风筒距迎头≯5m。
2、要爱护一切通风设施,不得损坏,过风门要随手关上,对风筒要倍加爱护,杜绝跑风、漏风现象,以保证迎头风量。
3、掘进工作面附近的盲巷,必须及时进行密闭或钉栅栏揭示警牌,严禁任何人进入不通风的盲巷中去休息或干其它工作。
4、迎头风流中CH4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煤钻打眼,CH4浓度达到1.3%时,必须停止一切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和在此处打上栅栏,并汇报矿调度室。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CH4浓度达到0.8%时,禁止放炮。
5、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设CH4自动监测报警断电仪,其安设位置为:T1-距离掘进工作面不大于5m处,T2—距离第一个回风交岔点10~15m的回风流中。
6、放煤点、各转载点必须安装洒水防尘装置并能有效使用。
7、迎头20米范围内放炮前后和装煤(矸)过程中都必须洒水防尘,防止煤尘飞扬。
8、全煤和半煤巷道掘进时,每周要用水冲洗一次巷道内的煤尘。
9、防尘水管必须跟进迎头,每30米留一个三通,同时在巷道开口前20米和迎头退后50米处各安装一组防尘喷雾。
10、严格使用水炮泥,所有炮眼除装药和水炮泥外,炮眼剩余部分必用黄泥填满。
11、因故停电停风时,必须按《停风应急预案》切断电源,人员撤至新鲜风流中,整个停风范围内暂停止工作,并打上棚栏;在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若瓦斯浓度>1%且<3%,由矿通风组进行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3%时,由矿山救护队负责排放。
12、必须严格执行瓦检员、风机工、电工三人一起停送电制度,特别是在开动局扇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证实停风区中CH4浓度≯0.8%、CO2浓度≯1.5%、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
13、在迎头处后退40米安装一组压风自救器,一组数量不得低于6个。
五、打眼放炮
(一)打眼
1、打眼放炮前,必须先“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
2、严格按《操作规程》、《掘进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凿岩工”》第1—11条之规定执行。
3、打眼时,如遇炮眼内出气、出水、透老峒、老塘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工作,不得拔出钎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4、电煤钻喇叭口,每月要割掉200mm电缆,重新续接;防止击穿发生火花引起事故
(二)放炮
1、使用煤矿许用的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严格执行“全断面一次起爆”的规定。严禁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3、严格执行“正向装药、正向起爆”的规定。
4、放炮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且持证上岗。
5、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及时交回爆炸材料库。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工作面,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含水炸药。
6、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两箱存放要有安全距离(10m-15m);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7、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二)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三)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四)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8、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充填后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9、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三)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四)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0、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300米以外的进风巷(本工作面的起爆地点必须在轨道上山上车场进行)。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后并将母线两线头扭结成短路。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1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首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四)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3、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放炮;
2)、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0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m;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封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的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1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时,不得装药放炮:
1)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支架有损坏或留有伞檐时。
2)装药前或放炮前,放炮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
3)在放炮地点20m以内,有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阻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瓦斯显著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
有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告班长、带班矿长,及时处理,在未妥善处理前放炮员有权拒绝装药、放炮。
15、放炮警戒距离:防突风门以外的进风流中轨道上山上车场。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站岗,并撤出警戒区内所有人员。
16、若发现有透水、瓦斯突出的任何预兆现象,立即停止打眼或放炮,撤出人员,并汇报调度室。
六、装煤(岩)运输
使用小绞车运输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绞车下井前,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安装完毕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安装绞车的地点,支架必须保持完好,确认无片帮冒顶危险,且绞车硐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堆积杂物。
4、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轨道中心线一致。
5、绞车必须打好“四压两戗”柱。其压、戗柱规格为¢180mm以上、长度适宜的优质无油结圆木,压柱垂直、底戗柱与水平方向成60°~70°夹角,
压戗柱打在实底、实顶上,用木楔刹紧,使绞车在运转时绝无松动现象。
6、在斜巷上部水平(车场)距离变坡点1.5米处必须安设自动常闭的阻车器,阻车器必须保持动作灵活,凡阻碍阻车器自动复位的煤矸等杂物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只有挂好的矿车准备下放时,方可打开阻车器。
7、在斜巷上部水平(车场)变坡地点下方15~20m处,底弯道上方15~20m处各设一挡车栏,且必须处于常闭状态,只有挂好的矿车通过的瞬间方可打开。
8、在打点硐室及绞车硐室内都必须安设串联电铃及按扭,绞车的停、开必须根据信号要求进行,打点信号规定为“一停、二点提、三点松”,信号必须清晰准确,信号不清严禁开车。
9、绞车钢丝绳应与滚筒牢固卡住,在使用中滚筒上最少要留有三圈绳作为摩擦圈,防止钢丝绳抽出。
10、绞车司机开车前先检查好压柱、戗柱,防护罩、信号、挡车器、绳头链、保险绳等是否齐全、可靠。
11、绞车应做到“五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断丝、断股超限不开;安全设施、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
12、把钩工必须做到:安全设施不全不挂;斜巷有人不挂;信号不清不挂;无保险绳、无插销或插销无锁钉不挂;超车数不挂。
13、使用钢丝绳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机电班长负责钢丝绳的检查和记录。
(2)小班机电工班班均必须对绞车各部件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钢丝绳 检查记录。
(3)绞车钢丝绳、保险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为比≯10%,否则必须更换。
(4)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时,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变形扭曲,遭受猛烈拉力一段其长度伸长0.5%以上,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时都必须立即更换.
(5)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更换。
(6)凡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的连接长度,都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14、严格执行带电提松车制度,禁止放大滑。
15、绞车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禁止扒、蹬、跳车。
16、绞车启动时应做到慢、稳,运转时要匀速、平稳,避免急开急停。
17、绞车运行时严禁用手或板皮拨弄钢丝绳,司机要双手不离闸。
18、提松车时,矿车必须挂红灯。
19、矿车掉道时,要立即停车、将钢丝绳绷紧,并闸牢滚筒才能拿车,拿车时应先拿上头后拿尾巴,人员应站在矿车的斜上方,相互协作,严禁站在矿车的下方,车拿好后,人员应撤在安全地点。再给信号开车。
20、绞车停止运转而无人接班时,应将开关手柄打到零位并锁好。
(四)人力推车安全措施
1、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一人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
(二)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三)严禁放飞车。
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2、人力推车必须目视前方,手握把手推车。严禁手扶矿车边沿推车。拐弯时,必须发出行车信号,减速慢行。遇前方有行人时,必须发信号和减速慢行。遇前方有人作业时,必须停车查看,与作业人员联系后再推车。
3、严禁用人工在矿车行进方向采取任何方式拉车。
七、巷道贯通措施:(另行编制)
八、局扇停风和送电:
1、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局扇。
2、严格执行停送电签字制度。
3、当局扇停风后,通风工、机电工要立即在设备上挂上“禁止送风”和“禁止送电”牌,班组长立即将全体人员撤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4、当停风时,瓦检员必须检查瓦斯,并提出处理方法。
5、能否送风送电,必须经过矿调度室同意,并由通风工、机电工或指定专人与瓦检员一起负责送风送电,跟班矿长负责现场指挥。
九、其它:
1、回采巷道掘进,运输巷上帮。回风巷下帮禁止开车场和用大块矸石背帮。
2、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斜巷时,必须将溜矸道同人行道隔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影响行人。
3、斜巷中严禁堆积、存放能够沿斜巷滚下的物料,在运输中掉落的物料,必须随时回收,预防物料滚落伤人或损坏设施。
4、下山掘进工作面后方,必须设置坚固的遮挡。遮挡应随工作面前进而移动,遮挡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只有矿车通过时方可打开,其它时间处于常闭状态,严禁用扒矸作为遮挡使用。
5、对已掘巷道必须经常检查维护,保证出口安全畅通。
6、严格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7、严禁酒后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入井,严禁在井下打架斗殴,严禁破坏井下设施,严禁在井下睡觉。
8、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用灯的总人数多10%。
(二)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三)矿灯应保持完好,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四)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
(五)在每次换班2h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六)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高瓦斯矿井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十、开门期间的注意事项:
1、先对开口周围10m范围内进行加强支护好后,方能开始施工。
2、先将防尘管路接到位,并保证能投入使用后,方能开始施工。
3、确保提升设备设施完善后,方能开始施工。
第十章 避灾路线
1、临时停风的撤人路线,规定为:
临时停风时,人员沿工作面---16101回风巷—+1714副井石门----副井轨道上山----副井上部车场----副井平硐— 地面。
2、遇水灾的撤人路线,规定为:
与临时停风时的撤人路线一样。
3、遇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撤人路线,规定为:
与临时停风时的撤人路线一样。
4、具体路线见图:避灾撤人路线示意图:
附:避灾线路图
断面支护图
爆破特征图
炮眼布置图
巷道布置示意图正规循环作业图表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 位 数 量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 量
01 巷道毛断面 ㎡ 5.88 11 炸药消耗 KG/m
02 巷道净断面 ㎡ 4.60 12 雷管消耗 个/m
03 巷道坡度 ∠ +3‰ 13 钢材消耗 KG/m
04 木材消耗 m3/m 0.05 14 月出勤数 工
05 总工程量 m 330 15 掘进效率 m/工
06 施工期 月 16 炮眼利用率 % 80
07 循环进尺 m 1.33
08 日循环数 个 3
09 月循环率 % 18
10 月进度 m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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