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佚名
2011-06-04 22:53
来源:本站原创
矿井停电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1停电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6.1.1停电事故危险源评估
(1)35kv、110kv线路供电中断会引起整个矿井的供电网络的停电,其危害程度极其严重,其后果是影响矿井的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压风和各生产系统,且需要恢复供电的难度较大,时间也较长,从而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2)地面矿井降压站6KV进线跳闸也会引起矿井供电网络总停电,影响主扇风机、井下主排水泵、主提升绞车、压风机和各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且需要恢复供电的时间也较长;
(3)矿井变(配)电所6KV系统某一馈出回路的停电虽然只会影响本线路的供电负荷,对其他线路不会造成影响,但对于重要的负荷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例如提升绞车、局部扇风机、下山排水水泵等重要负荷。
6.1.2停电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可能引起全速运转的提升绞车紧急制动,使立井提升绞车的钢丝绳在滚筒上产生相对滑动,危及井筒、井架及提升机械和人员的安全;斜井提升的绞车突然断电会造成全速运行的绞车紧急制动,造成提升绞车钢丝绳的受力突然增大,因此有造成提升绞车断绳跑车事故的危险,危及提升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2)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引起主扇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矿井失去通风能力,将引起井下瓦斯积聚、超限,造成人员窒息,当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的其它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会发生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还可能引起煤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损坏设备和巷道;井下掘进施工的巷道较长时,由于局部扇风机的停止运转可能会造成人员不能及时撤出来而发生人员窒息事故,由于多数矿井是单个风井回风,当主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将影响全矿井各地点的正常供风,严重威胁矿井的安全生产。
(3)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造成矿井排水系统停止运转,直接威胁到矿井的安全,由于水锤的作用还会造成排水设备设施的损坏,特别对大水矿井来说,将会造成淹井事故的发生;下山掘进施工的巷道发生停电事故,掘进迎头的排水水泵停止运转,若掘进迎头涌水量大或遇到突水事故时,会造成巷道淹没及人员伤亡的事故;下山掘进施工的巷道发生停电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不能及时撤出来而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4)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造成矿井压风系统停止运转,将停止掘进施工巷道所用风动工具的供风,由于掘进迎头停止供风,打乱了掘进施工的正常工作工序,影响了巷道的支护施工,巷道的临时支护跟不上,导致空顶作业,造成巷道的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有可能造成冒顶事故的发生,直接危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巷道的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对今后的安全生产留下了重大隐患,长期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
因此,矿井总停电及大面积停电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停电时间越长,将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6.2应急处置原则
⑴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工作。
⑵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⑶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救护大队必须设立待机队伍。
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⑷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6.3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公司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经理任总指挥,副经理、总工程师、调度科长、安监科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井下现场指挥组。设在井下救护基地,由矿山救护大队、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由救护大队、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由材料科和施工队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警戒保卫组。由矿保卫科和耀州区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室和区医院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由行办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行办、矿工会、财务科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6.4预防与预警
6.4.1危险源监控
6.4.1.1矿井停电事故的监控方式方法
(1)岗位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要制定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高压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格验电、放电工作程序,送电前检查接地线拆除情况等。
(2)对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电缆及线路,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3)降压站、主配电所、机房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调整一次,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对老化电缆及线路定期检查并进行绝缘摇测,对不合格的电缆要及时进行更换,淘汰老型高压电缆,铝芯电缆逐步更换为铜芯电缆;雨季前对供电系统的避雷设施进行接地检验摇测,对不合格的避雷器、避雷线立即更换,严防雷电波对各类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冲击。
6.4.1.2矿井停电防范措施
(1)为减少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对矿井安全生产所造成的影响,对35kv主电源线路、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实行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对主扇风机房、主排水泵房、下山开采的采区泵房、主要提升绞车房、压风机房等重要负荷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对掘进迎头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符合“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闭锁)的要求。
(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必须安装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释放保护,加强继电保护的实验整定计算及供电管理,缩短停电影响范围,对各类高压电气设备的保护完善工作。
(3)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任务书,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接头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各单位按各自的分管范围,对电源线路、风井、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要进行防污闪处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进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闪涂料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周期进行。
(5)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和手动合闸试验,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6)为防止线路及电缆因外力影响受到机械损伤,每周对所属供电线路进行检查一遍;对于地面架空线路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供电。井下供电电缆、接线盒以及接地极要认真检查,防止电缆破损引发停电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检验试验要有记录,以供备查。
6.4.2预警行动
6.4.2.1预警
(1)在雨季,由于暴风、雷雨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短路引起跳闸。
(2)发电厂发电机组故障或主供电站的设备设施故障。
(3)供电线路和电缆的绝缘老化,供电线路、电缆或设备的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绝缘值降低,引起漏电和短路跳闸。
(4)造成设备设施的绝缘损坏。
(5)外来因素造成供电线路及电缆机械损伤。
6.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1)安设避雷电装置
(2)安设接地极保护
(3)安设各级保险装置
6.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事故实行四级报告制度
⑵一旦发生矿井停电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
(3)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6.5信息报告程序
6.5.1报警系统及程序
建立报警系统及相应的程序,发生事故后立即报警。
6.5.2报警方式
用电话报告或发出警报
6.5.3通讯、联络方式
本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20669、20639 (0538-7820639、0538-7820669此电话租用移动专线可以直拨)
耀州区救护大队 0919-6288285
0919-6288373
耀州区人民医院 0919-6281030
耀州区公安局 0919-6189094
耀州区煤炭局 0919-6288285
耀州区安监局 0919-6587735
耀州区人民政府 0919-6189001
0919-6189002
耀州区煤炭管理局监察大队 0919-6283373
6.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停电事故确认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电话汇报。
(2)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设施名称型号、破坏概况、人员伤亡等
6.5.5向外求援方式
(1)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2)三级以上事故发生后,公司必须在2小时内按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汇报事故。
6.6应急处置
6.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发生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发生较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发生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6.2响应程序
6.6.2.1应急指挥
发生一级、二级、三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上级决定启动相应预案。发生四级及以上伤亡事故,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停电事故,启动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本专项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公司调度室接到单位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下达命令,启动公司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公司调度室接到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公司调度室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6.6.2.2应急行动
(1)指挥部成员到达公司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后,指挥组根据事故汇报,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提出处理意见。
(2)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制定详细的营救安全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4)抢救组(带齐救援物品)赶赴事故发生地点,进行现场急救。
6.6.2.3资源调配
按照总指挥的指令,矿山救护队员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灾情,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并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同时将灾害情况通知矿医院、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和救护队,以便根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准备。
6.6.2.4应急避险
根据矿井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地点、类型、性质及影响范围,逐一确定合理的救灾路线和避灾路线预案,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期间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6.6.2.5 家属应急处理
加强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的同时, 对被困职工的家属进行安抚,进行心理干预。对本地被困职工家属给予生活补助;对外的的被困职工家属给予安排吃住和相应的生活补助等
6.6.2.6扩大应急
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或抢救非常困难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请求外援。
6.6.3处置措施
(1)处理事故时应在事故地点附近安全地带设立基地。基地应有通往指挥部和事故地点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
(2)降压站及各级配电所均应制定中断供电后的反事故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供电;
(3)发生跳闸停电事故后,事故单位要尽快判断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采取措施以减小其停电影响范围,排除故障后试送电。
(4)由于上一级变电所跳闸停电而引起的停电事故,应及时与集团公司调度室及上一级变电所联系恢复供电。
6.7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1)公司在材料科设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中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2)在抢险期间,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统一调用各单位储备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具体机电处、租赁站、供销公司协调办理。
(3)下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通防部门安设专人对自救器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自救器严禁下井使用。
(4)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6.1停电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6.1.1停电事故危险源评估
(1)35kv、110kv线路供电中断会引起整个矿井的供电网络的停电,其危害程度极其严重,其后果是影响矿井的通风、排水、提升运输、压风和各生产系统,且需要恢复供电的难度较大,时间也较长,从而危及整个矿井的安全;
(2)地面矿井降压站6KV进线跳闸也会引起矿井供电网络总停电,影响主扇风机、井下主排水泵、主提升绞车、压风机和各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且需要恢复供电的时间也较长;
(3)矿井变(配)电所6KV系统某一馈出回路的停电虽然只会影响本线路的供电负荷,对其他线路不会造成影响,但对于重要的负荷还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和损失,例如提升绞车、局部扇风机、下山排水水泵等重要负荷。
6.1.2停电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可能引起全速运转的提升绞车紧急制动,使立井提升绞车的钢丝绳在滚筒上产生相对滑动,危及井筒、井架及提升机械和人员的安全;斜井提升的绞车突然断电会造成全速运行的绞车紧急制动,造成提升绞车钢丝绳的受力突然增大,因此有造成提升绞车断绳跑车事故的危险,危及提升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2)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引起主扇风机发生无计划停风,矿井失去通风能力,将引起井下瓦斯积聚、超限,造成人员窒息,当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的其它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会发生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还可能引起煤尘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损坏设备和巷道;井下掘进施工的巷道较长时,由于局部扇风机的停止运转可能会造成人员不能及时撤出来而发生人员窒息事故,由于多数矿井是单个风井回风,当主扇风机停止运转时,将影响全矿井各地点的正常供风,严重威胁矿井的安全生产。
(3)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造成矿井排水系统停止运转,直接威胁到矿井的安全,由于水锤的作用还会造成排水设备设施的损坏,特别对大水矿井来说,将会造成淹井事故的发生;下山掘进施工的巷道发生停电事故,掘进迎头的排水水泵停止运转,若掘进迎头涌水量大或遇到突水事故时,会造成巷道淹没及人员伤亡的事故;下山掘进施工的巷道发生停电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不能及时撤出来而发生人员窒息事故。
(4)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造成矿井压风系统停止运转,将停止掘进施工巷道所用风动工具的供风,由于掘进迎头停止供风,打乱了掘进施工的正常工作工序,影响了巷道的支护施工,巷道的临时支护跟不上,导致空顶作业,造成巷道的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有可能造成冒顶事故的发生,直接危及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巷道的支护质量达不到要求,对今后的安全生产留下了重大隐患,长期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
因此,矿井总停电及大面积停电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停电时间越长,将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6.2应急处置原则
⑴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必须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和具体指挥下开展工作。
⑵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⑶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矿山救护大队必须设立待机队伍。
事故现场勘察工作由专业救护人员完成,其他任何人员未经总指挥部许可严禁进入险区。
⑷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6.3组织机构及职责
本公司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经理任总指挥,副经理、总工程师、调度科长、安监科长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工作小组:
(1)井下现场指挥组。设在井下救护基地,由矿山救护大队、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指挥井下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
(2)抢险救灾组。由救护大队、事故单位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技术专家组。由有关技术专家和事故单位技术负责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物资供应组。由材料科和施工队组成,主要保证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警戒保卫组。由矿保卫科和耀州区公安局组成,主要负责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室和区医院组成,主要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
(7)后勤保障组。由行办和事故单位组成,主要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由行办、矿工会、财务科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6.4预防与预警
6.4.1危险源监控
6.4.1.1矿井停电事故的监控方式方法
(1)岗位工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要制定巡回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高压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制度,严格验电、放电工作程序,送电前检查接地线拆除情况等。
(2)对发、变、输、配电的主要设备和电缆及线路,每年的预防性试验结果超出规定或同上一年对比性能明显恶化的要加做试验确认,并认真分析安排整改,达到标准,方可投入运行。
(3)降压站、主配电所、机房配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至少每半年进行检修、调整一次,并对断路器的过流保护做传动性能试验;对老化电缆及线路定期检查并进行绝缘摇测,对不合格的电缆要及时进行更换,淘汰老型高压电缆,铝芯电缆逐步更换为铜芯电缆;雨季前对供电系统的避雷设施进行接地检验摇测,对不合格的避雷器、避雷线立即更换,严防雷电波对各类供电线路及设备的冲击。
6.4.1.2矿井停电防范措施
(1)为减少矿井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对矿井安全生产所造成的影响,对35kv主电源线路、井下中央变(配)电所实行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对主扇风机房、主排水泵房、下山开采的采区泵房、主要提升绞车房、压风机房等重要负荷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对掘进迎头必须实行双风机双电源供电,并符合“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闭锁)的要求。
(2)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必须安装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电压释放保护,加强继电保护的实验整定计算及供电管理,缩短停电影响范围,对各类高压电气设备的保护完善工作。
(3)主要电气设备的检修或更换时,必须编制检修任务书,包括施工方法、步骤、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检修运行方式及应急供电方案等内容。主变压器吊芯、调整分接开关接头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4)架空输电线路每年春季、秋季进行清扫、检查。汛期暴风雨天气各单位按各自的分管范围,对电源线路、风井、转供电架空线路进行巡查,对危及安全供电的要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降压站室外设备的绝缘瓷瓶要进行防污闪处理。涂硅油的,每年秋季进行一次;涂新型防污闪涂料的,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周期进行。
(5)地面变配电所的电源备用回路每季对油断路器、隔离开关分别进行一次电动和手动合闸试验,不可靠的及时处理。
(6)为防止线路及电缆因外力影响受到机械损伤,每周对所属供电线路进行检查一遍;对于地面架空线路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供电。井下供电电缆、接线盒以及接地极要认真检查,防止电缆破损引发停电事故的发生。
以上各种检查、检修、检验试验要有记录,以供备查。
6.4.2预警行动
6.4.2.1预警
(1)在雨季,由于暴风、雷雨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线路接地、短路或线路遭雷击接地、短路引起跳闸。
(2)发电厂发电机组故障或主供电站的设备设施故障。
(3)供电线路和电缆的绝缘老化,供电线路、电缆或设备的长期过负荷运行使绝缘值降低,引起漏电和短路跳闸。
(4)造成设备设施的绝缘损坏。
(5)外来因素造成供电线路及电缆机械损伤。
6.4.2.2预警的方式、方法
(1)安设避雷电装置
(2)安设接地极保护
(3)安设各级保险装置
6.4.2.3信息的发布程序
⑴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重大事故实行四级报告制度
⑵一旦发生矿井停电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上报公司调度室。
(3)公司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公司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6.5信息报告程序
6.5.1报警系统及程序
建立报警系统及相应的程序,发生事故后立即报警。
6.5.2报警方式
用电话报告或发出警报
6.5.3通讯、联络方式
本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20669、20639 (0538-7820639、0538-7820669此电话租用移动专线可以直拨)
耀州区救护大队 0919-6288285
0919-6288373
耀州区人民医院 0919-6281030
耀州区公安局 0919-6189094
耀州区煤炭局 0919-6288285
耀州区安监局 0919-6587735
耀州区人民政府 0919-6189001
0919-6189002
耀州区煤炭管理局监察大队 0919-6283373
6.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1)停电事故确认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电话汇报。
(2)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3)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设备设施名称型号、破坏概况、人员伤亡等
6.5.5向外求援方式
(1)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2)三级以上事故发生后,公司必须在2小时内按规定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汇报事故。
6.6应急处置
6.6.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级:发生重大事故的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级:发生较大事故的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级:发生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6.2响应程序
6.6.2.1应急指挥
发生一级、二级、三级伤亡事故,立即上报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由上级决定启动相应预案。发生四级及以上伤亡事故,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非伤亡、经济损失较小的停电事故,启动基层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本专项应急预案进入预备状态;
公司调度室接到单位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下达命令,启动公司相应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公司调度室接到命令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到达公司调度室集合或赶赴指定地点。
6.6.2.2应急行动
(1)指挥部成员到达公司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后,指挥组根据事故汇报,分析判断事故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存在的威胁,提出处理意见。
(2)按照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成立现场抢险救灾专业组,组织或协助事故单位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技术组针对事故现场,制定详细的营救安全措施,经总指挥批准后实施,营救受难人员。
(4)抢救组(带齐救援物品)赶赴事故发生地点,进行现场急救。
6.6.2.3资源调配
按照总指挥的指令,矿山救护队员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察看灾情,确定事故发生的地点、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并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同时将灾害情况通知矿医院、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和救护队,以便根据事故性质、人员伤亡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好准备。
6.6.2.4应急避险
根据矿井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和发生事故的地点、类型、性质及影响范围,逐一确定合理的救灾路线和避灾路线预案,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救灾期间的人员及设备设施的安全。
6.6.2.5 家属应急处理
加强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的同时, 对被困职工的家属进行安抚,进行心理干预。对本地被困职工家属给予生活补助;对外的的被困职工家属给予安排吃住和相应的生活补助等
6.6.2.6扩大应急
如事故不能及时得到控制,或有扩大趋势,或抢救非常困难时,由总指挥决定是否请求外援。
6.6.3处置措施
(1)处理事故时应在事故地点附近安全地带设立基地。基地应有通往指挥部和事故地点的电话,并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
(2)降压站及各级配电所均应制定中断供电后的反事故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供电;
(3)发生跳闸停电事故后,事故单位要尽快判断事故性质及影响范围,采取措施以减小其停电影响范围,排除故障后试送电。
(4)由于上一级变电所跳闸停电而引起的停电事故,应及时与集团公司调度室及上一级变电所联系恢复供电。
6.7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1)公司在材料科设立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中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
(2)在抢险期间,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有权统一调用各单位储备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具体机电处、租赁站、供销公司协调办理。
(3)下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通防部门安设专人对自救器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自救器严禁下井使用。
(4)同时企业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信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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