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作者:佚名
2011-06-09 21:03
来源:本站原创
二O一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总 则
针对我公司井下生产过程存在发生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煤与瓦斯突出等自然灾害事故的因素,为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将各种危害因素控制到最小程度,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我公司特组织编制了2010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由总经理负责贯彻实施,要求矿井所有生产人员,在了解本工种业务范围的规程措施和规章制度基础上,必须清楚了解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内容。特别是生产干部、技术干部和有关管理人员,要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实施作为本职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之一。各部室的领导和技术人员、各队组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职工贯彻学习,没有贯彻学习及不熟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有关内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准下井工作。
在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有关技术、物资等方面的要求,必须组织力量按计划要求实施。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事故的预防工作,要时时有所准备,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本计划每季度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修改补充一次,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组织领导与职责范围
第一节 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总调度室。
总 指 挥:张选明
副总指挥:申永善 朱立宏 赵修礼 杨志林 刘润平 郭有慧李海军 张海志 赵士军 集团公司救护大队队长
成 员:许树田 梁卫林 王卫东 任志斌 王德忠 高 健
刘江明 高建堂 赵沛锋 郑海青 张 磊
救灾指挥部下设七个专业组:
一、安全技术领导组
组 长:郭有慧
副组长:刘润平 赵士军 许树田
成 员:任志斌 王德忠 高 健 吴 锐 韩文忠 崔植源
荆锁林 陈文军 赵喜峰 李乃飞 王志和 梁卫平
郭润寿 郭如海 白云鹏 李志斌 葛永明 陈海录
路 澍 王智慧 梁 超 李彦琛 曹双虎
负责在矿井处理灾变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使遇险人员及时撤出和得到及时抢救,负责对灾害的控制和技术指导,组织消灭事故,恢复生产,并负责搞好灾害过程中资料收集、调查和整理工作,为分析事故提供依据。
二、材料设备供应组:
组 长:赵修礼
副组长:许树田 刘江明 王苏盛 任玉胜 任志斌 赵士军
王志和
成 员:郁 瑞 武颜青
负责灾害过程中处理事故、抢救人员所需要的一切物资、材料、设备的供应工作。
三、生活服务及救护组:
组 长:申永善
副组长:李海军 梁卫林 郑海青 赵沛锋 程春贵 张 磊
刘 勇
成 员:王春生 宋巧仙 武晋民
负责生活安排,并组织医护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和治疗。
四、治安保卫组:
组 长:申永善
副组长:李海军 梁卫林 张 磊 王德忠 荆锁林 刘 勇
成 员:吴章顺 葛永明 庞兴民
负责维护秩序,加强对井口、地面治安保卫工作,建立进入登记制度,严格控制上下井人员。
五、通讯调度组:
组 长:刘润平
副组长:高 健 荆锁林 白云鹏 赵士军 王德忠 王卫东
成 员:曹双虎 李乃飞 路玉亮
在矿井发生灾害时,必须保证集团公司和公司两级调度及时取得联系,通讯系统畅通无阻。
六、事故调查组:
组 长:张选明
副组长:申永善 张海志 郭有慧 杨志林 刘润平 赵修礼
赵士军 朱立宏 郭智旭 李海军 许树田 梁卫林
成 员:任志斌 吴 锐 郭贵斌 侯永平 梁卫平 李志斌
陈文军 韩文忠 高 健 高志俊 王志和 王德忠
郭保忠 崔植源 荆锁林 路 澍 赵沛锋 郑海青
王志和 赵喜峰 李乃飞 郭润寿 郭如海 白云鹏
葛永明 陈海录 王卫东 张 磊 王智慧
七、物资、人员运输专业组:
井上组长:申永善
副 组 长:李海军 王卫东 赵沛锋 高建堂 刘江明 高 健
成 员:王春生 张启亮 王苏盛 任玉胜 余志勇 史通凯
井下组长:杨志林
副 组 长:任志斌 高志俊
矿井发生灾害后,负责各类物资及人员的井上、下运输工作。
第二节 各级人员的职责范围
一、事故现场人员的职责范围
(一)灾害发生后,要想尽一切办法汇报公司调度室,不论现场事故或邻近区发生灾害事故,井下所有人员均有义务立即向调度汇报。
(二)汇报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三)现场人员要立即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执行,争分夺秒,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抢救,组织引导遇险人员脱险。
(四)在条件允许情况下,想尽办法通知邻近受灾害威胁区域工作面人员撤出险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五)跟班队干、班组长(工长)负责准确掌握灾害前后人数,特别是灾害后要清点核实,便于抢救事故。
(六)预防事故,遵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坚决做到安全生产。
二、总经理(总指挥)职责范围
(一)灾害事故发生后,立即到达救灾指挥部指挥抢险;总指挥到达现场之前,由当日正值班长担任现场总指挥。
(二)根据汇报情况,首先负责查明具体事故地点的遇险人数及遇难人员,通知受威胁的人员撤出险区,按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立即召开救灾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按救灾计划提出切合实际的具体方案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
(三)在会议作出决定后,责成专人(副总指挥)深入现场指挥救灾,并有权下达有关抢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行政命令。
(四)矿山救护队到矿后,向救护队简明汇报灾害事故发生情况, 同救护队制定抢救灾区人员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人员撤离事故现场的行动计划。
(五)接受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根据救灾计划检查有关单位和各专业组执行任务情况。
(六)指派专人负责整个救灾过程中的记录工作,随时查清脱险人数、记载有关领导所发布的行政命令和指示,及时掌握救灾进展和灾害情况。
三、总工程师(副总指挥)职责范围
(一)总工程师根据总指挥的紧急会议决定,全力协助落实各项会议决定事宜,对处理事故、抢救人员等方面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组织行动计划,有权指挥各业务组进行具体工作,必要时亲临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时刻掌握灾害进展情况及时向总指挥汇报。
(三)在总指挥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执行总指挥部的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四)发生灾害时,总指挥不在,代替行使总指挥权限。
(五)组织对灾害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并指定专人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有关单位。
四、机电副总经理职责范围
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准备好救灾所必需的设备,并迅速运到救灾地点,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状态,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压风、排水工作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五、人事副总经理职责范围
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立即组织考勤组、头灯房及井下各队负责人核实井下工作人数,澄清升井人员并摸清灾害后未升井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组织完成车辆调用及材料、设备、人员的运输任务,并负责遇难人员家属的妥善安置,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六、通风副总(区长)职责范围
按照公司总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严密监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七、公司值班长职责范围
(一)接到井下发生灾害事故汇报后,要问清事故类别、发生地点、时间、受灾范围、遇险人员等,要立即通知井下人员撤出险区,组织人员抢救等,同时通知总指挥部有关成员及救护队。
(二)总指挥部领导成员未到之前,可代替指挥部下达命令,及时将井下发生的灾害情况向集团公司值班长汇报。
(三)总指挥到达之后,一切服从总指挥的命令。
八、物资供应部部长职责范围
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救器材及所需的各类物资。
九、公司调度员职责范围
(一)公司调度员接到矿井灾害事故电话后,要迅速掌握灾害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灾地区范围、受威胁人员情况,并及时向公司值班长汇报,并按《抢救事故有关人员通知顺序表》通知有关人员和部门,及时汇报集团公司总调。
(二)在救灾过程中,要及时调度掌握灾害情况、救灾方案执行和事故发生地点人员撤离事故现场情况,随时向指挥部汇报。
(三)处理灾害时,在救灾指挥部的授权下,有权指挥调度救灾物资、设备、人力和车辆等,迅速组织抢救工作。
十、头灯房职责范围
(一)头灯房人员接到矿井发生灾害事故电话后,各发灯口要及时统计核实井下工作人员,每半小时汇报总指挥部一次。随时协助总指挥部掌握记录脱险人员升井时间、受伤情况及未上井人员的花名,要及时与队组上井人员核实,防止差错。
(二)做好抢救事故用灯的准备工作,发灯时对用灯入井抢救人员作全面登记。
(三)在事故处理中加强治安保卫工作,没有执行救灾任务入井证和领灯证的人员,一律不发给头灯,也不能自行领灯。
(四)公司调度室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专用执行救灾任务领灯证和入井证,以便于发生灾害时使用,两证的发放由公司总调度室统一负责。
第二章 矿井概况及地质特征
第一节 井田概况
一、井田位置与交通
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温家庄煤矿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境内的温家庄乡盘湾底村附近,井田北部外区域为康家庄、马尾沟煤矿,南、东为寿阳(东)详查勘探区,西为坪头勘探区。
矿井交通较为便利,寿(阳)盂(县)省级公路从矿区北部边缘通过,选定的矿井工业场地沿现有的乡镇公路向西北2.0km后可与寿(阳)盂(县)(三级)公路相连,沿寿盂公路向北可达盂县、河北等地,向南约17.0km可达寿阳县城。
二、井田周围开发情况
本矿井南部、东部为寿阳(东)详查勘探区,西部为坪头详查勘探区,井田周边无生产及在建矿井。井田北部外约8km处有康家庄等地方小煤矿,另在矿井较远区域还分布有黄丹沟、东湾、荣胜等煤矿。本矿井四邻及附近区域目前生产及在建矿井,属尚未开发的区域。本矿井北部以外区域的小煤矿由于距离本矿井井田边界较远,在8km以外,且小煤矿井田范围较小,已开采的范围不大,故地方煤矿的采空区积水,采空区有毒、有害气体的积聚对本矿井的生产没有影响。
第二节 井田地质特征
一、地质特征
(一)地层
井田内为半裸露区,二叠系上统上石盒子组零星出露。根据钻孔揭露及邻区资料,将地层由老到新为:奥陶系(O2)、石炭系(C)、二叠系(P)、第四系(Q)
(二)含煤地层
本井田含煤地层有石炭系中统本溪组、上统太原组、二迭系下统山西组。太原组及山西组为主要含煤地层。
二、地质构造
井田位于寿阳矿区的北部,面积约27.8439km2。井田内地层总体呈一走向北东、倾向南东的单斜构造,地层倾角5°左右,其间发育次一级的宽缓褶曲,井田内未见较大断层,构造简单。
三、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冲击地压;地温情况
(一)顶底板条件
区内主要可采煤层的顶板主要为泥岩、砂质泥岩及石灰岩,局部地段为砂岩。属较易管理的Ⅰ~Ⅱ类顶板。
(二)瓦斯
经煤科总院抚顺分院鉴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安发[2009]122号“关于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温家庄煤矿煤层瓦斯基础参数测定及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的批复”。确定本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煤尘爆炸性
81号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82号煤层具有煤尘爆炸性。
(四)煤的自燃倾向性
81号、82号煤层自燃倾向性属不易自燃煤层。
四、水文地质
井田内地形东北部高,西北部低,温家庄河自东向西从井田外西北部流过,井田北部边界外1.5km处建有郑家庄水库,库内现已干涸。温家庄河平时干枯无水,仅在雨季时有水流。井田内有东河,属季节性小河流。井田范围内地表水系简单。
(一)含水层
1、奥陶系灰岩裂隙岩溶含水层:奥灰水对开采82以上煤层没有威胁。
2、石炭系太原组灰岩裂隙岩溶含水层富水性普遍较弱。
(二) 隔水层
井田内隔水层较多,各基岩含水层之间都有厚度稳定的泥岩、砂质泥岩发育,可起到隔水作用。本区断层、陷落柱不发育,各含水层之间一般无水力联系。
(三)矿井充水因素
81号、82号煤层开采的充水含水层为煤层上部的各砂岩层,主要是K7砂岩,其富水性较弱,对81号、82号煤层开采影响不大。
井田内地形高差大,地表径流、排泄条件好,井田外西北部的温家庄河平时干枯无水,第四系砂砾层含水量小,煤层开采一般不会受河床地表水及第四系潜水的影响。
总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四) 矿井涌水量
矿井达到设计生产能力0.9Mt/a时,矿井正常涌水量100m3/h,矿井最大涌水量150m3/h。
第三节 井田开拓
一、井田开拓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在矿井工业场地内布置主、副斜井,在工业场地南侧约0.7km处麻地沟沟谷台阶地上布置一采区回风立井。
二、水平划分
矿井以+787m一个水平开拓全井田3、81、82号煤层。
三、采煤方法
回采工作面内采用后退式开采。设计采用倾斜长壁综采一次采全高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第四节 矿井主要系统情况
一、井筒及提升系统
主斜井:倾角25°斜长820.40m,井筒内装备带宽B=1000mm的大倾角强力带式输送机担负煤炭提升任务,设架空乘人器完成井下人员的升降任务,井筒内设行人台阶,兼作进风井和矿井的安全出口。
副斜井:倾角23°,井筒斜长899.83m。井筒内铺设双轨,装备2JK-3×1.8/30加宽型双滚筒绞车完成矿井的材料设备下放、矸石提升等全部辅助提升任务,井筒内设行人台阶,是矿井的主要进风井筒。
一采区回风立井:在井筒内装备封闭梯子间,是矿井一采区的专用回风井筒并兼作矿井的安全出口。
二、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分区式通风系统,通风方式为抽出式。主斜井、副斜井为进风井筒,回风立井安装有2台FBCDZ-№38型对旋轴流式通风机。
矿井采区设置专用回风巷。
三、瓦斯抽放系统
地面瓦斯泵站负担矿井回采工作面邻近层和矿井采空区抽放。安装二台2BEF-60水环式真空泵。
四、井下主排水系统
本矿井采用直接排水系统,在主斜井井底附近设水仓及主排水泵房,水仓容量:1494m3。主排水泵选用MD155-67×7耐磨离心式水泵三台,井下涌水经敷设于主斜井井筒中的排水管路,排至工业场地的“井下水处理站”水池。
五、大巷运输
大巷煤炭运输全部采用胶带输送机运输;
大巷辅助运输方式为蓄电式电机车牵引1t系列矿车的运输方式。
六、矿井供配电系统
(一)供电电源及电压:矿井工业场地内建一座35/10kV变电站,其双回35kV电源架空引自白家庄220kV变电站35kV侧不同母线段,线路全长约为11km。
(二)地面供配电:矿井35/10kV变电站分别以两回10kV电源向主斜井场地10/0.4kV变电所、井下主变电所、通风机房等供电。
(三)井下供配电:井下设主变电所、采区变电所各一座。
七、压缩空气设备
地面集中供风方式,在矿井工业场地设空压机站一座,选用三台SA250W-10K螺杆式空气压缩机(水冷型)。
八、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井下消防洒水系统采用静压供水方式,由地面二座500m3清水池供给,水源取自井下排水,经处理后使用。池水经敷设在主斜井的管道自流进入井下各用水点使用。
第五节 本年度主要采掘地点概况
一、本年度主要采煤工作面:81102综采工作面和81107综采工作面。
二、本年度主要掘进工作面:81107回风巷和尾巷、东轨道大巷、东胶带巷、东回风巷、81207回风巷和尾巷。
第三章 灾害的预防
第一节 火灾的预防
一、外因火灾的预防
(一)严格杜绝产生火源
1、矿井必须建立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下井严禁携带烟草和易燃品,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
2、井下峒室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
3、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主要进风峒室及皮带巷需要从事电焊、氧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经理批准。
4、井口房和扇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电炉、火炉取暖。特殊情况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请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5、加强火药管理,拆下的火药包装纸不准乱扔,及时清理上井处理。
6、放炮装药前,必须将炮眼内的煤粉掏净,药卷之间,严禁用煤粉隔离,封泥要按规程措施要求执行,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
7、井下电气火灾的预防。
(1)采用防爆和安全火花型电气设备,电气设备性能完好,电缆敷设符合要求,避免产生火花。
(2)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3)井下不得带电作业,电器设备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并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必须检查瓦斯,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方可将导体对地安全放电。所有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应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的停电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4)井下漏电、过载、短路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整定合理,动作灵敏可靠。
(5)井下机电设备因故掉闸后,不得强送,要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才能送电。
(6)井下积极推广风煤钻、风动钻具和风动设备。
(7)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检修后或新增的电器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组检查合格,进行登记方准下井。
(二)防火门的设置
1、维持井下原有防火门设施。
2、进风井口及火药库、车房、机电峒室出入口要装设符合要求的防火门。
3、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应定期维修。
(三)设置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及其它备用材料
1、矿井必须在井上和井下设置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设在供应部的专用厂房,井下消防材料库(非常仓库)设在西轨道大巷距井底150米处的专用硐室。井上、井下库存备品的种类与数量见附表。
2、非常仓库储备的材料、工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得使用。因处理事故所消耗的材料,必须及时补齐。
3、井下主要峒室及皮带运输巷各机头必须设置沙箱(沙箱容量不得小于0.3m3)及灭火器材,皮带机头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且备用1寸洒水胶管不少于30米。
4、井上料场应贮备五道防火闭墙的料石、黄土、水泥、沙、砖等材料。
(四)设置井下消防供水系统
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在胶带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米设置一个三通阀门。
2、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设施,适当距离留有水门(胶带输送机巷:50米,非胶带输送机巷:100米)。
二、煤层自燃发火的预防
(一)布置工作面时,必须考虑工作面结束时的闭墙位置,使其处于沿煤层顶板掘进的巷道中,以保证回采工作面结束后的闭墙质量。
(二)所有与已采区隔绝的闭墙(包括回采工作面结束后的闭墙)都要进行喷浆,在回采过程中出现过CO的工作面,以及发生煤层自燃发火的火区封闭闭墙也必须进行喷浆。
(三)综采工作面结束后45天内必须全部撤出设备进行封闭。
(四)所有回采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中要有预防自燃发火的技术措施,顺槽掘进规程中,也必须制定预防自燃发火的技术措施。
(五)通风队要指定专人负责防火工作及闭墙工程,闭墙附近气体要定期检查并取样分析。
(六)综采工作面应提高回采率,减少丢煤。
第二节 预防煤尘积聚
一、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设施,炮掘工作面设专人洒水。采煤机、综掘机要做到内外喷雾齐全、喷洒正常。
二、综采工作面必须在支架上加设架间喷雾装置。支架做到拉架必喷。
三、井下磕头翻车、运输机、装煤机、工作面回风道和转载点均要安设喷雾洒水设施,并保证完好。
四、采用湿式凿岩,放炮后冲洗岩帮。
五、中厚煤层综采工作面必须实行短壁注水。
六、采掘工作面巷道必须定期冲洗,不得有煤尘堆积,综采面回风至少每三天冲洗一次,综掘面至少每十天冲洗一次。
七、主要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
八、矿井必须具有静压洒水系统,矿必须组建防尘专业队伍。
九、矿井主要皮带巷各转载点及煤仓下口放煤点应安设自动喷雾装置,做到有煤必喷,巷道内应安设风流捕尘设施。
第三节 预防瓦斯燃烧与爆炸
一、防止瓦斯积聚
(一)加强通风管理
1、主扇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主要通风机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功率表、轴承温度计等监测仪表,并保证准确可靠。
2、采掘工作面都应采用独立通风系统,各工作面开工前,都必须根据有关规定,配备足够风量。
3、井下横贯密闭后,盲巷侧钉设栅栏,提示警标,当发现有瓦斯积存时,及时处理到规定界限之下或者将其封闭。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若启封已密闭巷道,必须制定专门排瓦斯措施,排除有害气体,检查无问题后,再进行生产。
5、对井下各巷道状况,生产技术部和通风队要经常检查,若发现巷道受压损坏变形及失修严重时,要及时处理,保证通风巷道断面和风流畅通。
6、掘进工作面保证风机正常运转,有计划停电需停风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排瓦斯前,检查风机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方可启动风机,排瓦斯要严格执行排瓦斯有关规定。
7、各通风设施如风门、风桥、闭墙、风卡、风筒等均要按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并要经常保持完好。
8、井下消灭“五风”作业(无风、微风、下行风、不合理通风及无措施的串联通风),掘进开口和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需串联通风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9、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试验前通风部门提前制定反风措施,试验后提出反风总结,以供矿井遇有灾害反风之需。
10、工作面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封闭,一切导电体要在封闭前隔断或撤出闭墙以外。
11、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加强机电设备检修,机电设备要符合“八防”要求。
(二)及时处理瓦斯超限积存
1、回采工作面落山角、冒顶(塌顶)的上方,掘进面的迎头及炮窝、柱窝、塌顶处、碹顶、碹缝等有瓦斯积存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对盲巷启封时,必须制定排瓦斯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排瓦斯规定。
3、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三)坚持瓦斯检查制度
1、通风队要根据通风系统和检查任务的大小分别划分瓦斯检查地区,据此确定检查人员,规定每个地区的巡回路线、检查时间、检查内容、交接班地点和方式等,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
2、瓦斯检查工要严格按循环图表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3、放炮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放炮三联锁”制度。
4、综采、综掘工作面必须设跟机瓦检工,跟机瓦检工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
5、各采掘工作面按规定安设瓦斯报警遥测断电装置,并经常校对、维修,保证准确无误。
(四)提高瓦斯抽放率
1、加大回采工作面尾巷的巷道支护强度,大力推广锚索支护,弱岩顶板全部上锚索加强支护,从而提高钻孔的使用率。
2、合理优化瓦斯抽放钻孔的最佳参数。大力推广深封孔、密间距、大直径,提高瓦斯抽放率。
二、防止瓦斯燃烧与爆炸
(一)严禁放糊炮与明炮,遇有瞎炮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42条规定进行处理,煤仓或溜煤眼堵塞需放炮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330条规定及矿《关于处理煤仓蓬堵的措施》进行处理。
(二)严禁使用报废的火药、雷管,若使用期间发现一批雷管出现瞎炮,要立即停止使用并查明原因。
(三)综采、综掘严禁机组割顶割底,确需割底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保证机组内外喷雾齐全,水压、水量符合要求。
(四)回采面落山侧进度铁棚,要按规定及时进行回收,锚杆、锚索要按规定退锚。退锚或回收时要有瓦斯检查工监护。
(五)井上、下任何地点,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六)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继续巩固使用好“三专两闭锁”及“双风机双电源”。
(七)加强机电管理,采掘面使用的移动橡胶电缆,要经常进行维护,严防产生火花,机电设备必须符合“八防”要求。
(八)采掘面顺槽巷与电车路的轨道绝缘要符合规定要求。
(九)工作面所使用的液力联轴器必须使用易熔合金塞,不准使用其它材料代替,工作介质必须使用水介质。
(十)头灯、瓦斯检定器、放炮器的防爆性能良好,否则严禁下井使用,井下严禁私自打开头灯、检定器、放炮器。
(十一)各采区主要进风、回风、采掘面进回风均要按规定安设隔爆水袋,防止事故扩大。
(十二)综采工作面必须及时对进、回风顺槽退锚卸压放顶,上隅角最后一排密柱距切顶线(支架顶梁与掩护梁的铰接点)最多只能保留两排锚杆(两架棚),超过时必须及时回收,以最大限度地减小落山角积存瓦斯的体积。
(十三)综采工作面对回风顺槽放顶、拉机尾、机尾电气设备检修和绝缘检查,都必须有瓦检工在场,只有风流和局部瓦斯均不超限时方可进行以上工作。
(十四)充分发挥监测系统的功能和作用。监测系统要逐步实现两级闭锁保护。
(十五)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封堵炮眼时必须按规定使用水炮泥。
(十六)井下8#煤掘进工作面放炮严格执行拉槽、刷帮、压顶“分打、分装、分放”和放一次炮,出净一次浮煤,检查一遍瓦斯的规定。
(十七)煤巷和半煤岩巷5米以内出不净浮煤(以一吨为界)不得放炮。
(十八)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消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消尘制度,无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
第四节 预防水灾
一、认真做好水文地质工作,地质部门要详细摸清矿山和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不间断地提供水情资料和年、季、月水害情况预测预报。在雨季,应组织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抢险物资。雨季每次降雨时和降雨后,地测队必须派专人检查本矿井田范围内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及时汇报。
二、矿井必须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和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三、搜集、调查和核对我矿范围内现在开采的小煤窑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矿图上标出其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等情况。
四、在水淹区域积水以下的煤、岩层中进行采掘前,必须提前排除积水,若无法排除积水时,必须制定专门设计及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五、井下各工作地点发现有透水预兆(煤壁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头水加大、顶板来压、水色发浑、有臭味及其它异状等)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汇报公司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六、矿井主要排水设备必须按设计配置,保持完好。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都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1次,对所有零配件都应补充齐全,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1次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窑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八、8#煤已采空区局部会有大量的积水,开采前必须提前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必须提前做好探水、放水、排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规定。
九、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老空水区“警戒线”区域内,施工人员要加强观测,一旦发现有出水异常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并报告总调度室。若采用爆破作业时,当钻眼有出水征兆时,一律不准装药和放炮。
十、矿井8#煤层上覆岩层存在砂岩含水开采问题,采掘过程中应该加强预测预报,采取防治措施超前防范。
十一、上覆岩层砂岩裂隙水出水征兆:沿顶板裂隙或煤帮往外渗水;沿顶板锚索钻眼、瓦斯抽放钻孔出水等。
十二、发现突水、出水预兆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报告总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十三、生产采掘施工前,生产衔接、机电等部门必须建立和完善采区内的排水系统(包括采区水仓、水泵、排水管路及沟渠)。
十四、生产采掘过程中,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防排水设备。井上供应部必须备用一定数量的水泵和相配套的设施。
十五、回采工作面掘出后,采用无线电坑道透视仪的物探方法进行探测,查明工作面内有无陷落柱、隐伏断层等。
十六、在采掘过程中,出现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公司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十七、发生突水事故时,按照《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水害防治预案》进行处置。
第五节 预防顶板事故
一、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顶板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措施”等中的顶板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不断改进顶、帮支护形式和工艺。
二、加强雨季顶板管理,在雨季到来前生产地质技术部要制定雨季顶板管理的组织、技术和管理措施。
三、搞好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保证液压支架、支柱的初撑力,保证支架充分接顶。搞好顶板动态监测和矿压观测工作,用先进的检测手段预测预报矿压情况,指导现场支护形式等。
四、加强综采综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对大断面巷道、二次动压巷道、构造区及前后10米的巷道要求锚索采用φ17.8mm及以上的锚索,锚索预紧力不小于160kN,且必须排排有锚索,保证锚索支护的强度。
五、加强综采工作面上下端头、超前支护、初末采、综采面安装拆除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并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六、加强掘进面的临时支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断改进掘进支护形式,大力推广锚杆锚索、锚喷等支护工艺。保证巷道支护质量。加强掘进的开口、拐弯与贯通的顶板管理工作,并制定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构造区及前后10米范围巷道的支护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掘进要有突遇构造顶板管理技术措施。
七、加强掘进巷道顶板管理和岩性探测工作。必须保证巷道支护材料的材质和锚杆锚索支护质量,锚杆锚固力、扭力矩、锚索预紧力、锚杆锚索角度等必须达到有关规定。锚杆锚索支护巷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矿压观测。新开口巷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顶板取芯探测,正施工的巷道每50m进行一次顶板探测,掘进过程中要随时观测顶板岩性变化情况,根据顶板岩性探测情况,选择可靠的支护方式或及时修改原支护方式,保证巷道顶板管理安全可靠。
八、加强巷道日常矿压观测工作。队组技术员、公司生产部、安监部等职能部门要不定期地对各巷道压力、变形情况、锚杆、锚索支护质量等进行检查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对井下所经过的巷道顶帮压力及变形情况及时汇报有关部门,部门接到汇报后立即采取相应加强支护措施。对发现巷道隐患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
九、队组所施工的巷道顶、帮岩性发生变化时,安监人员、队组施工人员、技术员等要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门,生产技术部门现场勘察,立即采取相应支护变更措施,保证巷道支护强度和支护质量符合巷道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六节 预防煤与瓦斯突出
一、8#煤采区按煤与瓦斯突出煤层管理。严格实施“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预测预报:主要是工作面局部区域预测预报,预测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观察煤层的产状,软煤厚度,地质构造,瓦斯涌出等情况,直观上分析确定突出危险范围;二是通过参数测定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突出危险范围。我公司的参数测定主要以钻屑瓦斯解析指标K1值和钻屑量指标S值为主。两种方法相结合,保证各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准确率在90%以上,从而有效确定突出区域范围。
防治突出技术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工作面深孔预抽技术措施;工作面深孔卸压技术措施;工作面浅孔卸压技术措施;工作面浅孔煤壁注水技术措施;工作面放松动炮及落煤炮技术措施等。以上几种技术措施可以一种或几种相结合适用于不同煤层产状的工作面。
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防突措施执行后,必须进行效果检验。目前我们的效果检验主要是在措施执行前和执行后进行参数测试,观察、观测、分析对比测试结果,结合煤层瓦斯情况,确定工作面的危险程度和措施的有效性。
安全防护措施:所有下井人员均必须佩带隔离式自救器。回采工作面回风道要钉设牢固的栅栏门并上锁,揭示警标。放炮、割煤时严禁其它人员入内,并切断回风巷内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突出回采工作面必须保证通风设施的运行可靠,必须安设两道正反向风门;突出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局扇必须安设在通风横贯30米以外的新鲜风流中;突出掘进工作面必须保证通风设施的运行可靠,要设置两道反向防突门,放炮时将风门关闭。
回采工作面回风侧安装在距机尾30-50米处,进风侧第一组安装在距工作面端头25-40米处人行道侧,第二组距第一组200米范围,第三组安装在进风顺槽口。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以里每50米安装一组,防突风门外安装一组。采区轨道巷口应设置一压风避难硐室。
回采工作面压风自救装置每组设置数量不少于工作面最多人数的1.5倍,掘进工作面每组至少安装8个压风呼吸嘴,采区避难硐室至少安装30个压风呼吸嘴,压风呼吸嘴间距不大于0.8m,压风供气量每人不得少于0.3m3/min。
二、岩巷以预防性措施为主,当预测预报参数超限或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喷出现象时改为针对性“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
三、岩巷揭煤时,必须提前制定预防煤与瓦斯突出的揭煤措施。
四、防突区域划分后,具体按防突专题会和每周防突例会会议纪要执行。
五、其它按照阳煤安字【2009】120号文件执行。
第七节 预防主扇停电
一、矿井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
二、矿井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
三、加强主扇的日常巡检,保证备用风机情况良好。严格执行每周对备用机进行一次空投试验,以保证备用机运转正常。
四、公司各级调度必须全天候具备应急电瓶,一旦全矿井停电,能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五、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六、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公司值班长(正值班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第四章 本年度可能发生事故的假设灾害地点
一、假设灾害地点
假设瓦斯爆炸一处,火灾一处,煤与瓦斯突出一处,水灾一处。
(一)西区81207尾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
(二)81107回采工作面机尾发生煤层自燃;
(三)西区81205掘进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
(四)东区81104尾巷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
二、假设事故处理及其避灾路线(见附表)
第五章 井下自然灾害处理
第一节 矿井火灾的处理
一、发生矿井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一)发生灾情立即汇报总调,总调按有关人员通知顺序表下通知,并立即通知救护队,组织抢救队伍。
(二)撤出灾区人员,通知所有可能受火烟侵袭地区的工作人员迅速撤离险区,立即切断灾区一切动力电源。尽快查明通风系统是否正常。
(三)根据现场人员汇报,确定火源地点、范围和性质,同时选择适当的灭火方法。
(四)发生火灾时,处于灾区的人员、队干班组长要查清人数,并严守纪律,服从指挥,不要惊慌失措,更不要各自乱跑。人员的撤退,应按各自工作地点避灾路线进行。若撤退路线已被火烟隔断时,应尽快构筑临时避灾室进行自救。
(五)救护队到达现场后,首先侦察通风系统情况,并侦察是否有遇难人员,弄清火灾发生地点,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
(六)火灾发生后,火势会逐渐扩大,使巷道内空气温度升高,产生火风区,有可能产生风流逆转,破坏通风系统,通风队要采取控制风量、稳定风流的措施,防止救灾过程中人员伤亡。
(七)设专人检查瓦斯、温度、顶板变化情况,有可能诱发其它事故时,必须立即撤出全部人员。
(八)处理井下火灾时所采用的通风方法,必须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和灭火,不能造成瓦斯积聚、煤尘飞扬。
(九)发生事故后,灾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立即佩戴隔离式自救器进行自救。
二、灭火方法
(一)直接灭火法
1、先切断电源,用当地现有供水管路,打开阀门直接灭火。
2、灭火中,要保证通风系统正常,排除火烟和水蒸汽的风路畅通,以防人员烧伤。
3、火势较大时,先将水流射向外圈,逐渐扑灭火源中心,不要直接射向火源中心。
4、现场要设专人检查有害气体变化情况,严防有害气体爆炸等现象的发生。
5、电器油类火灾在没有切断电源之前,只能用防火沙等不导电体扑火,严禁用水、煤粉等灭火。
(二)用现有的灭火器灭火。电器着火,灭火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
(三)隔绝灭火法
发生煤炭自燃发火或其它原因火灾时,可在人员全部撤出、设备视情况抢出后,将通往火区的所有巷道修筑防火墙隔绝氧气,使火灾熄灭。8#煤层采掘工作面发生火灾,要千方百计想尽一切办法直接灭火,在无法控制火势的情况下,考虑修筑防火墙,使火灾熄灭。
第二节 矿井瓦斯爆炸的处理
瓦斯爆炸前没有明显的预兆,但发生的过程极为短促,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和猛烈的冲击波,伴随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会给人员及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一、接到矿井瓦斯爆炸事故报告后,救护队立即赶赴现场,寻找和抢救遇险人员,派出小分队进入毒化区,使遇险人员脱离危险。另外派出技术人员尽快恢复正常通风系统,排除有害气体,防止出现二次及多次连爆。
二、矿井总回风及采区回风发生爆炸,会直接涉及到主扇。风机房司机如果发现风峒防爆盖掀开时,应立即向公司总调汇报,进行处理。
三、如果瓦斯爆炸主扇损坏,必须立即启动备用风机,以保证正常通风。
四、采掘工作面发生局部瓦斯爆炸,通风系统未破坏时,人员必须撤到进风方向,在回风侧人员迅速通过回风巷转入新鲜风流中。
五、要及时抢救遇难人员和扑灭现场明火,切断回采工作面及进回风巷一切电器设备电源。
六、若发生风流逆转,通风系统破坏,应采取措施尽快恢复通风系统,以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节 煤与瓦斯突出的处理
一、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后,要立即切断工作面一切动力设备电源,若发现采面堵塞时,要用工作面现有工具构通风流,尽快恢复工作面正常通风。
二、迅速查明回风侧人员,及时抢救遇难人员。
三、清理突出的浮煤,寻找被埋人员。
四、处理事故时,未经许可,严禁使用灾区的电话及电气设备。
五、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时,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工作面动力电器设备电源,如果发现风流逆转,局扇附近有高浓度瓦斯(超过0.5%),立即停止风机运转,当局扇附近瓦斯浓度降至0.5%以下后,方可启动风机,排除盲洞内瓦斯。
第四节 矿井水灾的处理
一、发生水灾后,灾区人员立即向地势较高的新鲜风流方向撤出,并要尽快恢复灾区的正常通风,并不断检查有害气体。
二、利用现有排水设备迅速排水,且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并要增设排水设备,加大排水量。
三、清理淤泥,寻找被水冲(淹)人员。
四、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透水事故扩大。
第五节 矿井冒顶事故的处理
一、探明冒顶区范围的被埋堵人数及位置。
二、迅速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若一时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风管等对埋压、堵截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三、在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先支后回,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巷道。
四、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区的原矸石堆积平衡状态。
五、被堵在独头巷道内的遇险人员,要敲击管路等以发出求救信号,若冒顶范围较大,一时不能挖通出口时,应佩戴自救器静坐等待。
第六节 主扇停机的应急措施
一、主扇负担通风区域:
一台主扇担负全矿井的通风任务,另一台备用。
二、全矿35kV系统停电造成主扇停机时:
(一)降压站岗位人员严阵以待。一人汇报电力调度及机电调度,另一人将入井10kV开关全部拉闸。挂停电牌。听从电力调度指挥。
10kV母线有电后,汇报公司调度,听从公司总工程师及机电副总经理指挥,启动主扇。待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允许值后,经公司总工程师及机电副总经理准许方准向井下送10kV。
(二)井下生产队组
发现无电,无风后,由队干或工长组织将全部人员撤出盲峒,撤出工作面;监督电工将生产联锁开关、生产馈电开关停电、闭锁;关闭水门、风门、乳化液门;清点人数,汇报公司调度,听从指挥。
如果通讯中断,由队干或工长负责按规定时间、地点集中撤人,由副斜井或主斜井步行到地面。上井后立即再次集中清点人数,汇报矿调。
(三)井下配电室
确保所有高压开关在掉闸位置,将所有低压馈电开关拉闸,将供掘进,开拓的动力馈电开关闭锁。汇报机电调度,听从指挥。10kV有电后,经瓦检员检查通风调度同意机电调度允许方准送风专电。待排完瓦斯,经通风调度同意,机电调度允许,方准送动力电。
如果通讯中断,按规定时间、地点撤人,由副斜井或主斜井步行到地面。上井后立即集中清点人数,汇报矿调。
(四)机电副总经理、机电动力工区领导、维运队队干、机电队队干马上到矿。
第七节 矿工的自救互救
一、灾区人员撤退时,要发扬舍己为人的精神,身体强壮的要照顾体弱的,有经验的要帮助无经验的,并要采取一切办法将受伤人员带出灾区,防止烟雾和有毒气体的侵害。
二、要尽快选择一条便捷的路线转入新鲜风流区,位于上风侧的人员应逆新鲜风流撤出灾区。撤退时应有组织地进行,由熟悉巷道的班组长或工人带路,身体强壮的断后,过烟雾和有害气体弥漫的巷道时,必须使用自救器,或者用湿毛巾捂口鼻,弯腰快步通过灾区。
三、由于事故突然发生或其它原因来不及撤出灾区时,应立即采取暂避及防止其伤害的措施;发生爆炸时,要迅速俯身于巷道的下角或水沟中,以避免冲击波的冲击和火焰的灼伤;瓦斯突出时,要贴身站在巷道的支柱之间,避免冲倒被浮煤埋住。
四、如果灾区范围太大或避灾路线受阻无法撤出时,应及时进入避难峒室(信号站、车房、配电室等)。
五、在抢救过程中,若发现人员瓦斯窒息或一氧化碳中毒等,要及时抬至新鲜风流中急救。
六、教育职工识别各种灾害,懂得灾害预防知识,正确对待灾害的发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一旦事故发生,能正视事故,而不至于慌乱、害怕。
七、所有井下生产人员必须熟悉本计划的内容,并要熟悉矿井避灾路线。井下所有大巷、采区巷及巷道交叉口要有明显的通至安全出口的路标牌,并标有巷道名称。总之,要有充分准备,一旦事故发生时能够应付自如。
八、发生地震灾害时,要严格执行阳煤新政发[2006]16号文中有关规定。
第八节 灾害处理及避灾路线
一、矿井的安全出口
主斜井、副斜井
当事故发生后,所有人员要根据事故地区的灾害性质、破坏程度和影响范围,科学地选择便捷之路通往安全出口,以尽快脱离险区升井。
二、矿井避灾路线见附图。
第九节 恢复生产
事故发生后,要做好一系列的善后工作,安定思想,组织力量进行生产恢复工作。
一、由救护队详细检查井巷、通风设施破坏情况及运输系统堵塞情况,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迅速恢复通风系统,排除积聚瓦斯,处理塌落巷道。
三、组织机电设备的检查维修、更换。
四、恢复运输系统,进而逐步恢复采掘生产。
五、针对各项工程的施工,都要制定具体工程计划和施工安全措施,并要严格贯彻执行。
第十节 其它要求
一、在处理事故中,必须有高度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一切听从救灾总指挥部安排。
二、在抢救事故中,如有不听从调动指挥的,总指挥有权进行处理。
三、发生灾害后入井救援人员必须执行救灾入井登记证措施。入井人员必须持由公司当日正值班长签字并有总调度室盖章的借灯条去头灯房领灯(借灯条见附表),总调度室和头灯房准确登记清楚救灾人员入井和升井情况。
四、在抢救事故中,公安、安监等部门严格把关,严防有人乘机破坏,对查有实据的破坏者要严加惩办。
五、在贯彻执行本计划时,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执行上级有关规定。
六、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自动考勤系统要有应急备用电源,发生灾害事故后,能够实时显示井下实际人数。
七、考勤组和头灯房要加强管理,对井下所有的队组(包括外建队组)进行管理,发生灾害事故后能够及时准确地统计出井下人数。
八、各调度室(总调、安监调度或值班室、通风调度、机电调度)以及各重要岗位(主扇机房、地面瓦斯泵房、主斜井提升机房、副斜井提升机房、降压站、压风机房等)要有应急照明。
九、非常仓库的管理:
(一)非常仓库由安监部责成专人管理,要经常保持库内物品摆放整齐库内干净、整洁。
(二)发生事故后,由安监调度(值班人员)立即通知管库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仓库拿取所需的物品。
(三)库内所存物品要保证质量,发生事故后能保证正常使用,对存放过久、损坏变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更换。
(四)非常仓库要备用足够的设备、工具和材料,每季度安监部门要至少检查一次设备材料贮存情况,发现物资不足时,要督促武保部和供应部解决。
十、对三条“生命线”(风管、水管、通讯)的要求:
(一)所有采、掘、开等生产队组,在新工作面投产前都必须按要求敷设三条管线(风管、水管、通讯),并由生产、安监、通风、机电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二)投入生产后要保证风压、水压达到规定要求,通讯设施齐全,通讯畅通,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失效、损坏的通讯设施要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更换。
(三)采、掘工作面在投产前按要求安设压风自救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的安设、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经常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设施立即进行更换。
(四)风管、水管的联接要牢固,不得出现漏风、漏水现象,并吊挂整齐。
第六章 其它
一、未提及之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有在山西平舒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工作人员和作业的队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计划。
上一篇:2009年 雨季“三防”工作安排
下一篇:供电系统的防灾预案和治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