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回柱工安全操作规程

作者:佚名 2011-06-12 19:24 来源:本站原创


一、下井前必须休息好,要有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严禁酒后下井。


二、带齐当班所需的生产工具:拔柱器、大锤、撬钎、卸载扳手等。

三、担任回柱工必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掌握回柱的各项工艺。

四、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禁止采煤、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空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五、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回柱与支柱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六、严禁单人作业,回柱时要有经验的工人监视顶板。

七、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钩、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

八、回出的支柱、铰接顶梁必须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

九、摩擦金属支柱严禁人工回柱,必须使用回柱绞车回柱,单体液压支柱回柱时,卸载扳手上的拉绳不得小于2m。

十、严禁冒险蛮干,回柱时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严禁用人工去拉、直接拔回出的支柱,应用拔顶器拉到安全地点。

十一、回柱的顺序应从下往上逐架进行,只能一组人员回柱。严禁一个工作面两处或两处以上同时进行回柱工作。其原则是“先支后回,由下而上,由里往外”的三角回柱法。回柱与支柱的错距不小于15m,回柱地点以上5m,以下8m内无人员滞留。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