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电焊工
主要责任人
电焊工
直接管理人员
综采队带班队长
监管人员
安监员、通风队管理人员、机电队管理人员
工作任务
电焊作业
所需工具
电焊钳、防护面罩
管理标准
1、电焊工在作业前用清水对焊接地点10M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
2、电焊工在气割、焊接结束后必须再次冲洗;
3、电焊工在电气焊作业前在焊接地点至少准备2个干粉灭火器和15个沙袋;
4、电焊工气焊前,必须检查确认气带无破损、无漏气,割枪与气带连接牢固,割枪完好;
5、电焊工必须佩戴专用手套、焊帽,把衣服袖口扎紧后方可作业;
6、电焊工在设备上焊接时,小心防止损坏轴承、衬套、电机等,在皮带上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焊接时接地点尽量靠近焊接地点,焊接接地点不要接在油缸的活塞杆上。
管理措施
1、带班队长负责组织电焊工对作业地点的浮煤进行清理,焊接结束后进行洒水;
2、带班队长负责监督电焊工在电气焊作业前是否在焊接地点至少准备2个干粉灭火器和15个沙袋,发现没有灭火器、沙袋或数量不足时,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3、带班队长负责检查气带是否完好,气带与割枪的连接是否牢固,是否使用专用的卡子;
4、带班队长负责检查电气焊人员是否配戴合适的防护用品,发现未按照要求作业的电气焊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5、带班队长监督电焊工按要求进行焊接。
监管措施
安监站安监员和通风队管理人员、机电队管理人员发现带班队长、电焊工未履行职责,应及时要求落实,并按照《安家岭一号井工矿处罚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