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员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电焊工
主要责任人
电焊工
直接管理人员
机电副队长
监管人员
机电队队长、群监员
工作任务
电气焊加工、检修;电焊
所需工具
扳手、螺丝刀、焊把、割把、打火石、卷尺、石笔、钢板尺、角磨机、工作服、防护眼镜、焊帽、过滤式口罩、电焊手套、安全带
管理标准
1、电气焊工必须持有当日调度会审批的《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后,方可进行操作;
2、电气焊工在电焊和气割操作前必须穿防护工作服,佩带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戴过滤式口罩,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3、电气焊工使用焊、割炬不得粘有油污,各阀门灵活可靠、没有漏气现象;4、电气焊工将检验合格氧气表、乙炔表安装牢固,乙炔表必须装有回火防止器。氧气带、乙炔带必须使用合格的夹具安装可靠;
5、电气焊工发现回火发生后,立即关闭切割氧阀门和乙炔阀门,然后关闭氧气瓶阀,再采取灭火措施;6、电气焊工使用的氧气、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且乙炔瓶必须放置在作业地点的下风侧;
7、电气焊工在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8、电气焊工在登高作业时必须系好标准的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栓在牢固的地方;9、电气焊工高空使用的工具、焊条应放在无孔洞的工具袋内,以防掉落下伤人;
10、电气焊工焊接完毕应仔细检查假焊、漏焊,并立即加以补焊;
11、电气焊工工作完毕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12、电气焊工对整个作业地点进行检查,凡是经过加热、烘烤、发生烟雾或蒸汽的低凹处应彻底检查,灭绝火种,清除隐患,确保安全。
管理措施
1、机电队每年对电气焊工进行一次操作规程的培训;2、机电副队长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通知作业人员要对作业的电焊工进行处罚;
3、机电副队长日常检查,发现未穿戴防护用品,进行处罚;
4、机电副队长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气瓶、仪表、割具不完好,对作业的电焊工进行处罚;
5、机电副队长不定期检查,发现未安规定距离放置,对电焊工进行处罚;
6、机电副队长不定期检查,发现未设置不燃性材料,进行处罚;
7、机电副队长不定期检查,发现未按高空程序作业,进行处罚;
8、机电副队长不定期检查,发现电焊工未检查焊接处,进行处罚;
9、机电副队长负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电气焊工进行处罚;
10、机电队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要让作业人员重新清理。
监管措施
1、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未穿戴防护用品,进行处罚;
2、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气瓶、仪表、割具不完好,对作业的电焊工工进行处罚;
3、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发现未设置不燃性材料,对电焊工进行处罚;
4、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发现未按高空程序作业,对电焊工进行处罚;
5、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清理或清理不干净,要让作业人员重新清理;6、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电焊工进行处罚;
7、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通知作业人员的对电焊工进行处罚;
8、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距离放置,对正在工作的焊工进行处罚;
9、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检查焊接处的对焊工进行处罚;
11、群监员负责检查,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焊工进行处罚。
10、群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通知作业人员的,对电焊工进行处罚;
12、群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气瓶、仪表、割具不完好,对作业的焊工进行处罚;
13、群监员日常检查,发现未按规定距离放置,对正在工作的焊工进行处罚;
14、群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设置不可燃性材料,对作业的焊工进行处罚;
15、群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按高空程序作业,对作业的焊工进行处罚;
16、群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检查焊接处的对焊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