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司机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管理对象
行车司机
主要责任人
行车司机
直接管理人员
机电副队长
监管人员
机电队队长、群监员
工作任务
行车操作
所需工具
钳子、扳手、螺丝刀、吊带、钢丝绳、吊环、撬棍、工作服、安全帽
管理标准
1、 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防砸鞋;
2、 工作前必须检查钢丝绳、挂钩;确保挂钩无补焊,表面光滑无裂纹,折叠等缺陷,挂钩上无钻孔或焊接,挂钩上必须有安全扣;
3、 工作前检查工作环境,吊起的物品下方不得站人,起吊时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操作;
4、 起吊前检查被吊物件捆帮牢固程度;装卸物件时,检查起吊物件周围的环境;停止使用后,切断电源,避免误操作。
管理措施
1、 机电副队长负责每年对行车操作司机进行一次操作规程培训;
2、 机电副队长等机电队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发现操作人员没有穿戴防护用品,及时纠正。
监管措施
1、 机电队队长等机电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发现没有没戴防护用品,对司机进行处罚;
2、 机电队队长等机电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取得操作证件,没有专人指挥作业的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处罚;
3、 机电队队长等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检查周围环境,及时纠正;
4、 机电队队长等机电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停操作时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对操作工进行处罚;
5、 机电队队长等机电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检查或使用有缺陷的挂钩的对行车司机行处罚;
6、 群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未捆帮的或捆帮不牢的,对作业的司机进行处罚;
7、 群监员不定期检查,发现停操作时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对操作工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