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
作者:佚名
2011-07-11 21:33
来源:本站原创
管理对象 地下水 主要责任人 水文地质工
直接管理人员 地质工程师 监管人员 地测主管
管理标准 断层的含导水性在矿井正常生产的范围内陷落柱的含水涌水量及附水状态在可控范围内。
陷落柱的含水涌水量及附水状态在可控范围内。
责任措施 水文地质工:在采掘过程中,要端头探察断层的含导水性,发现断层含导水性能良好时,查看排水系统,保证排水畅通
水文地质工及时测定陷落柱的导水性,并作出预防方案。
管理措施 地质工程师要求水文地质工对断层应端头探查其含导水性,发现含导水性能良好的断层,要设置相应的排水系统,确保无水灾隐患
地质工程师认真分析各采掘工作面水害因素,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及时疏导陷落柱流水。
监管措施 地测主管对水文地质工及地质工程师全面负责,对他们的日常观测工作起监督和监管作用,保证矿突、淋、滴、渗水点的观测与防治及时有效,并督促地质人员建立完善的观测程序和编制有效的防治措施。
地测主管对矿井地质工及地质工程师全面负责,对他们的日常观测工作起监督和监管作用,保证陷落柱的范围的判断正确,位置控制准确,并能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使以后的地质资料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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